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_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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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发„2010‟52号附件1:

2011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二O一O年十一月

目 录

一、总体思路

二、编制原则

三、课题申报内容及特殊要求

(一)重大科技专项

第一、工业重大科技专项 第二、农业重大科技专项

第三、社会发展重大科技专项

课题方向1: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技术平台建设与诊治技术科技攻关 课题方向2:中药民族药创新技术平台建设与特色药材开发科技攻关 课题方向3:物流、商贸科技支撑技术平台建设 第四、专利新产品产业化重大科技专项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专项

项目1:生物制造产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 项目2:高端装备制造业创新产品与关键技术开发 项目3:新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开发

项目4: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及应用关键共性技术开发 项目5:生物制药新产品及新技术开发

(三)科技兴工计划

项目6: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项目7:化工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攻关

项目8:制糖造纸产业新产品新工艺研发

项目9: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与检测技术 项目10:建材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攻关 项目11:先进制造业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项目1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发展 项目13:创新型企业建设

项目14:初创型科技企业培育

项目15: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

(四)科技兴农计划

项目16:粮食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项目17:蔬菜(含西瓜、甜瓜)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项目18:林果(含茶叶、花卉)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项目19:畜禽水产高效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项目20:糖蔗高效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21:茧丝绸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

项目22:农产品深加工及农业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项目23: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

(五)科技惠民计划

项目24: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和中药民族药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科技专项

课题方向1:金银花、穿心莲、桂莪术等特色中药民族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种源、药源基地建设

课题方向2:中药民族药新药产品和新药制剂研发 课题方向3:中药民族药新药产品产业化开发

项目25:常见、多发疾病诊治技术研究开发与技术集成创新应用示范

课题方向1:常见、多发、妇幼、老年疾病的预防诊治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 课题方向2:县、乡、社区适宜特色卫生技术研究应用与示范 项目26: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环保关键技术研究开发 课题方向1: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 课题方向2:灾害预测预警预报技术研究开发

课题方向3: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课题方向4:交通管理优化、智能交通、治安防范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课题方向5:环保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

项目27:生态环境保护、重建技术研究以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建设 课题方向1:脆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重建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方向2: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建设 项目28:科普能力建设与示范

(六)知识产权与专利专项 项目29:专利技术产品开发与应用 项目30: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

项目31:创新企业专利创造与运用能力提升试点与示范

(七)科技合作计划 项目32:国际科技合作

项目33:南宁市与广西大学产学研合作

项目34:“一周四会”科技“三引”后续开发与产业化 项目35: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项目36:科技特派员行动专项

(八)科技基础能力建设计划

项目37: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项目38:技术转移与服务

(九)后补助专项

项目39:后补助计划项目

2011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计划课题申报指南

一、总体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决定‣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 “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突出自主创新,加强集成创新和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原始创新。重点支持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作用的前沿技术研究,重点支持对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关键技术研究。在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应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研究、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等方面有所突破。突出解决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培育和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突出科技项目支撑显效度,实现强产业、出专利、出标准、出新技术、出新产品目标。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基础条件与设施建设。通过科学配置科技资源,统筹各领域科技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高科技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的支撑和引领能力。

二、编制原则

(一)做好衔接,统筹兼顾。与南宁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南宁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衔接;与南宁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发展规划、南宁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部区会商议题)内容、南宁市创新计划及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相衔接;与正在实施的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科技项目相衔接。统筹安排、滚动发展,体现科技计划项目的整体性和延续性。

(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重点支持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同时,兼顾面上科研布局。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在各个领域的导向作用。

(三)突出产品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体现对企业创新主体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支持。突出知识产权与专利的创造与运用,体现对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

三、课题申报内容及特殊要求

(一)重大科技专项

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南宁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产学研等方式,开展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过程中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企业竞争前的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并对重大技术装备等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予以适当的支持。

第一,工业重大科技专项

1、专项设置出发点:引导和支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大中型骨干企业开展量产中的前瞻性、关键性、共性核心技术研究开发以及重点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针对生产中的技术难题、装备制(改)造、引进技术及设备的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所进行的攻关;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实施产业化,填补国内空白,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自身技术水平。

2、重点支持内容及要求:有色金属深加工、生物制造、机电一体化、机械与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化研究,以及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化工、建材、制糖造纸等传统产业。项目主要通过解决量产中存在的技术瓶颈,三年内有望取得1亿元新增产值的项目,同时,申请专利2项以上。

3、实施年限:2011—2013年

4、计划资助经费:100-300万元

5、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主体为南宁市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或骨干企业。②申报的项目在2010年已形成近千万元产值。③申报单位需另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按照•南宁市工业重大科技专项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编写),需另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和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第二,农业重大科技专项

1、专项设置出发点:针对南宁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和示范推广,努力解决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并进行产业化示范推广,提高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支撑。

