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14年西青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2014年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各级政府守土有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消费者主动参与的原则,严格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典治乱、扶优劣汰、社会共治,全面落实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和食品安全“5210”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总体要求
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水平领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涉及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企业自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严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目标任务
(一)食用农产品监管。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管理体制,加强监管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保证蔬菜、生猪、生鲜乳、农药、饲料、兽药、产地水产品等生产中,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违法生产和使用农药、兽药以及其他违禁物质等问题的治理整顿,强化农业生产操作规范,农业投入品管控等源头监管以及违法查处,保证无公害种植生产基地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畜禽产品瘦肉精残留、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99%以上,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97%以上,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二)食品生产监管。
1.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率达到100%。2.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落实市局证后复审安排,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复审率达到100%。
3.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依法及时后处理率达到100%。
4.按照“七个必查”的要求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检查率达100%,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5.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监管覆盖率达到100%。6.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食品流通监管。
1.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许可法规的规定,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发放合格率100%。
2.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巡查覆盖率达100%。
3.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技术优势,科学规划年度检测任务,形成工商分局、工商所两级快速检测机制,工商分局、工商所检测任务完成率100%。
4.全力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展区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40家。
5.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重点查处添加非食用物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案件查处率100%。
6.进一步深化三级培训工作机制,扩大对食品经营者培训的覆盖范围。分局、工商所联动,对大中型超市、食杂店进行食品安全培训80人次。
7.坚持统筹安排、严格程序、依法实施的原则,不断加大抽样检验力度,扩大抽样检验范围,全区抽样检验任务完成率100%。
(四)餐饮服务监管。1.推进“放心餐馆”工程建设,年内获得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笑脸”标识公示率100%,力争优秀(大笑)和良好(微笑)餐馆达到75%以上;不合格(不予授脸)不超过2%。
2.强化食品原料索证台账登记制度的落实,餐饮单位台账建档率达100%。鼓励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建立电子台帐。
3.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年内落实“五专”等制度,公示火锅底料、自制饮料食品添加剂配料表达100%。
4.强化企业自身管理,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100%以上。
5.督促餐饮单位100%与具有特许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餐饮废弃物清运协议。
6.强化餐饮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承诺公示率达100%。
7.强化食物中毒防范和应急处置,大型餐饮、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培训率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及时率达100%。
8.深化网格化监管,建立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率达100%。
9.加快餐饮企业提升改造,积极推进餐饮企业“名厨亮灶”试点工作。力争在年底打造3家餐饮“名厨亮灶”示范单位。
10.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区1000平米以上餐馆、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连锁餐饮企业,力争100%达到B级以上水平,除餐馆外其他业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信息规范公示率达到100%。11.强化餐饮环节禁用和非食用物质的监管。餐饮单位100%禁止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和非食用物质。
12.强化重大活动监督保障,保障工作规范率达100%。
四、监管措施
推进食品安全“5210”工程,深化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络和放心食品系列民心工程建设。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验、治理整顿,确保全区食品安全。
(一)食用农产品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
1.监测计划。种植产品的检测,对种植产品监督抽检和企业自检的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生产基地规模的5%。范围是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基地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示范单位、天津市金农将获得单位的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检实现全覆盖。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品监督监测。按照生猪出栏、屠宰头数的每5-10%监督监测(速测)。活禽产品不低于辖区生产规模的10%。水产品中违禁药物监测不低于规模2%抽样比例实施氯霉素和孔雀石绿产地监督监测(速测)。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测100%,抽检样品数180批次,畜禽养殖场(户)饲料抽检数30批次。
2.监管计划。
(1)种植业。一是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厂(户)为监管重点,严查和杜绝不合格农业投入品进入生产环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标签和产品不合格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净化肥料、农药市场。严厉打击制、售、经营甲胺磷等五种高剧毒禁用农药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农药、化肥、种子生产销售和追溯档案记录。二是加强水果、蔬菜、农残检测力度,对辖区内无公害种植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和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单位、天津市金农将获得企业实行监督抽检全覆盖。三是做好蔬菜生产基地和核心区产品的检验检测,有专职检验人员在岗,建立健全和完善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生产销售质量安全可追述档案。
