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村委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村委换届工作方案”。
新基村2014年“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
我村支部委员会和第五届村民委员会,将于2014年上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以及上级党委安排,现就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一次、二次全会的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中广大党员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团结干事、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新基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要在石角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以及意图底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3.坚持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应依法依规,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
4.坚持有利于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能因换届而影响发展和稳定。
(三)总体安排。根据镇选举实施意见结合本村实际,我村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工作阶段,时间为2013年10月5至1月15日;二是选举实施阶段,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至3月25日;三是后续工作和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
一、选举准备阶段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成立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8人)
2、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推选产生。(9人)
3、提出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建议名单。(44人)
二、实施阶段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3月25日)村委会职数设置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人数。村支部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
2.村民委员会人数。按照镇政府以及根据常住人口和居住状况,我村常住人口3000人以上配备7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名,委员5名。
三、任职条件
村 “两委”班子成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严守政治纪律,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始终不渝地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3.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4.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
5.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
6.身体健康,为进一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男性一般不宜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宜超过50周岁。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提名为村 “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4.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5.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或者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6.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3年。
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
8.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村 “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前后任村党组织书记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必须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四、选举方式及程序
1、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总)支部班子成员。即党支部领导成员分别由党员群众民主推荐和党支部推荐,镇党委考察后确定候选人,然后按《党章》规定进行党内选举。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全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采用“二合一”的选举办法。即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投票选举二者合并进行,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直接提名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提名大会按选举大会程序进行,使用只有职务、没有名单的提名票,按照一人一票无记名等额提名,公开唱票和计票原则进行提名投票。
五、选举日
按照石角镇委、镇政府的时间安排。
六、选举地点、投票站和中心会场设置。
结合我村实际,我村将设立15个选举地点和投票站,每个村小组为一个选举地点和一个投票站,设村委会为中心会场。
七、选民资格确定以及选民名单公布
1、选民资格确定: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具有选民资格,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具体是:
1、本村村民;
2、年满18周岁;
3、享有政治权利;
4、具有表达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能力
下列情况不予登记:
1、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者;
2、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雇佣的非本村人员;
3、乡镇下派任职的或代职非本村的干部。
4、其他不予登记的人员。
2、选民名单公布: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发布公告。公布选民名单,接受村民投诉,必要时修正选民名单,选举日前公布修正后的选民名单,并造选民册,编选民号。选民名单确定、公布后,制作发放选民证,选民证号与选民号一致,本届有效选民(包括委托投票的选民)才发选民证。选举时凭证发选票。
八、村民小组长的选举和村民代表的推选方式
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共同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由本村小组村民推选,村民小组会议通过。村民代表可按每5至15户推选1人的比例推选产生,也可以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农村党(总)支部班子全体成员和党员推选为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由本村民小组过半数的选民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也可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获得参加投票的户代表的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九、后续工作和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
选举工作结束后,做好村委会交接工作,按规定及时开展工作交接。移交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上一届村委会在选举结果公布后7日内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确保新一届村委会能尽快开展工作。
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我村将认真及时的做好工作总结。及时组织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同时保证村委各项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
新基党支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