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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要环节,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31日)。组织实施“百日行动”,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聚焦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实施“一楼一策”“一户一策”,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工作时限。对排查存在隐患的房屋建筑要立即采取应急防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集中力量,深入摸排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重点整治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建筑规划、设计、建设、使用、改扩建等全过程监管机制。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工业园区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建筑,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改变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建设情况、管理情况、排查情况、整治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
(一)实体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的房屋;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房屋。
(二)审批手续方面。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全;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况;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营性自建房无经营许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三)整治情况方面。采取停止使用、停止经营、封控警示、人员撤离等管理措施情况;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情况;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严格落实乡镇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村(社居)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人员和经费落实,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保障。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实施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用作经营性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行业安全责任。县住建局负责统筹指导城镇住宅区、农村住房等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行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调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厂房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学科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县民宗局负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酒店住宿行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复核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妨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违法行为;县司法局督促指导所管行业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加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统筹推进整治行动;县财政局(县国资办)负责保障好排查整治工作经费,联系督促省属、市属、县属监管企业所属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指导乡镇查处违法占地、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等行为并督促整改,核实房屋选址安全,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进行排查整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车站、码头等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县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排查整治,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一户多宅”和农村闲置房屋占用宅基地排查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查处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等相关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业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文广旅局负责督促指导公共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国家a级景区等文化和旅游场所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涉疫场所房屋使用安全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县应急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负责依法对房屋建设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所管行业经营场所用房安全排查整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指导国有平台公司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域内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抓好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三台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要在前期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基础上,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摸清底数,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兜住房屋建筑安全底线。
(二)压实责任,分级分类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县级统筹,相关部门共抓,乡镇为主体,村、社区落实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基础上,部门和乡镇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力量,按照住建部《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实评估,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利用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完善每栋自建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3层及以上经营性自建房应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自建房,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同时,要结合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三)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对少批多建、私自加层,以及将自建房改造为宾馆、饭店、私人影院、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执法部门要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力度,违建部分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充分发挥城管、物业、村(社区)两委前哨和探头作用,加强巡查检查,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通过媒体等渠道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健全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发现和处置机制。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乡镇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房屋建设管理;村(社区)指定至少一名网格管理员,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日常排查巡查、数据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五)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要加强督促指导,将房屋建筑整治工作纳入本地重点工作;将房屋建筑整治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范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办发明电〔20xx〕10号)、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xx〕7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邢台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邢政办字〔20xx〕3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自建房安全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做到“不贰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全县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和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乡(镇)政府属地责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县城以及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未覆盖的城乡结合部、可能遗漏的乡镇政府驻地等区域的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房。对初判危险房屋,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具体按照《广宗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开展百日攻坚。聚焦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突出重点区域,开展百日攻坚,全面排查、初判,严控隐患增量,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具体按照《广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执行。
同时,对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排查信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归集到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一旦发现漏排漏判的危房或存在经营安全风险的自建房,立即启动应急管控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分类整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开展分类处置。
1.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安全鉴定,确定房屋是否为危房,并明确其危险等级和危险部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等,纳入台账管理。对初判为危房的自建房,持续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明确专人每日巡查,严防人员倒流。
2.以专业鉴定结果为依据,一楼一策、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违法行为确凿的,坚决依法依规拆除;对长期闲置、已无维修保留价值且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城镇自建房危房,已纳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的,可采取协议征收、产权置换、异地安置等方式,依法尽快组织拆除;对存在一定缺陷但无倒塌风险、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可通过修缮加固方式恢复使用功能;对建设手续不全但房屋处于安全状态的,督促产权人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对存在违法行为但不影响安全使用,且局部拆除违法部分可能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的,可暂时不予拆除。
