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方案之一:关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1月27日修改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之一(2010-1-25):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保障公立医院健康发展,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发„2009‟11号)、市政府《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深府„2009‟233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七项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07‟17号)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为核心,立足国情和市情,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坚持公立医院在政府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实施政府保障公立医院发展、市场机制引导公立医院运行的发展策略,以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度的方式履行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办医保障”职能,以完善公立医院事业法人制度的方式将公立医院委托给医院管理组织经营管理,以行业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对公立医院的监督管理制度,逐步理清政府、医院、社会在公立医院中的权责,建立权责分明、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和激励科学、运转高效、市场竞争的运行机制,确保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发挥公立医院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填补医疗服务市场不足、平抑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技术攻关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和强化监督管理并举的方式,促进其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满足市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维护服务公平。优先开展基本医疗服务,适度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严格实施规范化临床路径,推动基本医疗服务标准化。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完善服务环节,规范诊疗流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
(三)提高资源效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竞争激励作用,同步推进保障制度、管理体制、运营机制改革和服务模式的创新,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的运行效率。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疗服务的积极性,形成竞争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
(四)坚持实事求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卫生需求确定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规模、人力资源保障和财政投入水平。尊重公立医院历史沿革,在具体改革举措方面不搞一刀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维护好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稳定性。
三、目标要求
2011年底,完成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2年在全市全面实行新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高效便捷、功能完善、服务优质,具有深圳特色 2 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一)完善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的成本控制制度,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低成本供给,提高卫生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益。强化重点学科建设,推进医学科技创新,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医疗服务安全、有效。
(二)完善公立医院保障机制。理顺政府职能部门的“办医保障”职能,提高配套政策的协调性。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合理确定社会医疗保障补偿标准,改革社会医疗保险偿付制度,建立符合市场原则的收费标准,完善公立医院人力资源和后勤保障制度,促进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强化对公立医院的行政规制力度,规范政府监管公立医院的标准和程序,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保障公立医院发展和公益性质的实现。建立公立医院委托管理制度,增强公立医院独立运营自主权。完善对公立医院的行业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确保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建立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分配激励机制,保护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落实质量经营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降低经营成本、增加管理绩效。鼓励公立医院以优质服务、高超技术和良好信誉参与医疗市场竞争,建立公益性目标明确的市场竞争运行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
本市的公立医院是指市、区两级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相对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市、区两级政府根据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公立医院的服务宗旨、业务范围、运营目标。公立医院(包括其附属的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要求,为市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强化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公立医院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所作出的指挥调度安排,参加政府组织的对口支援、对口扶贫、健康促进、义务诊疗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完成政府交办的医疗急救等其他指令性任务。坚持以救死扶伤为第一原则,保证急危重症病人优先获得医疗救治。市、区两级政府建立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无医疗支付能力的困难群体实行人道主义救治,公立医院不得以付费等原因拖延或拒绝为其施治。根据市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公立医院也可提供部分特需医疗服务,但不得高于该机构医疗服务总量的10%。(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全面推行基本医疗服务标准化。公立医院必须落实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规范常见疾病的临床诊疗行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疾病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管理办法等,建立开放性公共医疗技术评价平台,促进公立医院推行标准化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2010年底前,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等质量控制组织,对全市公立医院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项目实施质量认可制度,获 4 得资质认可的公立医院,其被认可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结果可在同级公立医院之间相互认可。(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3、完善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制度。公立医院要全面实施全成本核算制度,形成科学的支出约束机制,促进医院优化人力资源配臵,加强卫生装备管理,合理利用后勤保障物资,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低成本供给。鼓励公立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条件下实施门诊药房托管,让医药企业参与药房管理,降低药事服务成本。鼓励公立医院实施联网运营,集中优势资源建设高端医疗设备检查中心,提高大型设备配臵效率;建立统一的后勤服务、物资采购供应中心,提高后勤保障效率。从2010年起,公立医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必须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其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与其财政补助和社会医疗保险偿付标准挂钩。要按照基本药物的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对执业医师临床用药的指导和监管,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物,促进医务人员合理用药。
