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建设工作计划(精选6篇)_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时间:2022-02-11 07:17:0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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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宣传册

1、什么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违法用地是行为人违反土地、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使用、出让、转让、买卖、交换、租赁、破坏土地及其它违法用地的行为。

违法建设是指行为人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或未按批准的条件进行建设的行为。

2、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有哪些危害?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简称“两违”)的滋生蔓延,严重违反了《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是城市建设的“毒瘤”,是经济发展的“顽疾”。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扰乱了建设秩序。“两违”行为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严重扰乱了城乡建设秩序。

二是妨害了社会稳定。“两违”行为频频引发矛盾纠纷,人民群众意见强烈,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妨害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挑战了公平正义。“两违”行为让群众滋生

观和公共利益的;

七是未经批准的临时建设或临时建设逾期应该拆除而未拆除的;

八是其它影响恶劣的“两违”行为。

4、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主要有哪些种类? 违法用地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主要包括:①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行为。另一类是非法交易土地行为,主要包括: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违法建设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无法消除影响的。另一类是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但没有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或未按批准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5、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

即土地的所有权人将土地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其支付价款而占用土地的行为。广义的非法买卖土地则不仅包括买卖土地有所权,还包括买卖土地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其支付价款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8、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12、临时使用的土地能否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的土地期限是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第2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第3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13、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4、违法用地的处罚方式主要有哪些? 违法用地的处罚方式包括:

1、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

2、责令缴纳复垦费;

3、责令退还非法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18、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19、违法建设的处罚方式主要有哪些? 违法用地的处罚方式包括:

1、责令限期改正;

2、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与设施;

3、没收违法建筑或违法所得;

4、罚款;

5、构成犯罪的,移送司

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81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22、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违法建设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48条规定:违反本法的规定,处警告或者

遮荫、日照、通风、绿化、地质勘探、图纸设计、施工队资质、图纸审查、抗震等级强制性标准,质量根本无法保证,也无法补办许可手续,不可能办理房产证。所以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里,无论价格高低都不要购买违法建设的房屋。

25、购买小产权房会有什么风险? 购买小产权房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当房屋出现问题时,人民法院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来处理小产权房案件。即使开发商违约,购买人的赔偿损失的请求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购买人的合法权利很难保障。另外,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建设项目,就可能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制拆除,购房人可能面临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境地。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很可能无法得到拆迁补偿。

26、群众信访应遵守哪些规定,非法信访应承担哪些责任?

国务院《信访条例》第17、18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3

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8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9、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0条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0、什么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1条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国土执法监察支队:

第2篇:集中整治违法建设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XX镇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切实改善城乡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集中整治,彻底清查全镇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案件,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迅速遏制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势头,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建设和依法用地的意识;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维护全区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实效,决定成立全区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XX镇规建办主任)

(XX镇国土所所长)

四、整治范围

XX镇场镇及周边、公路干道沿线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

五、整治内容

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确定的范围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六、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 20XX 年 X 月 X日至 X 月 XX 日,分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追踪问效四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 XX月 X日—X月XX日)。由各村(社区)负责,规建办、国土所配合,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大规模、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家入户宣传集中专项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目的意义、法律依据、政策规定,大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督促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人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调查处理。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 X月 XX日—X 月XX 日)。由各村(社区)牵头,规建办、国土所负责,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定性,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全面摸清辖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 月XX日—X 月XX日)

1、对已确认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报区住建局、通川国土资源分局提出初步处理(处罚)意见,经区两违整治办初审,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依法执行。

2、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由规建办、国土所负责,立即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对接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仍继续建设或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3、全力配合区地税局依法追缴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的相关税费。

4、全力配合区监察局深入调查国家工作人员或村(社区)、组干部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相关情况,并按规定实施问责。

5、全力配合区两违整治办、区住建局、通川国土资源分局依法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及限期退还土地等执法活动。

(四)追踪问效(20XX年X月 XX日—X月XXX 日)

1、对重大问题处理和大要案处理不彻底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纠正和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不力的,要按规定严肃问责;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问题多发、高发的村(社区),对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2、各村(社区)负责,规建办、国土所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建立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安排部署上来,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重实际、重证据、重程序,坚持依法办事,严守工作纪律,做到秉公执法。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处理,要严格按标准执行,做到一视同仁、不讲情面。对有意漏查、少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到顾大局、讲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规建办、国土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

利进行。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两违整治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财政所要保障整治活动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二〇XX年X月XX日

第3篇:六大整治违法建设整治

2013年城市环境“六大整治”行动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整治拆除力度,有效落实防违控违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市城管委总体部署,制定“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控增量”:营造防违控违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各类新建违法建设。

(二)“减存量”:通过“拆除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逐步消除现存各类违法建设。

(三)“管源头”: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建立违法建设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健全镇、村、社区防违控违网络,完善违法建设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突出政策导向,切实加强源头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切实抓好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在张浦镇城市环境六大整治行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综合执法局、建设与管理局、国土分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工商分局、纪检监察室、派出所及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夏春旺兼任“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各村、社区落实辖区内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主要领导任组长,细化整治任务,在专项整治中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带头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协调“两台一报”加强专项整治的宣传,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负责整治办公室日常事务;执行整治办公室工作部署,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建设与管理: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对实施违法建设甚至抗拒执法的施工队伍要依法处理,并给强制拆除工作提供必要的拆除装备和技术指导,对综合执法局通报的违法建设部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房屋租赁手续,按照《水法》《防洪法》等规定负责对相关违法建设的查处。

国土分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负责对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查处;对综合执法局、建设与管理局通报的违法建设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并及时收回颁发的有关证照。

纪检监察室: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的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具体落实辖区内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违法建设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违法建设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动员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利用电子监控、网格化管理等技术手段,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做好强制拆除的善后工作。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工商分局、派出所、以及供水电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参与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三、整治重点

对下述几类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违法建设、街景立面和户外广告予以重点拆除和整治。

1.在建、新建的;

2.影响重点工程和实事项目建设的;

3.危害公共安全的(包括堵塞消防通道、占压燃气管道、擅自占用桥孔或影响桥梁安全等);

4.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等各类体量较大的; 5.主要道路、重点地区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 6.群众反复投诉的。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监督。坚持舆论先行,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等,公布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开辟专栏、专刊等形式,对重点的违法建设予以曝光,实现舆论与管理互动,教育引导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主动配合专项整治。