(2)养殖业。一是落实巡查制度,切实了解辖区饲养场户的动态情况,散养户每周巡查一次,规模场每月巡查至少两次。针对肉鸡饲养重点推进饲养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自检,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二是生猪出栏和屠宰检疫做到按10%的比例开展 “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瘦肉精的监督抽检。三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是养殖环节的投入品和收购环节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开展奶品抽检工作,完善和规范各项记录,使用交接单。四是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动物饲养场(户)、屠宰企业、城乡结合部和辖区内河流、沟渠进行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贩运、经营、加工病死畜禽行为。五是做好全区签订承诺书工作,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六是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加大水产品检测抽检力度,重点检测产品中非法添加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禁用药品和应该执行休药期规定的限用药品。一旦发现问题,追根6 溯源,查出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八是严格进行苗种检疫,狠抓水产品苗种生产许可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批,杜绝无证非法生产。九是做好产地管理。严格执行健康养殖规范,杜绝非法添加孔雀石绿行为,从源头卡住不合格水产品的产生。加强对产地产品的抽查和检测。
(3)饲料生产企业。一是强化饲料生产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力度,做好月巡查制度,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生产许可证换证审批工作,规范和完善企业各项制度,主要是监督所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原料、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绝不直接添加兽药和其他禁用药品,允许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不超范围、超剂量添加使用药物性添加剂。三是加强对原料采购、生产、销售、产品出厂检验准出、产品留样等各项可追溯档案记录的监管,打击违规购买、使用、添加、销售禁用限用添加剂行为。四是与企业签订“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
(二)食品生产监管由质监部门负责。1.抽检计划。
(1)组织对本辖区全部获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包括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抽查。按照获证单元及产品数量全年监督抽查每家企业的2个产品2次,全年预计完成食品定期监督抽查592批次,食品相关产品(包括化妆品)定期监督抽查224批次。抽检工作结合企业季节性、节令性生产的特点,按季度组织实施。(2)按照要求组织对辖区内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因稽查办案及投诉举报等工作需要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生产原料等进行抽检。
(3)不定期监督抽查。根据我局监管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监管计划。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把好食品生产许可关。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对食品生产许可材料的受理、审查,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流程,严格把关,全面提升食品生产许可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对区获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按照要求做好对监管企业的年审、委托加工、注销等日常监管工作。
(3)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辖区全部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2009年第119号)要求开展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督促企业参加符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要求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遵守《实行食品企业停产报备制度的具体措施(试行)》规定。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 “四提升”活动,即:检测能力提升,员工素质提升,追溯能力提升,生产条件提升。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大家行”活8 动,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诚信意识和社会公众对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认识。
(4)落实好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后处理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按照市局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后处理工作要求,做好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
(5)加强符合“七必查”要求的日常监管。落实市局对监管食品及食品相关生产企业“七必查”日常巡查要求,采取突击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制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其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对日常检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或质量管理相对薄弱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6)加大查处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力度、处罚力度、吊证力度。开展被注销许可企业“回头查”行动,加强暗查、暗访,采取不通知被检查企业的“飞行检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7)强化对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畅通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咨询渠道,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做好人员、技术、设备、标准物质等应急资源的储备,提高及时响应能力,做好应急安全事故的有效应对,防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8)加强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电子质量档案,利用监管系统的信息技术支持,提升监管工作的效能。
(9)按照市局《天津市2014年度“放心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2014年度放心奶“示范乳制品厂”民心工程。加强对辖区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辖区乳制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对婴幼儿配方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和换证审核监督工作。
(10)围绕“三重一大”,即:重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大桶水、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重点区域(食品问题多发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示范区)、重点问题(“两超一非”和塑化剂问题)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认真梳理监管对象和监管工作两方面存在的风险,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完成好区政府和市局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处理好突发应急事件。
(三)食品流通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1.抽检计划。
(1)抽检原则:坚持抽样检验与快速检测相结合、计划检测与专项检测相结合、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相结合、普通食品与重点食品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提升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2)具体安排 ①抽样检验安排
一是计划抽检。全年计划完成120个批次食品抽检任务,每季度完成不少于30个批次。
二是专项抽检。完成上级机关部署的专项抽检任务,开展媒体曝光、风险评估问题食品的抽样检验,对年度抽样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跟踪再检测。
