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多彩贵州小品大赛实施方案[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戏剧小品大赛活动方案”。
通知
桐党办通„2010‟ 号
中共桐梓县委办公室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桐梓县2010“多彩贵州”小品大赛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现将《桐梓县2010“多彩贵州”小品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桐梓县委办公室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
桐梓县2010“多彩贵州”小品大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激发全县各族人民热爱桐梓、展示桐梓、建设桐梓的热情,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民族民间文化,挖掘培养艺术人才,构建“和谐贵州”,强化和延伸“多彩贵州”品牌形象,努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营造氛围、凝聚力量,特举办2010“多彩贵州”小品大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赛主题
热爱贵州展示贵州建设贵州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桐梓县委宣传部
主体承办:桐梓县文体广播电视局
桐梓县文联
名誉主任:曾润云
主任: 刘安军
副 主 任:张永康
成员:林玲令狐荣楷杨国详邹德斌陈平梁曙清刘后福
(一)办公室: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大赛工作进行全面督导与总协调调度及赛事信息报送。
办公室主任:林玲
副主任:令狐荣楷杨国详陈平梁曙清邹德
斌
成员:何秀群梁爱科金晶
(二)赛事组:组委会下设赛事组于县文联,负责大赛报名、筹备组织等。
赛事组组长:陈平
成员:舒昶田茂军彭先华张小伟娄静张李继佘亚凌罗建林
曾学林
(三)创作组:组委会下设创作组于县文联,负责大赛原创作品的组织创作和艺术指导。
创作组组长:邹德斌
副组长:陈龙
成员:张维张运华梁正乾梁爱科 王迪
(四)宣传报道组:组委会下设宣传报道组于县委宣传部,负责对我县“多彩贵州”海选赛的全方位宣传报道;负责对大赛的宣传造势,牵头协调各新闻媒体及有关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户外广告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组长:林玲
副组长:梁曙清刘后福
成员:王迪张维庞本军金晶
三、大赛原则
(一)坚持艺术性与导向性相结合。在推动贵州小品创作生产提
高艺术水平、增强感召力的同时,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新时期贵州精神。
(二)坚持地域性与开放性相结合。在突出贵州剧种、贵州题材、贵州人才、贵州元素的同时,吸引国内优秀文艺工作者参与大赛,进一步扩大贵州对外影响和提升贵州对外形象。
(三)坚持专业性与普及性相结合。在注重发现、锻炼、培养优秀专业表演人才、创作人才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情,促进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四)坚持创新性与实效性相结合。在努力创新赛事组织方式和作品内容、增强赛事传播效应的同时,将赛事策划和成果转化结合起来,超前谋划市场推广问题,促进大赛优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
四、大赛标识
延用“黔”字变形标识,以保证多彩贵州系列主题文化活动的品牌延续性和影响力。
五、赛制规定
(一)类别
1.大赛共分两种类别:戏曲类小品,非戏曲类小品。
2.两种类别共设5项赛事:戏曲类小品分设职业组、非职业组、原生态组,共3项赛事;非戏曲类小品分设职业组、非职业组,共2项赛事。
(二)范围
1.戏曲类小品:主要为贵州样式的黔剧小品、花灯剧小品、布依戏小品、侗戏小品、傩戏小品、地戏小品、阳戏小品、文琴戏小品、撮泰吉小品等。
2.非戏曲类小品:主要为贵州题材的话剧小品、歌剧小品、舞剧小品、歌舞剧小品、哑剧小品、杂技戏小品、滑稽戏小品等。
3.小品限时12分钟以内。
(三)内容
1.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新时期贵州精神。
2.反映贵州改革开放以来各行业的发展变化和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
3.弘扬贵州优秀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
4.颂扬真善美,讽刺假丑恶。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6月5日
报名地点:桐梓县文广局
2.重点脚本创作阶段:4月30日—5月31日
3.比赛时间:2010年6月
(五)组队方式
1.大赛以机关、乡镇为单位组队。
2.通过多种方式选拔,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县内选拔赛和决赛。
3、将海选赛选拔出来的优秀作品与重点打造的作品相结合,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各赛区组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选手强
化排练,组队参加全市复赛。
4.大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适时举行颁奖晚会,颁发各类奖项。
六、参赛要求
(一)选手
1.选手参赛年龄不限,原则上以在贵州工作、学习、服役、生活,或在贵州出生但在省外工作、学习的选手为参赛主体。可以外请国内知名艺术团体从事戏剧、声乐、舞蹈、杂技等专业的演员,以及国内知名艺术院校(系)从事戏剧、声乐、舞蹈、杂技等专业的教师和主修上述专业的学生参赛,但在每个小品的角色中,外请选手所占比例不得高于三分之一。
2.省外和省直及市直、州直、地直专业艺术团体从事戏剧、声乐、舞蹈、杂技等专业的演员,以及省内各艺术院校(系)从事戏剧、声乐、舞蹈、杂技等专业的教师和主修上述专业的学生参赛,只能报名参加职业组比赛;其他选手参赛,可视情况报名参加非职业组或原生态组比赛。
(二)表演
1.选手参赛表演允许使用简单道具,但原则上不得制作大型布景,且每个小品的表演人数不得超过10人(包括现场伴唱伴舞伴奏)。
2.选手参加半决赛、决赛的表演内容可以重复,且表演内容应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三)名额
1.每个赛区选送参加半决赛的选手,总额原则上为10个(组),且参加的赛事不得少于4项。
2.每项赛事进入决赛的选手,总额为10个(组)。
七、奖项设置
(一)组织奖
大赛根据各单位、乡镇的组织情况, 设组织奖10名。
(二)单项奖
1.表演奖:县内评一等奖1名,奖金元;二等奖3名,奖金元;三等奖名,奖金元;
2、作品奖:大赛设优秀创作奖3个,各奖励1千元。
八、工作安排
(一)各参赛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立足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定期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
(二)县内媒体要组织对大赛情况和优秀人才、优秀作品进行宣传。
(三)大赛各赛区选拔、半决赛、决赛的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