(二)落实拆违控违责任。与村、社区、物业部门逐一签订《拆违控违责任书》,确保签订率达100%,建立起“人人有责,层层落实”的拆违控违机制;各村、社区、物业部门要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向违法当事人讲清形势、讲透政策、讲明危害,引导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参与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三)加大拆违整治力度。要组织开展对违法建设的普查摸底,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加强分析、梳理和研究。在此基础上,按照先主要道路、窗口地区后街巷、居住小区,先党政机关后社会单位,先集体后个人,先党员干部后普通群众,先生产经营性后其他类别,先新搭建违建后历史形成的违建的顺序,进行分类处置。要突出重点,组合出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规范或整改;对拒不自行拆除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跟踪督查,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确定的行政拆除、司法强制执行对象,在做好预案的基础上,一户一策,依法强制执行;通过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分类处置、典型引路、攻坚克难,做到“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声势。

(四)提高综合施策效能。坚持依法整治和综合施策相结合。在严格依法整治的前提下,综合运用行政、舆论、司法等手段,加大推进力度。一要落实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各村、社区、物业部门要切实履行防违控违的相关责任,按照“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加大对违法建设的预防与管控,对苗头性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喊停、第一时间处置;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坚决将违法建设扼制于萌芽状态。二要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综合执法局、建设与管理局当场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决定的,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同时抄告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派出所、消防中队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部门。对于综合执法局通报的违法建设部分,建设与管理局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房屋租赁手续;国土分局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工商分局不予办理生产或者经营的登记、许可手续;供电、供水、供气部门不受理为违法建设工程项目接电、接水、接气手续。对于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工商分局等有关部门不予核发相关证件。三要建立快速联动处置机制。情况紧急时,应当场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限时督办制度,由综合执法局对群众投诉、民声110转交、领导交办及规划移交的各类违法建设及时反馈属地村、社区,并以督办单的形式督促各村、社区牵头限时予以处置,确保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将从2013年1月起至12月,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

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印发整治通告,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形式、持续不间断的舆论宣传,营造强有力的整治声势,使广大市民知晓整治的目标和意义,支持整治工作;对确定的行政拆除、司法强制执行对象,开展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同时,各地、各部门要排出首批整治对象,做好相关拆违准备。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定,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觉履行;对当事人同意拆除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或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帮助实施拆除;对拒不履行拆除决定的,报“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批准后,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措施;确保对在建新建违法建设及时查处率达98%,对影响重点工程、危害公共安全、群众反复投诉等其他重大违法建设及时查处率达90%。

(三)长效巩固阶段(2013年7月至10月)

对部分未完成的整治任务开展扫尾工作;对整治工作实施督查和考核,严格奖惩问责;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制度机制,注重科技运用,构建防控网络,强化常态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效果持续化。

(四)检查考核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

由整治工作办公室牵头,对各成员单位的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度与成效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督办单的形式下发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同时依据各成员单位考核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佳的,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城市管理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更高水平推进新江南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在镇城市环境六大整治行动指挥部的领导下,各村、社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全力以赴、主动参与,互相协同、密切配合,主动帮助各村、社区解决困难和问题。村、社区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职责,明确分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村、社区要在专项整治中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带头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原则,齐抓共管。一是条块结合、属地共管的原则。建立全镇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控违机制与管理工作网络。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按照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其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整治治与管控责任。二是齐抓共管、密切协同的原则。健全镇村联动、部门协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机制。三是教育引导、依法整治的原则。坚持舆论先行,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引导违法建设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坚持依法整治,对拒不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四是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违法建设进行分类、梳理,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分类处置。五是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既要坚持重拳治顽疾,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政策完善和科技运用,加强源头管控,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四)稳妥推进,注重长效。坚持强势推进和确保稳定相结合,既要围绕整治目标,克服一切阻力,确保全面整治到位,又要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完善整治工作预案,着力化解不和谐因素,稳妥推进专项整治,实现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城市管理的有机统一。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一是要研发违法建设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全面摸清违法对象当事人信息,并配套出台刚性保障措施,实现对违法建设的动态管控;二是要建立镇、村、社区防违控违网络,推行网格化管理;三是要完善违法建设快速联动处置机制,探索违法建设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切实加强源头管理。

(五)加强保障,严格问责。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和各村(社区)要加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组建专业的工作队伍。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对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督办和考核,定期检查,及时通报。要严格奖惩问责,对提前和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阻挠拆违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予以查处,对失职渎职、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六)掌控信息,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情况,严格执行新建违法建设“零报告”制度,于每月25日前报送反馈本月整治进度、新建违法建设情况等工作信息。(联系人:陆文彬 联系电话:36997059)

张浦综合执法局

2013年2月20日

第4篇:整治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情况

七里河区整治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

民族宗教协调组工作情况汇报

区整治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

根据区委、区政府整治拆除违法建设指挥部部署,按照民族宗教协调组工作职责,自7月2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整治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以来,民族宗教协调组认真研究,积极组织,努力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排摸我区在建的以及建成的宗教活动建设的基本情况;二是全面审查全区宗教场所建设情况,对符合政策规定依法建设的宗教场所,要求写出书面材料和出具相关证明,民宗局对相关证明进行备份;三是重点对涉及违法建设的宗教场所进行分门别类,按照一案一策的方式,提出宗教场所违法建设整治意见和建议;四是积极主动的向省、市统战部门、民族宗教部门汇报我区整治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情况,同时加强与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沟通联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五是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整治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现将民族宗教协调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阶段:精心组织,摸清基本情况

7月25日和7月29日,分别召开了民族宗教协调组工作会议和七里河区伊斯兰教界宗教人士座谈会,主要是研究和部署民族宗教协调组的工作,做好宗教上层人士思想工作,宣传七里河区关于整治拆除违法建设专题会议精神,使广大信教群众认识到违法建设直接影响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影响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引导宗教场所、宗教人士不参与违法建设,坚决抵制违法建设,遏制违法建设滋生蔓延。

8月2日至4日,民族宗教协调组对全区93处宗教活动场所是否涉及、参与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排摸,经宗教场所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场所管委会负责人签字、管委会盖章确认查实,未涉及参与违法建设的宗教场所有86处。参与违法建设的宗教场所有7处,分别是西津东路清真寺、柏树巷清真中寺、上西园清真寺、工林路清真上寺、工林路清真寺,龚家湾清真寺,硷沟沿清真寺(未开始建设)。

