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开展现场制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饮水检查实施方案”。
近年来,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以下简称制售水机)因具有取水方便、水价便宜、口感较好等特点,为居民日常用水带来了便捷。但是随着制售水机的大量使用,出现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为加强我市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保证居民饮水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制售饮用水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行为,提高现场制售饮用水的监督管理水平,保证居民饮水卫生安全。
(二)、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现场制售水设备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及早发现各类卫生安全隐患,保证居民饮水卫生安全。
(三)、营造多元共治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居民的饮水安全意识,增进社会各界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检查内容
1、选址和安放位置
各经营单位要在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选址、设计和水源选择时符合有关规定,设备周围要保持良好卫生状况,地面平整硬化,具有废水排放设施;与周围禽兽饲养场所、公共厕所和垃圾堆放处理场所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源的距离应当在十米以上。
2、卫生管理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选用的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是否配备相应的水质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是否按周对设备和出水水质进行巡查、自检;是否每年委托依法取得计量认证的机构对出水水质进行检验,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是否在设备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及设备管理人员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巡查记录和水质检验结果等。
(二)、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统一部署
各协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制定长期抽检计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2018年12月5日上午9点召开相关培训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
2、集中检查及督促整改(2018年12月6日-20日)
各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协管站要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对辖区内的现场制售饮用水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检查,依据《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辖区全部现场制售饮用水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区卫生监督所。
3、信息总结上报阶段(2019年1月4日前)
根据工作要求汇总分析监督检查信息情况并上报。(附表1、2)
三、工作要求
1、依法检查、严格执法、督促整改
现场制售饮用水出水水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检验项目根据设备制水工艺不同而不同,一般水质处理器的净水设备出水水质依据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反渗透装置的净水设备出水水质依据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中表7出水水质卫生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及时公布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加强现场制售水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居民正确消费。在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营造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监督。
3、加强信息报送
要认真做好分析和总结工作,并及时汇总和整理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难点和突出问题。上报要求如下:
在2019年1月4日前将本区域内现场制售饮用水专项总结和检查汇总表(见附表1、2)上报至开平区卫生监督所(邮箱XXXXXX126.com),届时我所将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各协管部门上报的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望各部门要重视起来,并确定专人报告。
联系科室:监督一科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315-XXXXXXX
附表1: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汇总表
附表2:现场制售饮用水现场监督检查表
附表3:反渗透处理装置出水水质卫生要求
附表1
现场制售水设备汇总表
县(区): 填表日期:
序号
现场制售水设备经营单位或个人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设备总数
安放区域及台数
附表2
现场制售饮用水监督检查表
设备名称 坐落位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结果判定
备注
1、设备周围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2、设备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
是□ 否□
3、净水工艺类型
一般水质处理器□
反渗透处理装置□
4、是否按每周对设备和出水水质进行巡检、自检
是□ 否□
5、是否每年对出水水质进行检验
是□ 否□
6、设备巡检、水质检验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是□ 否□
7、检测项目及水质是否符合要求:
反渗透装置: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是□ 否□
8、是否公示管理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巡查记录和水质检验结果
是□ 否□
陪同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3:表7 出水水质卫生要求
浑浊度 5度 臭和味 1度(NTU)肉眼可见物 不得有能觉察的臭和味 PH值 不得含有 铅 高于5.0 砷 0.01mg/L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0.01mg/L 耗氧量 0.002mg/L 三氯甲烷 1.0mg/L 四氯化碳 1.8μg/L 细菌总数 20CFU/mL 总大肠菌群 每100mL水样不得检出 粪大肠菌群 每100mL水样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