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科工作计划(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诉工作计划”。
第1篇:公诉科工作计划[材料]
新的一年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上级检察会议精神,全面作好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案件质量三项工作,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办案为裁体、以质量作保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重点要在以方面下功夫。
一、提高指控犯罪水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突出重点,坚持严打方针
把严打工作作为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任务,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对职务犯罪和重大复杂的刑事、经济案件公诉环节讯问嫌疑人要实行全程录像,有效因定关键证据、减少退补数,加大打击力度。
2、把好事实、证据、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
坚持“疑罪从无”,坚持排除办法证据。做到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扎实,排除合理怀疑,无法排除的应当一律疑罪从无。做到打击的绝不手软,对当事的人的合法权益要予以保护。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维护司法公正。
3、建立案件特别审查制度
对职务犯罪大要案,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敏感案件和新闻媒体的案件,协调意见与检察机关不一致的,以及参与协调司法机关之间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协调会后三日内报上级院特别备案,以取得上级院的指导。
二、强化两个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1、侦查监督方面,重点对以罚代刑,漏罪、另案处理,随意改变批捕等强制措施退回补充侦查后对案件自行消化处理,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侵犯诉讼参与人特别犯罪嫌疑人和其它合法权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的监督。
2、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要依法运手抗诉手段,对确为抗诉必要的要依法抗诉。在抗诉中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注意发现问题:一是人民法院自行采集的证据,未经法庭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错误裁判的;二是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当庭出示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证,导致错误裁判的;三是审判活动严重违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四是判决、裁判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五是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或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在两个监督中,认真履行职能,发现问题及时按法律程序履行监督职责。
二、探索改革方式,促进公诉工作
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推进公诉方式改革
1、对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一律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并呈报上级院批准的程序。
2、探索未成公诉工作方式,确定未成年人专门办案人。
3、开庭量刑建议工作。对本地区多发案件、典型案件,同一罪名且数额、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相当但量刑有差异的,开展量刑建议工作。
四、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1、要大力学习政治理论,刑事政策、要熟练掌握“两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2、要加强岗位练兵,提高职业能力,年内要进行考核庭、观摩庭的评比,培养优秀公诉人。
3、强化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公诉干警,严格执行高检院提出的八条硬性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五、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高检院讨论通过的五条“意见精神”即《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诉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关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审查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刑事抗诉工作强化审判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初步调查职务犯罪线索及与侦查部门协作的规定》;《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考评办法》将这些精神学深学透,落实到工作上。
第2篇:公诉科工作职责
公诉科工作职责
一、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的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二、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三、负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活动,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四、承办由本院审查起诉、抗诉的案件,对本院抗诉及同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务;
五、研究制定公诉业务建设有关规定; 六、完成检察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公诉科职责
公诉科职责
1、公诉科科长职责: 1)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本科室法律法规、上级院和本院文件、制度的落实工作。组织本科室人员政治、业务和文化学习,负责本部门干警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办案纪律教育工作;
3)负责本员额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工作职责、目标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工作;
4)负责对员额检察官办案等业务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和协调,保证案件质量;
5)负责与公安、法院、上级院、本院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全院性的工作。
2、公诉科副科长职责:
1)协助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 2)完成交办的案件,保证案件质量;
3)以办案为载体,做好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法制宣传;
5)及时撰写办案分析报告及填写相关执法档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全院性的工作。
3、员额检察管职责:
1)完成交办的案件,保证案件质量;
2)以办案为载体,做好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 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法制宣传;
4)及时撰写办案分析报告及填写相关执法档案;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全院性的工作。
3、公诉科内勤职责:
1)负责案件、法律文书的接收移送工作;
2)负责本科室统计报表、统计分析、业务情况分析; 3)负责本科室文件、法律文书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全院性的工作。
4、检察官助理职责: 1)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全院性的工作。
5、公诉科办事员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参与科室工作;
2)保证本战线用车,做好车辆的安全行驶和养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全院性的工作。
第4篇:公诉科职能
公诉科职能
一、负责本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及上级院交办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二、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三、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
四、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
五、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建议适用简易审理或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及普通程序审理。
六、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
八、分析掌握社会治安动态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受害人权利保护工作。
九、研究提出本院公诉工作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
十、检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后,要把案件的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在这个阶段要审查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期限要求: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一般的案件在一个半月的期限内可以审查完毕。如果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可以提出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仅限两次,每次一个月。每次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期限六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