三是重点抽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周周”抽样检验工作,适时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测,合理安排抽样检验的品种和内容。
②快速检测计划
组织各工商所开展两级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突出对集贸市场、食杂店经销的小品牌食品的快速检测,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筛查作用,购置三聚氰胺、瘦肉精快速检测仪和多功能快速检测设备,提升快速检测能力。年内计划完成1500个批次食品快速检测任务。
2.监管计划。
(1)监管原则。突出日常精细化监管,进一步夯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具体措施。
①以宣传教育培训为抓手,提高执法监管人员与食品流通经营者履责能力。对内,采取定期例会、速检操作培训演练、业务骨干以案说法等方式强化内部经验交流,为基层培养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力量。对外,采取入店指导等方式宣讲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制观念、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完善三级督查机制,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标准,深化三级督查考核工作。
②以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为抓手,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示范店指导意见的要求和我市食品安全5210工程的部署,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切实推进落实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积极推进食品经营者的道德诚信建设,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维护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③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按照市工商局和全区工作部署,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同时结合群我区监管实际,有针对性地分别组织分局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薄弱环节等专项检查。同时,挖掘食品违法案件线索,重点打击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④以提升食品检测工作质量为抓手,实现检测工作实际效果。一是全面落实年度检测计划,着实完成抽检行动;二是提升抽样检验的工作水平,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客观、真实、合法、有效;三是继续为基层单位配备先进的速检设备,12 充分发挥速检的筛查作用,有力震慑违法食品经营。
(四)餐饮服务监管由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1.抽检计划。(1)监督抽检原则。
以落实国家餐饮食品监督抽检计划为基础,突出餐饮环节特点,强化即时加工食品和易污染环节监测;强化现场快速监测技术的运用,实行现场快速检测筛查与实验室监测相结合的监督抽检方式。
(2)重点检测样品。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以2013监测中发现的5类合格率较低品种(包括畜禽肉、熟肉制品、煎炸油、非发酵豆制品、生食水产品)为重点,针对不同季节的风险产品,各抽取样品,全年不少于300件。
根据我区工作实际,以学校食堂、中小餐馆为重点单位,以烧烤类、酱卤类、水产品、火锅汤料、低端白酒、嫩肉粉、蔬菜(叶菜类)、水发产品、腐竹、麻辣烫底汤、煎炸(烧烤)肉制品、酱制品等11类食品及食品原辅料为重点,自行抽取样品进行监测,全年不少于500件。
(3)重点检测指标。
以2013年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重点,针对餐饮业即做即食的特点,能采取现场快速检测的项目尽量采取现场快速检测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检验方式,对不能现场检测或者现场检测的阳性样品,送市或区CDC实验室检测。(4)现场快速监测
每月开展从业人员手、熟食刀、熟菜板、熟食冰箱、餐饮具表面洁净度监测各10件;开展瘦肉精、亚硝酸盐、甲醛、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检测各10件;开展冷荤食品、熟食品、饮用水等细菌总数监测各10件;开展冰箱温度、紫外线照度、消毒水有效氯、加工食品中心温度等监测各10件。全年现场快速检测不少于2000件。
(5)重大活动监测:根据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任务的具体安排,对蔬菜、冷荤菜、熟肉制品、水发水产品、热菜、人员手部、刀具、菜板、冰箱、餐饮具、紫外线灯、餐具消毒药浓度、中心温度等进行现场快速监测。全年预计开展30次重大活动保障,累计监测样品在4200件左右。
2.监管计划。
(1)深化放心餐馆工程建设。继续强化宣传,加大公示力度,提升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提升群众选择意识和社会效果;全面落实放心餐馆建设目标,加快形成科学持久监管机制,以放心餐馆工程为载体全面落实餐饮监管任务。完善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群众选择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模式;积极探索和坚持放心餐馆工程建设与食品安全监管常规工作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坚持放心餐馆工程与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的结合与衔接,与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整顿规范行动相结合,与餐饮示范工程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餐馆动态基础信息,建立快速信息传递机制,推进建立许可、处罚14 信息报告系统,加快推进可查询平台建设。
(2)继续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制度的落实,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3)深化重点食品进货源头综合治理。做好乳制品、食用油、畜禽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餐饮单位自制调味品和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在餐饮环节优先采购放心食品,积极推行农餐对接、厂餐对接等措施,加大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
(4)以保障农村餐饮食品消费安全为基点,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通过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督促强化管理措施。严格供餐单位转入条件,防范食品安全事故风险。
(5)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和指导。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单位,持久开展食品安全整规活动;督促学校食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深入开展自查和互查,继续推行安全盒饭进校园制度,开展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
(6)开展食品快检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快速检测的科学手段,每月对5所学校食堂蔬菜的农药残留、亚硝酸盐等项目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对食品的卫生质量和卫生状况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7)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使用整规。以餐饮具采购使用、清洗消毒情况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为重点,开展专项整规活动。对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情况、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对外购集中消毒餐饮具严查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抽检和检查,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惩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清洗消毒不符合规范等行为。