3.压紧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其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将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到位。相关部门加强对危房整治全过程的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次生风险。
(四)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出具房屋安全虚假证明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严惩。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五)健全长效机制。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须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健全监管手段。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专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加快推进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20日)。完成城镇自建房全面排查和应急管控,开展农村自建房“回头看”。
(二)百日攻坚(20xx年6月1日至8月20日)。完成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开展大排查“回头看”,查漏补缺。
(三)分类整治(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根据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开展分类处置。
(四)巩固提升(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在摸底排查、清理管控和分类整治基础上,消除存量、严控隐患增量,不断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统筹领导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广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协同,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配置专业人员,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县发改局负责用作民爆企业、商贸企业经营场所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育局负责用作学校、幼儿园、文化和旅游设施、影院、体育活动经营场所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县民政局负责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依法依规用地,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有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卫健局负责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制定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提条件的审批监管机制;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县公安局负责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对阻碍妨碍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打击处理,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
(三)强化支撑保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动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同时,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将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督查督办范围,加强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五)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自20xx年6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着力找差距、补短板,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强化施工单位内控责任。建立施工单位安全内控体系核查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内部检查制度,定期对项目开展检查。对没有落实内控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差的企业进行体检式延伸检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强化项目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深入开展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治理,对履职不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二)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1.落实危大工程管理制度。对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进行重点管控。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规定。
2.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企业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的,依法实施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三)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开展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建机一体化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将履职缺位、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的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落实施工升降机限载、标准节标识出厂日期、淘汰载重量2吨以下施工升降机等措施,提高设备安全技防水平。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省建筑起重机械网络即时监控系统》中的信用评价、黑名单等手段,促进设备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三、
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9月25至9月30日。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治理行动。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传达到每个项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
总结。
分析,评估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是专项治理行动的关键主体,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承接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控,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住建局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督促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宣传报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发挥广大职工和群总在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挖掘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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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和落实“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目标,特制订创建平江县锦绣天地综合楼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该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创建工作。主要形式以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并分四阶段对项目进行检查。
(一)开工阶段:
1、工地大门必须坚固、封闭,并设有企业标志,有门卫和健全的门卫制度。24小时有专职保安员值班,保安员有统一服装,穿戴整洁,进出口人员均实行胸牌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挡坚固、稳定、整齐、美观,并沿工程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5米。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砼进行硬化,道路宽度不小于3.5米,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相应的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在工程大门出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冲洗设施。
4、施工现场大门外侧必须按规定设置“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六牌二图”等标牌,“六牌二图”即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图;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设置宣传栏和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内容为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织机构图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主要职责,以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栏。
5、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集中点,并按要求配备相关消防器材。
(二)基础施工阶段:
1、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具体部位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设置临边防护措施,人工挖孔桩孔口设置覆盖和护栏措施。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tn-s接零保护、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总配电室内电源进线端总隔离开关前设置配电室专用事故照明回路,配电室上部留有散热空间并能自然通风。现场配电线路采用架空线时采用绝缘导线,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采用埋地设置时在埋地电缆路径处设置方位标志。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严禁采用空越脚手架引入。
4、在起重机械设备的醒目处悬挂公示“责任牌”,包括:产权备案牌、检测检验合格证、安装验收记录、使用登记证等。
5、脚手架地基平整夯实后用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20的砼进行硬化,并设置排水措施。每拉立杆底部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基础搭设验收完毕后悬挂验收标牌。
6、地下室顶板后浇带两侧支模体系等到后浇带砼浇筑并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地下室顶板后浇带两侧支模体系悬挂“禁止拆除”等安全提示标牌。
(三)主体施工阶段:
1、在建筑物左、右二侧入口处各设置双层防护安全通道。在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处、作业区等部位设置双层防护棚。地面进出料口处设置双层防护棚。
2、竖向临边防护:电梯口、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临边、楼层和屋面临边、预留洞口等处设置临边防护。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栏杆柱的距离小于2m,采用涂有黄黑相间颜色油漆的.钢管,内侧设密目安全网,下部设180mm高的踢脚板。
3、水平洞口防护: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设;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4、楼层进料口处设置向内开启的防护门,防护门处悬挂楼层标牌和安全警示牌。
5、电梯井每隔二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水平防护层。脚手架操作层脚手板满铺并固定牢靠,设置双层防护栏杆和180mm高踢脚板;脚手架竖向每隔2层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靠。
