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优秀13篇)

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08 12:16:3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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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方案时,要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和挑战。方案的成功需要有效的组织和管理。选择合适的方案模板和工具可以提高方案制定的效率和质量。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一

为落实全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视频会特别是郑为文副省长讲话精神,根据厅交管局《关于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升公路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宜春市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席新民任组长,教导员汪洪生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秩序股股长刘隆映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各科室及中队要充分利用交通事故数据信息平台,分析事故多发的地区、路段,参照公安部交管局《隐患路段判定标准》(附件1),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所有的公路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全面、滚动、常态排查治理,切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一是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临水、临崖、临谷)路段。二是国省道、县乡道上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路段,以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并缺乏安全设施的路段。三是国省道主干线未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支路未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乡道道口处未设置减速带,以及存在遮挡视线障碍物的平交路口。四是往年已排查整治的公路危险路段,结合事故分析研判机制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继续列入本次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范围,务求彻底,不留死角。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二

为更好推动学校发展,提高办学水平,打造城市乡村名校。结合评估组对我校评估验收的反馈意见,我校及时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就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逐条对照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以评估验收为契机,以提升管理为重点,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创建品牌学校。以“创办适合孩子成长的乡村名校”为要求,进行精细化管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1、理清思路,完善标准化工作下阶段工作重点。

2、规范办学,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精细化管理。

3、深入课堂,扎实课改,提升课堂教学有效性。

4、落实行动,稳步发展,促进学校内涵、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学校根据实际,结合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高我校教育水平。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胡尔曼别克。

副组长:张丽。

成员:卡比娜、赛力克、努尔古丽、艾斯哈尔、叶尔波力、曾元福。

(二)落实整改工作。

1、将需整改提高的问题进行分工,责任到人,限期整改落实。

2、仔细审查、落实整改工作。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内能整改的,限期整改;需长期努力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校长室、校务会研究,并组织要落实。

1、学校门前有变压器,按照学校设置规范要求,应该迁移。

2、操场面积达标,但是设施不达标。

3、劳动实践基地面积不足。

4、缺少图书1000余册、体育器材、综合实践器材、心理咨询室设备、实验仪器。

5、按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要求,班班通没有实现。

6、缺少数学,美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各一名。

7、教师培训、校本研修工作要继续加强。

8、要发挥好学校的示范、引领和帮扶作用。

1、联系政府和电业部门近期把变压器台迁移。

2、争取资金铺设塑胶跑道。

3、向政府争取活动实践基地.

4、补充完善图书和体育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实验室等专用教室器材。

5、按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要求,实现班班通工程。

6、积极争取教育主管部门配齐音体美和心理健康专业教师,促进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计划的落实,有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

7、继续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尤其是要加强班子队伍的建设。要求领导和教师要围绕自身的提高和发展,制定可行的个人专业能力发展规划。结合课改积极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努力建设热爱尊重学生,不歧视、体罚学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安贫乐教的教师职业风范。

8、发挥好学校的示范、引领和帮扶作用,带动周边学校创建标准化学校。促进学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打造教育品牌是一项长期和必须持之以恒开展的系统工程。学校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让优点更闪光,让缺点变动力。我们将带领全体教职工,共同探索学校发展的新思路,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不断改进管理方法,不断规范教育行为,奋力实现学校发展的新跨越。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象和范围为各单位和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加工等企业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及村、镇基础设施。

(3)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旅社、饭店、网吧、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6)销售经营油漆、酒精、农药、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工人三级培训情况。

8、高危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10、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落实情况。

11、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12、全面推行“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

(二)排查治理步骤

1、宣传布置阶段(1月15日至1月25日)。以乡成立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组长,派出所、综治办、经发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1)制定全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2)自查整改阶段(1月25日至2月28日)

各企业、单位对照隐患排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建立隐患登记制度、隐患治理制度,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救援组织和救援队伍,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乡经发办。

(三)政府检查、监控阶段(2月28日至3月31日)

1、全面开展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与反“三违”治“三超”相结合,与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综合监管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以推动全乡各个企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

2、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监控措施。

3、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组织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加大对高危行业检查力度,严密监控生产动态,落实防爆、防静电、防雷等相应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隐患治理年”活动。

2、加强宣传,发。各单位、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宣传,在本单位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抑安全,人人都案值的浓厚氛围。

3、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对发现重大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加强监控,严禁瞒报、漏报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沉痛教训,彻底排查整治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平安稳定,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由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及时向上级及校班子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学生心理问题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后勤管理及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体艺场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三防”设施排查等十一个类别开展,具体内容及要求见《z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试行)》。

