“教师队伍建设年”实施方案_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8 18:07:2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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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建设年”实施方案

江夏区第一中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11年武汉市“教师队伍建设年”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以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优化队伍结构为突破,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主题

弘扬师德

提升师能

科学管理

培养骨干

创新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弘扬师德,从教行为进一步规范。提高广大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违规行为投诉率同比下降30%、查处率达100%。

(二)提升品质,师训效益明显提高。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市级培训参与率达100%,参训教师满意率达95%以上。区级教师参与全员培训比例达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争取创建市级“校本研修示范校”。

(三)培植典型,名师队伍不断扩大。加强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和管理,推荐区级名师参加第五届“武汉市教育界名师”评选。

(四)创新机制,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创新教师工作思路和方法,健全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六)关心生活,维护教师身心健康。建立特困教师慰问扶助制度,关注教师心理健康。

四、工作任务

(一)实施“师德建设行动”

1.开展主题教育。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组织学校教师参与 “全市教师为武汉教育发展献一策”、“千名教师访万家”、“教师职业语言与礼仪培训展示”、“师德师风报告会” 1 和“五个一”(“一场师德讨论”、“一句师德宣言”、“一次师德演讲”、“一篇师德征文”、“一次师德满意度测评”)等系列主题活动。

(责任部门:校党办)

2.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设立师德问题举报专线,畅通投诉渠道。从严查处有偿家教、体罚和侮辱学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师德问题,对发生严重师德事件的部门和教工实行问责。

(责任部门:校党委)

3.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师德考评细则,健全师德档案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责任部门:校党办)

4.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建设“十佳”(先进)教师和集体等,做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师德标兵和武汉市第三届“十大魅力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责任部门:校党办、教务处)

(二)实施“专业能力提升行动”

1.组织岗位技能研训活动。开展“读一本教育专著,做一项教育专题研究,上一节教学展示课”等学习、研究、实践活动,开展“读书促我智慧教学”交流、读书随笔展评、读书征文和演讲活动,组织教师“五项基本技能”竞赛,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提升教师的学习力、研究力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科处)

2.抓好教师培训管理和重点项目。加强对全员培训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启动教师培训电子管理系统建设。高质量完成市级培训任务,重点做好新课程培训培训;配合“有效德育”、“高效课堂”活动,做好班主任和备课组长培训;组织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国内名校访学和社区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等项目。

(责任部门:学工处、教务处、教科处、后勤处)

3.完善校本研修工作机制。推进校本研修工作,创建 “校本研修示范校”,促进教师自主发展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校本研修激励和保障机制。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科处)

(三)实施“教育专家培养行动”

1.评选表彰骨干教师。推荐优秀教师参与评选第五届“武汉市教育界名师”,以及“高效课堂标杆教师”、优秀“双师型”教师和“十佳”、“百优”班主任等骨干教师,树立德艺双馨教师典型。

(责任部门:校党办、教务处、学工处)

2.培养和引进教育专家。通过培训研修、境外考察、基地校挂职、跟踪指导、教学展示、教育论坛、著书立说等方式,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形成教育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努力造就教育专家。积极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总结、推广、宣传学校教育名师的教育教学成果,扩大本土专家在省内外的影响。

(责任部门:校党办、教务处、教科处、学工处)

3.加强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建立骨干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名师课堂”、“师徒结对”、“送教下乡”等活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责任部门:校党办、教务处、教科处)

(四)实施“规范教师管理行动”

1.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积极做好教师补充和调配工作,高质量招聘和补充新教师。

(责任部门:校党办、教务处)

2.完善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进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健全按需设岗、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管理机制。

(责任部门:校党办)

3.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积极稳妥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保障和规范绩效工资发放。

(责任部门:校办、教务处、后勤处)

4.促进教师均衡配置。完成教师城乡对口双向交流任务,落实下乡支教工作。(责任部门:校党办)

5.健全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集中解决教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研究和探索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律和途径,形成适应“十 3 二五”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校党办)

(五)实施“关爱教师行动”

1.维护教师身心健康。落实教师两年定期体检制度。组织开展文娱体育、心理辅导等活动,缓解教师工作压力。

(责任部门:校工会)

2.建立特困教师慰问扶助制度。大力筹措专项资金,慰问和帮扶因病致贫等困难教师。

(责任部门:校工会、后勤处)

3.做好教师信访维稳工作。畅通教师信访渠道,关注教师群体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责任部门:校党办、工会)

五、主要措施

(一)加大行政推动力度

学校要细化“教师队伍建设年”各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各项具体工作。

(责任部门:校党办、校办)

(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宣传橱窗、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宣传“教师队伍建设年”的目的意义、目标措施,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校教科处)

(三)切实保障经费投入

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部门:校后勤处)

(四)迎接区教育部门的专项督导

扎实做好工作,迎接区教育局对“教师队伍建设年”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责任部门:校教务处)

(五)发挥监督评议作用聘请“教师队伍建设年”特邀监督员,重点加强对师德师风等方面的随机检查与暗访抽查,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加强教师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的监督、评议与反馈作用。

(责任部门:校党办、教务处)

(六)实行绩效目标考核

将“教师队伍建设年”工作纳入教育绩效目标管理,明确重点考核项目,严格绩效考核办法,年底进行考核评比。

(责任部门:校办)

(七)总结交流,表彰先进

分阶段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工作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责任部门:校办、党办)

六、组织管理

组长:谢受贵

张中兴

副组长:刘本平 谭东林 胡开华 夏光才 杨光富 成员: 冯遂蛟 艾荣兰 冯正凤 柳小平 李家顺 余善平 黄洪山 张大鹏 袁辉

各部门和各年级组要充分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加强研究,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坚定不移依靠教师,全心全意服务教师”的工作原则,创设公平、民主、和谐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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