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托托乡中学“文明和谐家庭”评选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学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精河县托托乡中学 “文明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家庭是社会组成最基本的细胞,是我们每个人赖以生存的地方,家庭的幸福安宁和文明程度,直接关系着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温馨,关系着我校校园的和谐与发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推动我校文明和谐的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学校工会决定开展“文明和谐家庭”的评选,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实施方案。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调整)
组长:孙建峰
副组长:苏万忠李爱花
成员:杨大威、崔军、石丽娜、张晓慧
二、评选对象:全校已婚的在职教职员工。
三、评选办法:
以家庭为主体,采取自荐与民主推选相结合,基层推荐,层层评选,上报审批。
四、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扶贫济困,捐资捐物表现好;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好;
3、热爱学校,服从安排,工作不斤斤计较,教育教学成绩较好;
4、男女平等,夫妻恩爱,一家相处尊老爱幼,互敬互让互信互勉互帮好;
5、一家几代同堂,成员事业有成,子女健康成长,家庭卫生环境与邻里关系好。
五、评选名额
每个工会小组各评选出1户,全校共评选5户“文明和谐家庭”。
六、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二月份);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三月底或四月初召开布置会。
第二阶段 :提名上报(四月中旬);各工会小组评出1户,填好申报表并附上800字以上的“文明和谐家庭”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工会。1
第三阶段 :审议评定(四月底);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工会小组推荐“文明和谐家庭”进行复评,并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阶段: 表彰奖励(五月份):对评选出的“文明和谐家庭”,进行大会表彰及奖励,并留文明家庭纪念照。
精河县托托乡中学工会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