第二阶段:展开调查,掌握详细信息

8月4日至9日,民族宗教协调组制定了涉及宗教场所违法建设情况调查工作方案和调查表。召开了涉及违法建设宗教场所负责人联席会,部署了对清真寺建设情况调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对宗教场所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清真寺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民族宗教协调组的调查工作。

8月11日-8月19日,民族宗教协调组分为实地查看和民意调查2个工作组,对涉及违法建设的7处清真寺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民意调查:

1、西津东路清真寺:地处西津东路295号,现任管委会主任张全,有信教群众约2000人。建设用地是该清真寺原寺产房占地,房屋年久失修,居住条件简陋,管委会多次向省、市宗教部门反映情况后,研究决定进行危房改造,修建住宅楼和新礼拜殿。办理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城规2001-122号)和土地使用证(兰国用„2005‟第Q1792号),建筑主要是27层住宅楼和2层礼拜殿,于2008年6月20日开工,2011年7月29日竣工。占地面积3199.8㎡,建筑面积15500㎡,其中清真寺礼拜殿及附属设施建设占地6000㎡,拆迁户安臵房及集资房占9500㎡。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工程质量监理报告(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预算总造价约250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来自清真寺募捐善款和集资。

2、上西园清真寺:地处上西园484号,现任管委会主任马胜海,有信教群众约1500人。建设用地是该清真寺拆迁安臵房,因房屋年久失修,管委会研究决定进行危房改造,修建住宅楼。建筑主要是28层(一体8户)和33层(一体7户)2幢住宅楼,于2010年10月15日开工,2011年7月26日竣工,占地面积3300㎡,建筑面积49400㎡。工程预算总造价1.32亿元。建设资金全部来自清真寺集资和房屋出售。

3、工林路清真大寺:地处工林路410号,现任管委会主任马如良,有信教群众约600人。建设用地是该清真寺信教群众住宅用地,建筑主要是25层住宅楼,于2010年10月开工,计划2012年12月竣工,现正在修建。占地面积606㎡,建筑面积15150㎡,拆迁户安臵房及集资房占9500㎡。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工程质量监理报告(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预算总造价3787.5万元,建设资金主要来自集资和工程队垫付。

4、柏树巷清真中寺:地处柏树巷15-17号,现任管委会主任马琦亮,有信教群众约500人。建设用地是该清真寺信教群众捐赠和征用。经信教群众多次向管委会反映,管委会研究后决定修建住宅楼。计划建成25-28层住宅楼,于2010年5月30日开工,计划2012年10月31日竣工,现正在修建。占地面积940㎡,建筑面积20000㎡,其中清真寺占3000㎡,拆迁户安臵房及集资房占17000㎡。有工程质量监理报告(甘肃黄河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预算总造价400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来自集资。

5、龚家湾清真寺:地处武山路53号,现任管委会主任马培华,有信教群众约400人,建设用地是该清真寺信教群众马得义居住房,原是简易小二楼,与2011年3月办理了翻建手续,同意在原地、按原面积、原层数翻建。马得义与龚家湾清真寺于2011年4月10签订了建房协议书,开始修建综合住宅楼。马得义有房屋产权证。计划建成15层综合住宅楼,于2011年4月28日开工,计划2011年12月竣工,现正在修建。占地面积380㎡,建筑面积5400㎡,其中清真寺占3600㎡,马德义占1800㎡。工程预算总造价700万元,资金全部来自集资,部分建设款暂时由工程队垫付。

6、工林路清真上寺:地处工林路783号,现任管委会主任谢永福,有信教群众约1000人。建设用地是该清真寺购买和信教群众捐赠,计划建设18层住宅楼,于2011年5月20日开工,计划2013年5月竣工,现地基已挖,准备动工。占地面积634㎡,建筑面积11412㎡。工程预算总造价2500万元。建设款暂时全部来自合伙投资,地基开挖和安臵住户投入420万元,在地基开挖工程中,由于滑坡造成附近2户居民房屋严重损坏,造成户主到区政府上访,为了维护稳定,2户居民由清真寺安臵到安全地方居住,工程暂时停工。

7、硷沟沿清真寺:地处硷沟沿147号,现任管委会主任马正元,有信教群众约1500人。建设用地由2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该清真寺寺产房占地,位于硷沟沿128号,原为清真寺旅社用地,占地约930㎡。另一部分是购买私人的房屋(2户,硷沟沿116号、134号,共约270㎡),计划建设20层住宅楼,计划2011年10月开工,2013年10月竣工。占地面积1200㎡,建筑面积10000㎡。有兰州理工大学建筑勘察设计院提供的《兰州市七里河区硷沟沿128号清真寺旅社建筑鉴定报告》。工程预算总造价350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来自集资。地面以平,工程还未开始施工。

同时,我们对每个宗教场所违法建设周围住户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民意调查,走访的共计70户居民中,主要意见有:一是不知道有没有办理手续,但必须要保证工程质量;二是希望工程建设过程中不要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三是如果是违法建设,希望政府妥善处理,既要达到政府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也要照顾到广大信教群众的心愿。

第三阶段:认真研究,提出整治意见

民族宗教协调组对宗教场所建设的土地来源、建筑规模、所建房屋用途、宗教场所与建设单位关系、盈利情况、是否纳税等6大项50小项的调查结果和民意调查结果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上报了区委、区政府。按照民族宗教协调组工作职责,对调查的7处清真寺建设进行分门别类,以一案一策的方式,研究形成了初步整治意见和建议:

1、西津东路清真寺和上西园清真寺建筑已经完工,要完全拆除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建议指挥部考虑是否能以罚代拆。

2、工林路清真大寺、龚家湾清真寺、柏树巷清真中寺正在建设,均没有办理“三证”,民族宗教协调组已经责令其停工补办手续。已投入建设资金大部分来自集资。

3、硷沟沿清真寺和工林路清真上寺都未开始建设。前期购买私人住宅占地和地基开挖已支出部分资金,建设资金大部分来自信教群众集资。

10月上旬,我们再次对以上7处建设项目逐一进行了现场查看,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二是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三是积极配合,等待区委、区政府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这7处宗教场所违法建设的出现,主要原因是各清真寺在1992年、1993年土地确权时没有进行土地确权,都没有取得土地证,因此在建设过程中无法办理“三证”,要从根本上妥善处理这7处宗教场所违法建设的问题,建议分三步进行:第一、由区整治拆除违法建设指挥部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提出建议,由市政府组织设计、规划、监理、消防、房产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专题讨论7处宗教场所违法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方案;第二,对7处宗教场所土地重新确权,只有进行重新确权,才能办理“三证”。目前,宗教场所使用土地申请确权工作正在进行中;第三,组织规划、设计、消防、监理等相关部门专家对建成的违法建筑进行重新鉴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才允许其补办“三证”。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违法建设的宗教场所或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借这次违法建设整治活动,彻底解决宗教场所建设的遗留问题。

