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方案(12号)(整理)_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8 00:39:3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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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罗县委组织部 中共平罗县委宣传部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平 罗 县 司 法 局 平罗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按照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宁法治办„2011‟31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现将《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平法治办„2011‟12号 附件:

1、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方案

2、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场示意图

3、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座位示意图

中共平罗县委组织部 中共平罗县委宣传部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罗县司法局

平罗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法制宣传 公务员 考试 工作方案 通知 抄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区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办公室、市司法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 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结合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宁法治办„2011‟3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组织好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围绕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平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本着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原则,通过考试的形式,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自觉性,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巡视组): 组 长:童 刚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杨志国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薛志达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闫新民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总工会主席 李治民 县人大副主任 唐志宏 县政协副主席

李维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代正礼 县司法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依法治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马增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县司法局局长代正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考试对象

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对象范围是:全县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四、考试内容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行政法和公务员法为主要内容,考核公务员对这些内容以及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在县职业教育中心集中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试题共分6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简答题、论述题。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

六、考试和阅卷:

本次考试按照统分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考试和阅卷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司法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

七、考试安排

(一)考场统一设在县职业教育中心,1-32号考场每个考场设置25个座位,33号考场设置495个座位,34号考场设置60个座位,35号考场设置99个座位。参考人员分考场对号入座。(具体座位安排考前通知)

(二)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若干名(1-32考场2人,33考场8人,34考场3人,35考场6人),负责考试试卷的分发、回收以及考试监督工作,每个考场指定一人专门负责。监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和司法局、县职教中心老师组成(组织部5人、宣传部3人、人社局9人、司法局25人、职教中心39人)。领导小组成员为巡视组成员,负责监督各考场考试情况。

八、保障措施

(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落实参考人员,并负责参考人员考场分配、考试试卷分配等工作,要精确绘制考场示意图、考试座位示意图、考试座位号,联系各单位落实监考人员并分配到各考场,指定考场负责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司法局负责张贴考场示意图、考试座位示意图、考试座位号,要指派专人引导参考人员进入考场,确保考试活动有序进行。要在考场大门处悬挂标语横幅,营造考试氛围。

(三)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人事部门、司法局要落实监考和巡视人员,并及时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12月2日下午2:30召开监考人员及巡视人员考前动员会,明确各考场监考人员及考场负责人,强调监考纪律。各考场负责人于12月3日上午8:00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试卷,并与11:30前将考试试卷送回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县领 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考卷分发、回收登记工作。

(五)广电部门做好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公安部门做好考场安全保卫工作,交警大队要做好考场附近交通管制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参考人员车辆停放。

九、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考试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学习法律知识同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委、政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组织讨论、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推动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检验学习成果的目的。

(二)精心组织,全员参加。四大办公室负责通知四套班子领导参加考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乡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参考人员参加考试,确保参考人员全员参加。

(三)明确责任,严明纪律。监考人员要认真统计参考人数,确认参考人员身份,要严明考场纪律,杜绝代考、替考现象发生,确保考试活动顺利进行。各参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高声喧哗、相互抄袭。

(四)加强督导,确保落实。县考务领导小组对考试工作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对组织严密、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乡镇、部门和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考试成效较差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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