6、模板立杆材料符合要求,立杆底部设有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和扫地杆,立杆间距符合要求,模板上堆料均匀,无超载现象,大模板有防倾倒措施,无违规提前拆模现象。
7、配电箱箱门表面标识有配电箱名称、安全责任人姓名;配电箱箱门内表面粘贴配电线路图;线路颜色符合黄、绿、红、淡蓝、黄绿相间的颜色规定;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和选型符合要求;施工用电的设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8、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通道处、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制定消防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在木工棚、宿舍、工地厨房等处配备消防器材;在作业楼层配备移动式消防器材。
10、材料堆放处设置标识牌,标识牌上标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等;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设置警示标示,配备防护器材;施工作业做到工完料清。
(四)装饰施工阶段。
1、高空作业人员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2、脚手架连墙件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完好有效。
3、拆除作业时,在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式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派专人监管。
(五)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施重大危险源监管。施工单位履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
1、制定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
2、在相关位置张挂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和警示标志;
3、相应的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进行开工审查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4、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
5、进行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并形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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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五
实施方案。
东平鑫瑞建设有限公司二o一七年四月。
234。
2、在较大或重大危险源处张贴或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在检修、施工、吊装、安拆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十、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1、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公司自查及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公司项目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台帐,在短时间难以整改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加强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事故,并迅速按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技术改造工作责任制,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资金提取、使用台帐,做到计划、财务、现场工程三统一。
十一、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
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和监控。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责任人、定预防措施、定期监控、检验和评估,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十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1、按公司既有的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2、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78-。
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如下:。
以“平安校园”创建为主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教育宣传为先、严于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排除隐患,抓好防范,努力实现学校安全工作无责任事故和伤亡人数,为教育事业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职责,均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加大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力度,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三)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通过不断完善和演练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增强抵御自然灾患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四)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档案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降低各类事故发生率。
(五)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办法》的规定与要求落到实处。
(六)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学校安全常年督察制度,明确各项安全工作责任人。
(七)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有效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发生。
(八)积极主动联系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师生安全事故和师生安全事故纠纷,全年无上访和信访。
(一)深化认识,强化责任。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稳定,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强化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做到安全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努力克服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树立安全工作持久战的思想,时刻紧绷学校安全这根弦。
(二)完善措施,健全制度。
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管理上、制度上的漏洞,不断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使制定的制度具有实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安全。
1.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在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基础上,努力探索和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将“一票否决”引入考核、评估、评优、奖惩等工作中。对发生事故处理不力或未按时上报、失真虚报、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校点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要给予行政处分。
2.继续实行行政人员联系校点安全制度。把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挂钩,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3.继续严格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学校组织的郊游、校外集合、社会实践等活动,要事先经过考察,制定预案,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4.继续严格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告制和非正常伤亡事故12小时报告制度。要求每月底把自查结果,通过月报表的形式上报相关部门,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进一步规范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
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无遗漏、迟报现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落实上报、评估、整改和监控。
5.继续严格实行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督办制。要求学校对存在的或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责令有关人员限期整改,严防隐患演变为事故。对有能力整改而未按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提出要求整改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相关领导责任。对发现安全隐患后因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从严处理。
6.继续完善学校安全各项应急预案。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执行学校火灾、山体滑坡、危房倒塌、压力容器爆炸、饮食中毒、传染病流行、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涉及师生群体安全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校两级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明确人员分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每年必须开展一次适合本地特点的模拟演练,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
7.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推进门卫保安化进程,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等,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强化安全工作档案建设,各学校要做到安全工作次次有记录,事事有记载,做好安全工作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
8.建立“校园安全事故现场第一责任人制度”。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各学校校园内出现师生争吵、外来人员侵害师生及明显的安全隐患等可能发生校园内安全事故的,学校任何一个在现场的教职工都有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制止,防止事故的发生或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对无法控制的事态,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对不作为的教职工,学校要给予批评教育。因不作为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在职在编的教职工,本年度不能评优和晋级;聘用人员或临时工,根据相关政策予以辞退。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既是防范安全事故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养成自觉安全行为的基本要求。因此,学校必须切实把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到课堂、纳入到日常工作、纳入到学生行为规范中。