第5篇:乡镇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总结

乡镇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总结

2013年,蔡源乡“无违建”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三改一拆”办和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最佳“美丽蔡源”的目标,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拆、改、建相结合,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行动安排,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周密谋划,保障各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蔡源乡创建“无违建”乡镇创建活动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蔡源乡“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要求,强宣传、抓进度、保质量,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去,我乡采用了宣传车、横幅、广播、黑板报、宣传窗、政务微博、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进行多层面、全方位查违控违禁违政策宣传,同时在各行政村和乡属各单位设立查违举报电话和乡查违举报电话,村级组织巡查队、民兵等监督全乡查违控违禁违工作,使查违控违禁违工作规范顺利开展,把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执法,责任到人 我乡将查违控违禁违工作纳入乡对村年度考核和村集体建设项目挂钩,强化巡查责任和问责于人的制度,使各行政村逐步成为“无违建”村。各有关行政村严格遵照和执行查违政策,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确保查违控违禁违工作走向长效。各行政村责任组开展的查违工作中去,每天开展查违效能督查一次,并把督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公开通报,对于查违谎报、漏报、瞒报查违信息和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四)突出重点,全力整改

一是我乡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中来;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新违建零发生作为“无违建”底线;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新建住房审核审批,从源头管控;四是对农户自住的违法建筑,分阶段分类别限期整改,将拆除的空间还绿于民,让老百姓看得到、摸得到、感受到变化,享受到实惠;五是违法建筑整治过程中,各行政村坚持上门说服,耐心引导,争取自拆,积极帮拆,拒不整改的上报乡镇防违控违办,由乡镇组织力量强制拆除,确保违建整治到位。

(五)建立网格,明确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为基本原则,由乡查违办主任负总责,乡查违办以网格化形式管理查违工作,共设九个网格。现与派出所、土地管理所、林业工作站等乡属各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结合各部门人员数量和原有工作区域划分等情况,把全乡1234户农民,科学划分成9个网格。一个网格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每一网格内可再划分若干小组,一般以传统村民小组为一小组。同时,组建网格化监督服务团队,团队一般由10-12人组成,由住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民警、村两委干部、民兵应急分队队员等组成。每支网格化服务团队设立队长一名;联络员一名,负责日常联系;监督员一名,负责本自然片查违工作;队员若干名。网格内每一小组要推选出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正副组长各一名。

(六)创新管控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在2013年全乡对农村违建进行了全面普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我乡成立了由6-7人组成的拆违队,加强对我乡违建的整治和巡查,完善巡查发现、即时拆除的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为达到“乱象不反潮,违建不反弹”工作目标,针对拆违工作建立“回头看”机制。三是建立微信沟通联系平台,使违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叫停拆除,把查处的违法建筑状况及拆除处理后的状况及时公布,公开接受监督,避免人情关系干扰和处理不公,并在拆除后定期组织人员回头看。

(七)强化村容村貌综合整治

结合“四边三化”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影响整体环境或者有碍交通的辅房、店铺、危旧房、简易棚等。大力整治非法占地、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等行为,着力消除视觉污染,确保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社会管理更加有序。对本村范围内不属于村民个人的违法建筑,除涉及民生和公益事业外,在创建期内予以拆除和整改到位。

(八)坚持新违建零发生

对群众举报、信访反映、巡查发现的新违法建筑,要积极处理并主动要求村级防违控违办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自拆方式积极整改,切实做到“新违建零发生”。

(九)认真规范,做好台账

乡镇和个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无违建乡镇”创建的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登记统计工作,完成一户一档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积极撰写工作信息等相关材料。台账要求做到内容齐全、真实、装订规范,方便查看,确保考核验收过关。

我乡将以创建“无违建”乡镇工作为契机,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建设内容,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先、制止为主的方法,继续加强引导,加大力度,加强科学有效的管控,完善各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后续控违禁违,理旧堵新,疏堵结合,突解发展瓶劲,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蔡源”。全面深入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日常巡查、及时报告、有效处置的综合机制。集中精力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新违建零发生为抓手,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进一步创新防违控违拆违体制机制,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和全乡面貌,为争创“无违建”乡镇打下良好基础。2013年,市场物价水平总体保持相对平稳,物价涨幅温和可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6%,1-12月cpi同比涨幅分别为:2.0%、3.2%、2.1%、2.4%、2.1%、2.7%、2.7%、2.6%、3.1%、3.2%、3.0%和2.5%,全年物价走势基本平稳,只有4个月的同比涨幅达到了3%以上;2013年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1.9%,1-12月ppi同比涨幅分别为:-1.6%、-1.6%、-1.9%、-2.6%、-2.9%、-2.7%、-2.3%、-1.6%、-1.3%、-1.5%、-1.4%和-1.4%,全年同比涨幅全部为负。2013年初确定的物价预期目标是cpi涨幅控制在3.5%左右,显而易见,全年物价总水平调控任务顺利完成。

一、2013年我县市场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回顾

根据市发改委统一规定,从2013年5月份开始启用了新的定期价格监测表,监测品种规格作了较大调整,监测商品数从原来的40种增加到了50种,增加了服务价格类,特别是成品粮和农药的规格变化较大,因此,有些监测品种数据不具可比性,也无法与上年比较,特此说明。下面根据我县价格监测数据进行分类分析(详见附表):

(一)成品粮类

2013年,国家继续提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我省早籼谷(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2元、135元、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10元。从我县成品粮市场销售价格来看,总体较平稳,没有出现大的波动,特别是下半年价格更趋平稳,每500克价差最多只有5分钱。12月份价格为:优质晚籼米2.20元/500克,普通粳米2.40元/500克、优质粳米2.70元/500克、高清面粉2.10元/500克、脱胚玉米粉2.50元/500克。