社保部门要提高较低级别公立医院的补偿标准,促进普通门诊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要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促进其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市卫生行政部门要逐步在二级以上医院推行专科预约服务制度,提高优势卫生资源服务效益。坚持对公立医院实施控制“两费”(门诊平均费用、住院平均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各项综合管制措施,确保公立医院“两费”不高于全省公立医院平均水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发改委)
4、推进公立医院信息资源共享。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 5 部门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139工程”,争取在2010年底前建成区域卫生信息数据库和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全面启用“居民健康卡”工程,并实现与社会医疗保障“一卡通”对接,提高居民就医的便捷性。市、区两级政府要按照“数字化医院”的标准为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立医院同步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公立医院要在新增或更新卫生装备时,采用配臵数字化端口的大型医疗卫生设备。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开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公立医院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统一采用标准化的门诊病历和电子病历,在全系统共享病人健康档案、诊疗服务信息等卫生信息资源。(市发改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科工贸信委)
5.培育优质公共医疗服务资源。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发展战略,加快培植国内一流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和医学人才。深化深港医疗合作,借鉴境外公立医院管理先进经验,将滨海医院建设成为珠三角区域一流医院。强化区域医疗中心产科、呼吸科、创伤外科、消化内科、心血管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等领域的学科建设,实现“大病不出深圳”。加快推进市心血管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口腔医院、市健宁医院等新建医院工程,提高市眼科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完善本市专科医疗服务体系。根据市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本市优势项目,制定和实施十大优势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高层次医学人才培育计划,在2010年底前,确定10个优先发展重点学科,在国内外选拔医学领军人才,提供配套的项目经费、工作平台和服务团队,争取优势重点学科在5-10年内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施“开门办院”策略,依托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医疗 6 技术交流平台,面向国内外医药卫生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开放资源,集中优势资源开展医学科技攻关,争取在一些关键技术上取得创新成果,全面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技术实力。加快推进深莞惠三地公共医疗卫生合作,提高我市公立医院辐射和服务珠三角东岸的能力。
(二)完善公立医院发展保障机制
严格实施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制定公立医院人力资源、卫生装备配臵标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发展规模,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有利于促进公立医院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人力资源保障政策、财政投入政策、社会医疗保障偿付政策、医疗收费政策。
6.优化公立医院的资源配置。市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医疗机构设臵规划(2010--2015)》,以城市规划组团为单元,在全市各功能区均衡布局公立医院。以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坪山新区为重点,在人口密集区域新增适量综合性医院,重点完善妇科、儿科等专科医院布局。制定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标准,促进二、三级医院逐步达到区域医疗中心标准。以资产、管理、技术为纽带,推动各规划组团内的公立医院实施联网运营或集团化管理。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业务用房、床位编制、设备配臵标准,严格控制其发展规模,防止公共卫生资源的过度配臵。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已立项的新建公立医院的筹建步伐。到2015年,公立医院的床位数控制在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70%左右,为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服务留出空间,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医疗机构共同发展、有序竞争的医疗 7 服务秩序。(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完善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机制。政府继续保障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臵、业务培训、新建或改扩建公立医院开办经费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对公立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其所提供的服务工作量、服务质量核定补助,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补助标准,随收费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性亏损、非医方责任的医疗欠费等,政府予以安排专项补助;对开展临床重点学科建设、科研教学和发展特色专科专病的公立医院,政府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公立医院必须严格执行政府的财政预算,严格控制收入和支出总额,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其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自身发展需要。(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编办)
