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学年晨练晨读晚自习工作实施方案 副本 副本_晚自习管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8 13:47: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实施方案】

数理学院—学年晨练晨读晚自习工作实施方案 副本 副本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晚自习管理实施方案”。

数理学院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晨读晨练

晚自习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规范晨读晨练和晚自习管理的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在全院非毕业班学生中实行晨读晨练和晚自习活动,督促学生合理利用时间,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塑造优良学风,现结合学院活动开展以来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总体要求

1、晨读晨练和晚自习是一项长期和常规活动,全体学生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各班可以根据本班实际情况,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活动。

2、辅导员、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晨读晨练和晚自习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动员、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参加活动。各班开展晨读晨练和晚自习的情况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各级学生干部要率先参与到活动中,发挥带表率作用,同时主动配合学院开展工作,带领其他同学积极参与活动。

4、实行日报和周报制度。各检查督促小组和各班每天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每周报学院团委学生科汇总通报。

二、学生晨练、晨读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晨练、晨读管理,全面提高学生晨读、晨练的效果,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作如下规定:

(一)、活动要求

1、学生晨读晨练活动从每学期第一周开始,至期末放假结束。

2、每天的活动时间从周一至周五早上6:40开始,至7:20结束。每次晨读或晨练不少于40分钟。

3、每天活动时间实行点名制度,时间是早上6:45,北区宿舍学生在北区篮球场,南区住宿学生在老田径场,由各班班级督察小组点名,向学院纪律督查小组汇报。具体联系见督查工作安排表。(见附表一)

4、学院非毕业年级学生,除雨雪天气外,必须进行晨练、晨读,晨读、晨练时间,宿舍不得有学生逗留。各班在新学期第一周制定班级晨读晨练活动方案,并按照班级方案组织开展晨读晨练。鼓励学生根据当天课程及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晨读内容。

5、全体参加晨读晨练活动的学生要认真执行晨读晨练各项要求,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晨读晨练时间相互聊天、嬉戏打闹;不得在晨读晨练时吃早餐等,保持一个好的秩序。

6、各班班干部需配合学院晨读晨练的检查,不得谎报本班出勤人员,不得顶撞检查人员。

7、各班班长及其他班干要积极宣传,严格要求全班同学,使晨读晨练得到最佳效果,改善本班学风。

8、晨练、晨读活动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每天在开始时,各班负责人必须在5分钟内整队、并协助学院检查人员清点人数,晨练结束后将出勤情况每周汇总一次并上报学院团委学生科办公室。

(二)、考勤

1、学院考勤

学院学生会成立活动纪律督查小组负责考勤管理,选派活动当日值班教师带领学生干部进行考勤工作,负责当日考勤情况并复核到场人数,当场记载有关信息,每日由纪律检查小组组长进行汇总,并上报学生科,每周由学生会主席进行汇总,并上报学生科。且学生会每周通通报学院各班晨练情况。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晨练情况。

2、班级考勤

各班成立督查小组负责本班晨练、晨读考勤管理,并上报督查小组负责人(班干)名单至学院团委学生科办公室。各班督查小组要配合学院晨读晨练的检查,不得谎报本班出勤人员,在活动开展期间要积极宣传,严格要求全班同学,使晨读晨练得到最佳效果,改善本班学风,同时做好考勤记载,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晨练、晨读情况进入每位同学的综合考评测评。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应带头做好晨练。

(三)、奖惩规定

1、如无特殊情况,学生应出全勤(患重大疾病,不适宜参加体

育运动者除外),因病或因事需请假者,须出示请假条,每学期,每人请事假次数不能超过三次,严禁无故缺席,根据《井冈山大学学生手册》的学生处分条例,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警告;累积两次者,严重警告;累积三次给予记过处分。如有病住院或伤残学生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不参加晨读晨练活动。因公(学生会等)值班督查的学生,按参加活动处理。

2、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一学期无故缺席3次以上,取消其本学期综合考评干部加分资格,并视其情况取消其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3、每学期评选晨练、晨读优秀班级、优秀寝室和先进个人,凡出勤率高,活动开展有特色的班级、寝室和个人,学院将给予表彰。

4、学院晨练、晨读出勤率低的班级,取消评各种先进集体的资格。各班级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执行细则。

三、学生晚自习活动方案

(一)、晚自习考勤:

1、要求晚自习的晚上(星期日——星期四),由学生会检查小组到教室检查,时间:夏季为19:00—21:30,秋季为18:30—21:00。晚自习地点为:大

一、大二学生在相对固定教室、大三学生在宿舍或考研自习室。

2、要上课的班级则以当晚上课课堂考勤为准;

3、要利用晚自习时间进行其他的学习活动,须以班级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并报送学院团委学生科审批。

(二)、晚自习要求:

1、每个同学都要严格执行学院的晚自习管理制度,养成晚自习的良好习惯;晚自习推行全体学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内容进行自修,完成相关专业教师布置的作业和有关本专业方向的研讨、创新活动。

2、晚自习期间在固定教室自习的学生应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或随意走动。不准讨论与学习无关的事或其他影响同学学习的活动;讨论学习问题时,不要大声讨论,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晚自习在中途允许学生离开教室休息十分钟,在休息期间学生不得大声喧哗,保持教室安静,并且也不得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休息

结束立刻回教室恢复自习。

3、在学生寝室晚自习的学生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玩游戏、上网、看电影、下棋、打牌等。

4、不要迟到、早退,甚至缺勤,如要请假的要履行请假程序,否则以旷课处理;

5、各班负责晚自习的同学应协助学院检查小组认真清点人数,不要谎报,瞒报。

(三)、晚自习督查:

1、学院督查小组每次晚自习分定时和不定时两次检查各班晚自习人数及秩序状况,(学生寝室检查同上)并登记各班具体出勤情况。

2、若违反晚自习要求的第一、二、三点的班级,学院将对其进行警告,如警告超过2次仍不改者则进行登记,并给以相应处分。

3、学院督查小组将每周对晚自习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各班督查小组将考勤情况每周汇总一次并上报学院团委学生科办公室。

(四)、惩罚规定:

1、各班学生无特殊情况要准时在规定地点进行晚自习,特殊原因者须向班主任请假(要有班主任签字请假条),晚自习一次当一节课计,旷课、迟到、早退、请假的处罚标准与课堂考勤相同。

2、各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班级及学生会检查小组做好考勤登记工作,使学院的课堂晚自习考勤工作顺利进行,营造更加和谐、优良的学习氛围。

附表:数理学院晨读晨练晚自习督查工作安排表

数理学院

2013年9月12日

下载数理学院—学年晨练晨读晚自习工作实施方案 副本 副本word格式文档
下载数理学院—学年晨练晨读晚自习工作实施方案 副本 副本.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