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小箐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学教师聘任实施方案”。
修文县小箐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度,引进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促进教育人才合理流动和教师队伍优化组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管理效能,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以保障用人单位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省编委办《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09]18号)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关于印发〈修文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修人劳社通[2009]5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范围及对象:
本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是小箐乡中心小学;实施对象为我单位的在编教职工。
第二条 校长由上级任命或聘任,其他干部的任免按干部管理的权限规定办理。校长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工作。
第三条 聘任原则:
1、公开、平等的原则。聘任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实施双向选择,签订聘任协议书。
2、严格定编、科学设岗的原则。校长应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及岗位设置等情况,在本校现有教职工中聘任,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从其他学校、其他系统选聘上岗的教职工。
3、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应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任人唯贤,择优聘任。4、合理组合的原则。校长聘任教职工时,要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的原则,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通过聘任而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整体优化的教职工队伍。
5、动态聘任,合理流动的原则。校长要充分发挥聘任制的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6、实行满编制聘任的原则,保证编制数与聘任数相一致。
第四条 聘任的资格与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受聘教师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
3、有从事教育教学或校内其他工作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5、受聘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教师职务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符合任教条件的人员。
第五条 聘任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2、制定聘任方案;
3、采取个人申请等形式产生竞聘人选;
4、确定拟聘任人选;
5、公示聘任结果。
第六条 关于实施聘任工作的相关问题:
1、学校党组织、校长和教代会在每次聘任工作之前要认真做好文件的传达、学习、宣传工作,使广大教职工真正理解、支持、积极参与聘任工作。2、校长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在本校现有教职工中,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从其他学校、其他系统调入的人员中选聘上岗的教职工。3、校长根据本校教职工编制和工作任务,在听取工会、教代会等基层组织和教职工等校内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聘任方案。聘任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本校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及有关待遇等。聘任方案经学校党组织参与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并报教育局备案。
4、校长要严格履行聘任手续,依据聘任方案和对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参考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岗位竞聘申请》,进行教职工岗位聘任,竞争择优上岗,并与上级部门签订《聘任合同》。
5、受聘教职工的任期一般为3-5年,聘任期期满可以续聘也可以终止聘
约。签订教职工岗位聘任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第七条 关于未聘人员的安置
因学校编制、岗位数额限制而未能聘任或因本人原因不适宜聘任的教职工为未聘人员,未聘人员按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筑党发[2006]26号《贵阳市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安置试行办法》处理。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取消在本单位的竞聘资格。
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
2、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损害单位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5、构成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又不够刑事处分的;
6、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7、严重违背教师的职业道德,经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8、犯有其他严重错误,不宜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
第九条 凡不愿从事教育工作,本人提出辞职,经单位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办理辞职。
说明:本方案如与上级有关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度相冲突的,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修文县小箐乡中心小学
2011年3月25日
小箐乡中心小学教职工岗位竞聘方案
(试行稿)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省编委办《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
[2007]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09]18号)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关于印发〈修文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修人劳社通[2009]5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建立适合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本单位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的实施此次的聘任工作,保障工作的有效实施,经校委会商议决定,成立以中心校校长为组长、小箐小学校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保障党、政、工参与的前提下选举教师代表4人参与本次的聘任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王亚雄(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张辉良(小箐小学校长)
杨志(中心校会计)
成员:徐国英(小箐小学教导主任)
宋平(小箐小学教育专干)
刘兰(小箐幼儿园负责人)
徐刚(小箐小学工会主席)
罗菊(小箐小学教代会主席)
徐波(教师代表)
罗永琴(教师代表)
金俊凤(教师代表)
余庆梅(教师代表)
在组长的带领下,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好本次的聘任工作,各成员在对各岗位的竞聘教师的考核时要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做到择优进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辉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人事局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单位设置岗位总量37个,专业技术岗位37个,占100%;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1、专业技术中级岗位12个,其中:
八级岗位2个;
九级岗位3个;
十级岗位7个;
2、专业技术初级岗位25个,其中:
十一级岗位13个;
十二级岗位12个;
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按相关文件对中、初级任职条件的要求并结合小箐乡中心小学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竞争上岗,并与相关人事部门签定聘用合同。
四、竞聘人员的考核
1、根据我校《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考核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管理分占本次考核分的70%;其中在中心校考核的中层领导按我校教师的平均分计算其绩效考核管理分,其余人员按我校绩效考核的基础分计入个人绩效考核分;
2、领导小组各成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竞聘教师对自己德、能、勤、绩等多方面按考核细则自我评价之后,领导小组再进行审核,审核后此分值占本次考核分的30%;(具体考核细则表附后)
3、按指导文件精神(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绩效考核与考核评价综合分的基础上加教龄附加分,计算方法为:教龄附加分=教龄×0.3分/年。
五、竞聘人员的岗位设置
1、在编制数内按考核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本次岗位竞聘名单;实行末位淘汰制;
2、按竞聘教师的条件结合相关文件的精神,对同时满足同一岗位的教师数超过岗位数的时候,按考核分从高到低择优进岗,在上一级岗位不能满聘时空岗位数往下一级岗位叠加;如出现竞争同岗位的几位教师考核分相同时,以教龄长的教师优先进岗。
六、对未聘人员的安置
因学校编制、岗位数额限制而未能聘任或因本人原因不适宜聘任的教职工为未聘人员,未聘人员按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筑党发[2006]26号《贵阳市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安置试行办法》处理。
七、其它方面
本方案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相冲突的地方,遵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修文县小箐乡中心小学
2011年3月25日
聘任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教代会成员签字:
竞聘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