(二)副食品类

2013年对副食品市场影响较大的一件事就是h7n9禽流感,但主要体现在肉禽蛋交易量和出场价格上,对终端市场销售价格影响不是特别大。据监测,禽流感初期,生猪出场价格略有下降,每50公斤下降了10-20元,交易量略有下降,到了后期随着人们对禽流感认识的改变,生猪销量反而呈上升趋势。从猪肉销售价格来看,全年总体较平稳,新鲜瘦肉12-15元/500克,新鲜肋条肉10-14元/500克,没有出现暴涨暴跌现象。猪肉价格走势呈二头高中间低,主要原因是夏季正处猪肉消费淡季,二头节假日也比较多,价格随供求因素影响出现变动。禽流感期间鸡蛋出场价格每500克下降了0.6-0.8元,零售价每500克下降了0.5元,交易量只有往常的一、二成;影响最大的是活禽,交易量锐减,甚至是有价无市,后根据全省统一规定关闭了一段时间的交易,但市场销售价格没什么变化,如活鸡除2月份受节日因素影响创年内最高价12元/500克外,一直都稳定在9元/500克。

2013年牛肉价格再创历史新高,并且持续高位运行。2月份春节期间从上年的最高价35元/500克,涨到了38元/500克,春节过后价格未降反涨,4月份涨到历史最高价40元/500克,其后一直保持高位运行。据业内人士介绍,货源紧缺和销售旺盛是支撑牛肉价格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相比较而言,水产类商品剔除春节因素影响,价格相对较平稳;蔬菜分不同品种价格波动幅度也不同,时令蔬菜受气候、淡旺季供求因素影响,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大,如青菜年内最高价3.50元/500克,最低价1.20元/500克,价格相差近二倍,黄瓜年内最高价4元/500克,最低价只有1元/500克,价格相差好几倍,而土豆、萝卜等波动幅度较小,价差一般在0.5-1元/500克。

(三)建筑材料类

建筑钢材价格上半年震荡下行,代表规格的圆钢、螺纹钢、线材价格,分别从年初的每吨4117元、3950元、3733元,跌到6月份的年内最低价3667元、3567元、3500元,跌幅分别为12.27%、10.74%、6.66%;7月份出现一波止跌反弹行情,至8月份又开始新一轮的下跌行情,9月份继续下跌,10月份企稳回升,11月份出现小高点,但到12月中下旬又盘整下行,12月份价格为3817元、3833元、3650元,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

水泥价格一季度较平稳,二季度进入传统销售旺季,价格呈上升趋势,三季度小幅震荡,四季度强势走高。32.5强度普通硅酸盐水泥销售价格2、3月份最低价为390元/吨,12月份涨到了510元/吨,创历史新高,每吨上涨了120元,涨幅达30.77%,比上年同期的420元/吨上涨了21.43%。

据业内人士分析,推动近期水泥市场价格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原料价格上升,出厂价格上涨。近年来,水泥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加快,水泥生产的主要原料熟料的产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供应趋紧,其价格上扬,推动水泥出厂价格上涨。二是市场需求的拉动作用。虽然水泥的产能总体上过剩,但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增长,特别是下半年部分重点工程赶工,加快了项目建设速度,市场需求量增加,价格乘势上涨。三是大气治理工作局部影响了现有水泥产业布局和产量供应,对水泥价格上涨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四是季节性因素助推水泥价格上涨。下半年南方雨水较少,在建工程的持续施工稳定了水泥的市场需求,为水泥价格的上涨提供了基础。

(四)服务价格类

列入监测范围的城市公交、居民生活用水、景点门票价格全年无变化。液化气价格上半年呈震荡走势,瓶装(14.5±0.5kg)价格在108-117元/瓶之间波动,6月8日降到年内最低价108元/瓶,7月12日开始,呈直线上升态势,并且出现了历史罕见的连续10次上涨,12月11日涨到年内最高价131元/瓶,接近2012年3月份的历史最高价132元/瓶,每瓶上涨了23元,涨幅达21.30%。不过到了年末价格稍有回落,12月24日降到了129元/瓶。

下半年液化气价格持续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进口液化气价格连续上涨,国内进口气数量减少,对国内液化气价格形成支撑;二是随着天气转冷,国内液化气市场逐步进入消费需求旺季,需求量增加;三是随着国内深加工企业开工率回升,对原料气的需求量增加,带动民用液化气价格上升。

(五)农业生产资料类

2013年受国内外经济疲软的大环境影响,加之我国化肥行业产能过剩,全国化肥市场行情需求稳中有降、价格呈前高后低走势。以代表品种尿素为例,由于国际尿素价格大幅下跌,出口价格相对较低,拉低了国内价格。我县市场尿素价格一季度维持在2.33元/公斤,二至三季度价格出现持续下滑,10月份跌到年内最低价1.81元/公斤,跌幅为22.32%,与上年最高价2.59元/公斤相比,跌去了30%以上。2013年全年平均价为2.05元/公斤,比上年的2.36元/公斤下降了13.14%。由于从5月份开始,农药的监测品种规格全部发生变化,监测数据没有连续性,但从监测情况看,全年农药、农膜价格非常平稳。据经营单位介绍,农药进货价格也会略有变动,但是由于农药、农膜的销量不大,因此销售价格一般保持相对平稳。

仔猪价格上半年高于下半年,全年波动幅度小于上年。

1、2月份养殖户补栏较集中,仔猪价格为年内高点22元/公斤,10-11月为年内低点17元/公斤,12月份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全年平均价19.58元/公斤比上年的20.50元/公斤下降4.49%。

二、2014年物价走势预测。

据有关专家分析,从我国物价运行的周期看,2013年物价已经进入新一轮上升周期的初期,2014年将是物价上涨周期的第二年。根据经验,物价高点往往在上涨的第二年出现,同时考虑到当前经济运行中仍存在一系列推动物价上升的压力,因此预计2014年cpi同比涨幅可能相比2013年略有扩大:一是预计经济增速维持回升态势,需求扩张对物价产生上拉作用;二是水电气等资源品的阶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短期内对居民端价格有小幅上升影响;三是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成本、居民实际收入的提高需求及人口红利减弱等因素将使劳动力成本继续上升,进而传导至最终消费价格,或直接推高服务价格;最后,土地价格的反弹可能持续,房地产价格上涨预期仍存,租房、装修等居住类价格有一定上升压力。

但专家同时表示,2014年物价大幅上涨概率也较低,这是因为:2014年经济增速大幅回升的可能性不大;未来市场流动性大幅宽松的可能性不大,短期物价水平不具有大幅上涨的货币条件;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仍有震荡下行的可能,输入性通缩担忧犹存,尤其是工业领域通缩压力仍存;在市场需求恢复、供给略有下降的情况下,2014年猪肉价格可能温和回升,但由于当前生猪存栏量仍保持在高位,供应仍然充分,肉价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

