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药品类 互联网违法行为 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药品互联网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的行为,按照市八部门部署,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中国移动郯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郯城分公司和中国电信郯城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共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单位药品购入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收售药品及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使医疗机构周边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购入行,强化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收售药品信息的整治力度,有效遏制利用互联网登载、传播非法收售药品信息的势头;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教育引导,规范企业行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向公众宣传基础医疗用药常识,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购药。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根据专项行动确定的工作目标,此次行动的工作重点和任务是:
(一)加强互联网监测,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的监测工作。对发现的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信息,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监测到未经审核批准发布药品信息的网站,应及时交证据一并报县局,由县局上报市局处理。对监测到利用互联网发布违法药品信息,违规销售药品涉及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要责令其改正,并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严格监管。对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假药行为,要固定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证据,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调查工作,彻底摧毁制售假药窝点。
通信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行业,配合有关部门对发布哈瓦那一塌糊涂 销售假劣药品的网站依法予以处理,对严重违法的境内网站,根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查处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发布的医疗、药品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查处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病、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信息的违法违规广告。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假劣药品发最行为的立案侦查,特别要针对在主流互联网搜索引擎中接入的提供假药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开展专项打击。要紧密结合“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对此类案件的办理,积极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坚决打击专业性、职业化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犯罪活动,铲除犯罪窝点及营销网络。
(二)开展对城乡药店药品购进渠道的整治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对城乡结合部以及乡村药店进行检查,并充分利用我县药械质量远程监控系统,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产品供货方的资质、产品进货的验收和登记、往来发票等,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对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依法整治非法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联合相关部门打击无证行医,依法取缔“黑诊所”,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病、痛风、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的专科门诊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药品、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和使用未经批准药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规范邮政、快递企业行为。邮政管理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寄递行为的监督,依法查处利用寄递渠道违法寄递假药的行为,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教育引导,规范企业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下旬)。各单位联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细化工作措施,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并于?月前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4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辖区内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开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山东省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网站信息和交易行为进行自查。各网站主办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自我清理和改正。对自查发现的假药信息立即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填写《临沂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见附表1)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并于?月?日前上报市局。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2年4~?月)。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对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果在每月2日前及时上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并填写《临沂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附表2)。2012年?月底前,暂停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资格审批审核工作。
(四)总结阶段(2012年?~?月)。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认真进行总结,并于?前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期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全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利用互联网收售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要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利用互联网收售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有效模式和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气氛。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曝光利用互联网收售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群众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附件: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