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完小教师下村支教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支教实施方案”。
黄土教育中心教师下村支教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我乡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万名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的实施意见》(黔教师[2006]154号)和铜仁地区教育、铜仁地区人事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教师支援农村学校的实施意见》(铜教发[2006]32号)、沿教发[2006]111文件精神,为了优化我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我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乡村级学校师资紧缺实际,特拟定乡内教师有序流动到农村能岗支教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我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振兴我乡基础教育。
二、具体办法
1、每学年,由乡中学派4名教师,中心完小派8名教师。按简家完小1人,青龙小学1人,杨家小学2人,勇敢完小3人,李家完小2人,丰收完小3人支教。中学、中心完小必须于每年的7月15日前把支教教师名册报送乡教育管理中心。
2、凡被确定支教的教师必须于8月28日持教育中心介绍信到支教学校报到,便于学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工作。
3、支教期限期为一年,在支教期间必须服从受益学校领
导安排,遵守学校各项纪律,按学校制度办事。期满后,由接受支教学校领导写出书面鉴定报告,工作满意方可回原校。否则留下继续支教。
4、如支教期间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自愿留下继续支教的可继续留在原校工作。
5、受援学校给予待遇: 接受支教学校提供在校住房,在不无故缺旷的情况下,在5公里外12公里内的受益学校每月补助生活费100元,在12公里外15公里内的受益学校每月补助生活费150元,在15公里以外的受益学校每月补助生活费200元。同时与受益学校教师一样享受奖惩待遇。
6、接受支教学校必须关心支教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创设宽松的工作氛围。
7、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个人相关工作关系都在原单位。与原单位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三、支教对象
学校45岁以下男教师,40岁以下女教师,均属是支教对象。同时鼓励男45岁以上,女40岁以上的教师志愿申请去支教(校委成员、未转正的特岗教师、有小孩不满3岁的女教师、身体欠佳和临产教师,不参加当年支教)。
四、派遣人员的确定办法
1、中学和中心完小,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
组织,如开教师会,做好教师的思想动员工作。使教师充分认识教书、育人是我们责任和使命,明白支教的重要意义
2、中学、中心完小在编教师,均可参加自愿报名。自愿报名人员多于规定招标,则通过协商确定。不足学校可按照来校时间的长短确定支教顺序。
3、派出学校每年在工作结束期间召开支教工作会议,做好教师的思想发动工作,确定支教人员,上报教育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支教教师在受益学校要自学遵守受援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完成 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2、支教教师在一年的教学工作中,要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带到基层学校帮助受援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3、支教教师在一年支教工作中除完成两节以上的校级公开课或示范课外,必须两次以上的学科教研教改活动。
六、奖惩办法。
对完成一年任务的支教教师经考核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凡自愿申请支教一年者,享受原校支教特殊津贴300元。
2、支教教师考核合格后,在原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标内优先聘用(先一年优先后一年)。支教期间每学期加绩效考核分4分。
3、表现突出者,优先参加省、地、县优秀教师和各级骨干教师评选。
4、对在支教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先进个人,教育管理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教师或者在支教工作期间,累计矿工达10天、累计事假达30天、,按照黔教人[2004]3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三年内年度考核不得进入优秀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评先和骨干教师评选,不能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
6、从2011年开始,把教师具有从事一年以上的农村支教经历,作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先条件。
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