总责任人。

1、学生心理问题排查责任人。

11、“三防”设施排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5日至6日)。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7日至25日)。组织实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帐,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整改验收阶段(5月26日至30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并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使安全工作的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时效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方位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安排专人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力度,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而提高整治质量,增强学校事故防范能力。

(三)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深入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全员全事全过程安全管理。要及时总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以及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以隐患排查整治为突破,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防范制度、措施,努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实现我校教育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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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品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油安发〔20xx〕89号)、油田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田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油发〔20xx〕48号)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厂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厂范围内开展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级领导。

成员:厂安委会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公司工业生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定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透过。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xx】39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

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目的:预防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加强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到达事故起数和“违章”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工业生产各部门。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贯彻状况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xx】158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及《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xx)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状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和消防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状况。

3、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现场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人员监控整改状况。

1、在建工程项目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井、辅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分部工程监管。

2、预防坍塌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规定落实状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现场实施监督状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控制重大危险源状况。

3、预防高处坠落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落实状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安全防护状况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落实状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检测验收和使用职责。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注册登记准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落实职责人整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状况,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状况,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动火作业是否贴合相应操作规程、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监护措施,开展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履责,建立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油罐,电梯、叉车、锅炉,高低压配电系统、加工机床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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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交委安〔20xx〕10号)文件要求、《云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运管发〔20xx〕57号)。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本次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公司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一台营运车辆和每一位从业人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本次隐患排查整治必须到每一台车、每一位驾驶员、每一条运营线路。

为了搞好本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云阳县万通客运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余绍伟。

副组长:黄永辉。

成员:陈泓、熊方彬、唐军、葛启权、余云华、彭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保部,由黄永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电话:xx、手机:xx、内线:xx。具体负责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从即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1、按照“一盯一、一对一”的工作方案,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对所有车辆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

2、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进一步整改、完善。

3、按照“三级管理”的原则,公司要逐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且每人缴纳不少于20xx元的安全保证金。

4、公司所有的承包车辆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公车公营的车辆必须签订单车考核合同。

5、公司客运部每月上网查询一次车辆违法信息,对查出的违法行为由安全科监督其到相关职能部门接受处罚。

6、公司客运部每月上网查询一次驾驶员记分,对记分在6分以上的驾驶员实行重点监管。

7、由安保部每月组织一次驾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意识、紧急避险、应急逃生、应急救护等内容。

8、公司客运部要对车辆的保险、二级维护、年审、等级评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9、公司安保部要加强对车辆的日检、月检工作的管理。

10、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公司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线路进行一次彻底道路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告知该线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11、强化路面管控,公司安保部要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严查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对所查获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一律从严处罚。

12、加强gps行车记录仪的营运监管,公司gps营运专职管理员要“全天候、全过程”对车辆的营运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有超载、超速、窜线经营行为,及时通过车载电话告知当班驾驶员,并进行相应处罚。

五、工作要求。

1、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工作方案开展好我司的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

2、对因工作不力或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公司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上报相关部门。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三、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外协队伍的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内容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上级督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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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对全区小水电、水库、渠道、水闸、堤防、堤防运行安全、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防汛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和演练,防汛备用电源、应急(防汛)物资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汛期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制定;汛期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方案是否制定计划。(责任单位:水利和水保股)。

重点排查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大坝安全调度运行规程落实情况以及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安全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水库管护人员日常巡查情况、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醒目,水库船只是否安全停岸。水库管理用房基础是否沉降,主体结构有无倾斜;房屋墙体有无贯穿裂缝,门窗是否完好;线路是否存在乱搭乱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重点排查渠道通水是否正常、有无垮塌、渗漏部位、放水设施启闭是否正常等。(责任单位:水利灌排中心)。

(三)河道、堤防、闸桥、山洪灾害易发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防汛总体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各山洪灾害易发区应急准备情况,检查有无阻碍行洪违章建筑物、堤防迎水面板有无裂缝、垮塌;堤顶道路有无沉降;框格梁护坡有无沉陷;堤防附属设施(涵洞、涵管、放水闸)运行情况,有无淤堵,锈蚀等。重点检查闸桥启闭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监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电路电气系统是否安全,值班值守是否24小时有人。整治天然水域有无设置禁止垂钓、禁止下河游泳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是否设置转移、撤离标志牌,是否设置应急避险场所,是否落实检测人员,是否有应急储备物资,镇、村(社区)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重点排查是否编制安全度汛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抢险队伍;是否配备车辆、材料、工具、通讯设施等应急物资;重点关注重点穿堤建筑物、施工导流建筑物、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和险工险段。排查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保障,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管控,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分色管理,并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危险源和管控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一)分类排查、不留死角。各股室、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对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分类建立隐患台账,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立查立改、严防死守。各股室、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责令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建立整改方案,复查跟踪到位。