1.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学校安全文化氛围,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学校除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外,还要通过专题会议、安全教育月、安全知识讲座、国旗下的演讲、竞赛、作文、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并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和典型案例的剖析报道。从今年起,学校要长期开设一块宣传栏,宣传有关安全的知识,至少每两周更换一次宣传内容,增强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2.大力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一是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把学生养成教育、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常识、消防安全、溺水安全、面对暴力应急常识、健康娱乐、应对自然灾患自救、郊游活动、外出旅游安全、禁毒知识、预防艾滋病等各种安全常识有计划的纳入课堂教学,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二是以“生命教育”为主题,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关爱生命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等课程,向学生传授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三是以“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安全系列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要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安全学习培训。一是要组织教职工学习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及规定,使他们明确自己应知及应负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养成严格按制度进行操作的良好习惯,规范他们的工作行为。二是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对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三是要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教师依法治教的意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施教行为,倡导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管理,严于防范。
根据我校实际,要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制度预案不健全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并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要坚持班会和晨会10分钟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崇尚科学,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奋学习,健康成长。
2.加强对学生暑假游泳安全事故的防范。一是要对学生加强教育,告知学生必须在家长陪同下才能去游泳。二是要向家长做好宣传教育,利用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引起家长对子女安全监护的重视。三是在暑假期间协调有关部门在易发事故的池塘、水库、江河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一旦发现有单独游泳的学生,要及时劝退,并告知家长。
3.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途中安全事故的防范。针对农村学生居住分散、离学校路途遥远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途中安全。一是要加强安全法规教育,增强自护意识。二是要联系交警部门,在放学这一时段,增加警力维持学校门口路段的安全秩序,确保学生放学安全。三是在天气恶劣的时候,组织教师进行护送。四是对离校路途较远、村庄公路未通的学生,向家长做好宣传教育,建议家长进行接送。
4.狠抓消防安全工作。火灾事故的危险性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要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把消防安全工作做细做实。一要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加强逃生演练;三是开展定期检查。
5.继续加强学校学生节假日返乡安全及校内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学生节假日返乡,学校交警部门校点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学生安全回家,让家长放心。二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在学校组建一支规范的学校保卫队伍,统一管理,建立校园、寝室夜巡制度,落实夜巡值班人员,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6.继续加强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制咨询,牢固树立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教育要坚持同课堂教学相结合,始终突出主渠道;要同德育活动相结合,努力增强吸引力;要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增强守法自觉性;要同转差防差工作相结合,严格把好预防关;要同社会教育相结合,扩大教育覆盖面,把青少年犯罪降低到最低限度。
学校内部要重点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特别是雨季的校舍安全管理。要重视学校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更新,坚决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学校外部,要密切关注学校周边环境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严重危害学生健康成长及人身安全的现象,确保学校及周边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社会氛围,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学校要加强同工商、文体、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学校的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学生拒绝文化垃圾,坚决不买、不送、不看色情书籍和贺卡,从根本上改善校园周边秩序,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
8.继续加强饮食卫生和疾病预防工作。做好医务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卫生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在密切关注和防范流行性传染病的同时,狠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性疫苗的防疫工作,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防群体性卫生事件的发生。大力开展卫生运动,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消除校园卫生死角。教育学生做好个人卫生,严禁喝生水,严禁吃不洁、霉变等食物,教育学生不到校园周边摊点购买食物,严防病从口入,同时要大力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副食店和饮用水的卫生督查和管理工作。
9.继续加强学校在建项目的安全工作管理。认真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标准、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基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对整改处理情况作出详细记录。
学校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对学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点,力争创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环境。
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科学评价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达到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工作。通过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
作为防腐保温专业施工企业,我公司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实施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错做和防范技能,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实现岗位达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工作计划。
1.成立安全管理机构。
2.制定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6.定期完成企业安全生产自我考核评价。
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已发培训各类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类管理人员、岗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并加强对新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培训效果。
七、严格现场管理、贵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1.对脚手架、临时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登高作业、动火等较大或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制定控制措施,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上述作业人员,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八、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公司自查及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公司项目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在短时间南里整改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加强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事故,并迅速按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4.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责任制,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九、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十、建立奖罚机制。
项目达标验收是执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按照公司规定应该通过达标验收的项目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达标验收,未通过达标验收的,项目部除承担相应的损失外,另罚款2万元。对于创优工程项目,公司将依据规定对项目部进行奖励。
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对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八
6月1日至30日。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积极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门户网站、宣传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重要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借助本地区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部门负责施工安全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近年出台的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年出台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星期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在在蓬江区白沙工业大道人才智力市场(即蓬江区消防大队旁边)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工作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要求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为主题的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参加当地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在6月16日组织的本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我局《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建函〔20xx〕430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建函〔20xx〕494号)等文件要求,以防范较大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为中心,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安全隐患,重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坍塌和高处坠落及火灾事故。
