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_机关党组织的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8 01:28:2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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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兴庆区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兴庆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兴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是党的一项组织制度,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主要实现形式。近年来,兴庆区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内选举制度,切实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高了党组织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但是,也有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对换届选举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着长期不换届或不按期换届等问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一定要从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出发,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公推直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扩大党内民主,拓展党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渠道,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兴庆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任期和换届选举实施范围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银川市规定各县区基层党组织任期为:县区所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总)支委员会和不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根据银川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银组发[2010]7号),凡是在2010年年底前任期届满和新设立的兴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都要在6月底前按照“公推直选”方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名单附后)

区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机关建设的领导担任。

三、通过“公推直选”方式,着力扩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根据市委要求和《兴庆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办法》,兴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公推直选”的,须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和方可组织实施),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从5月份开始,6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1日)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成立兴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选举单位同时也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选举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共党员)和本届党组织委员会成员3—7人组成,具体指导本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解决公推直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制定方案:由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推直选工作的总体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新一届党组织领导成员职数、结构和委员、书记、副书记的任职条件以及推荐方式和范围,(机关党委同时确定纪委委员、书记的任职条件以及推荐方式和范围)。同时,安排起草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3、广泛宣传:兴庆区召开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动员培训会,对参加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的方法程序,提高他们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换届选举党组织也应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与操作规程。

4、上报审批: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的换届选举方案报上级党(工)委审核,经批复后开展公推直选工作。

5、党员登记:各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单位职工、党员数(含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离退休、二线等党员)等基本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研究分析本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确定应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最少3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前报经上级党(工)委同意,可不列入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名单:①因病确实无法参加选举或无法准确表达个人意愿的;②通过多种途径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③外出时间较长,确实无法回单位参加选举,本人声明放弃选举权的;④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正在接受调查、起诉、审判,在被羁押期间的;⑤其它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

(二)“公推”阶段(6月1日-6月20日)。

6、发布公告、自我推荐:向党员群众公布上级党(工)委审核确定的党组织领导成员职数、任职资格、条件、推荐方式(包括自我推荐、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党组织推荐)等有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根据自己意愿,在召开党员和群众推荐大会之前,将本人自荐表上交单位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党员参加党组织成员竞选的依据(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可交叉)。

参加“公推直选”的党员需具备如下竞职条件和资格:

基本条件: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高的群众公认度。

竞职资格: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身体健康。

7、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由本单位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或上届委员会主持召开单位全体人员大会,党组织应提供符合党龄要求、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各单,通报自荐人基本情况,参加推荐会的党员不得少于应参加会议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群众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20%(人员较少的全部参加),由全体参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中按照初步人选多于候选人40%的比例推荐产生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民主推荐为主要依据,同时等额推荐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机关党委同时推荐纪委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应向大会宣布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8、党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单位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结合自我推荐和公开推荐情况,选举单位党组织本届委员会或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筛选,按照等额比例确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机关党委同时推荐纪委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9、公示:经上级党(工)委批复后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单位“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并设立举报电话。公示期间,如有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举报的问题确实影响其任职,应取消其资格。

(三)“直选”阶段(6月21日-6月25日)。

10、大会选举:听取和审议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宣读上级党(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演讲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目标、措施及任期承诺),全体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机关党委同时选举产生纪委委员、书记)。

(四)报批、总结阶段(6月26日-6月30日)。

11、报请审批:各单位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工)委批准。

12、总结:单位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次换届选举和开展公推直选工作中的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上级党(工)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实践,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区委成立兴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杜迁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冯伟斌任副组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工)委、总支、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工委书记马咏晖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实施。兴庆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把以“公推直选”方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凡无故不按期换届的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在当年度“创先争优”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各单位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抓好各阶段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要细化操作规程,切实把握换届选举工作中“公推”和“直选”阶段的重点环节,既不降低标准,随意简化程序,又要注重效率,不搞繁文缛节。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管理,严禁一切非组织行为,防止出现拉票、说情等干扰推荐和选举,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对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按期换届或超过批准延长期限仍不换届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要追究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完善措施,稳步推进。开展换届选举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研究和解决“公推直选”方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研究改进、完善“公推直选”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推直选”工作,并对工作全过程、各个环节及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报送区委组织部。

附:

1、《应换届、新成立的兴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名单》;

2、《兴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

3、《兴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兴庆区委组织部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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