因此,预计2014年我国物价将温和上涨,cpi初步估计为3%左右。2013年,蔡源乡“无违建”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三改一拆”办和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最佳“美丽蔡源”的目标,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拆、改、建相结合,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行动安排,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周密谋划,保障各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蔡源乡创建“无违建”乡镇创建活动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蔡源乡“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要求,强宣传、抓进度、保质量,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去,我乡采用了宣传车、横幅、广播、黑板报、宣传窗、政务微博、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进行多层面、全方位查违控违禁违政策宣传,同时在各行政村和乡属各单位设立查违举报电话和乡查违举报电话,村级组织巡查队、民兵等监督全乡查违控违禁违工作,使查违控违禁违工作规范顺利开展,把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执法,责任到人

我乡将查违控违禁违工作纳入乡对村年度考核和村集体建设项目挂钩,强化巡查责任和问责于人的制度,使各行政村逐步成为“无违建”村。各有关行政村严格遵照和执行查违政策,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确保查违控违禁违工作走向长效。各行政村责任组开展的查违工作中去,每天开展查违效能督查一次,并把督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公开通报,对于查违谎报、漏报、瞒报查违信息和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四)突出重点,全力整改

一是我乡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中来;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新违建零发生作为“无违建”底线;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新建住房审核审批,从源头管控;四是对农户自住的违法建筑,分阶段分类别限期整改,将拆除的空间还绿于民,让老百姓看得到、摸得到、感受到变化,享受到实惠;五是违法建筑整治过程中,各行政村坚持上门说服,耐心引导,争取自拆,积极帮拆,拒不整改的上报乡镇防违控违办,由乡镇组织力量强制拆除,确保违建整治到位。

(五)建立网格,明确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为基本原则,由乡查违办主任负总责,乡查违办以网格化形式管理查违工作,共设九个网格。现与派出所、土地管理所、林业工作站等乡属各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结合各部门人员数量和原有工作区域划分等情况,把全乡1234户农民,科学划分成9个网格。一个网格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每一网格内可再划分若干小组,一般以传统村民小组为一小组。同时,组建网格化监督服务团队,团队一般由10-12人组成,由住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民警、村两委干部、民兵应急分队队员等组成。每支网格化服务团队设立队长一名;联络员一名,负责日常联系;监督员一名,负责本自然片查违工作;队员若干名。网格内每一小组要推选出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正副组长各一名。

(六)创新管控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在2013年全乡对农村违建进行了全面普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我乡成立了由6-7人组成的拆违队,加强对我乡违建的整治和巡查,完善巡查发现、即时拆除的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为达到“乱象不反潮,违建不反弹”工作目标,针对拆违工作建立“回头看”机制。三是建立微信沟通联系平台,使违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叫停拆除,把查处的违法建筑状况及拆除处理后的状况及时公布,公开接受监督,避免人情关系干扰和处理不公,并在拆除后定期组织人员回头看。

(七)强化村容村貌综合整治

结合“四边三化”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影响整体环境或者有碍交通的辅房、店铺、危旧房、简易棚等。大力整治非法占地、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等行为,着力消除视觉污染,确保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社会管理更加有序。对本村范围内不属于村民个人的违法建筑,除涉及民生和公益事业外,在创建期内予以拆除和整改到位。

(八)坚持新违建零发生

对群众举报、信访反映、巡查发现的新违法建筑,要积极处理并主动要求村级防违控违办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自拆方式积极整改,切实做到“新违建零发生”。

(九)认真规范,做好台账 乡镇和个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无违建乡镇”创建的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登记统计工作,完成一户一档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积极撰写工作信息等相关材料。台账要求做到内容齐全、真实、装订规范,方便查看,确保考核验收过关。

我乡将以创建“无违建”乡镇工作为契机,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建设内容,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先、制止为主的方法,继续加强引导,加大力度,加强科学有效的管控,完善各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后续控违禁违,理旧堵新,疏堵结合,突解发展瓶劲,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蔡源”。全面深入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日常巡查、及时报告、有效处置的综合机制。集中精力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新违建零发生为抓手,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进一步创新防违控违拆违体制机制,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和全乡面貌,为争创“无违建”乡镇打下良好基础。

一、2013年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工业总产值:1-12月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215.0546亿元,同比增长21.36%,完成年度计划的100.96%;其中20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实现产值180.9152亿元,同比增长21.62%。

工业增加值:1-12月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28.4亿元,同比增长22.4%。工业投资:1-12月我县完成工业投资18.13亿元,同比增长18.9%;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2.77亿元,同比增长44.8%。

平台建设:1-12月份全县工业可供开发用地1500亩,实际出让工业用地785亩。

外贸进出口:1-12月份实现出口13230万美元,同比增长19.09%;进口1856万美元,同比增长14.87%;进出口总额15086万美元,同比增长18.55%。

节能降耗:截至1—3季度,我县单位gdp能耗下降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7%。预计到年底可以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月份我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9亿元,同比增长16.7%。

利用外资:1-12月份我县合同利用外资137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00万美元,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考核任务的250%和228.5%。获得荣誉:荣获“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称号。

二、2013年特色亮点工作

1.结合关停淘汰落后,积极推进“腾笼换鸟”。

工业经济领域关停淘汰落后工作事关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事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一是积极引导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产业、传统生产工艺,提高企业现代化水平。通过防尘除尘、污水处理、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设备改造等先进技术手段,大力推广清洁生产运行和管理机制,督促传统企业加快产业调整。二是加强淘汰落后。编制完成并通过发布了遂昌县“十二五”关停淘汰落后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加快“四换三名”工作的同时,坚持实施关停淘汰落后,配合环保部门全面开展造纸、化工、电镀行业整治。二季度以来我县累计关停鑫星活性炭化学炭生产线,恒安造纸竹浆造纸生产线和广源墙材粘土砖生产线,为“十二五”力争圆满完成关停淘汰落后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积极推行新技术、新工艺,努力实现“机器换人”。

一是千方百计加大技改投入。充分发挥技术改造的作用,积极利用先进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企业的生产过程,改进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产品研制、技术开发能力。加快对我县优势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围绕发展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上项目,提高投入产出比。二是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引导优势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更重视开展广泛的横向科技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搞好产、学、研,不断提高对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三是逐步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鼓励发展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对原有一些企业着重做好在一些企业尤其是县内骨干企业在不改变产品、行业的前提下,对部分工序进行全面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既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又实现了“机器换人”的目的。

