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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孝南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1年学习计划
2011-05-06 10:30:07|分类:|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孝南检字【2011】6号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关键年,为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要求,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将2011年党组中心理论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顺利完成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核心区战略目标、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
二、学习方式
在分散自学和自主选学的基础上安排集中学习。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学时间全年不少于30天,按照区委要求参加党校学习。采取专题学习、专题辅导、专题研讨、专题讲座、专题交流等形式进行,全年学习不少于10次,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日(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顺延至下一周的周五。
三、学习内容与安排
学习内容: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改革创新能力等重大问题,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一系列战略决策,检察机关的指示、决定等文件讲话,以及法律、经济、科技、军事方面的知识。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专题辅导(2月份)
主题: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解读。
主讲人: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水学
第二次:专题学习(3月份)
主题: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中心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咏堂
第三次:专题研讨(4月份)
主题:
1、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2、学习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心发言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俊华
第四次:专题辅导(5月份)
主题:廉政党课
主讲人: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水学
第五次:专题讲座(6月份)
主题:新出台法律知识讲座
主讲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俊才
第六次:专题辅导(7月份)
专题: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
中心发言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咏堂
第七次:专题学习(8月份)
主题: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中心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莉
第八次:专题研讨(9月份)
主题:
1、加强新形势下维稳工作的思考;
2、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心发言人:全体党组成员
第九次:专题学习(10月份)
主题: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中心发言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军
第十次:专题学习(11月份)
主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中心发言人: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吕海文
第十一次:专题交流(12月份)
主题:党组中心组专题调研成果交流
中心发言人:全体党组中心组成员
以上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水学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咏堂担任,学习秘书由姚国平同志担任。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要求,以“八好”(拟订好计划、预定好主题、准备好资料、参谋好形式、协调好时间、起草好文稿、组织好报道、整理好档案)为标准,共同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有关工作。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健全学习计划、个人自学、中心发言人、调研撰文、学习旁听、检查通报、年终述学、考勤考核等制度。党组中心组负责人根据工作大局需要,列出重大课题,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并随时抽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学习笔记及论文发表情况。
(三)创新形式。继续坚持“三学”互动学习模式,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建立理论学习联系点制度,邀请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系统有关单位等部门旁听其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坚持“调研月”活动制度,抓住事关我院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集思广益,形成改进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四)增强实效。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解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转变思想作风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提高理论水平与提高执政能力相结合,努力在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维护稳定、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真正达到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望党组中心组要参照本计划组织学习,并于2011年3月底前报区委宣传部理论科。
主题词:2011年理论学习计划
报:市检察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法委
发:院党组成员、各局、科、处、室、队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