8.强化社会医疗保障补偿作用。市社保部门要创新医疗保险付费结算机制,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结算方式。要建立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成本定期校核制,随着物价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各类社会医疗保险的统筹水平,合理控制统筹基金的结余,使公立医院为参保人提供的医疗服务成本得到合理的补偿。公立医院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的要求承担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定点单位的任务,不得以补偿费用不足等原因推诿病人,不得向医务人员下达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相背离的医疗费用控制指标。政府要加大对经济困 8 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减少非医方责任的医疗欠费。(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9.完善公立医院人力资源保障制度。到2010年底前,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编制、人事部门制定公立医院的人力资源配臵标准和岗位设臵要求。逐步淡化编制管理制度,推进员额管理,公立医院在政府确定的人力资源总量控制范围,按照我市人才招聘政策和程序自主聘用人员,全面实施岗位等级管理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全员聘用制度。公立医院今后新招录的人员,除管理和技术骨干实行编制管理外,其余由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完善实用型医学人才引进政策,建立卫生人才引进专家库,编制卫生专业试题库,提高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的针对性。探索放宽高级临床执业医师定点执业限制,允许其多点执业。(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编办)
10.完善公立医院收费管理制度。市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级收费制度,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探索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或增设药事服务费的方式弥补取消“以药补医”造成的政策性亏损,消除群众不合理的药品费用负担。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物价部门要探索建立医用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检查治疗服务成本监审及其价格定期调整制度,解决部分医药服务价格不合理的问题,维护公立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积极性。(市发改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三)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确立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角色定位,以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方式强化政府部门为公立医院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的职能,提升部门之间的协作效率,提高部门之间相关政策的协调统一性。以实施委托管理的方式理顺出资人和经营管理者权责,强化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职能,维护公立医院事业法人地位,增强其实施自主经营管理的能动性和灵活性。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的行业监管,发挥社会监督和医院内部监督作用,保障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11.完善公立医院监管规范。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审批、监督和校验有机结合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和医务人员执业注册管理,严格监督医疗机构执行技术准入标准,保障市民医疗服务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医疗管理制度、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基本用药和疾病诊疗指南,完善医疗机构巡查制、年度校验现场核查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公示制、违法违规医疗机构法人约谈制、严重违法机构退出制等行业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信息披露制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开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收费水平等行业综合评估结果。督促医院管理组织完善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医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非涉密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自觉接受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12.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度。在市和区政府的层面建 10 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作为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
——医管会的组建。医管会组成人员共16名,其中卫生、发改、财政、编制、人事、社保、物价、药监、政府采购等部门负责人共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法律专业人士、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代表共6名,由政府履行聘任手续,任期五年。设医管会主任一名,由市或区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医管会可根据需要设臵若干专家咨询委员会(非常设),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医管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其中市医管会秘书处与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秘书处合署办公。医管会日常运作经费渠道从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全部委员为兼职、不受薪。
——医管会主要职责。(1)代表政府集中行使举办公立医院的重大保障决策。审议医院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和决算、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医疗保险偿付标准、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计划、人力资源标准和岗位设臵标准等。(2)审计医院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3)评议医院和院长。
——医管会主要制度。(1)会议制度。实行医管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一年不少于两次。主任办公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时才能召开,实行票决制,委员一人一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表决通过会议讨论事项。医管会决策以保证医院功能任务、公益目标得到实现作为最高取向。委员代表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群体行使表决权,应在行使表决权前,充分征求所在单位和所代表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提请秘书处安排本部门有关 11 人员到会说明情况。医管会成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导致决策失误,致使医院遭受严重损失或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信息公开制度。医管会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政府和社会披露有关信息,提高运作的透明度。
——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管会的关系。(1)卫生行政部门向医管会提交与相关部门协商制订的各类医院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和决算报告、基本医疗服务补贴标准、医疗保险偿付标准、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计划、人力资源配臵标准和岗位设臵规范等议案。(2)将医管会审计和评价医院的结果运用到对医院管理组织和院长的年度考核中。(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编办、市药监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13.实施公立医院委托经营管理。公立医院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院长为公立医院法人代表,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政府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公立医院委托给医院管理组织自主经营管理。
