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政发6号新晃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定稿]_公务卡实施方案的介绍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8 02:21:0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实施方案】

晃政发6号新晃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定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务卡实施方案的介绍”。

XHDR-2012-00008

晃政发„2012‟6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晃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 1 — 新晃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试点方案的通知》(湘财库„2007‟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务卡改革的总体思想和基本原则

公务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管,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实施公务卡改革必须坚持“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管,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有利于分步实施。

二、公务卡改革的主要内容

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实行“个人先行支付,单位审核报销,财政实时监控”的操作程序管理。

— 2 —

(一)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

公务卡适用于县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等以及2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

乡镇级预算单位和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根据联网情况逐步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参照执行,报账资金转入个人公务卡,或支付现金,再由个人还款。

(二)公务卡的开立与法律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选择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本单位公务用卡的代理银行。行政事业单位确定代理银行后,与银行签定代理协议,按工作性质确定本单位职工的个人授信额度。按照“职工申请并签订合约、单位财务部门确认、银行办理”的流程统一办卡。公务卡实行实名制,由开卡的职工自行妥善保管。并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公务卡持卡人应遵守《新晃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如发生恶意透支或拖延还款等现象,由持卡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务卡的使用与报销程序

持卡人在公务活动中,根据公务卡受理条件和要求,在授信额度内先以个人名义进行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本人消费签名的银联小票。单位财务部门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支出,通过信息系统对刷卡消费凭证和发票进行查验、核对,审核无误后,有权全部或部分报销,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向公务卡划

— 3 — 款。对不予报销的消费金额由持卡人负责偿还,公务刷卡消费尚未审核报销之前,公务刷卡行为仍属个人消费行为。

因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或其它特殊原因,致持卡人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现金的,财务部门在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报销时将资金划转公务员个人公务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办理现金借款,情况特殊确需办理现金借款的,经单位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借款人办妥借款手续。需要退还借款余额时,单位财务部门要将款项退还单位原支付资金的账户,如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缴款人开具现金缴款单,并填写原借款的支付令号码,到代理国库支付的银行作退单处理。

在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按规定应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办理支付业务的,仍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办理。

(四)逐步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持卡在有刷卡条件地方公务消费时,应尽量刷卡结算,一般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并逐步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个别商业服务网点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零星公务支出以及其他情况特殊确需使用现金结算的,要履行审批手续从严控制,经单位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将报账资金划转至个人公务卡或支付现金。

(五)逐步取消单位备用金。根据公务卡改革要求,改革后各单位应根据公务卡刷卡环境逐步取消现行备用金制度,管理备 — 4 — 用金的财务人员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将结余的备用金以现金缴款方式退回单位。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监管,逐步减少或取消商家记账、挂账年终一次性付款的结算方式。

三、公务卡改革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2012年5月底前)。根据公务卡管理的需求,制定并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公务卡改革部门和银行联席会;召开公务卡改革动员大会;组织代理银行发卡;组织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完成配套系统建设、网络联接、单位信息资料录入等工作。

(二)正式启动运行阶段(2012年6月)。系统建设和网络联接工作完成后,正式运行实施。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单位的差旅费、招待费等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原则上要使用公务卡结算。财政部门和各单位在改革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规范制度制定和信息系统建设;各代理银行应积极扩大银行卡机具布设范围,规范有关银行卡机具使用和银行消费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送等方面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公务卡使用环境。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2年10月后)。在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公务卡改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乡镇级预算单位和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县直单位。

四、公务卡改革中有关部门职责

— 5 — 全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在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人民银行新晃县支行、各代理银行和县级预算单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各负其责,建立相关管理办法。

(一)县监察局负责牵头,新晃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发现问题,通过廉政谈话等方式告诫预算单位,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县财政局负责会同人民银行新晃县支行制定公务卡管理的实施办法等制度;负责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实施和监管工作。

(三)县审计局将预算单位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纳入年度财务审计范围。

(四)人民银行新晃县支行负责配合县财政局制定公务卡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共同推进公务卡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公务卡发卡行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预算单位按规定实施公务卡结算方式,对本单位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公务卡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对账制度,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六)发卡行要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建设,开发维护公务卡信息支持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公务卡开立、变更、撤销及消费支付等信息;为预算单位和持卡人提供及时、— 6 — 准确、规范、便捷的服务。

— 7 —

主题词:财政 公务卡△ 改革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4日印发

— 8 —

下载晃政发6号新晃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定稿]word格式文档
下载晃政发6号新晃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定稿].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