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科技联络员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科技联络员制度”。
怀远县科技联络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科技企业的引导和管理,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意识,建立、健全一个便捷、快速、高效的管理网络,进一步规范科技联络员的职责、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联络员条件
科技联络员要有一定的学历基础和科技知识,热爱科技工作,能贯彻执行科技政策。年龄学历不限
二、联络范围
1、高新技术企业
2、民营科技企业。
3、专家大院及种养殖基地
4、特色产业
5、县工业园区、城西食品园、马城工业园等
三、联络员职责
1.协助企业组织申报科技项目,以及做好科技相关工作。2.配合科技局做好各项数据上报、统计工作。
3.负责所在企业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对报送信息科技局给予一定的稿费奖励。
4、协助企业申报专利
5、搭建企业与高校院所沟通联系的桥梁,为高校院所的成果转化提供通道,为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提供解决途径,帮助企业引进急需的新技术、新工艺;
三、联络员管理
县科技局对科技联络员进行集中管理、定期培训与业务指导。设立科技联络员的企业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研发中心评定,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等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四、联络员考核
年终对各企业联络员进行工作考核,成绩出色的科技联络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充分发挥企业科技联络员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中的作用。
五、经费预算
从县科技计划项目中列支2-3万元,用于对联络员生活补助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