2、重点支持内容及要求:粮食、蔬菜、糖蔗、水果、畜禽、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实施解决产业关键技术,在项目完成后年产值达到4000万元以上,年产值增长10%以上。

3、实施年限:2011—2013年

4、计划资助经费:50-200万元

5、申报特殊要求:①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申报,要求企业年产值达3000万元上,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②重大科技专项也可在申报本指南其它项目的基础上择优立项。

第三,社会发展重大科技专项

专项设置出发点:围绕科技惠民,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在医疗卫生、新药创制、物流、商贸等领域,整合科研力量,搭建民生科技创新平台、集中攻克行业重大、关键、共性科技难点,获取一批发明专利,突破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一批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推动以民生为重的社会发展科技健康发展。

课题方向1: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技术平台建设与诊治技术科技攻关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针对我市城乡居民中多发重大疑难疾病,组建纵向、横向重大疑难疾病诊疗专业技术平台,建立多发重大疑难疾病诊治新技术与新方法的技术体系,研究城乡居民中多发重大疑难疾病诊治新方法、新技术,鼓励原始创新与国外最新技术与方法的引进、消化与集成,鼓励中医药、壮医药、中西医结合及多种新技术与新方法的集成与创新研究,开展多发重大疑难疾病诊治新技术与新方法推广应用。新技术与新方法的研究开发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并在区内外处于先进水平。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50—10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鼓励医疗机构重点学科或特色诊疗中心与横向、纵向研究单位联合申报。②优先支持非赢利医疗机构重点学科或特色诊疗中心建设。

课题方向2:中药民族药创新技术平台建设与特色药材开发科技攻关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组建专业的新药创新开发技术平台,满足公共、开放、合作、高效的专业新药创新平台技术要求,选择具有地方资源特色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的中药和民族药,按照中药、壮药新药注册要求进行战略性深度开发,揭示其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优化生产工艺,完善质量标准。开发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民族药新药、新药制剂或保健品,获得或申请临床批文,申请专利1项以上。新药研发课题应能获得国家新药临床研究批件或新药生产批文,三年内新增产值达到3000万元以上。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50—10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课题申报牵头单位是制药企业,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②申报单位2009、2010年企业实现产值50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③申报单位应拥有药物自主知识产权或符合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要求。

课题方向3:物流、商贸科技支撑技术平台建设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围绕发展首府“三基地”、“三中心”建设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在物流、商贸等领域,整合科研力量,搭建创新平台、集中攻克基地建设重大、关键、共性科技难点,获取一批发明专利,突破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一批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为首府“三基地”、“三中心”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及应用示范。要求:①通过小试或完成样机;②产品取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登记1项以上;③建立1个行业以上应用示范;④满足公共、开放、合作、高效、专业的技术创新平台要求。开发项目在三年内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50—10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课题申报牵头单位是物流、商贸企业,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②申报单位2009、2010年企业实现产值50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第四,专利新产品产业化重大科技专项

专项设置出发点:制定企业专利战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积极开展推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工作,选择重点领域、行业及相关企业,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获批生产许可、有市场前景、项目完成后能形成产业规模的重大发明专利技术新产品进行产业化。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充分利用专利制度,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特色产业,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专利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1、重点支持内容及要求:优先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我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支持正在开发生产过程中的发明专利产品。项目完成后要形成生产线,新增申请专利10项以上,其中包括自主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以上。专利新产品技术指标和生产许可符合有关要求,项目完成后使企业实现新增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50—10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所实施产业化的专利原则上为南宁市重点领域支持产业的发明专利。②产业化的专利新产品获批生产许可证,并已经完成小试、中试和小规模生产。③企业有专职专利实务人员1名以上;④提出项目3年实施进度方案。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专项

项目1:生物制造产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

项目设置出发点:以延长产业链为目标,大力发展木薯淀粉、蔗糖等我市特色生物资源或其加工副产品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应用微生物发酵技术、酶工程技术及转基因技术等生物工程技术,建立生物制造产业的市场优势。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以淀粉、纤维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生物纤维材料等生物材料,木薯淀粉深加工工艺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研究,蔗糖或其加工副产品生产技术优化和产业化研究,开发具有重要市场前景及自主知识产权的轻、化工生物技术和产品;特色生物质材料、制药工业用酶、环保用酶等酶制剂等产品的开发,特色生物食品或其加工副产品生产技术优化和产业化研究。项目实施期内申请1项以上专利。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以企业为主体申报,优先支持进入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的企业,鼓励研发企业与应用企业联合申报。②项目应基本具备中试或以上所需的设备条件和人才队伍,具有产业化前景。

