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_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7 17:40:2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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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转本”

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7)7号精神,现对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选拔方案制定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我校15级学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未解除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不得报考。

二、接收院校和试点专业

(一)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接收院校为普通公办高校。2018年确定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6所院校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二)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确定会计学等25个专业为接收专业。/ 6

三、推荐量分标准

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学校制定以下量化指标(总分100分),作为推荐的综合测评排名标准:

1、大

一、大二学年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程)成绩总分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量分标准:

排名第一名赋分70分,第二名赋分65分,依此按5分递减。

2、获奖赋分(提交证明材料时需提供原件)

对在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大赛等中获奖的学生量分标准:

获得国家级表彰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其他奖项不予加分。

获得省级表彰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其他奖项不予加分。

团队奖按照个人奖赋分的50%计算;同一项目获奖赋分就高不就低。

四、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根据201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分专业推荐名额表(见附件3)中的推荐专业和名额进行推荐,如有学生放弃推荐机会,严格按照排名依序递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推荐报名表(见附件1),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一式两份并各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共3张/ 6 照片)。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3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

报名网址为http://218.94.50.9:8082/zzzsks/index.action 在报名时,推荐考生仍可按规定报考经考试录取的五所院校五个专业的志愿。

五、填报专业

每名推荐出来的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的志愿。

六、推荐程序和办法

1、各二级学院要将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学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

2、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对报考同一本科院校的学生按照综合测评总分进行选拔,根据排名和推荐名额对应推荐。在推荐中如遇到同分,按照专业课程考试成绩量化得分、获奖赋分优先得分顺序推荐。如遇到学生中途放弃推荐机会,严格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3、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公示5天,同时报省教育厅考试院上网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由学校学生工作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和各接受院校。

七、推荐时间

各二级学院在2017年1月11日前将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赋分登记表和推荐量分证明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 6 报送到学生工作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

八、考试

(一)考试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接收院校于2018年1月5日前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的考试录取章程,相关要求在考试录取章程中明确告知。

(二)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为2018年3月4日,考生于3月3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各高校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6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七、优先录取政策/ 6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八、转入和培养

(一)“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二)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三)“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四)接收院校根据“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和自主招生情况,统一编班,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九、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三)“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四)“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 6 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专转本”各个环节的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二)制定周密方案。各有关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预案,确保今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坚决打击考试、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

1、201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表2、201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汇总表3、201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分校分专业推荐名额表

4、推荐量化赋分表5、2014版专业代码表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5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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