各股室、单位请于20xx年4月29日前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工作报告报质安站。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增强油站对地震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地震应急工作的顺利展开,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应根据现场形势进行全面的调度指挥,保证应急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负责加油站内地震灾害灾前及灾后抢险救援和防止火灾、油品渗漏等次灾害的蔓延。

负责对站内外进行警戒,引导外界救援力量入站抢救,确保灾后救灾工作的持续、有效的开展。

负责灾后救灾过程中信息指令的及时传递。负责伤员护送和抢险物资运送并负责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负责并将抢险所需器材、工具运送至现场和将应急抢险组抢险出来的物资及伤员转移到安全处。

储油区油罐及生产设施建造应符合抗震要求,平日人员一旦观测到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在接到地区气象中心的避震通知后,组织人员进行作好抗震准备,贮备各类救援物资;在无相关部门通知情况下,不得传播地震谣传和误传,以免造成恐慌。

当地区气象中心地震预报时,油站即进入临震应急期。应急期最长不超过10天。临震应急行动如下:

站长负责与公司指挥部联系,在接到地震预报后,立即部署抗震应急工作;

规划油站安全疏散区,并使职工明了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线路、地点;

加油站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格公司指挥部保持联系,准确传递地震信息;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油站经理应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及时传递信息;组织抢险救援人员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救护伤员,疏导灾民,防止和控制灾情发展及次生灾害发生。

对易发生次灾害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防止次灾害的发生和扩展。

根据震时发生火灾、漏油现场,启动《防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跑冒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向上级公司通报加油站震情、灾情,请求上级公司和联防单位援助。

当市地震局通报地震结束,站长宣布应急救援状态终止。

由加油站管理者、站长通知,解除全体应急状态,清理事故现场,进行善后处理。

外部救援队伍及周边人员解除应急状态,由政府救援机构人员负责实施。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国网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具体负责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协调;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一)部署准备阶段(4月10日前)。

组织召开全县20xx年3月5日—8月31日)。

工作组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对全县企业有序开展用电隐患排查,形成隐患台账定期报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县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联合向问题企业下发隐患告知单,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

(三)整改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各乡镇、园区要做好管辖区域内企业用电隐患治理整改监督工作,县供电公司做好隐患整治指导验收工作。对重大隐患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隐患,各乡镇、园区应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质量。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专项工作小组对隐患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整改是否具有长效性,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保障企业安全用电。

(一)企业用电情况。

1、企业用电性质。

2、变压器台数、容量。

3、现场运行状态。

(二)企业用电设备情况。

1、产权分界点线路杆号及真空开关、跌落保险熔丝配置情况。

2、高压设备区、变压器是否有明显标志和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安全警示标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绝缘化,变压器充油设备油位指示是否正常。

3、配电房房屋有无渗、漏,门窗、玻璃、电缆沟盖板是否齐全完好,防小动物要求及配套附属设施是否齐全(空调、除湿机材等),jp柜封堵是否完好,开关保护是否正常。

4、电气设备五防闭锁装置、各进出线双向标识是否齐全,电缆沟内是否有积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重要电缆沿线是否有醒目警示桩,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可靠接地保护,接地电阻是否试验合格。

5、是否按照要求配备自备电源、有自备电源用户是否按照要求维护,并加装合格的防倒供电装置。

6、计量装置、负荷监控装置安装及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加封。

7、已安装无功补偿装置是否合理。

(三)企业用电运维情况。

1、是否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2、企业是否有专人负责运维及用电管理,是否制定事故停电应急预案;

4、安全工器具应试验是否合格,试验及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备齐、合格。

5、消防设施、装置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是否有超周期使用情况,是否有检查记录,消防设施是否有定置图。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有关部门、乡镇、园区的相关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研究部署,各司其职,配合开展专项行动。

(二)提高思想认识。电力是工业企业动力的基本来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各部门、各乡镇、园区、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密结合,切实推动企业规范安全用电。

(三)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用电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谁用电,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和电力调度命令,落实企业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提高企业用电的本质安全度。

(四)开展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乡镇、园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企业自觉做好隐患整治及电力设备运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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