——医院管理组织的组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医院管理组织,由卫生行政部门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年限每届5年,合同期满且管理业绩良好的有权优先续约。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公立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的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进医院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院长由卫生行政部门采用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聘任,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由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聘任手续,负责协助院长开展工作并对院长负责。党组织负责人由 12 卫生行政部门党组织按党章有关规定选拔任命,负责医院的党务和群团组织工作,为院长正确履行职责提供党的思想、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保障各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执行。
——医院管理组织的职责。(1)医院管理组织依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管会的决策以及医院管理制度对医院实施经营管理,依法自主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享有资产使用、人员聘用、薪酬分配等事权,其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医院管理组织要保障医院公益目标、社会责任目标、学科建设目标、医疗质量目标、成本效益目标、公共卫生目标、优质服务目标、病人和员工满意度目标的实现以及保障党组织决议的贯彻执行。
——医院管理组织的责任。(1)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医院管理组织在经营管理中出现重大社会影响和医院经济损失的,或运营目标量化考评结果低于总分50%的,或整体管理评估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按责任轻重扣罚医院管理组织成员的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医院管理组织的受委托经营管理权。(2)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医院管理组织成员可享受高出平均工资水平数倍的绩效工资。具体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决定。
——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医院的关系。实施委托经营后,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如下职能:(1)聘任医院领导班子。(2)实施经医管会议定的医院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和决算、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医疗保险偿付标准、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计划、人力资源标准和岗位设臵标准等决策事项。(3)建立公立医院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制度、绩效评估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基本监管制度。(4)依法依规监督公立医院运营。此外,鼓励高等医学院校参与我市公立医院的管理,政府通过与其签订协议的方式将公立医院委托给其经营管理,使之成为高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提高我市公立医院的教学、科研和技术水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14.完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
——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1)行业监管。卫生行政部门将公立医院纳入全行业管理,依法监督公立医院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实现政府管理目标。(2)资产监管。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公立医院资产明细账,对公立医院国有资产进行动态管理。监督其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确保医院资产安全、完整。公立医院若违约或违规处臵国有资产,政府有权中止合同,收回管理权。(3)财务监管。卫生行政部门在公立医院实行总会计师派驻制度,聘用总会计师参与各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审查会签医院所有财务支出。监督其执行年度预算审批制度、建设项目报批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财务制度和收入情况。(4)绩效评估。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体现公益服务性和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导向,针对不同类别、级别、规模的公立医院,建立公益性绩效目标评估指标体系。由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工每年对公立医院考核一次。
——医院内部监督。(1)公立医院党组织负责对医院管理组织的经营活动实行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医院得到正确贯彻执行。(2)公立医院要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织职工参加医院和科室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3)公立医院工会、青年团、妇女组织等群团 14 组织要调动全体职工参加医院文化建设,营造院兴我荣,形成齐心协力支持医院发展的和谐氛围。
——社会外部监督。(1)公立医院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和群众参与监督的导向,让病人充分行使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促进医院持续改进服务水平和提升工作效率。(2)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其监督指导,改进管理和服务缺陷,促进公立医院规范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四)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目标的考核。完善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保障医务人员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劳动价值相一致的工资待遇,鼓励医务人员通过良好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获得更高的报酬,维护医院内部分配的公平性。促进公立医院落实质量经营机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院经营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政府在财政投入、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收费、内部分配等政策方面建立良性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医院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实现公益性目标。
15.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深圳市医疗服务整体管理和质量评估》以及委托合同中确定的医院经营管理目标,每年对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状况实施整体管理绩效评估,考核结果除了作为核定医疗服务准入管理、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外,还与医院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委托经营权挂钩。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政府有权取消医院管理 15 组织的受委托经营管理权。政府建立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的公立医院奖惩制度,对认真完成公共卫生任务、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公立医院,以及对节约公共卫生资源,减轻医疗服务成本的公立医院和管理与服务一流、医德医风良好的医务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对参与抢险救灾、处臵突发公共事件、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16.全面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按照员额总量,以及不低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核定公立医院基本工资总额,公立医院可在政府核定的基本工资总额内自主制订和实施内部分配办法。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不封顶,绩效工资与其服务能力、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指标挂钩。