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疗惠民实施方案”。
附件1:
攀枝花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为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解决贫困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攀枝花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一、惠民医院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首批暂时确定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九冶职工医院和仁和区人民医院作为攀枝花市惠民医院进行试点。今后惠民医院确立的原则是通过公开方式产生。惠民医院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予以调整。
二、享受惠民医疗的对象
(1)攀枝花市城区(东区、西区、仁和区)享受攀枝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
(2)持有《攀枝花市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人员。
三、惠民医疗的内容
到惠民医疗机构就诊的被惠人员享受“十免、十减、双
1优惠、一方便”优惠。
1、免费项目
(1)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2)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
(3)免收门诊肌肉注射费;
(4)免收门诊输液费;
(5)免收血常规检查费;
(6)免收大便常规检查费;
(7)免收小便常规检查费;
(8)免收心电图检查费;
(9)免收X线透视费;
(10)免收院内会诊费。
2、减费项目
以下项目费用减少30%:
(1)住院诊查费;
(2)住院床位费;
(3)I、II、III级护理费;
(4)抢救费
(5)清创缝合费;
(6)胃镜检查费;
(7)血糖检查费;
(8)脑电图及脑地形图检查费;
(9)“B”超检查费;
(10)X线照片检查费。
3、两优惠
(1)被惠对象在惠民医院就诊时,对药品费用(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用药)实行减少20%的优惠。
(2)被惠对象在惠民医疗机构医疗过程中使用的医用材料(不在医疗服务价格规定项目内的材料),材料费用实行减少5%优惠。
4、一方便
在惠民医院就医时,对其在本市三级综合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化验、检查的报告单均可作为在惠民医院诊疗的化验、检查依据,除因进一步诊治需要外不再重复检查。
应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或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部分不予减免。
四、惠民医疗机构职责:
1、惠民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简化服务流程,努力为被惠对象服务。
2、惠民医疗机构建立惠民医疗质控小组,严格执行医疗“四合理”措施,杜绝大处方、乱检查。
3、保证医疗的质量和医疗的安全,使用质优价廉药品,努力减轻被惠对象的负担。
4、惠民医疗质控小组每月必须对被惠对象的处方、治疗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审核、评估的抽样数不得低于被惠对
象总数的25%。
5、惠民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政府定价。
五、惠民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
(一)惠民医疗机构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惠民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使被惠对象能及时得到诊治。同时,在门诊设立宣传栏并印制宣传单,对就诊服务流程、优惠项目、优惠幅度进行宣传。
(二)被惠对象凭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居民身份证到惠民医疗机构就诊享受优惠(农村五保人员凭五保证和居民身份证;低保家庭中未满18岁的子女上学的持学生证和低保证,未上学的持户口薄和低保证)。惠民医疗机构负责对被惠对象身份证件的确认、接诊、办理住院等相关手续以及减免项目费用和记帐工作。
(三)惠民医疗机构必须将优惠的费用实行专项记帐并附明细清单,每月末将优惠人员数量、费用等报市惠民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每季度末将费用减免情况报市卫生局审核后由市财政报销。
(四)惠民医疗机构对惠民医疗费用使用情况按季度公示。
六、惠民医疗经费补偿政策
(一)惠民医疗资金
惠民医疗优惠费用实行财政和惠民医疗机构共同承担,惠民医疗机构承担优惠总费用的20%,其余80%优惠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二)惠民医疗启动资金
由市财政局划拨10万元人民币作为惠民医疗服务启动资金,主要用于网络建设、人员培训、宣传及办公材料消耗等。
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