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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行政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实行竞争上岗的要求,结合经委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领导职务的竞争上岗,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结构、素质优良的机关干部队伍。
2、基本原则。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这次竞争上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严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竞争职位
根据委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确定此次列入竞争上岗的科级领导职务共9个,其中正科级领导职位4个,分别是:行业管理与产业指导科科长、金融协调科科长、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监察室主任;副科级领导职位5个,分别是:企业科副科长、交通协调科副科长、县域经济科副科长、群众工作科副科长、监察室副主任。
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竞争科级领导职位的同志,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资格。
(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任副科级职务二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2、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资格。
(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四、方法步骤
(一)方法
本次竞争上岗,实行定岗竞争。即: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必须填报竞争科室岗位、职务,然后由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具体竞争岗位。竞争上岗过后,再根据综合得分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和任职人选.(二)步骤
1、制定《方案》。由干部人事教育科拿出《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委党组集体研究,再报市人事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2、广泛动员。召开委机关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宣读《实施方案》,学习有关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不参加竞争上岗的干部中推选2名群众评委。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党组会议提出的监督员、计时员、计分员、核分员建议名单。
3、公开报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并决定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须填写《市经委机关竞争上岗申请表》,再报干部人事教育科。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干部人事教育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在委机关张榜公布。
5、演讲答辩。演讲答辩在委机关公开进行。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必须按照规则规定进行演讲答辩。
(1)评委。由9人组成。主任评委:刘刚,评委:刘晓钊、叶建、戴晓清、群众评委2名(由群众投票推荐),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事局各1人担任评委。
(2)工作人员。监督员、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各1名。
(3)演讲。内容主要是:个人经历、德才情况、所竞争职位的优势条件及工作设想。
(4)答辩。竞争者演讲结束后,由主任评委当场宣读答辩题,竞争者现场做答。
(5)演讲答辩规则:
①演讲答辩按先科长职位,后副科长职位的顺序进行。同一级别的先后顺序,抽签决定。
②竞争者演讲稿一式9份(第一页标题下要写明竞争者姓名),在演讲前现场交工作人员分送各位评委。
③实行脱稿演讲,提倡和鼓励用普通话演讲。每人限时5—8分钟,结束时要说:演讲完毕。计时员提前一分钟提醒竞争者。如计时员宣布“时间到”,竞争者应立即停止演讲。
演讲计分实行百分制。评委根据下列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水平,逻辑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
④答辩者须答辩1题。由主任评委现场读题,答辩题限时5分钟,时间规则要求与演讲相同。答辩题重点考查竞争者对经委职能、职责的掌握情况和据此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评委根据答题要点,同时结合答辩者的现场表现进行综合评分。答辩题委托市有关部门专人拟定,并在演讲答辩前严格保密。在进行答辩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封,分发各位评委。答辩计分实行百分制。为便于评委统一评判标准,正科级领导答辩和副科级领导答辩均各1题。
⑤演讲答辩总分计算办法及评分程序。演讲答辩总分实行百分制。根据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其他市直机关的做法,确定此次演讲答辩,演讲60分,答辩40分。为便于把握尺度,评委对每位演讲、答辩者打分时,均采取百分制,工作人员将每位评委打分情况据实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并按演讲、答辩分值比例进行折算后,即为竞争者演讲答辩的最终得分。计分员将演讲答辩得分计算汇总后交主任评委,在下1位竞争者演讲答辩结束后现场公布。
6、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演讲结束后进行,参加人员为委机关全体在编工作人员。民主测评结果折算分值,以百分制计算,折算办法是:
=
民主测评
得分
×100%
胜任票×1+基本胜任票×0.5+不胜任票×0+弃权票×0
参加测评人数(根据弃权票数等额调减参加测评人数)
7、组织考察。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的综合测评成绩以适当方式公布。综合测评分以百分制计算,构成比例为:演讲答辩得分占50%,民主测评得分占50%。根据每个竞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综合测评得分低于60分或民主测评中不胜任票超过有效票数1/3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8、党组研究并公示。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和考察结果,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委机关公示七天。
9、正式任命。公示没有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备案后正式任命。
五、几点要求
为保证这次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此次竞争上岗在经委党组领导下进行,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由干部人事教育科组织实施。
2、周密组织。认真制定《市经委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上报市人事局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干部人事教育科要根据《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日程安排,保证竞争上岗活动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
3、严肃纪律。参与竞争上岗组织工作的同志,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不得泄露不应公开的内容,保证竞争上岗的公正。参与竞争上岗的同志和其他同志,不要向有关人员打听、传播有关情况和消息。坚持个人服从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竞争上岗结果,愉快地接受组织的决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干扰竞争上岗工作的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强化监督。要加强群众监督,该公开的坚决公开,该透明的坚决透明,不搞暗箱操作。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违纪问题,及时介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