(四)积极参加新《安生产法》宣贯培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安全生月活动”期间将组织三期新《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宣贯班,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以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6月1日至3日在广州市举行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开展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人员参观学习,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上台阶。
(六)各施工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通过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将学法学规范活动延伸到企业管理层,延伸到施工项目管理班子、一线班组。
3、要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要求组织开展好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施工安全整治的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广泛调动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的“质安杯”征文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建筑工程管理科、市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开展。此外,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项主题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和到基层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重视发挥相关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筑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认真总结通报。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6月23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科汇总上报省厅,省厅将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九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求,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为手段,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为目标,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监管水平,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年”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确保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发生重大社会治安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全行业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宣传安全知识、登载典型事故案例。
2、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发动职工对安全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制度、事故隐患查找与整改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吸纳。
(二)、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重点排查:(1)、非法违法行为;(2)、违规违章行为;(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实行边查边排、边排边查、排查并举的方式,逐一查出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潜在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处置办法等,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梳理研判,理清工作思路,督促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暂扣或吊销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企业资金投入。专项治理以防止坍塌、起重机械、高空坠落、消防安全事故为重点,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等事故。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力度。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安全技术,使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推行企业员工安全信息卡,将安全培训、安全资质、安全绩效、违章情况等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卡,公开“三违”信息,对严重“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
2、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筑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深入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等系列活动,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安全管理。
3、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建立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实现管理台账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四)、加强夏季施工和现场消防管理、完善健康急救措施。
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制定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有落实记录。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警示标志。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类型及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施工现场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过审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作业现场。较大工地应设医务室并配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必须备有保健药箱及常用的有效药品。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和急救人员,急救人员应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食品加工应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炎热季节工地应有消暑措施,冬季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及防火措施。
2、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施工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加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以省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为契机,促进建筑安全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安监人员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廉洁、公平、公正执法,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30日。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部署,采取举办讲座、出墙报、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施工企业要在5月20日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对照活动目标任务要求,多层次同步开展工作,在施工现场全面展开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出现新的问题,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监站将每月督查一次,落实活动开展情况。
好的经验和开展中的先进典型上报市局给予表彰。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活动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六、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职能部门人员担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落实活动责任。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方责任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活动目标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逐步推进活动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3、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素质。认真组织“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加强年度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管理,认真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和专业技术理论考核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等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加强考核,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严格对照活动标准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考核依据。“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创建水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县安委会2016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5个。
三、活动内容
(一)施工项目部管理标准化
1、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与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应急制度
(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论证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及保养维修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宜监字[2016]14号)和《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2016年11月13日发布)的要求配备,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不可担任其他工程项目部成员,并与中标通知书中配置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二)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
1、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
施工大门:按要求设置大门,大门处设置门卫室、车辆冲洗设施及五牌一图、责任主体公示牌、重大隐患公示牌等。
施工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高度城区主要路段和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不低于2.5m,其它不低于1.8m,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现场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硬化,现场大门出入口硬化长度不少于20米,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道路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完成。
现场分区: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模块。
现场防火: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位置正确、可靠。