项目2:高端装备制造业创新产品与关键技术开发

通过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技术研发,集成多项工业技术、信息技术及其它新兴技术,为国民经济各大行业提供先进技术设备,促进产业升级、技术进步。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围绕满足石化、水电、冶金、汽车、轻工等行业的转型升级、节能降耗、自动化、智能化需要的装备开发;围绕港口、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交通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的装备开发;数控机床等智能化的基础制造装备开发;工程机械行业中高档仪器仪表、元器件和传感器等新产品开发。产品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制定企业标准),申请专利1-2项,形成一定批量生产能力。

2、实施年限:2011-2012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优先资助,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②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经费投入已占计划研发经费的20%以上。

项目3:新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开发

项目设置出发点:大力发展新兴能源技术,以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作为推进能源结构多元化的重要手段,支持新能源(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与污染控制的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支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推进我市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健全资源开发的合理机制和生态修复的机制。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新型高效、低成本的太阳能热水器技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太阳能采暖和制冷技术,太阳能中高温(80-200℃)利用技术等;高效、低成本晶体硅太阳光伏电池技术,新型高效、低成本新型及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BIPV)技术,光伏建筑专用模块,并网逆变器,专用控制、监测系统,自动向日跟踪系统等;高温地热能发电和地热能综合利用技术;风能利用技术等。产品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制定企业标准),申请专利1-2项,形成一定批量生产能力或建立应用示范基地。

2、实施年限:2011-2012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申报企业前期研发经费投入已占计划研发经费的30%以上。

项目4: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及应用关键共性技术开发 大力发展以非粮生物能源为重点及先导的生物产业,支持生物柴油、生物煤(固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沼气等非粮食生物质为原料的液体、固体和气体燃料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充分发挥南宁特色生物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形成区域资源优势突出、科技创新效应明显的产业链,强化我市非粮型生物能源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可再生环保的生物质能源,减少对石油等石化燃料的依赖,保障区域能源安全。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针对生物质转换为生物能源的新工艺、新技术、产业化沼气制备及其产业化应用关键技术进行技术开发,取得成套工艺参数,建立相应的生产示范装置,为生物柴油、生物煤、产业化沼气制备及其产业化应用提供技术示范。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5—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以应用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研发企业与应用单位联合申报。②项目应基本具备中试或中试以上条件所需的人员及设备,并具有产业化示范效应。③针对3个主要研究开发内容中的1个进行课题申报。优先支持落实最终用户的课题。

项目5:生物制药新产品及新技术开发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应用现代生物技术进行新药产品及制药新技术开发,新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获得或申请临床批文,取得成套生物制备新药工艺参数,为产业化提供依据与准备。新药研发课题应能获得国家新药临床研究批件或新药生产批文。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30—50万元。

4、申报的特殊要求:①课题申报牵头单位是制药企业,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②申报单位已通过GMP认证。③申报单位应拥有药物自主知识产权或符合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要求。

(三)科技兴工计划 第一,产业科技攻关工程

项目6: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项目设置出发点:开展我市优势特色金属深加工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攻关,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合金材料、新型材制品和电子电力、汽车制造、医疗装备等领域应用的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与技术,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培育发展我市有色金属加工业。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铝合金板带箔压延冲压加工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铝合金高性能制品的熔炼、铸造与成形一体化制备技术;铝质散热模组技术及产品开发;新型锑系阻燃材料;利用稀土材料开发永磁直驱电机产品;针对交通运输车辆轻量化,开发轻质材料新技术和相关应用产品。产品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制定企业标准),申请专利1—2项,形成一定规模生产能力。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优先资助,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②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经费投入已占计划研发经费的20%以上。

项目7:化工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攻关

项目设置出发点:围绕我市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重点在氯碱化工产品新技术和精细化工新产品、环保型农用化学品等方面展开攻关,突破精细合成、精细加工技术和新催化技术,开发市场需求大、高附加值、高性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精细化学品新工艺和新品种,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发展和壮大我市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开发高性能、高附加值精细化学产品,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提升石油石化、轻工、纺织产品升级和产业振兴所需的精细化学品研发;促进农业产业化的环保型农用化学品研发;节能、绿色清洁生产新工艺研发等。产品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制定企业标准),申请专利1—2项,形成一定批量生产能力。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优先资助,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②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经费投入已占计划研发经费的20%以上。

项目8:制糖造纸产业新产品新工艺研发

项目设置出发点:围绕我市制糖、造纸产业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瓶颈技术难题,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及特色新产品研发,提升行业的竞争力,推动我市制糖造纸产业可持续发展。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制糖、造纸新工艺新技术研究及蔗糖、造纸深加工新产品;制糖、造纸生产过程关键设备的研发;节能减排新设备、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制糖零取水关键技术攻关,减少COD排放。产品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制定企业标准),申请专利1—2项,形成一定批量生产能力,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优先资助,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②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经费投入已占计划研发经费的20%以上。

