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迎检工作方案_国家级生态县创建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7 15:34:3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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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验收暂行规定》(环办〔1998〕27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5〕24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迎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马山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光廷 县委书记

容康社 县长

副组长:梁其辉 县委副书记

杨晓东 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桂文志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陆扬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韦东国 县政府副县长

黄振超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张世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孟奇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韦有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政川 县环保局局长

李英辉 县财政局局长

谢恒生 县林业局局长

韦焱一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何亮敬 县统计局局长

韦庆洪 县经贸局局长

覃超贵 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瑞新 县交通局局长

张小栋 县旅游局局长

黄耀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韦振佳 县农业局局长

曾广先 县水利局局长

陈 宇 县科技局局长

谭耀杰 县卫生局局长

黄汉章 县水产畜牧局局长

蓝常欢 县审计局局长

韦世云 县广电局局长

吴秀兰 县能源办主任

李镇富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杨 刚 县环保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工作组

1、办公室

主 任:张世辉(兼)

副主任:韦孟奇(兼)

黄政川(兼)

杨 刚(兼)

韦 云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

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验收迎检各项工作。联系电话:6822475。

2、督查组

组 长:韦孟奇(兼)

副组长:蓝毅献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杨 刚(兼)

成 员:罗世伟 县委督查室秘书

韦 云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

3、秘书组

组 长:韦孟奇(兼)

杨 刚(兼)

黄 帆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韦靖坤 县委办公室秘书

李 昱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

蓝慧京 县水产畜牧局干部

磨天智 县旅游局干部

蓝 珍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秘书

韦建柱 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韦呈武 县农业局植保站站长

韦雅继 县发改局项目股股长

韦敏莲 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林永健 县环保局生态股股长

黄金民 县环保局监管股股长

潘承周 县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黄国夫 县科技局科技情报所所长

潘海庭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石建斌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秘书

梁慕恒 县水利局干部

潘振周 县能源办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汇报材料、验收材料(包括文字、数据、图片、音像等)的收集、整理工作,验收材料要求整理成册;负责现场检查点的准备及做好检查路线安排。

4、考核指标组

(1)国民经济考核指标组

组 长:黄 帆(兼)

韦国童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陆桂侦 县卫生局副局长

杨 刚(兼)

成 员:潘海庭(兼)

石建斌(兼)

林永健(兼)

韦敏莲(兼)

黄金民(兼)

(2)区域生态环境考核指标组

组 长:陆 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 明 县林业局副局长

蓝水强 县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蓝 珍(兼)

潘振周(兼)

梁慕恒(兼)

(3)农业环境保护指标组

组 长:陈生达 县农业局副局长

黄 诚 县水产畜牧局副局长

成 员:韦呈武(兼)

蓝慧京(兼)

(4)城镇环境保护指标组

组 长:李镇富(兼)

梁毅强 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林永健(兼)

韦敏莲(兼)

潘承周(兼)

黄金民(兼)

(5)硬件参考指标组

组 长:蓝庆生 县旅游局副局长

梁毅强(兼)

陆桂侦(兼)

成 员:潘海庭(兼)

潘承周(兼)

磨天智(兼)

(6)其他指标汇总组

组 长:杨 刚(兼)

成 员:韦建柱(兼)

林永健(兼)

黄国夫(兼)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各项考核指标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宣传组

组 长:韦有和(兼)

成 员:杨硕纯 县信息办副主任

黄云飞 县广电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公众对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认知度调查以及验收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具体要求:

(1)在马山县城的主要路口设立若干固定宣传标牌;

(2)在马山电视台、《马山时讯》、马山政府网、广播等媒体定期以生态环境建设和有关创建生态示范区的内涵为主要内容,做专版宣传。

(3)2006年4月20日之前制作完成马山县创建生态示范区专题电视片。

(4)举办大型环保宣传咨询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科普周等举办大型环保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5)悬挂彩旗、横幅和标语(标语口号、完成时间另行通知)。

6、后勤接待及安全保卫组

组 长:覃乃新 县接待处主任

李善扬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韦泉玉 县接待处副主任

公安干警若干名

工作职责:负责检查组成员的食宿、安全保卫等后勤工作。

二、资料收集

(一)各部门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县农业局:2003年以来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便处理率、化肥施用强度、农药使用强度、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农用薄膜回收率等考核指标说明,并确保符合验收要求,各指标说明必须附有说服力的支撑材料;全县农业发展规划;生态农业建设情况;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基地情况介绍;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包括各地综合利用典型材料);农田病虫害综合防治情况;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情况;绿色产品发展计划及实施情况;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实施项目;2003年以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及完成情况,有典型意义项目的详细材料;重点实施工程完成情况:一是对生态农业类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二是抓好主要工程项目实施工作,重点抓好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工程、无公害与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工程。

2、县发改局:2003年以来每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十五”规划,确保生态示范区建设纳入发展计划之中;全县GDP能耗逐年降低的情况说明。

3、县环保局:2003年以来受保护地区面积、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城镇噪声环境质量、城镇固体废物(工业废物)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的考核指标说明,确保符合验收要求,各指标说明必须附有说服力的支撑材料;全县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材料;2003、2004、2005年度马山县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生态示范区建设技术总结。

