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光泽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版)

工作计划 时间:2020-02-26 22:11:2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工作计划】

南平市光泽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南平市光泽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15年)

疟疾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我县也曾是疟疾流行的重灾区,随着防治工作的开展,疟疾的疫情逐渐下降。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卫疾控发〔2010〕47号)和《福建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15)》(闽卫疾控〔2010〕78号)文件的精神,确保光泽县于2013年达到消除疟疾的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科技水平,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3年全县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二)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达到95%以上。

(2)县级医疗机构相关科室临床医生接受疟疾诊断、治疗知识培训、实验室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以及乡级医疗机构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达到95%以上。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

(1)县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保持100%。

(2)全县“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5月-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3)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达到100%,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保持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保持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保持100%。

4.疫点处置

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5.健康教育

(1)开展疟疾防治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疟疾防治知识,人民群众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2)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疟疾防治健康教育,中小学生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到2013年实现以下指标:

1.通过对我县的消除疟疾考核认证。

2.疑似疟疾病人实验室诊断

(1)县医院、中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均具备疟原虫血检设施和能力。

(2)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检。

三、防治策略和措施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特别加强对来自疟疾高发区流动人群的病例监测和现症病人治疗,发现病人后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系

统治疗、复查并做好随访,及时控制传染源,对诊断为疟疾阳性血片须保留血片备查。

2.规范治疗疟疾病人。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应当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人应当进行全程督导服药。

3.加强疟疾疫情报告。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报告疟疾病例。

4.病例核实。县疾控中心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立即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5.疫点处置。在出现疟疾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疫点),由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病例搜索,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同时对疫点所有住家采取相应的媒介防制措施,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提供疟疾咨询服务信息。

(二)加强媒介防制

1.防蚊灭蚊。疟疾传播季节,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在疫点采取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杀虫剂处理蚊帐等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疟疾传播季节,提倡流行区居民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

(三)加强健康教育

1.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和消除工作的积极性。

2.加强对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为出国劳务人员、去国外旅游等人员提供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旅游部门应当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对领队、导游人员和游客的疟疾防治知识培训。

3.加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对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县疾控中心应当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

4.加强社区宣传教育。由县疾控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

(四)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

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卫生部门定期向公众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旅游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旅游者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部门之间定期交流工作信息。

2.做好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加强对流动人员的健康教育,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输入、输出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互间应当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公安、卫生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的沟通。

四、政策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经贸局、广电局、旅游局、疾控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把消除疟疾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建立由卫生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负责消除疟疾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协调事宜。武警部队的疟疾防治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措施落实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除疟疾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县发改委将疟疾消除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疟疾防治与消除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县广电局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县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科技部门把疟疾防治与消除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抗疟药品、试剂的供应。

(三)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建立、健全疟疾防治专业队伍。县疾控中心确定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疟疾工作,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县疾控中心为全县疟疾防治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保证培训效果,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五)增加财政投入,多方筹集资金

根据当地消除疟疾的实际情况,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应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消除疟疾工作。

下载南平市光泽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版)word格式文档
下载南平市光泽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