项目9: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与检测技术 项目设置出发点:围绕我市汽车产业的发展,推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我市专用汽车制造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我市汽车产业竞争力。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园林绿化用车、道路清扫车等新产品优化设计、分析技术及检测技术研究;开发结构、功能、性能等均达到较高技术水平的汽车散热器、照明部件、传动总成等新产品。产品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制定企业标准),申请专利1—2项,形成一定批量生产能力。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优先资助,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②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经费投入已占计划研发经费的20%以上。

项目10:建材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攻关

项目设置出发点:围绕我市建材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在新型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建材节能降耗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实现建材产业向提高产品质量转变,推动建材产业可持续发展。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建材生产节能降耗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特种水泥、混凝土、水泥制品的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建材产品的开发研制;建筑储能技术及相关产品研发。产品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制定企业标准),申请专利1—2项,形成一定批量生产能力。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优先资助,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②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经费投入已占计划研发经费的20%以上。

项目11:先进制造业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项目设置出发点:通过行业应用示范、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大力推进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应用,以增强我市制造业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应用,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为目标,通过重点行业信息化应用示范、行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行业信息化关键技术攻关、软件开发及集成应用,提高我市制造工艺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提升我市新型工业化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加工和专用车辆制造等企业开展设计制造管理数字综合集成应用典型示范(“两甩”示范企业);制糖、造纸关键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技术研究及应用,有色金属加工、化工、建材的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系统的集成、研发和改造及相应软件产品开发项目。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优先资助,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②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经费投入已占计划研发经费的20%以上。

第二,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 项目1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发展

项目设置出发点:围绕我市高新技术发展任务目标,以培育高新技术新兴产业为重点,通过对关键技术的攻关、新产品的开发,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通过高新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形成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电子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高性能结构材料及其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生物与新医药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高技术服务业、资源与环境技术、软件产品开发及网络应用技术研发、区域经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3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限基本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详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计划于2011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已经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的企业申报。

项目13:创新型企业建设

项目设置出发点:为确立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及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引导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明确创新的重点领域、发展方向以及合理的技术路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的基础和能力建设,增强技术开发和工程配套能力,做好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加强品牌及营销创新,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大幅度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行业带动及自主品牌的新产品研发,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与大院大所)升级项目,企业吸收消化引进科技成果进行的产业化项目。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单位限已通过是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创新型企业试点的企业,或计划于2011年申请认定的企业。②企业在同行业中经营优势明显,年销售收入达规模口(500万元以上);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3%以上;③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1项实用新型以上专利和1项以上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④企业拥有稳定的创新队伍,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0%和10%。

项目14:初创型科技企业培育

项目设置出发点:结合南宁市优势特色产业及产业发展布局,加强科技引领及支撑,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开展高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中试、产业化生产及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政府财政性资金资助,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促进项目深度开发、后续研究及成果转化,以特色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开发及应用推动企业快速成长,壮大中小企业集群。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高附加值的新型功能、结构材料,新型能源、电工、电子材料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资源综合高效开发利用新产品、新材料,绿色环保节能新产品、新材料,安全阻燃防火新材料,生物、药用、医用新材料等,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项目实施期内申请1项以上专利。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3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或者注册资本500万以下,具备承担项目相应的生产经营规模及小试成果,优先支持入驻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的企业申报。②项目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立项支持(对已获得市科技经费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配套支持)。

第三,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工程

项目15: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 项目设置出发点:为建设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我市优势支柱产业的企业应用新工艺、开发新技术,开展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生态产业,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制糖、造纸、化工、建材、金属加工和淀粉、酒精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设备研发;高效电机研究开发;建筑节能关键技术、节能产品开发和集成示范;余热余压余能利用和“三废”治理与综合利用等新技术与新装备开发。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 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研究的新工艺、新技术有具体的应用案例且效果良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并进行示范应用,推广价值高。

(四)科技兴农计划

第一,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究与示范 项目16:粮食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开展水稻、玉米新品种引进、选育、繁育研究与示范;开展水稻、玉米优质高产高效栽培新技术引进研究及先进适用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开展水稻、玉米新品种新技术展示推广基地建设;开展水稻重大病虫害发生规律及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大型仓储粮食及农村小型仓储粮食无公害安全储粮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水稻、玉米生产加工省力化技术及设备的研究和示范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课题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②申报新品种新技术展示推广基地建设课题的单位,要求有较强的新品种引进、选育、繁育及示范推广能力,有较完善的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网络以及召开大中型现场展示推广会议的能力。③申报新品种引进、选育课题要求有成果证书或中试报告,申报新品种繁育和示范推广课题要求有新品种审定证书;申报新品种推广课题要求有新品种审定证书。