(8)严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事故处置、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对隐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故意逃避监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继续排查和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含“瘦肉精”肉制品、利用病死畜禽加工制作食品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9)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及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餐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餐饮服务应急管理职责,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0)强化对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继续实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关键控制技术的保障工作程序和要求,推进重大保障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科16 学化。继续实行百人以上就餐备案和留样制度,加强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巡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11)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强化宣传教育效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
3.保障措施。
(1)深化网格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在网格化监管机制的基础上,探索研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平台。通过电子地图点击餐饮单位,不仅反映餐饮单位的安全等级、卫生状况和违法记录等,还可以了解监管人员、监督频次、检查内容和对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方便消费者查询、选择和监督,促进诚信机制的建立和监管责任的落实。通过推进公共卫生基本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落实,织密监督网底。
(2)在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探索建立餐饮食品安全溯源机制。探索建立供货企业食品安全资质信息库(主要包括餐饮单位供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和食品安全信息库(主要包括餐饮单位使用的食品名称、生产批号、规格、数量、检验合格证、购货单位及近期全项检验报告书等),使餐饮单位准确了解供货企业合法身份和产品的安全信息和流向。
(3)积极探索建立问题食品投诉举报信息平台。在网站上设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表格,包括: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举报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等信息,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率,加大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4)继续强化重点关键环节监控。继续坚持“一个承诺”、“两个备案”、“三个公示”、“四道关口”“五项专管”和 “六个关键环节”控制等长效监管机制,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各项制度落实的实际效果,加大食物中毒的防范力度。
(5)加大“标准图示法”推行力度,提升餐饮企业依法自律的能力。在2013年部分餐饮单位试行“标准图示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行力度,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区域,制成“标准图示范例”印刷成册,向餐饮单位发放,指导餐饮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标准图示”,规范和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6)继续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监督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对五
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时段和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实施重点监管;对婚宴、集体会餐活动等大型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安全监管;在夏秋季、节假日、开学、中、高考期间,适时发布预防食物中毒警示公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巡查。实行24小时值班,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防止群体食物中毒的发生。
(7)加强日常监督现场快速检测,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在日常监管和重大活动期间有计划的增加现场快速检测,合理安排重点品种和重点指标的检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机制,提高餐饮服务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18 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
(8)加强对餐饮连锁企业和新兴餐饮服务业的监管。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机制,提升连锁餐饮企业和新兴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水平,促进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提高。
(9)推行分级分类管理。总结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经验,积极倡导和推广“明厨亮灶”;结合放心餐馆工程,积极探索积分制动态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五)生猪屠宰监管由商务部门负责。
1.强化食品安全责任。积极向企业宣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组织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筑牢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2.推进猪肉流通追溯系统建设。配合市商务委建立初步的猪肉流通追溯系统,实现对部分重点定点屠宰场到大型超市的流通追溯。
3.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采取突击检查和远程视频监控相结合,加强对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行为的监督,严格落实生猪进厂查验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防止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街镇的联系,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加强区域巡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活动,切实消除区域内私屠滥宰行为。协调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共同监督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无害化处理产品用于加工或流入市场。4.鼓励品牌经营。支持优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扩大品牌生产经营规模和专卖店数量,多途径对品牌企业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品牌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5.加强社会宣传。积极参与“3.15”消费者权益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全区定点屠宰企业和本区域内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净化全区生猪屠宰市场环境。
协助放心馒头生产企业扩大销售网点。
四、风险监测与评估
按照《2014年西青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五、宣传教育
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培训、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及监管信息。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部署,做好2014年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根据本计划,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要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监管工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20 保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中期督查。12月中旬对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业绩绩效考评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