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妇女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织金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推动2013年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助推妇女发展,增强我县经济发展活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2013年织金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省、市、县关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实现“后发赶超、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广大妇女群众创业就业,为织金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2013年全县要力争完成新增贷款0.83亿元。其中,城关镇350万元,白泥乡500万元;桂果镇、牛场镇、猫场镇、化起镇、龙场镇、八步镇、以那镇、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茶店乡280万元,三甲乡、自强乡、大平乡、官寨乡、金龙乡、后寨乡、中寨乡、鸡场乡、绮陌乡、实兴乡、马场乡、营合乡、纳雍乡、板桥乡、少普乡、熊家场乡、黑土乡、普翁乡、上坪寨乡230万元。
三、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
(一)小额担保贷款只能用作补充个人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中所经营项目自筹资金的不足,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二)具体指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农家旅店、餐饮服务、农家乐、小商品(百货)零售或批发、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和种养殖等。
(三)各乡镇在贷款任务分配中,农村计生“两户”贷款金额比例不低于6%,党员贷款金额比例不低于20%。
四、工作内容
(一)充实担保基金。为适应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争取多方支持,积极筹措并充实担保基金,不断提高担保金总量,按照1:5的比例,担保金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担保机构,适度增加担保机构数量,扩大担保服务覆盖范围,惠及广大城乡妇女。
(二)创新担保机制。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信用担保、农户联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多元化担保方式,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满足城乡妇女日益增长的创业贷款需求提供有效服务,让有贷款需求的妇女带得了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不要求提供反担保。
(三)简化贷款程序。在健全审核发放机制、完善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各经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部门要根据基层实际,探
索采取集中受理、集中审核、联合办公等方式,进一步减轻贷款户申报贷款成本,为贷款妇女提供便利,做好服务。
(四)着力打造妇贷典型。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要与巾帼示范基地建设相结合,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充分发挥样板示范作用。2013年,各乡(镇)要新增打造1个以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典型。壮大培育“妇”字号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培养各类妇女专业户和女经纪人,有效提高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确保贷款安全回收。2013年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集中还贷的关键年,各乡(镇)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贷款有效回收机制,准确掌握贷款资金真实用途,关注贷款使用情况与项目发展状况,教育引导贷款妇女树立还贷意识,如期偿还贷款,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见效应。
(六)与“五园新村”建设相结合。按照“五园新村”着力打造田园致富的要求,各乡(镇)要在“五园新村”点上深入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结合本地特色和资源优势,为特色种植、养殖大户、特色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经济队伍提供资金支持,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旅游业作为农民收入的新增长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把妇女小额
担保贷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强化统筹调度,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要加大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保障力度,根据工作需要落实工作经费。
(二)明确工作职责。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贴息资金、奖补资金和担保基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妇联:负责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贷前相关服务,做好农村妇女贷款登记、推荐工作,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象资格初审,并提供审查意见;配合协助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做好调查审核工作,协助催收贷款工作;帮助贷款使用人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人民银行:负责协调指导经办金融机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工作,督促经办金融机构按有关金融政策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扶贫办:为贷款妇女提供培训经费,举办有关项目培训。农村信用联社:负责审核借款人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有关金融政策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建立健全信贷档案,对小额担保贷款实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当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含20%)以上时,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担保基金清偿贷款不良率后,可恢复受理贷款申请。贷款发放后,要经常进行贷后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采取有效控制
措施,对小额担保贷款呆、坏账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做好贷款贴息的结算工作。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织金办事处每月10日前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报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规范贴息资金的申请和拨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贵银发[2012]66号)精神,贷款经办银行要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按季计算应贴息金额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在中央预拨贴息资金到位前,县财政对贴息资金先行垫付,在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到位后再行补充。
贷款经办银行应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金
[2008]100号)的规定计算贴息资金,季度结息后5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经过同级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贷款担保机构、妇联等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明细表和贴息申请书,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贴息资金,并按季度将贴息资料上报市财政局。
(四)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和县直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加大信息宣传,让有贷款需求的妇女及时了解信息;通过张贴标语、印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手册》宣传资料等手段,进行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为广
大妇女提供政策信息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大力宣传贷款致富妇女典型,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大培训力度。各乡(镇)要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与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妇女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的能力,培训与指导相结合,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农村金融机构经办人员的培训,发挥信贷人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信贷人员对广大妇女群众的诚信教育引导和跟踪服务的能力。
(六)强化督查与考核。我县将组建专门督查组,不定期督查。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而影响我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全市排名的乡(镇)或部门,将进行专项督查督办。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