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
东城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方式实施方案
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托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工作目标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全面理清和规范已经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的基础上,理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秩序,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完善流转的程序和手续,制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制度,建立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减少农村土地纠纷,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流转服务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1-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领导,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县政府决定成立临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东城街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 ***东城街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东城街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东城街道办事处经管中心主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城街道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全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日常工作。同时,在东城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
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指导各村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权流转;
2.参与制定建设用地和种植结构调整用地规划;
3.统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收回被征用、转让、互换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证书并发放新的证书,指导村组集体终止或变更土地承包合同。
4.承担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5.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土地流转纠纷的调节;
6.开展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
村级要确定土地流转信息员,负责做好本村委会土地流转信息的登记和上报工作。
(二)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摸底。全街道对土地流转情况开展全面清查,一方面,对已流转的进行规范完善,对手续不全的,要尽快补全;对合同条款不清、标的有失公平的流转合同,要通过说服引导、利益平衡等办法引导双方签订新合同,并及时做好备案、登记和归档工作。另一方面,对有意向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要认真调查摸底。同时,要登记清楚面积、四至、流转期限、流转方式,填写《农村土地流信息登记簿》。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台账》。调查摸底工作必须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全街道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收集流转信息。农户以书面形式向村委提出意向申请,表明土地流出、流入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参考底价等信息;村土地流转信息员汇总上报流转信息。也可委托发包方流转其承包土地,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注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委托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发布流转信息。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及时收集、整理各村上报的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对流转的数据实时进行采集、分析整理,录入微机,通过LED显示屏、公示
栏、网络等形式及时发布,并将土地流转信息每月按期上报县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
3.双方对接洽谈。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将供求双方的信息提供给对方,并安排双方会面洽谈,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自主协商洽谈所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价格等内容。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还提供政策咨询和中介服务。
4.签订流转合同。双方经洽谈协商达成意向后,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全县统一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指导流转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当事人、发包方和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存档一份。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对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要及时进行纠正。
5.流转合同鉴证、登记、备案、归档。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根据流转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鉴证。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登记台账,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流转双方要求办理登记的,按照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档案柜,对土地
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及时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8.监督履行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合同,镇街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解处理。
(四)依法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临朐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已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下一步要加强对仲裁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土地流转合同发生争议或者违约纠纷时,双方当时人应当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书面申请村委会或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调解,村委会或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在接到申请的15日内进行调解处理。当事人也可以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网络、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央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好处,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土地股份合作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群众支持参与土地流转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促进我街道土地流转规范化。组织相关村负责人到青州、滕州等地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引导我街道土地流转工作向规范化发展。
(三)完善流转体系。街道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为农村土地流转搭建平台,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大力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提高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连片开发经营;引导和扶持各类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动员和引导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集中使用。
(四)积极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健康发展。要求各村年内每单位至少建立一处土地股份合作社,并规范发展,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