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社会各界对该法律的了解、执行,确保法律施行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9号)和《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社会保险法》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庄严政治承诺的法律保证。《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社会保险法》以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把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长期、稳定的国家法律制度安排,标志着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是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同时,《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与以前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发展统一规范、有利于人才自由流动的人力资源市场,对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局或人保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联合组建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戴锡生、张立军、杨乔良任组长,徐达增、凌建民、褚一波、沈挺任副组长,成员由局、中心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局法规处和社保中心办公室,由邢瑞莱、屈裕虎分别兼任两个办公室的主任。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根据人保局、社保中心《关于组建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组建《社会保险法》讲师团。讲师团成员由分管社会保险的领导和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处室(部门)专业人员组成。具体名单由相关部门推荐报局组织人事处或中心党群工作部确定。讲师团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参加师资骨干培训,编写《社会保险法》宣传培训教材,承担《社会保险法》培训的讲课、辅导,并可接受邀请为外单位提供《社会保险法》的宣讲、咨询。
根据需要,设立四个工作组,分别为:法制工作组、新闻宣传组、教育培训组、监察执法组。法制工作组由局法规处牵头、新闻宣传组由局办公室和社保中心办公室牵头,教育培
训组由局组织人事处、人才培训中心和社保中心党群工作部牵头,监察执法组由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社保中心稽核部牵头。具体任务和分工:
(一)法制工作组
组成:局法规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失业保险处、财务和基金监督处;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部、医疗保险部、征缴管理部、工伤保险部;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就管中心);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
法制工作组负责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协调联络、法规修订、编写培训教材等,具体任务是:
1、草拟我市贯彻实施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工作意见和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局法规处;时间安排:2011年1月)
2、结合我市实际,编写《社会保险法》宣传培训教材。(责任单位:局法规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部门,时间安排:2011年1季度)
3、向政府常务会议宣讲《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和重点内容,汇报我市相关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局法规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部门;时间安排:2011年2季度)
4、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与《社会保险法》不一致的规定进行清理,对所对应的操作意见、经办手续等一并进行梳理和清理,及时上网公布。(责任单位:局法规处、社保中心办公室、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部门、信息中心;时间安排:年底)
5、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包括:研究制定我市有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方面的相关办法或意见等。(责任单位:局法规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部门;时间安排:年底)
6、组织《社会保险法》实施对我市现行规制影响的调研,完成调研报告。(责任单位:局法规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部门;完成时间:2011年6月)
7、对《社会保险法》所涉及的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的职能定位和职责分工进行调研,明确各自职能、职责,加强相互合作、联系和协调。(责任单位:社保中心等;完成时间:2011三季度)
(二)新闻宣传组
组成:局办公室、法规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失业保险处、规划信息处、职业能力建设处;社保中心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征缴管理部、养老保险部、医疗保险部、工伤保险部、社保稽核部;就管中心、监察支队、信息中心。
新闻宣传组负责做好新闻发布、宣传和舆情工作,具体任务是:
1、印制《社会保险法》读本,向公众赠阅,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时间安排:2010年12月、2011年2月、2011年4月)
2、选择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社区开展《社会保险法》进基层活动,结合年度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宣传、落实社会保险法。(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规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部门和直属单位;时间安排:2011年4-5月)
3、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社保中心网站开设“无锡市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宣传”专栏,指导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宣传专栏。(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规划信息处,社保中心办公室、信息管理部、信息中心;时间安排:2011年1月)
4、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拟在《无锡日报》或《无锡商报》开辟专版或专栏,对《社会保险法》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进行释义与解读。对社会保险待遇计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等规定进行专门介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部门和直属单位;时间安排:2011年一季度起)
5、充分利用《无锡劳动保障》和《无锡人才》等资源,刊登《社会保险法》的释义与解读,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领会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具体经办内容。(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处室和直属单位、劳动学会、人才学会;时间安排:全年)
6、组织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到《新闻频率》“就业社保直通车”节目作在线宣讲,拟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专题,向全市听众作解读。(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部门和直属单位;时间安排:2011年2月份起)
7、发挥劳动保障四级管理网络的作用,依托现有的社区平台资源和设施,向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和群众宣传《社会保险法》,免费提供宣传读本和学习资料,最大限度地普及《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提高法律的知晓度。(责任单位:就管中心牵头,信息中心、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四级管理网络;时间安排:2011年二季度起)
8、按照普法宣传的要求,将《社会保险法》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培训、技工学校教育教学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择业培训的内容。(责任单位: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牵头,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各技工院校;时间安排:2011年二季度起)
9、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一次《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网上在线访谈(责任单位:局、社保中心办公室牵头,相关领导参加,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的部门和直属单位准备;时间安排:2011年7月)
(三)教育培训组
组成:局组织人事处、法规处,社保中心党群工作部,人才培训中心,职业指导培训中心及讲师团成员。
教育培训组负责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具体任务是:
1、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等在市管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学法教育培训中,安排《社会保险法》宣讲课程,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对《社会保险法》的认知度和知晓度。(责任单位:局组织人事处、人才培训处;时间安排:全年)
2、分批选送安排《社会保险法》讲师团成员参加部、省厅组织的相关的培训。(责任单位:局组织人事处、社保中心党群工作部;时间安排:待定)
3、举办骨干培训班(包括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的培训班),对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资关系协理员等的培训(责任单位:局人才培训处、社保中心党群工作部、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相关处室单位;时间安排:全年)
4、组织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班。重点组织对局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12333电话咨询服务人员等的培训。(责任单位:局组织人事处、法规处,社保中心党群工作部,相关处室、单位;时间安排:全年)
(四)监察执法组
组成:社保中心稽核部、征缴管理部,就管中心、监察支队;局法规处、调解仲裁处;仲裁院。
监察执法组主要负责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和执法监察工作,具体任务是:
1、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和局年度社保扩面征缴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审核、待遇发放等工作。(责任单位:社保中心各相关部门、就管中心、局相关处室;时间安排:全年)
2、组织社会保险专项执法监察检查,重点检查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足额征缴情况和参保情况,帮助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责任单位:监察支队、局法规处、社保中心稽核部等,时间安排:全年)
3、加大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查实的违法情形依法作出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监察支队、局法规处等,社保中心稽核部配合;时间安排:全年)
4、依法受理和及时处理涉及社会保险的劳动争议案件,提高案件调解率和法定期限内的结案率。(责任单位:局调解仲裁处、仲裁院,时间安排:全年)
三、抓好落实,确保实效
1、根据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各牵头(责任)处室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意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切实加强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联系、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财务部门要落实好宣传经费,提供资金保障。
2、妥善处理工学矛盾。要将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以业务工作的推进促进《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成效检验业务工作的成绩,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3、多管齐下注重联动。要广泛采用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把《社会保险法》普及到相关事业单位、企业、乡村、社区、家庭和人民群众中,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与宣传、司法、工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进《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