项目17:蔬菜(含西瓜、甜瓜)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开展蔬菜(含西瓜、甜瓜)新品种引进、选育、繁育研究与示范;开展蔬菜(含西瓜、甜瓜)高产高效生态安全栽培新技术引进、研究与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与示范推广;开展蔬菜(含西瓜、甜瓜)设施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蔬菜(含西瓜、甜瓜)产期调节新品种选育及适用新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西瓜和甜瓜新品种、新技术展示推广基地建设;开展绿色、有机蔬菜(含西瓜、甜瓜)生产技术开发与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蔬菜采后商品化和安全储运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蔬菜(含西瓜、甜瓜)主要病虫害高效、低毒、低残留防治技术研究及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与示范推广;开展蔬菜(含西瓜、甜瓜)农药残留田间监测与快速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 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课题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②申报新品种新技术展示推广基地建设课题的单位,要求有较强的新品种引进、选育、繁育和示范推广能力,有较完善的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网络以及召开大中型现场展示推广会议的能力。③新品种引进、选育、繁育和示范推广课题要求有成果证书或中试报告。西瓜、甜瓜新品种繁育和示范推广课题要求有新品种审定证书。

项目18:林果(含茶叶、花卉)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开展林果(含茶叶、花卉)新品种引进、选育、繁育研究与示范;开展林果(含茶叶、花卉)高产高效栽培新技术研究及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与示范推广;开展水果产期调节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果品高效物流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开展新型生物肥料、微量元素肥料、生物农药新产品以及水肥一体化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 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课题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②新品种选育、繁育和示范推广引进课题,要求有新品种成果证书或中试报告。

项目19:畜禽水产高效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主要范围包括肉鸡、肉鸭、肉猪、肉(奶)牛、肉鸽、罗非鱼。开展畜禽水产优良品种引进、选育、改良、繁育研究与示范;开展畜禽地方品种活体基因库建设及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研究与应用;开展畜禽水产高产高效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集成与应用;开展畜禽水产重大疾病防控技术研究及应用;开展畜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场)建设;开展畜禽水产省力化高效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畜禽水产新型生物饲料添加剂、饲料新产品开发与应用。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 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课题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②畜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课题,要求课题实施期间能通过国家有关资质部门的资质认证。③申报新品种引进、选育、改良课题要求有成果证书或中试报告,申报新品种繁育和示范推广课题要求有新品种审定证书。

项目20:糖蔗高效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开展糖蔗优良新品种引进、选育、繁育研究与示范;开展新植糖蔗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研究及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开展宿根蔗白化苗防治技术研究及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开展甘蔗主要病虫害发生规律及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甘蔗机械化收获及相关技术研究与应用。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②申报新品种选育试验示范课题要求有新品种成果证明或中试报告等。

第二,农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项目21:茧丝绸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开展优质高效蚕业生产模式与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开展优质丝棉生产技术研究及应用;开展高档丝绸面料产品研究与开发;开展民族服饰专用丝绸产品研发与应用;开展蚕业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研究及示范。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 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②达到中试以上阶段的课题优先支持,要求提供成果证书或中试报告。

项目22:农产品深加工及农业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开展粮食、蔬菜、水果(龙眼、荔枝、菠萝、板栗、香蕉)、畜禽(鸡、鸭)、水产(罗非鱼)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加工工艺和设备研究与应用,开展特色动植物功能成分及活性物质的分离、提纯,开发功能性食品;开展大宗农作物茎杆、叶片等废弃物(如香蕉茎杆、桑枝、稻草、玉米杆†棒‡、甘蔗叶以及畜禽粪尿等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及甘蔗加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 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②要求企业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③以开发新产品为核心进行申报,已有中试产品并能形成产业化的课题优先支持。

第三,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项目23: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开展新农村科技示范村建设;开展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包括专家大院、专业技术协会、星火培训学校、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基地等。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 50万元。

224、申报特殊要求:①以县(区)科技局为主体申报(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除外)。②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课题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申报企业的年产值要求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五)科技惠民计划 第一,人口健康科技攻关

项目24: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和中药民族药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科技专项

课题方向1:金银花、穿心莲、桂莪术等特色中药民族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种源、药源基地建设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①对金银花、穿心莲、桂莪术、汉桃树、扶芳藤、八角、砂仁等中药民族药主要药材品种野生种质资源进行调查、收集、评价,确定所需驯化的药材物种;②筛选优良种质,并对其进行快繁技术研究,制定良种繁育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制定种苗质量标准;③建立繁育与栽培示范基地,为人工种植提供技术参考和优质种苗。要求:①一个药材品种筛选出优良种质类型1—2个,并建立药材良种种质资源圃;②建立中药民族药主要药材品种的快繁技术,制定良种繁育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及种苗质量标准1套;③建立中药民族药主要药材品种种苗繁育与药材生产示范基地,开展良种繁育的,每个品种繁育种苗1万株以上;开展药材生产示范的,每种药材生产规模为50亩以上。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3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优先支持药业企业在我市的药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课题方向2:中药民族药新药产品和新药制剂研发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选择具有地方资源优势和特色的中药和民族药,按照中药新药注册要求进行深度二次开发,揭示其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优化生产工艺,完善质量标准。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民族药新药、新药制剂或保健品。要求:①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或保健品;②获得或申请临床批文;③申请专利1项以上。新药研发课题应能获得国家新药临床研究批件或新药生产批文。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30万元。