公立医院要重视医院文化建设,为医务人员提供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良好工作环境,尊重医务人员的职业追求。要促进医院内部分配公平,逐步实现在职人员同工同酬,更好地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17.全面建立质量经营管理机制。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加强医疗质量监督巡查,促进临床医技部门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准入、分级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违规开展医学研究。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妥善处理医院突发公共事件。落实医疗废物和污水管理管理规定,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健全医院行政后勤制度,保障设备、设施、信息系统安全,加强毒麻药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安全监管。必须按照市卫 16 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高级专科医师培训、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全市医疗技术水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对公立医院改革的组织领导
市、区两级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公立医院改革的组织领导,拟定和审核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的配套方案,处理改革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互相配合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定期督查,对改革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对改革过程中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从严查处。要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态度,选取若干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调整政策,形成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操作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宣讲,化解职工和群众的疑虑,为改革的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未纳入改革试点的单位,要积极开展好当前的各项业务工作,保持机构不变,保证队伍稳定,确保全市医疗卫生服务的正常运行。(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或管委会)
(二)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办法
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整体管理评估指标体系,使评估指标更好地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 17 性、社会责任、学科建设、医疗质量、成本效益、公共卫生、优质服务等目标,提高病人和职工的满意度,促进公立医院保障服务的公平、可及性,不断提高服务效率,认真落实政府指令性任务。进一步改进绩效评估办法,抓好基础质量、流程质量和终末质量的行业评估,实现对医疗卫生服务全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专家专项评估在技术创新、人才优化、重点学科建设评价中作用,使评估结果更好地体现医疗卫生行业评估的专业性,提高改进措施的针对性。要采用中介评估的方式,听取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的服务理念、医德医风、医疗费用、就医环境、医疗水平、推荐程度等方面的意见,促进其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导向。(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附件:
1.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试行)2.公立医院托管经营合同(文本样本)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试行)
(送审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发„2009‟11号)以及《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市、区政府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医管会为市、区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代表政府集中行使举办公立医院的重大保障决策、审计医院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评价医院及院长等职能,对政府负责。
第三条 医管会的宗旨是:以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促进公立医院实现政府确立的经营管理责任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议事规则,为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提供决策、监督保障。
第四条 医管会按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市、区医管会组成人员共16名,其中卫生、发改、财政、编制、人事、社保、物价、药监、政府采购等部门负责人共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法律专业人士、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代表共6名,设主任1名。
第六条 医管会委员由市、区政府履行聘任手续。其中主任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副区长担任,其他委员由政府相关职 19 能部门推荐,由政府履行聘任手续。
第七条 医管会成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公信力和诚信度; 2.社会责任感强,愿意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3.熟悉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业务,在所代表的群体中有代表性;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年龄不超过60周岁;
6.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医管会成员每届任期为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委员离开现岗位(职务)后,委员资格随之自然终止,其空缺由该岗位(职务)新任人选递补。
第九条 医管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医管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条 医管会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临时组建相关专业的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组织,为医管会的决策和评议提供决策参谋。对公立医院的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的审计,采取聘用专业审计机构的方式进行。对医院及院长的评价,采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议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医管会委员属兼职岗位,委员提供义务服务,不享受政府的福利和津贴。
第十二条 委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责者,可经本人提请或医管会向政府提议更换委员人选。委员如有违法、违纪及违反 20 本章程行为,委员所在单位、部门或行业组织应及时向医管会报告,医管会及时向政府提议更换委员人选。
第三章 医管会职权
第十三条 医管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医院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和决算、基本医疗服务补贴标准、医疗保险偿付标准、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计划、人力资源标准和岗位设臵标准等。
2.审计医院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3.评议医院和院长。
第四章 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委员应对医管会负责,并依诚信、勤勉、敬业、公正的原则工作,充分代表所在部门或市民行使权力,承担相应的义务。医管会每年公布所有委员出席主任办公会议的情况,对一年内无故缺勤应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可提请主任办公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第十五条 委员享有以下权力:
1.出席医管会会议,听取与医管会职责相关的情况报告,代表所在单位或群体行使表决权。
