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晋升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量化积分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量化积分表”。
2010年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量化积分标准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职称文件精神和我市职称改革的需要,在广泛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的量化积分标准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凡列入今年职称评审范围的教师,申报晋升高、中级教师职务,按下列量化标准进行积分,视其本单位限额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向市专家评议小组推荐(教师系列已兑现工资待遇的进行改系列评聘今年不占岗位限额)。
一、学历任职年限 1.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
晋升中学(中专)高级教师(讲师)职务,研究生毕业每年计7分,本科毕业每年计5分,专科毕业每年计3分,高中(中专)以下学历每年计2分。
晋升中学(中专)一级教师(讲师)职务,研究生毕业每年计12分,本科毕业每年计8分,专科毕业每年计6分,高中(中专)以下学历每年计4分。
晋升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务,研究生毕业每年计8分,本科毕业每年计6分,专科毕业每年计4分,高中(中专)以下学历每年计3分。
取得硕士学位加4分、学士学位加2分,本科后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加3分。
2.任职年限:超过晋升相应职务任职年限者,每增加一年加1分。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并按规定兼课满工作量的每满一年加1分,班主任工作满5年每年加1.2分。
4.对教龄满30年,现仍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且成绩良好以上者加5分。
二、工作业绩
1.任职考核:优秀等次计45分,合格等次计40分,按近五年任职考核的平均值计分。
2.课堂教学展示,被评为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合格加2分。
3.从城区到农村支教满一年考核优秀加5分,合格加4分;支边教师满1年加8分。只加一年。
三、荣誉称号、论文著作、公开课
1.任现职以来受表彰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8分,市(地)级加6分,县(市)级加4分。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单项荣誉称号,按降低一级加分,县(市)级的加2分。任现职期间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2.任现职以来,出示过公开课、示范课,省级加4分,市(地)级加3分,县级加1分;各级教研部门评选的优质课获一等奖者在相应级别的公开课基础上加0.5分,获二等奖者按同级别公开课加分;获三等奖者按同级别公开课减半加分;说课比赛和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参照相应级别公开课减半加分。任现职期间举行多次公开课或多次获奖可累计加分,但加分不超过8分。
3.任现职以来,经专业推荐小组确认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国家级每篇第一作者加4分,省级第一作者加3分,市(地)级第一作者加2分,县(市)级第一作者加1分。多篇论文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6分。
4.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担任主编加4分,担任副主编加2分,担任编委加1分。不同著作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4分。
5.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程方案规定科目的竞赛获指导教师奖,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5分,青岛市级加1分,胶州市级加0.5分,同一年度同类竞赛按最高层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年度的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4分。
7.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并结业的,省级以上加1.5分,市(地)级加1分,县级加0.5分。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
8.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取得与所教专业相应的非教师系列中
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加4分,取得专业技能技术等级证书高级技师加4分、技师加3分,高级工加2分、中级工加1分。
9.继续教育证书近两年平均得分24-34分加2分,35分以上加3分。
10.晋升职称业务考试成绩优秀的加3分。以上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20分。
四、几点说明
1.本单位:系指镇、街道办事处以教育办公室为单位,局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
2.任职年限: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需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四年;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需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需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与班主任不能重复加分,但可累计加分。4.规定学历:中专、高中教师应达本科学历,初中教师应达专科学历,小学教师应达中师学历。学历必须为国民教育序列的(包括统招、自考、成教以及电大的开放式教育)。
5.教育主管部门:系指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6.专业工作年限:指在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教龄:指在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
7.重要刊物:指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期刊,大学学报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核心期刊。论著要有国家统一出版号。发表论文著作内容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且为第一作者。
8.综合荣誉称号:市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称号(含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与人事等部门联合表彰的有正式文件规定的也可认定)。
9.课堂教学展示评价结果,优秀比例不超过申报人数的30%,良好比例不超过推荐人数的40%,均用去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