4、申报的特殊要求:①课题申报牵头单位是制药企业,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②申报单位已通过GMP认证。③申报单位应拥有药物自主知识产权或符合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要求。

课题方向3:中药民族药新药产品产业化开发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选择具有地方资源优势和特色的中药和民族药,按照中药新药注册要求进行提升和控制中药和民族药质量的影响因素和关键技术研究,建立科学、可控的质量标准及检测技术和方法,实现新产品生产规模化、产业化。要求:①获得新药生产批文;②年新增产值800万元以上。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5—50万元。

4、申报的特殊要求:①课题申报牵头单位是制药企业,并已通过GMP认证;②申报单位应拥有药物自主知识产权或符合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要求;③新药研发课题已获得国家新药临床研究批件或新药生产批文,产业化条件具备。

项目25:常见、多发疾病诊治技术研究开发与技术集成创新应用示范

开展常见、妇幼、老年等多发疾病的中医药、壮医药、中西医结合及多种手段综合集成诊治新方法、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引起新生儿先天缺陷的遗传疾病产前诊断技术及早期干预技术研究。

课题方向1:常见、多发、妇幼、老年疾病的预防诊治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

针对城乡居民中常见多发的妇幼老年及五官科等疾病,应用现代和传统医学手段,开展预防、干预、诊断与治疗关键技术的研究,为减低我市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疗效和生存质量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我市疾病防治水平、公众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重点开展城乡居民中常见多发的妇幼老年及五官科等疾病的先期预防策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关键技术及治疗新方法等研究,获得或形成一批上述疾病规范化、个性化的早防、早诊、早治的综合方案、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产品(中药民族药产品除外)。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每个课题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优先支持非赢利医疗机构重点学科或特色诊疗中心建设。课题方向2:县、乡、社区适宜特色卫生技术研究应用与示范

针对城乡居民中常见多发的妇幼老年及五官科等疾病,应用适宜地方特色的现代和传统医学技术成果,开展与地域经济水平相适的预防、干预、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应用与示范研究,为减低我市城乡居民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疗效和生存质量提供适宜技术,重点解决县、乡、村、社区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提高我市疾病防治水平、公众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重点开展城乡居民中常见多发的妇幼老年及五官科等疾病的先期预防策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适宜技术和适宜治疗新方法等应用研究,获得或形成一批上述疾病适宜在县、乡、村、社区卫生机构推广应用的早防、早诊、早治的适宜诊疗方案、技术、方法和产品(中药民族药产品除外)。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每个课题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优先支持县、乡、村、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或特色诊疗中心建设。

第二,公共安全技术研发

项目26: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环保关键技术研究开发 针对我市公共安全、灾害预测预警预报、防灾减灾、环保等领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支持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环保创新技术的集成开发与应用,为提高我市公共安全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课题方向1: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 课题方向2:灾害预测预警预报技术研究开发 课题方向3: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课题方向4:交通管理优化、智能交通、治安防范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课题方向5:环保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项目27:生态环境保护、重建技术研究以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建设

围绕提高城镇化水平,建设现代宜居城市目标,组织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建与调控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示范;按照“突出重点、营造特色、强化示范、全面带动”的基本思路,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促进首府生态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课题方向1:脆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重建技术研究与示范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根据不同脆弱生态环境水土资源和适生的特色植物资源条件,引进适合生长的优势植物品种,进行生态农业技术研究示范,构建可持续生态农业模式,发展生态林业及适宜产业,兴建脆弱生态环境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及适宜产业示范区,为首府乃至我国西南脆弱生态环境地区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要求:脆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重建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生态保护与重建示范区面积不少于500亩,开发适宜植物品种3—4个,形成生态产业1个,农民人均年收入提高20%。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3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脆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重建技术研究与示范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课题方向2: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建设

针对低碳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资源枯竭地区可持续发展、人口健康和防灾减灾可持续发展、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等不同类型实验区,按照“突出重点、营造特色、强化示范、全面带动”的基本思路,坚持可持续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和经济基础优势,走以工业化为方向、生态农业为基础、城镇化为载体、社会化投入为机制的发展之路,推进实验区建设,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制订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通过在实验室区开展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的带动,使实验室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等领域有明显进步,并符合国家、自治区对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要求。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3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需地方政府牵头组织申报。

第四,科学技术普及

项目28:科普能力建设与示范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支持具备条件的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建设、完善和提升一批科普示范基地,重点支持具备较好条件的单位建设专业科技馆;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规模较大特色明显,能形成科普新工作新亮点的品牌科普活动。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283、计划资助经费:5— 3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科普示范基地以市属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