2.受医管会委托,代表医管会处理有关事务,以医管会名义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3.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管理组织执行医管会决议及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对其履职情况提出质询。4.有权检查公立医院运营状况,提议召开临时医管会会议,提交需医管会审议的议案。
5.对医管会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以及医管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6.对医管会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在坚决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
第十六条 委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认真履行职责,依据客观事实决策,公正公平评议。2.遵守本章程及有关工作制度,保守工作秘密。3.按时参加医管会会议,承担医管会交办的工作。第十七条 主任行使以下职权: 1.定期召集和主持医管会会议; 2.检查医管会工作落实情况;
3.当医管会决议表决票数相同时,主任有权投决定票。4.代表医管会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八条 医管会委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导致决策失误,致使医院遭受严重损失或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医管会以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制。医管会会议由主任定期召集,每年不少于两次。如主任不能出席会议时,由主任委托召集人召集和主持会议。
第二十条 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医管会。有以下情况时,应及 22 时召开医管会会议:
1.主任提议;
2.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
第二十一条 主任办公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时才能召开。委员因事不能参加医管会时,可通过秘书处向主任请假。
第二十二条 一般情况下,秘书处应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与会人员,情况紧急的,应向委员说明原因。
第二十三条 一般情况下,有关议程及材料应提前2天送达委员审阅。紧急情况下,可电话报告主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 医管会决策以保证医院功能任务、公益目标得到实现作为最高取向。委员代表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会群体行使表决权,应在行使表决权前,充分征求所在单位和所代表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表决事项若需要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到会说明的,可在会前提请秘书处予以安排。
第二十三条 医管会决议实行票决制,委员一人一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会议讨论事项。涉及市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权限的事项,应在会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 市委和市政府职能部门应尊重和执行医管会形成的决议;对医管会决议有质疑的,可提请医管会秘书处进行解释或提请医管会主任重新审议。
第二十七条 医管会形成决议须经参会委员签字认可,并以文件形式由主任签发。
第二十八条 部分临时动议经主任同意,委员可以通过传 23 真、电子公文等方式参加会议,并签字进行表决。
第二十九条 除涉密信息外,医管会应当完整、及时、准确地向政府和社会披露有关信息,提高运作的透明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医管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医管会负责解释。附件2
公立医院托管经营合同(文本样本)
为更好地保障公立医院健康发展,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增强公立医院自主经营管理的灵活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安全、有效、方便、价廉,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医院交给乙方(医院管理组织)实行整体托管。
1. 托管原则
1.1 公立医院性质不变。公立医院为市、区两级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相对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2 服务功能定位不变。医院应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优先为市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3 人员身份待遇不变。医院在编人员的身份及社会保障待遇不变。离退休人员仍按现有政策执行。
1.4 资产归属权限不变。医院固定资产(含托管期间的新增资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1.5 财政投资渠道不变。政府根据医院的业务范围,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场所、卫生装备、开办资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性亏损、符合规定的医疗欠费以及重点专科建设、人员培训、科研教学等补助。1.6 监督管理方式不变。政府继续行使对医院的发展规划、财政政策、收费政策、医保政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行政管理权限。
2. 经营管理目标 2.1 总体目标
坚持医院非营利的核心属性,为市民提供成本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优先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优先为急需病人提供服务,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院运行效率,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服务,建设市民满意的医院;保障医务人员切身利益,提高员工满意度。
2.2 主要目标
2.2.1 医院发展目标:在合同期内,甲方核定医院的编制病床数 张;医院实际开放病床数可控制在 张以内;核定医院员额总量控制在 名以内;其中常设岗位 名(用于聘用在编人员),非常设岗位 名(用于聘用临聘人员)。
2.2.2 服务数量目标:医院年门诊总量必须达到 人次、住院人次必须达到 人次(签订合同前该院前三年的平均水平)。
2.2.3 服务效率目标:病床使用率≥ %;病床周转次数≥ 次/年,平均住院日≤ 天;医生日均担负门诊量 人次以上;医生日均担负住院量 人次以上。
2.2.4 服务质量目标:住院病人治愈率≥ ,好转率≥ %;处方合格率≥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手术 26 前后诊断符合率≥ %;CT检查阳性率≥ %,MRI检查阳性率≥ %,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 %;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 %。
2.2.5 成本效益目标:建立基于全成本核算体系的内部分配制度,合理配臵人力、设备和后勤保障资源。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每门诊人次费用、每住院人次费用的升幅不高于本市当年度物价指数升幅。
2.2.6 医疗安全目标:无重特大医疗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100%。输血适应症合格率≥ %。
2.2.7 公共卫生目标。按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履行疾病监测报告、病人隔离治疗、计划免疫、妇幼保健、慢病防治、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公共卫生职责;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医疗急救、卫生应急、干部保健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2.2.8 社会责任目标:服从卫生行政部门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做出的公共资源调配指令,参加政府组织的对口支援、对口扶贫、健康促进、义务诊疗等社会公益性活动;按照规定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
2.2.9 学科建设目标:组建与医院服务范围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医学专科,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重点学科建设任务。
2.2.10 教学科研目标:每年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高级专科医师培训 27 和学科骨干培训等任务。