安全通道及临边防护:“四口”、“临边”防护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设置,防护应牢固可靠。
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线路采取埋地或套管保护。
脚手架工程: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架体基础做到平整、硬化,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且可靠牢固,防护材质符合要求,封闭严密美观。
厕所:应设置通风良好的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应有照明设施并设置水龙头和洗手池。 食堂: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疫要求,炊事人员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
按照《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6]16号)和《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宜市建安[2016]5号)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把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的申报、公示、实施、验收和施工方案论证关,狠抓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检测和使用登记关,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坍塌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年1月—3月中旬)
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宣传氛围。全县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于3月10日前制定出台本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2016年3月下旬—11月)
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文明工地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活动推向深入。
1、积极配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及执行考勤规定等情况,对未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勤不达标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扣分、计不良行为等处罚。
2、积极配合第二季度联合市房管局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贯彻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三个百分之百”落实等情况,对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隐患处理不及时、“三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3、积极配合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随机检查。对发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严管重罚。
4、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发现前面检查中仍存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并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对各责任主体和相关人员分别进行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等处罚。
(三)总结考核(2016年12月)
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对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情况检查督导,督促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活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活动开展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按照国务院、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种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和扬尘防治水平,为全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建设各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在安全生产方面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工作目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在文明施工方面努力形成扬尘控制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建设文明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重点
1.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等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包括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脚手架工程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3.安全培训管理情况。重点是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施工企业对新进、转岗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情况。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重大节日)
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和临时设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及周边办公、生活区域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3)重大节日:施工企业有无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是否健立应急值守机制,有无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和应急抢险队伍;强雨、台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是否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仍进行生产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到岗带班制度。
5.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在建项目现场的围挡、道路硬化、沙石堆放、出入口等是否按照扬尘防治措施的要求严格进行落实。绿色施工创建项目的专项方案的编制,推广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情况。
6.监督管理情况。办理安监许可的项目是否统一使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资料》,在建项目是否纳入“省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录入《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是否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四、时间安排和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2月-3月):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内容是以“全员教育,全面排查,严格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2016春风行动”。整治的重点是复工前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
扬尘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整治的重点是参建各方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围档封闭和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和建筑垃圾清运等。
第二季度(4月-6月):深基坑和高支模整治
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
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的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第三季度(7月-9月):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整治
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的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的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整治
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辖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针对本地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环节。
(二)广泛宣传、强化措施。要以“全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为契机,把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加强与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扬尘问题。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标准化考评为手段,加强扬尘防控源头管理,巩固整治成效。要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拆、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
(三)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地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和对坍塌、火灾等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四)联动管理,动态监督。各级部门要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及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重点是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安全相关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五)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总结分析。各辖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报送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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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十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处力度;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规范地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四)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单位大检查。为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将与区建委、区劳动局监察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依法进行处罚,将责任落实到人。对安全管理不善的施工现场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的时间:3月25日开端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从3月25日开端至4月15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有关单位、企业、社区,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部认真自查,发现难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村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4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自查情况上报镇综治办。
(二)第二阶段从4月15日开端至10月底。
全部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三)第三阶段从11月1日开端至11月底。
该阶段为复查总结阶段。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各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出,强化督查。各村、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各村要认真做好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村队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二