(六)知识产权与专利专项 项目29:专利技术产品开发与应用

项目设置出发点:支持企业充分应用专利制度,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特色产业,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促进企业专利技术产品开发与应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围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选择具有核心自主专利权、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市场及产业化前景好、知识产权含量较密集和附加值较高,可实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研究开发的专利属于产品的核心专利技术;开发的专利产品技术指标符合相关标准。申请专利5件以上,原则上有自主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企业实现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

2、项目实施年限:2011-2012年。

3、项目资助经费:20-5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优先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②企业有专职或兼职专利实务人员1名以上。③重点支持创新性强、能产生显著效益的、正在实施研发的专利技术产品项目。

项目30: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

项目设置出发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总体要求,以增强县域综合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县域主导优势产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重点,选择拥有较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的县,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县域经济试点示范,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县域的贯彻落实。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提升知识产权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特色产业,在地方主导和优势产业领域,扶持当地龙头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手段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探索有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研究探索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及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运用知识产权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要求:①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特色产业1个以上,培育县本级专利试点企业10家以上;②县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分别提高15%以上,县专利产品新增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③构建知识产权转化和交易平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专利技术转化、孵化和产业化投融资机制,建立县域重点行业知识产权联盟;④建立知识产权信息网站和集知识产权申报、注册、咨询、转让、法律、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县域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

2、实施年限:2011-2012年。

3、计划资助经费: 20-50万元。

4、申报的特殊要求:限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相对较强经济实力、较好科技创新条件、年专利申请量在我市有明显优势,有望申报获批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的县申报,已支持过的县不再支持。

项目31:创新企业专利创造与运用能力提升试点与示范 项目设置出发点: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充分利用专利制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需求。培育企业成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实现企业产出更多更好专利产品的开发与应用。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把专利制度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运用专利数据库资源开展专利信息,提出企业专利技术需求方向和内容,策划实施研发项目并研究开发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要求:①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建立对企业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制度;②新增专利申请10项以上,原则上为发明专利申请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5项以上;专利申请归口南宁市统计,于2012年12月前100%获得受理。③实施研发的专利产品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同时,企业实现年产值500万元以上;

2、实施年限:2011-2012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3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优先支持年专利申请量较明显的并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企业。②企业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专利实务人员1名以上。

(七)科技合作计划 项目32:国际科技合作

31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与技术开发,重点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在工业、农业及社会发展等领域与东盟或世界各国开展的双边或多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求:项目有明确的合作开发目标;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合作成果的应用开发、示范、流通及转移有积极意义;对多边或双边更广泛的科技合作有较好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15—3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单位为我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国际科技合作单位为一个以上东盟或其它国家的组织、机构及企业。②合作渠道畅通,境外合作方信誉可靠,已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并开展了实质性工作。

项目33:南宁市与广西大学产学研合作

项目设置出发点:围绕南宁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优化广西大学的科技资源,重在集成创新应用现有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开发。根据科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突出“出产品、出效益、出产业”的要求,每年优选3-5个重点领域,通过2-3年的持续滚动支持,研发培育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的拳头新产品,获取一批专利和技术标准,取得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企业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企业技术需求明显,技术储备雄厚,发展战略规划明确;研究开发的产品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有望形成拳头产品和产业。在课题实施期间,企业年新增产值超过1000万元以上,年新增利税超过200万元以上,或带动农

民新增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

2、实施年限:2011—2012年

3、计划资助经费:30-50万元

4、申报的特殊要求:①由广西大学联合有良好合作基础的龙头企业申报;优先支持广西大学与产业集群中的多个龙头企业联合申报的课题。②课题由学科带头人领衔主持,科研团队包括本领域多个学科方向的科研及技术开发人员组成。③每个重点领域最多可设计3个课题。④企业2010年产值必须达5000万元以上。⑤企业按1:2以上配套经费并到位。⑥支持课题不超过15项,对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科技立项和经费支持的课题不重复支持。

项目34:“一周四会”科技“三引”后续开发与产业化 项目设置出发点:支持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杨凌农高会和广西(南宁市)科技活动周等科技“三引”平台签约落地并顺利实施的项目。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通过后续深化合作研究开发,不断将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技术后续创新突出,产品的品质和质量有明显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有明显提高。要求企业年新增产值达500万元以上,年新增利税达100万元以上,或农民新增收入达500万元以上;

2、实施年限:2011-2012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30万元

4、申报的特殊要求:①2009年1月1日后签约的项目,由项目落地企业(单位)单独申报或签约双方联合申报。②企业按1:1以上配套经费并到位。③支持课题不超过10项,对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科技立项和经费支持的课题不重复支持。