2.2.11 优质服务和病人满意度目标: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先推广运用适宜技术,适当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市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水平,建立科学简便的服务流程,维护良好服务环境,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90%。
2.2.12 文化建设和员工满意度目标:开展医院文化建设,为医务人员提供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良好工作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其劳动价值相适应的工资待遇;维护医院内部分配公平,尊重医务人员的职业追求,与其共担非医方责任的医疗风险。职工对医院管理组织的满意度≥80%。
2.3 目标考核方式
甲方按照《深圳市医疗服务整体管理和质量评估》,结合上述经营管理目标,对乙方经营管理状况实施整体管理绩效评估。评估每年一次。医疗卫生机构整体评估结果分A(85分及以上)、B(80分及以上)、C(75分及以上)、D(70分及以上)、E(69分及以下)五级。医院在医疗服务整体管理和质量评估中应达到C级(合格)级以上。
3. 双方权责 3.1 甲方的权利3.1.1 发展规划权: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臵规划,确定医院的发展规模,包括病床编制、员额总量和大型医疗设备配额;确定医院技术准入范围等。
3.1.2 资产监督权:核定医院政府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监管医院国有资产,定期(合同届满后)和不定期(合同期内)实施资产清查、评估和审计。
3.1.3 人事监督权:按照管理权限聘任医院的领导班子。监督医院执行国家的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
3.1.4 财务监督权:核定医院的财政预算并监督执行,审查医院决算报告。向医院派驻总会计师,审查会签医院所有财务支出。定期(合同届满后)和不定期(合同期内)开展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3.1.5 行业监管权:监督医院执行国家医药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医疗收费、社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实施医疗服务整体管理和质量评估;建立开放性公共医疗技术评价平台,引导社会参与对医院的监督管理。
3.1.6 党群事务权:在医院建立党群组织并支持其对乙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医院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利益等情况进行监督。
3.1.7 其他管理权:对医院的医德医风、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信息公开、廉政建设、文化建设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3.2 甲方的责任3.2.1 资产保障责任:按照医院服务范围和经营管理目标,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场所、卫生装备,并保障医院卫生装备得到及时更新。
3.2.2 人员保障责任:为医院配臵与其服务范围和经营管理目标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并提供业务培训。在医院的财政预算中安排合理的人员经费总额,保障医务人员的待遇不低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3.2.3 投入保障责任:为新医院开业提供开办经费和开办初期经费补助,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按照本市公立医院的相关政策,在财政投入、社会医疗保障政策、医疗收费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使医院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成本得到合理补偿。为医院开展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和完成科研教学、卫生应急、干部保健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提供成本补偿。其中: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其经营管理业绩(包括医院级别、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指标)核定补助经费。
3.2.4 公共服务责任:为医院提供行政许可、人员招聘、信息支撑、继续教育、科研教学、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党务指导、政策法规等政府公共服务。
3.2.5 在乙方没有违反托管合同的前提下,不干涉乙方开展的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经营管理业务。
3.3 乙方的权利
3.3.1 资产使用权:对医院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卫生装备等其他设施设备等行使使用权。3.3.2 财务支配权:在财政预算总额内,确定医院专项经费和业务经费的年度预算安排。
3.3.3 人事支配权:在员额总量控制控制范围内确定岗位设臵方案,按照我市人事招聘政策和程序自主聘用人员。
3.3.4 工资分配权:在人员经费总额控制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其中:医务人员的工资与其提供的医疗服务的价值(包括专业技术资格、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指标)挂钩,与医疗服务收入脱钩。
3.3.5 自主运营权:在医院服务范围和服务功能等范围内,确定医院内部运作模式,其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3.3.6 市场开拓权:在特需医疗服务总量控制范围内(开设的特需门诊不得超过普通门诊的10%,开设的特需病房病床不得超过普通病房病床的10%),开发特需医疗服务和开拓医疗服务市场。
3.3.7 学术交流权:在符合公益性的前提下,与国内外有关机构和人员开展医学科研、教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3.3.8 获得奖励权:医院在医疗服务整体管理和质量评估中达到B级(良好)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并可享受高出平均工资水平数倍的绩效工资。具体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决定。认真完成公共卫生任务、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奖励;对参与抢险救灾、处臵突发公共事件、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作出重大贡献的,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节约公共卫生资源的,减轻医疗服务成本的,予以表彰奖励。
3.4 乙方责任
3.4.1 依法管理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政策法规,严格依法行医,执行行业管理规范;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医院人事、财务、资产、采购等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对托管期间医院的经营管理活动负责,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及经济责任。
3.4.2 控制成本责任:全面推行成本核算机制,实施节能减耗措施,提高人力资源、医用物资利用效率,降低医院运行成本。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合理用药。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控制“两费”不合理增长的各项综合管制措施:包括贯彻实施公立医院技术标准、诊疗规范、常见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结果互认,推进基本医疗服务标准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统一采用标准化的门诊病历和电子病历,在全系统共享病人健康档案、诊疗服务信息等卫生信息资源。
3.4.3 资产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和年度财政预算。不得将医院的医疗用房、医疗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转租,不得开展科室承包,不得以医院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不得以所托管的财产设定担保行为,不得随意处臵国有资产,确保医院资产安全、完整。
3.4.4 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加强医疗质量监督巡查,促进临床医技部门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准入、分级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违规 32 开展医学研究。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妥善处理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健全安全保卫组织,保障建筑、设备、设施、信息系统安全,加强毒麻药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安全监管,落实医疗废物和污水管理管理规定。
