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全国实施方案评审办法0308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
附件二
河南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
规划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式
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评审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水利、农机等部门委托第三方独立咨询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县编制的田间工程和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二、专家组成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水利厅、农机局和第三方机构分别推荐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参评审人员
1、第三方机构负责人及评审专家组成员。
2、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水利厅、农机局相关处室负责人。
3、省辖市和直管县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4、项目县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利局、农机局负责人。
5、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负责人和参与编制技术人员。
四、评审程序
1、项目法人和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进行简要阐述,对专家提问进行答疑。
2、专家对项目县编制的田间工程和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3、第三方机构综合各位专家意见对项目县编制的实施方案出具综合评审报告。
4、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水利厅、农机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审阅项目实施方案和评审报告,并就是否同意依据评审报告进行审批签署意见。
5、原则上对一个项目县的实施方案只进行一次评审,若经过两次评审仍不能达到要求,则停止评审并取消该县年度项目安排。
五、评审内容
1、审核各县实施方案结构是否合理完整,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经国家审定的全省整体方案。建设地点是否与当年同类项目重复,是否集中连片。
2、审核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是否明确。项目基础资料是否齐全。技术设计方案是否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水量平衡分析是否合理。总体布置图、工程设计图是否按规定要求绘制。工程类型选择是否合理。典型设计是否具有代表性,设
计参数选取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审核各县农技服务体系的土建工程设计标准、建设地点、建筑形式、主要材料消耗和主要建筑物工程设计图,以及配套设备的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4、审核招投标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发规的要求。
5、审核各县投资概算是否合理,主要材料设备单价选取和其它建设费用计算是否合理;配套资金措施是否落实。
6、审核项目建成后产权是否明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否健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