项目35: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项目设置出发点:引进与市政府签订有市校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的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北京化工学院、广西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的科技成果,或本地企业与中国500强企业之间转让科技成果进行深化合作开发的项目。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对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熟化研究与应用,技术后续集成创新突出,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成果转化应用对企业技术进步和提高效益作用明显。属于农、林新品种及栽培技术,两年内必须在2个县区以上建立有示范区,推广应用面积超过1000亩;属于动物新品种及养殖技术,两年内必须建立有3个示范养殖场,推广应用数量超过100头或10000羽。要求企业年新增产值达300万元以上,年新增利税60万元以上。

2、实施年限:2011-2012年

3、计划资助经费:30-50万元

4、申报的特殊要求:①200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省部级的科技成果鉴定、技术发明专利授权、动物、植物新品种(配套系),国家标准制订参与单位等。由市属企业独立申报。②涉及动物疫苗及其它生物制品类产品引进开发,申报企业必须具有国家颁布特许生产许可证;③涉及食品添加剂、食品保鲜剂和饲料添加剂类成果,必须是已经纳入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目录;④成果已在本地完成中试试验或区域试验;⑤申报产品开发项目,要求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2010年企业经营必须有净利润;⑥企业按1:1以上配套经费并到位。⑦支持课题不超过10项,对已经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科技立项和经费支持的课题不重复不支

持。

项目36:科技特派员行动专项

项目设置出发点:推动我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高校、研究院所的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促进科技要素向我市农村聚集,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和建立科技服务三农的长效模式。支持科技人员结合企业技术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工作,解决企业自主创新中的关键和核心技术问题,构建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机制。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农村科技特派员领办的农村生产经营实体开展的引进农业新品种、推广新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及创业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企业科技特派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项目;联合提出的有利于建立产学研结合机制,符合我市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项目。

2、实施年限:2011—2012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3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项目由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的农业经济实体或科技特派员所服务的我市企业申报。②科技特派员必须是高校或科研院所全职科技人员,同时在市科技局进行备案的各级科技特派员。③要求科技特派员作为课题负责人。

(八)科技基础能力建设计划

项目37: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项目设置出发点:围绕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建设面

向需求、公共服务能力需强化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完善设计、研发、检测、中试、制造等专业技术服务链,充分利用我市人才、技术、设备等优势,加快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行业检测服务系统建设,市级行业技术开放式服务平台建设(开放式实验室、中试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升级建设(市级升级为自治区级、自治区级升级为国家级),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等项目。

2、实施年限:2011—2013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10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以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实体为申报主体,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联合申报。②具有领域技术优势或专业特色,具备持续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装备、人员)。③纳入南宁市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计划,并能提供公共服务。

项目38:技术转移与服务

项目设置出发点:重点对“南宁绿城技术转移网”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进行升级,广泛采集和充实技术信息库,广泛吸纳中小企业加盟,通过技术集成加工、网上技术咨询、在线洽谈、转移交易,促进东部发达地区技术资源向南宁快速传递、交流、交易和应用;加强技术转移后续跟踪和服务质量,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持。加快中国-东盟国际科技合作,利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深化开发和推广应用“南宁

绿城技术转移网”,发展加盟会员企业达200家以上,年技术转移交易达100项以上,年技术合同交易金额超过1亿元。完善中国-东盟国际科技合作与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建设南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有效结合。

2、实施年限:2011-2012年

3、计划资助经费:30-50万元

4、申报的特殊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建立相关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经验与能力,需与南宁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联合申报。

(九)后补助专项 项目39:后补助计划项目

项目出发点:后补助计划项目是对于具有明确的、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以及具有相同研发目标和任务、并由多个单位分别展开研发的项目(课题),可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后补助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事后立项事后补助两种方式。本指南暂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方式。围绕南宁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的目标任务,利用其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组织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在完成并取得相应成果(经济效益明显)后,经南宁市科技、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核、评估或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的科技项目。后补助资金属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参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的要求,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管理。

1、支持研究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获得审查批准的国家技术标准研制项目。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并已完成专利新产品的小试、中试、小规模生产而进入产业化的项目。获得国家、自治区重点新产品认证、驰名商标、有机

及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开发项目。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相关部门审批或认定的农作物(含畜禽)新品种开发、新型农药开发、新型肥料开发项目。获得批准文号的新药开发、大型医疗器械开发项目。其他符合条件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项目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生产能力并产生效益,项目后期经济效益明显。项目实施期内年新增产值要高于3000万元,新增利税要高于300万元以上。

2、实施年限:2006—2010年。

3、计划资助经费:20—60万元。

4、申报特殊要求:①申报单位为南宁市企业。②项目(课题)已完成,此前项目(课题)未曾列入市科技计划立项。③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性强,经济效益明显。④项目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其中企业自主承担研发投入占总研发投入的60%以上),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帐目符合有关规定。⑤需提交项目实施期企业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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