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_天津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7 15:00:2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实施方案】

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天津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0一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人社局津人(2004)56号文件《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第三轮聘期届满的实际,将任期考核与本年度考核相结合,特提出本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应做到严肃、严格、准确;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体现岗位管理的要求;注意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与完成岗位目标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二、考核范围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被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聘任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级各类人员考核等次的标准,参照津外院(2002)220、2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考核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从严掌握优秀人员比例。2010年度我校各部门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该部门现已聘任人数的15%,人数较少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或合并部门下达优秀指标。

五、考核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的行政考核工作由校长负责。

在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级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主管领导、组织部、人事处负责人组成,监察室负责人列席。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由人事处具体负责。

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本年度考核工作原则上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聘任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均在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本着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逐级考核,并根据领导分管的权限确定相应的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出上述比例。教师在第三轮竞岗中聘任为科研编、教学科研编的人员,在各教学单位考核、评定等级的基础上,将考核结果报科研处审核、备案。

考核程序:

1、考核人根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考核登记表。

2、听取群众意见。被考核人应在相应范围内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对其进行评议。

3、部门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业绩表现,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研讨,确定考核等次。

4、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级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6、年度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与聘任、分配紧密挂钩,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工作岗位以及奖惩的主要依据。

1、被考核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在聘期内年度考核连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聘用期满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资格;

(2)兑现与考核结果有关的奖励;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学校颁发证书、以资鼓励,并在同等条件下各单位、部门应当优先聘用。

2、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发年终奖金。

(2)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晋升工资档次。

3、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和部门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培训和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聘用合同做相应的变更,按照新的工作岗位重新确定被考核人的工资待遇。

被考核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和部门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八、考核等次确定后,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须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校长批准后书面通知本人。被考核人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学校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几点具体说明1、2010年度行政考核工作与我校第四轮竞岗工作一并实施,分阶段考核,统一定级。第一阶段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第二阶段进行科级及一般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考核,待两阶段考核、竞岗完成后,各单位按学校下达优秀指标统一定级上报。凡在第四轮竞岗中轮岗的人员,须在原部门完成考核。

2、2010年度行政考核工作既是年度考核,又是聘期考核。被考核人在重点总结2010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还需要总结在整个聘期内的工作业绩。

3、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见习)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4、新调入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在征求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等次;

5、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在职国内进修人员应提供本人总结、培养单位鉴定意见以及学习成绩,作为定级依据。对于以进修为主的教师如因个人原因出现单科考试不合格或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者,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对于未能按期完成学业或未取得相应学位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7、凡公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在批准的时间内,均纳入考核的范围,待其按期归国后一并考核,但不影响工资正常晋升;

8、按规定休产假或哺乳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影响工资正常晋升;

9、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当年参加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的工作人员,当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第二年正常对待;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0、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转发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执行。

11、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且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2、自费出国超过半年以上人员不列入考核范围。

13、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中,各部门待聘上交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应按内部管理体制文件办理。现被临时聘用的人员,其考核期限的计算自聘用单位的试用期算起,临时聘用超过半年可以参加本年度考核;对在待聘期间被校内外聘用,且同学校签订合同并交纳留职费的人员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十、注意事项1、2010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在考核工作中,要严格标准和程序,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不允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各部门对在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的或不合格的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调整。教育和调整的方法应根据不同人员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提示、调整岗位以及待岗学习等方法,使这些人员受到教育,改正缺点,提高素质,努力工作,取得进步。

4、各级领导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评优指标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要坚持好中选优,防止“轮流坐桩”和有意照顾等不良现象发生。通过考核提高全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二o一o年度

教职工考核

实施细则

下载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
下载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