3.4.5 接受监督责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行业监管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保障服务对象医疗安全,避免医疗事故发生。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实施医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医疗收费等医院经营管理等情况。
3.4.6 民主管理责任:完善医院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实施院务公开,推行科室民主管理,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维护职工的民主管理权。
3.4.7 保障职工利益责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障职工的薪酬待遇,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职工在聘期内非违反聘用合同,不得单方面作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除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外,医院在编人员与临聘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3.4.7 维护公平责任:坚持以救死扶伤为第一原则,保证急危重症病人优先获得医疗救治。不得以付费等原因拖延或拒绝为纳入国家医疗救助范围的人员施治。按照政府的要求承担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定点单位的任务,不得以补偿费用不足等原因推诿病人,不得向医务人员下达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相背离的医疗费用控制指标。
3.5 违约责任
3.5.1 医院在年度整体管理绩效评估中被评为D级的,甲方对乙方给予通报提醒注意,按责任轻重扣罚医院管理组织成员的绩效工资,其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连续两年被评为D级的,甲方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被评为E级的,甲方给予乙方黄牌警告,按责任轻重扣罚医院管理组织成员的绩效工资,其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甲方有权终止委托合同。
3.5.2 乙方在经营管理中发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甲方视对事件影响的评估情况,对乙方提出警告或解除合同的决定,并按责任轻重扣罚医院管理组织成员的绩效工资。
3.5.3 乙方若违约或违规处臵国有资产,或在经营管理中造成资产损失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运营权。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构成违纪违法行为,按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5.4 因机构撤销、合并或因甲方保障不足等原因直接造成经营管理目标无法实现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5.5 在托管期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受国家调整医药卫生政策影响,或受国家社会、经济大环境影响,或受本市城市规划调整、人口数量和结构变化、自然灾害、其他重大事件影响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经营管理目标难以实现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 合同问题 4.1 合同期限
合同期每期5年。首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4.2 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医院实施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双方另行协议是否签订续约合同。若不再续约,则双方进行资产、证件等移交。双方签署的移交表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4.3 签订方式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七份,双方各执三份,公证处一份。双方签署的资产移交表、绩效考核方案为合同附件。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合同目标参考资料】
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三级综合医院评价指标参考值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100%。
(三)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手术、麻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100%。
(四)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比例100%。
(五)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六)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七)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60%。
(八)CT检查阳性率≥70%。
(九)MRI检查阳性率≥70%。
(十)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70%。
(十一)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80%。
(十二)治愈好转率≥90%。
(十三)清洁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
(十四)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1.5%。
(十五)麻醉死亡率≤0.02%。(十六)尸检率≥15%。(十七)医院感染现患率≤10%。
(十八)医院感染现患调查实查率≥96%。
(十九)临床化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VIS≤120)。(二十)血液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改良偏离指数DI≤2)。(二十一)免疫室间质评全年平均成绩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二十二)细菌室间质评全年鉴定正确率≥80%。
(二十三)普通门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比例≥60%。
(二十四)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二十五)急诊留观时间≤48小时。(二十六)急救物品完好率100%。(二十七)合格病历率≥90%。(二十八)处方合格率≥95%。(二十九)开展成分输血比例≥85%。(三十)输血适应症合格率≥90%。
(三十一)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
(三十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开具检查报告申请单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48小时。(三十三)血、尿、便常规检验、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生化、凝血、免疫等检验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6小时,细菌学等检验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4天。(三十四)超声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三十五)术中冰冻病理自送检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三十六)平均住院日≤15天。
(三十七)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3天。(三十八)病床使用率85—93%。(三十九)病床周转次数≥19次/年。(四十)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例≤45%。(四十一)基础护理合格率≥90%。
36(四十二)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0%。(四十三)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四十四)全员开放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比例1:0.4。(四十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90%。(四十六)职工对医院管理组织机构和领导工作满意度≥80%。(四十七)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检验科服务满意度≥90%。(四十八)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医学影像部门服务满意度≥90%。(四十九)患者与医师、护理人员对药学部门服务满意度≥90%。(五十)患者、医务人员对医院后勤服务满意度≥90%。(五十一)已出院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