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清镇市委诚信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共青团清镇市委诚信机关建设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清镇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诚信农民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意见》(清党发„2010‟15号)和《中共清镇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清委„201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共青团清镇市委诚信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诚信机关建设是我市诚信农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通过开展“诚信机关”建设活动,增强我委全体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从而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增强执行力,塑造勤政、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机关形象。
二、评定对象
(一)诚信职工
共青团清镇市委全体在册干部职工
(二)诚信机关
团市委办公室
三、评定标准及办法
(一)诚信职工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诚信机关标准
1、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依法行政、依规办事;
3、工作优质高效,服务文明便捷;
4、干部职工执行力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5、信守承诺,言出必行,取信于民;
6、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扶持“诚信青年”的办法措施,在诚信建设上成效显著;
7、职工职工比例达95%以上。
(三)诚信职工评定办法
1、职工自评,填写《共青团清镇市委员会“诚信职工”评定表》。
2、单位职工评议。
3、单位评定领导小组评分,实行扣分制。
4、由单位统一上报团市委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四)诚信机关评定办法
按照“诚信机关”标准,认为符合诚信机关标准的,填写《共青团清镇市委员会诚信机关申报表》,由单位诚信
建设小组自评,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定,评定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市诚信办。
四、结果应用
诚信机关、诚信职工评定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挂钩。未评为诚信职工的,取消参加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并作为下年职称评聘重要依据。
附件:
1、共青团清镇市委员“诚信职工”评定标准
2、共青团清镇市委员“诚信职工”申请表
3、共青团清镇市委员“诚信职工”评定表
4、共青团清镇市委员诚信机关申报表
共青团清镇市委员会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