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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要求,进一步改进全办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市“一改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办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严三实”和“四有”的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增强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不忘本、不懈怠、不妄为,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机关效能,严肃工作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严守党规、依法执政,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改革创新、敢于担当,能力过硬、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做好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凝聚正能量。
二、治理对象
治理对象主要是全办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
三、治理内容
治理内容主要是“四不作为”和“四乱作为”。“四不作为”包括:玩忽职守不作为、纪律松懈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作为和监管缺失不作为;“四乱作为”包括:违反程序乱作为、行为失范乱作为、不守规矩乱作为和以权谋私乱作为;治理的重点是玩忽职守、纪律松懈和推诿扯皮等问题。
(一)玩忽职守不作为。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不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对党组的决策部署和确定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以及对个人分工负责的职责任务、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或拒不办理,影响整体工作效果。服务意识淡薄,不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及时解释说明或置之不理。
(二)纪律松懈不作为。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矩、不听指挥,不服从组织调配或工作安排;工作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娱乐,上网聊天购物炒股,工作日午间饮酒;作风浮漂,精神不振,效率低下,业务不精,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经常完不成组织或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对举报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
(三)推诿扯皮不作为。科室之间、科室与单位之间不互相协作,对有正当理由和依据提请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在面对服务对象办事或棘手问题时,推卸责任,相互推脱,导致事情久拖不决;对历史遗留的需要澄清界定的问题,不愿触碰,推卸责任,或不深入研究,面对问题束手无策。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无视或不处理、不纠正。
(四)监管缺失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长期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分管科室(中心)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发生严重事件;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放任不管、不依法监管或监管不力;对各类风险点防范不到位,处置不力。
(五)违反程序乱作为。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擅自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违反市编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四项措施”“五项机制”和市编办岗位职权运行流程。
(六)行为失范乱作为。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上报数据信息有误、或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作风粗暴。
(七)不守规矩乱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
(八)以权谋私乱作为。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谋取非法利益;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做好动员部署。3月15日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层层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通过大力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专治办)。
2.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学习各级关于治理“四风”、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文件规定;学习焦裕禄等先进典型事迹,切实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通过学习教育,促使每一名党员干部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践行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要求,大力弘扬“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忠诚党的信仰、党的宗旨、党的事业,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牢记职位就是责任,就必须尽职尽责、敢于担当,就必须守纪律、讲规矩、有戒惧,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肩负起促进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重任。
(二)查摆整改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1.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届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举报投诉,通过社会调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收集各方面意见,确定问题较多、群众反映集中的事项进行重点监控。
2.坚持边查边改。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做到可操作、易落实、好检查。要制作任务台账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内部通报进度。实行每月挂销号督办管理,整改情况逐件向市专治办反馈销号。
3.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区编办、各科室(中心)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出台完善几项行得通、管得住的措施和制度。
4.组织集中评议。结合“三亮三评”活动,对科室(中心)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评议,进一步收集机关内部的意见建议。单位专治办要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督促科室(中心)和工作人员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1.全面督查。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市编办负责对县区编办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主要督查重点工作任务的履职尽责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监督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专治办。
2.明察暗访。市编办专治办将建立督查机制,采取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督查工作贯穿于整个专项治理全过程。着重督察对党组的决策部署和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日午间饮酒,对需要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推诿扯皮等。对以上问题,启动效能问责机制,对顶风违纪的行为,采取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措施严肃处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要围绕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治标的同时,深入剖析根源,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好前清后堵的问题。
(五)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
在市专治办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分级负责、综合评定的方法,统一标准、集中时间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市专治办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编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一改双优”活动领导小组一致,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二)强化问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各县区编办、市编办各科室(中心)的奖励考评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运用效能问责联动机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三)综合施治。要及时向市专治办报送治理信息,交流沟通情况。要认真分析研究不作为、乱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努力建立健全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