自xx年1月上场至今,已经完成了土建工程的65%。在近一年的施工生产中,项目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及“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方针与主题。建章立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严格考核与奖惩等从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环境、施工材料等方面控制项目部安全。
一、有章可循;。
无规矩不成方圆,初入贵州省房建市场、初次与中弘地产合作,必须适应、符合地方的及上级单位的要求,按照地方及上级单位所要求的结合我们七公司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制定一套合适的管理方法。通过与地方及上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通过下发文件的学习、通过工作开展后现场问题处理的反馈等,项目部形成了一套合理的安全管理办法,有了一套安全管理的法则。通过项目部安全会议、例会的形式传达给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劳务班组,强化所有人的安全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标准,形成良好的共同学习、互相监督的安全管理氛围。
二、监督落实、强化跟踪;。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置3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员、劳务队配置专职安全员一名、各个施工班组长肩负兼职安全员职责。层次分明、程序严格、责任明确。项目部安全领导组统一组织与协调,各个层级人员分责任、分范围共同监督危险源。项目部针对施工现场进度情况,分析汇总危险源予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定人、定岗、定措施、定时间,确保项目部所发现的危险源必须可控、在控。项目部组织安全会议对每日、每星期、每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召开分析整改总结会,对发生过的安全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对未来的安全隐患加强预防。
三、重点环节重点监控;。
施工现场中人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是项目部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新进场工人全部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每一个施工人员再教育、再提醒,确保施工人员爱自己、保自己、保他人。对于特殊工种进场之初除了进行三级教育外,还必须查验资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在工作范围内等,严格按照相应工种操作规程监督管理。
房建施工塔吊等设备是重大危险源之一,项目部委托具备资格单位安装并管理使用;塔吊在正式使用前,必须报验市级安全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并出具鉴定合格报告,否则不准使用。
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钢管扣件、方木及模板等材料的选择按照标准、按照程序进行,严禁三无产品在现场使用。
施工临边、洞口等必须标准化第一时间施做。
施工临时用电按照用电组织设计布置实施,专职电工、安全员共同检查督促整改,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等最基本标准检查整改等。
通过以上各个重点环节的监督与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基本完成。但工程还没有结束,越到最后安全工作将加重要,项目部将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扩大交流学习在以下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1、继续加强人员三级教育,严格筛查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
2、特种设备加强维修保养的督促及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分析与细化、公示与管理、监督与落实;。
4、加强安全标准化的管理;。
5、加强安全信息化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安全隐患平台的信息录入及pm系统的录入。
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三
200x年,我公司在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下,以建设三化一业,协调发展的“经济强县、和谐阳东、宜居新城”为目标,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建设的高度,通过转变观念,强化措施规范依法管理,落实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计划。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为我公司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将200x年x小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1、落实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在全小区建设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各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本着立足实际、区别对待、明确责任、任务负担的原则。认真执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掌控全小区的建筑安全生产进度形势。及时通报全区每个月安全检查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依法管理,注重实效。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的大检查及不定期的检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效力,确保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一年来,各建筑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到位,严格履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做到责任人人明确、要求个个清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各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到位。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末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
1、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生产安全管理。
2、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情况,采取日常检查及节假日安全检查。检查中同时对各施工队执行国家基建程序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等内容进行检查。
3、深入开展针对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工程、井字架、塔吊、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及临建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排除各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派专人跟踪落实整改。
三、大型施工机具登记。
1、一队:双拼别墅塔吊2台,d1-1~d1-3栋塔吊1台,d4、d5栋塔吊1台。
2、二队:联排别墅塔吊2台。
3、三队:c1栋塔吊1台,人货梯1台;m1栋塔吊1台。
4、四队:d1~d3栋塔吊1台,井字架2台。
四、整体施工进度概况。
1、双拼、联排别墅区已经竣工。
2、c1栋完成屋面西瓦、内抹灰;外墙装修装饰完成到九楼。
3、m1栋完成地面三通一平。
4、d1~d3栋完成屋面防水层;内墙抹灰至三楼,外墙装修装饰至七楼。
5、d1-1~d1-3栋完成13层框架结构。
6、d4、d5栋完成2层框架结构。
7、别墅区已完成地下供、给、排等各类管道、路面浇筑及绿化。
8、完成环山大道路面浇筑。
9、半山公园、防洪池等绿化景观完成70%的工程量。
五、200x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首先做好春节放假期间建筑工地上的安全防护工作。让建筑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过上欢乐、详和、幸福的节日。
2、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
3、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全面提高施工队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4、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动态监管。严格监督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5、加大对新开工的m1栋的安全施工条件审查,进一步细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技术要求,补充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
6、加大对施工起重机具的监管,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核查制度和标准,指导各施工队广泛开展创建活动,采取激励措施,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创建活动的施工队参与度,引导、督促施工队积极打造优良工程;创建文明工地。
建筑安全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根据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月的通知,我项目结合目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工作。项目领导班子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月”工作动员大会,传达通知精神,认真分析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式,对全标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安排和周密部署,做到了工作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工作开展中,全项目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工作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利用宣传标语、横幅、黑板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在“安全生产月”工作期间,投入资金近xx万余元,查出安全隐患xx起,整改xx起,悬挂横幅xx幅,张贴标语xx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那天散发宣传单xxx多份。
工作开期间,项目安质部组织有人员对全标段人员参加到“安全生产月”工作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切实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项目的各施工点都配备了专职安全员,每个安全员配戴红袖章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控,防止违章作业。施工便道与桥梁施工交叉地段两端有专人指挥车辆,施工工地现场设立了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语。并且举行了防洪防汛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定期不定期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内部安全方面:现场施工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员工轮流值班、夜间巡查制度,切实加强了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x月xx日至x月xx日隐患排查阶段,项目部领导根据通知精神,召集班子成员、安质部成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讨论了本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隐患,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确定工作内容、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施工生产在安全、高效的情况下顺利开展。
总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制度等到了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等得到了有效整治,切实保障了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我项目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管理,推动我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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