4、县林业局:2003年以来森林覆盖率、退化土地治理率等考核指标说明,并确保符合验收要求,各指标说明必须附有说服力的支撑材料;绿化造林工程规划及完成情况;生态林建设情况;林区保护及林木病虫害综合防治情况;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重建工程、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的落实情况。

5、县水产畜牧局:全县发展规模养殖情况;全县特殊养殖典型材料;全县生态养殖及畜禽粪便处理情况;水产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工程落实情况。

6、县水利局:2003年至2006年马山县单位GDP耗水、水分生产力、退化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三项考核指标说明,并确保符合验收要求,各指标说明必须附有说服力的支撑材料;全县水利规划;全县抗旱排涝工程完成情况;全县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工作等情况;水土流失区生态重建工程情况综述及典型详述。

7、县规划建设局:2003年以来城镇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理率、城市污水治理率、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气化率等考核指标说明,并确保符合验收要求,各指标说明附有说服力的支撑材料;城镇建设规划及完成情况;城镇综合整治及绿化情况;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8、县国土资源局:2003年以来矿山土地复垦率、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的考核指标说明,并确保符合验收要求,各指标说明附有说服力的支撑材料;全县耕地保护工程规划及完成情况;退化土地治理情况;土地开发和复垦情况;耕地保护、开发、使用以及矿山生态恢复重建工程等项目的完成情况。

9、县科技局:我县以科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实施、典型事例等。

10、县卫生局: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卫生厕所普及率两个考核指标说明,并确保符合验收要求,各项考核指标附有说服力的支撑材料;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工程及完成情况;全县卫生厕所改造情况。

11、县统计局: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城镇单位GDP能耗、人口自然增长率三个考核指标说明;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统计资料和说明。

12、县财政局:环保投资占GDP投资的考核指标说明,并确保符合验收要求,指标说明附有说服力的支撑材料;2003年以来的每年财政预算计划,确保生态示范区建设内容纳入计划之中,并落实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经费。

13、县交通局:2003年以来全县交通建设情况以及道路绿化情况。

14、县计生局:为统计局人口自然增长率考核指标说明提供支撑材料。

15、县旅游局:旅游环境达标率考核指标说明,确保符合验收要求,并附支撑材料;我县生态旅游规划和实施情况;

(二)材料要求

1、要全面结合生态示范区的规划,全部落实项目,有改变的要有详细说明;

2、所有数据、材料都要有依据,即备查材料要充分。各部门都要有每年关于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计划、总结、汇报材料,以及完成后的总结材料。材料收集要过细,各数据间不矛盾;

3、材料的收集时间段为2003年至2006年;

4、所有书面材料必须于2006年4月20日前统一交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到以下信箱:llww123@126.com。

三、生态示范区验收示范点建设

(一)生态示范区验收示范点原则上从《马山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内筛选。各部门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安排2-3个示范点、示范工程,示范点及示范工程要具有代表性。所选项目与《规划》不同的,应附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说明。

(二)各示范点每年都要有年度计划、总结、完成情况汇报等材料。

(三)各部门负责落实各示范点的迎检工作。

四、时间要求

(一)4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将本部门收集的资料、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及完成情况、部门负责的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总结、有关视频、图片等材料交到验收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4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提交本单位负责的生态示范区建设重点工程迎检点,并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视察;2006年4月20日至4月25日为整改完善阶段;

(三)4月30日前召开第二次验收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查资料收集、迎检点现场准备情况;

(四)4月25日至30日为迎检材料编写阶段,4月30日前将迎检材料初稿提交验收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五)5月15日前,召开第三次验收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迎检材料,抽检重点工程迎检点;

(六)5月20日前,完成马山县生态示范区建设专题片的制作;

(七)5月25日前,接受南宁市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

(八)5月25日至31日为整改、完善阶段;

(九)6月1日至10日,请自治区环保局有关专家现场指导;

(十)6月5日前后,利用“6·5”世界环境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十一)6月10日至30日为完善阶段;

(十二)6月30日至7月30日为整改阶段,由南宁市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申请自治区环保局预验收;

(十三)7月至10月接受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认真抓好、抓紧、抓实各项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本单位、本部门、本辖区验收工作顺利通过,在验收工作中如出现重大失误,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二)认真做好生态示范区验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相关材料按照以下类别整理成册

1、工作汇报:马山县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工作总结报告等;

2、数据汇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总表)、26项指标明细表;

3、建设规划:马山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4、有关文件汇编:生态示范区创建文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马山县创建生态示范区实施工作方案等;

5、有关资料汇编:马山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评审意见、相关调查报告、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相关情况汇报、各部门完成工作情况、建设试点工程项目简介、新闻媒体相关报道等;

6、多媒体材料:图片、音像等。

(三)做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根据马山县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现场检查点,制订检查路线。各备检单位准备好本单位生态建设介绍文件材料;在验收期间,各检查点要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和环境清洁卫生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干净、绿化景观良好,杜绝影响环境卫生秩序等各种有碍观瞻的行为发生(验收检查路线、验收检查路线两侧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迎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加强我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宣传力度

各宣传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着手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大力营造创建氛围,提高广大市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态示范区创建和验收活动。

(五)县财政部门做好有关经费保障工作,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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