3.切实抓好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逐步实现“空间换地”。一是全面开展调查研究,联合国土、园区等部门,动态掌握工业企业闲置用地的基本情况,为强化节约集约工业用地提供重要依据。二是认真落实以“亩产轮英雄”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如每亩工业用地达到一定税收标准的土地使用税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另外,企业新上厂房建设超过三层以上的建筑面积,按照企业建安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技术改造土建补助,对一、二层面积的则不予补助,鼓励企业向空间要土地。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近几年来通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65计划,将以往散落在农村或小城镇的撤并学校、农村会堂等设施都逐步加以利用,引进许多来料加工企业,盘活存量土地几百亩。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年初与我局安全监管企业逐一签定安全责任书。多次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并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顺利完成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针对今年全国民爆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现状,加强对我县民爆企业的安全监管。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企业开展宣传、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确保我局安全监管企业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5.推动两化融合,着力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

一是打造全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遂昌模式”,实现“电商换市”。以我县成为省电子商务示范县为契机,充分发挥县网店协会、浙江遂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领路人作用,引导企业深度应用电子商务,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全力推进“两化融合”。坚持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主线,以深入推进主导行业、重点领域“两化”融合为重点,推进“两化”融合的新模式和新路径。结合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深入推进我县主导行业信息化。以凯恩特材mes项目实施为契机,重点围绕我县金属制品、造纸等产业,深度实施工业数字化提升工程,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方案。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和开发共性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体系和两化融合支撑体系。6.积极做好屠宰场迁建协调工作。

屠宰场迁建已列入2013年县委县政府十件实事,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局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负责科长召开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迁建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迁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实地考察遂昌兴飞屠宰场,及时跟进迁建工作进度,与相关单位协调手续对接问题。目前,兴飞屠宰点土地指标省厅已经下批,现在在走正常土地出让流程。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正在征地中。7.认真做好信访化解维稳工作。

今年1—11月份我局共收到信访件20件,办结20件,办结率100%;接待来访群众50批次323人。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办理程序,着力解决重大信访问题。一是全力做好天一堂职工安置补偿相关工作。完成了在职及退休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工作。58位职工安置补偿工作已有48人签署了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金,同时为在职职工办理失业保险,移交了相关档案。目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10位职工主要是溪边路二弄7号承租户和部分在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间退休的职工。二是妥善解决了凯恩特材公司杨德松等64位原解除合同职工要求增发门诊医疗费问题。三是全力做好利化公司、凯恩集团退休职工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同时做好经贸系统的党建工作及老干部工作。

三、2014年经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工业发展稳定性较弱。2014年世界经济形势仍不明朗,中国的经济仍不确定,预计外需持续萎缩与内需增势放缓相互叠加,有效需求不足与产能过剩矛盾仍将持续。而我县工业企业结构较单一,且自主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导致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主动性和稳定性不强,预计明年我县工业经济以稳中求进为主,将会保持低速增长。

2.企业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形势严峻。2014年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工业企业外部经营环境没有明显好转的迹象,企业利润率低,外贸形势不确定,企业经营仍将较困难。同时2013年以来企业融资难度的增加,以及部分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及互保牵连影响,一些企业陷入困境,部分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预计2014年这种现象一时难以改变,给我县工业经济发展造成影响。

3.缺少大项目引进,制造业投资后劲不足。我县的工业投入主要依靠大项目的拉动,而2014年大项目已基本完工,上亿元的投资几乎没有。而且新开工项目少,特别是新引资的制造业可落地成熟项目少,已出让的工业用地由于各种原因仍有部分项目未开工建设。加上由于宏观经济不景气,企业主投资意愿持续下降,导致明年制造业投资后劲不足。

4.结构性矛盾突出,出口形势难有较大起色。我县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偏少,且出口产品结构从十一五初来基本无变化,多年来都是靠龙头企业拉动,缺少有出口后劲的企业。且2014年国际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市场需求不稳,企业出口风险加大,出口产品价格不确定,预计出口形势难有较大起色。

四、2014年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有效投入,提升工业发展后劲。工业投入是实现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的突破口和主要抓手。明年重点加大工业投入,以项目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降低投资成本,提高企业对工业投入的积极性。把银企对接合作工作抓早、抓实、抓好,积极引导信贷资金重点投向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领域,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占全部工业投资比重不断上升;加大技术改造占工业投资的比重。

2.抓好招商引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结合当前低丘缓坡试点和山海共建产业园的契机,把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有效结合,创新招商思路、落实培育举措、优化服务质量。要坚持高品质招商,围绕产业规划和金属制品这一优势产业,突出选大引强,实施“外引内育”战略,促进产业链的延伸拉长,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招商机制,继续完善入园门槛,以提升项目质量,促进项目产出。

3.推进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向深度推进。要推进政企学三方联动,加快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荣成公司印花轧辊等高档金属制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产业集群中的区域名牌。制订必要的鼓励扶持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的步伐,推进产品升级、技术升级、研发升级、营销升级和品牌升级,开发出更多的市场适销对路、能填补空白的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抓好特种纸的创新发展,注重研发一批新的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特别是能替代进口特种纸;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自主研发,加快一些新产品如茶多酚、锂电池、空气动力电池、紫杉醇、装备机械等的产业化步伐,加大对风能、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等新能源的支持力度。

4.推进节能降耗,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根据市场优胜劣汰法则,自然淘汰能源消耗大、产值和增加值贡献低的企业。鼓励成长性强的企业加快产、学、研合作步伐,加快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换代,提升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积极创建清洁生产企业和绿色企业。继续抓好对重点用能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能耗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加大全社会节能宣传,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做好能管员业务培训工作。严格市场准入门槛,做好能源评估工作,加大对节能示范企业的奖励扶持力度。

5.强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涉企办事明显提速。继续开展“执行力进企业”活动,努力构建为企业融资服务、用工服务、效能监督等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范围。同时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力度,不断完善和优化扶持工业发展的政策。完善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和局干部联系拟上规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的培育扶持,全力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做好企业人才工作,制定《遂昌县经济商务局2014年企业管理人才实施方案》,紧紧抓住吸引、培养、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调研工作,为后期人才工作培育做好基础工作。继续做好人才培训工作,适时组织一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走出去参加培训,以及积极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

6.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服务企业发展。坚持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主线,以深入推进主导行业、重点领域“两化”融合为重点,推进“两化”融合的新模式和新路径。一是深入推进我县主导行业信息化。以凯恩特材mes项目实施为契机,重点围绕我县金属制品、造纸等产业,深度实施工业数字化提升工程,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方案。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和开发共性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体系和两化融合支撑体系。

7.拓宽渠道,加强内贸与外贸协调发展。坚持内需与外需并重,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道路。一是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搬迁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二是努力扩大外贸出口。狠抓外贸主体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挖掘新的外贸增长点;加强出口产品培育,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增强发展后劲。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并重,引导企业走出去建立产品销售网络,同时积极引进外资,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

第6篇: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国土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

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构)筑物; 3.农村居民移地新建房屋后,逾期未复垦且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原有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清查治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两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三、整治任务

(一)对所有“两违”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

(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对2015年7月15日以后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新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我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治理“两违”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镇、村(社区)、村(社)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违”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明确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为“两违”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交通办、农林站、水管站等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开展治违工作。

(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单位、企业和群众,自觉担负起建设、管护城镇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两违”行为,动员“两违”主体自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两违”治理行动,切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惩戒一方。

(五)坚持严肃纪律,惩防并举。结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整治“两违”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典型,开展预防教育,强化干部履职的责任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六)坚持分类处理,重点整治。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顶风乱占乱建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两违”行为;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危及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有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拆除;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已有的乱搭乱建,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理。具体的分类整治办法,由镇国土、住建部门拟制,镇“两违”整治领导组研究确定。

(七)坚持自行整改和强制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作用和依法强制整改的教育震慑作用,专项整治工作以“两违”主体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部门依法整治为辅。

五、工作步骤

整治“两违”行为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一)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阶段(201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1.广泛宣传发动。发布《****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准备工作;镇纪委、派出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国土所和各村(社区)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会议动员、印制宣传册(单)、设置固定宣传标语、“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村(社区)、进校园开展宣传,使“两违”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做好清理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并分清类别、界定性质、认定身份、核定面积、逐户建立档案后汇总再交给主管部门。4.加强常态巡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两违”整治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2015年7月15日后新发生“两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对2015年7月15日以前动工,现仍在施工,不听劝阻的,视为新发生的“两违”行为从严查处。对存量的“两违”建(构)筑物实行自行整改与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动员“两违”违法主体自行整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亲属有“两违”行为的,应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整改;其他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应在限期内自行整改。自行拆除“两违”建筑的,拆除前应向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安全指导;无能力自拆的,可向镇申请助拆。各村(社区)建立拆违指导组,对于自拆住户,指导组派员到场指导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两违”违法主体,依法实施整治。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阻挠公务或执法的,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重点整治,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先行拆除: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2)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的;(3)占用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的;(4)存在安全隐患的;(5)群众反映强烈的;

(6)已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还未拆除的;(7)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8)其他应拆除的情形。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措施,规范建房行为,加大土地和规划执法力度,实现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无新增“两违”现象。2.结合整治活动,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总结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设长效机制,使我镇用地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六、责任分工

(一)镇治违办: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集体土地上“两违”行为整治工作,查处率达100%;农村治违办对全镇集体土地上发现的“两违”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场镇治违办负责对场镇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负责统计全镇有关“两违”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负责对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治理“两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二)各村(社区):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整治职责,控制“两违”行为的主体责任,负责“两违”动态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发现“两违”行为,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为止。对“两违”行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承担巡查、控管责任,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配合镇治违办开展“两违”查处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动中涉及群众劝导及维稳工作。负责对“两违”行为摸底清理登记工作,以(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村入户,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逐户逐宗调查,登记造册,摸清情况,并汇总报送镇治违办备案。实行日报制度,每日定时向镇治违办报告“两违”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将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本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两违”行为安全监督管理。

(三)镇党政办: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起草或审定镇党委、镇政府与相关村(社区)、机关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四)镇纪委:负责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的处理办法;及时查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做好整治“两违”工作监督检查,严格追究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责任;派纪检监察人员对镇治违办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对镇治违办已建立的工作责任机制及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予以督查。

(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进一步整治“两违”工作宣传报道,对“两违”典型案例跟踪曝光,开辟集中整治“两违”宣传专栏;督促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停止“两违”建房户使用网络审批。

(六)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积极配合治违办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七)镇群工办:负责与市、县信访部门衔接,做好上访人员解释疏导工作。

(八)派出所:负责抽调人员充实“两违”整治公安专案组警力;负责治违办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动的治安保障;负责侦办整治“两违”行为中妨碍公务、妨碍社会管理和非法经营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

(九)镇国土所:负责全镇土地违法用地执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镇集体土地和国有存量土地上出现新增违法用地;指导城镇建成区外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十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规划建设监察工作,有效遏制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出现新增违法建筑,指导城镇规划区外村(社区)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公用设施、城市公共通道和违法搭建影响市容市貌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

(十二)镇水管站:负责实施河道整治和水务执法工作,查处河道两边行洪保护范围内的“两违”行为;指导相关村(社区)河道管理工作。

(十三)镇财政所:负责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检查工作。

(十四)镇安办、交通办:负责“两违”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建“两违”的建筑设备予以依法查封(扣押)。负责查处公路两侧控制区及道路桥梁下的“两违”行为。

(十五)工商所:负责查处利用“两违”建设项目进行经营的行动。

(十六)镇农林站:负责制止和处罚违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和违法进行设施农用地建设的行为。

(十七)消防四中队:负责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影响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建设行为。

(十八)镇社事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相关村(社区)做好涉及“两违”行为特困家庭审核、认定和救济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九)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办〔2007〕72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两违”行为整治工作,不得为“两违”项目提供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服务;查处违法占地建设中涉及违规使用水、电、气、通讯等行为。(二十)金融机构:严把贷款发放关,杜绝向“两违”项目发放贷款。

七、保障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镇治理“两违”工作。领导组下设“两违”工作办公室(简称镇治违办)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镇抽(选)调干部职工和聘用协管人员充实镇治违办。镇治违办下设执法队、内勤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监督组、司法专案和治安保障组、综合执法办案组。在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三)“两违”治理工作经费由镇财政预算安排。

八、加强监督检查

(一)实行目标管理。从2015年7月15日起,镇政府将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凡抽调人员中有不认真履职,不遵守纪律、不能完成“两违”治理工作任务等情况的,由镇治违办进行全镇通报。

(二)严格监督检查。机关单位对家属区乱搭乱建处理不力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两违”和妨碍执法的,违建户家属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配合查处工作的,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不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镇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三)责任追究。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综合办公室、镇纪委、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两违”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性质和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对涉及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和办案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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