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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板桥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司法部创建“五好司法所”的要求和临泽县司法局关于转发《张掖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临司发[201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司法所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及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基层群众。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临泽县司法局关于转发《张掖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临司发[2012]11号)文件精的总体要求,查漏补缺,逐步完善,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
三、具体要求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有关指示精神,采取得力措施,从司法所硬件、软件建设方面实现了六个规范化,有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
(一)基础设施规范化。对照《张掖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临司发[2012]11号)文件创建标准,在整合现有司法调解大厅、综治办公室、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信访值班室、司法所长室等办公设施的基础上,统一规范室内布置,使上墙制度、悬挂徽章、温馨提示,个人信息公开和桌牌规范化。使上级部门配备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软件摆放整齐,室内干净、整洁,达到了规范化司法所的基本要求。
(二)人员管理规范化。司法所由4名以上人员组成,通过竞争上岗,为司法所配置了司法所长和副所长,实行所长负责制。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争取镇党委、镇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基层司法所配置了两名法律专业大学生,并根据职责分工设专职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员、法律缓助员等相应职责岗位,在人员管理和配置上可有效满足工作的需要。
(三)教育培训规范化。建立健全了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司法所干部及村民事纠纷调解员、信息员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内容包括素质教育、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内容。年内,镇上按照安排不少于12场次,100人次的学法培训,培训率达100%,使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很大的改善。
(四)规章制度规范化。将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调解中心、普法办、及刑释解教办公室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充实完善并全部统一刊板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所内制定学习计划、目标责任、请示报告、内部管理、公开承诺、廉洁自律以及例会、统计、档案管理等18多项制度,编印成册,人手一册,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
(五)是工作程序规范化。为了克服司法所工作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基层工作特点,还制定《司法所工作程序》,具体包括矛盾纠纷排查程序、司法调解中心调解程序、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程序、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程序和司法所报表程序等,统一印发至各村,对村调解委员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进行了可操作性、流程式的要求和规定,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规范有序。
(六)是记录卷宗规范化。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各项记录及卷宗的规定〉的通知》,对涉及镇(街)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调解中心、刑释解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关薄册卷宗做出了明确规定,即记录什么内容,建立什么卷宗,怎么记录等。要求各项记录及卷宗要前后衔接、环环相扣,既要将案件的主要事实记清,又要将处理意见、过程、结果记录在案,使司法所档案卷宗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司法所建设扎实、高效、有序地进行,取得预期效果。镇上成立板桥镇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政府镇长朱浩;副组长:镇政府副镇长张保义;镇综治办主任程生林;组员:李晶梅、寇玉鹏、张钊毓。镇政府镇长,为司法所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的工作责任制,坚持做到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为司法所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012.4.22
2012年板桥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吴城镇辖区地处舞阳东部,辖区内有35个行政村,74个自然村,人口4.6万人。几年来我们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吴城实际,开展了以“五项(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吴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下面就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实现组织机构规范化。
吴城司法所逐步走向机构正规化轨道。司法所名称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实行双重管理、明确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有3名全供在编人员,所长是县司法局派出的公务员。司法所党团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人员全部为党员。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干部队伍专业化。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落实到位。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年初制定了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及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今年司法所长参加集中培训3次,时间在10天左右、一般工作人员培训也在5天以上.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司法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情况,今年先后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使人员具备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的工作能力,从而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信任和党委、政府的好评。
三、基础设施建设已逐渐标准化
建立了独立办公楼,门外悬挂司法行政徽章、司法所标牌,设置规范,房间标示明显, 人民调解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机构牌子一应俱全。目前所内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办公用房日常的办公经费也已全部得到落实,从而保证了司法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现所务管理制度化。
司法所设立所务公示栏、法律援助公示栏、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公示栏实行所务管理“四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纪律》等11项管理制度已规范上墙,各类业务台帐登记造册,真正做到了规范有效。
五、加强业务建设,实现业务工作规范化。
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吴城镇现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个,其中镇调解委员会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3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率达到了100%。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员调、解信息员176人。做到了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最低有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落实人民调解员每月一次例会,每季度组织调解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定了文件、建立了排查台帐落实了排查机制,每年集中排查四次以上。今年1—9月,经村调委会调处的矛盾纠纷在110起以上,调成105起,调解纠纷成功达95%以上。同时,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特别是涉及到群体性事件,实行三调联动,使各方联动,共同解决。如寨子李村的地皮权属纠纷,由于历史长,又涉及到一些部门,于是土地、城建、司法,综治等部门齐参与,经过两星期的多方工作,终于使这起复杂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2、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了上级一系列文件、工作制度。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镇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村建立安置帮教小组和26人的帮教志愿者队伍,加大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对辖区内2006年以后五年来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逐个排摸,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安置帮教衔接措施落实到位。并与刑释解教人员逐个签订帮教协议书,动员家庭成员共同帮教做到跟踪帮教,责任到人。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和帮教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使重点帮教对象的帮教率和安置率达到100%。同时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司法所,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象运用现代卫星定位系统,掌握了他们的去向、从事的职业和思想状况等。目前我镇无一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建立了法制宣传栏,认真制定当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针对普法对象和普法骨干分别就《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内容进行了宣传和培训。“法律六进”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进行了督导,在《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基础上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镇政府的中心工作 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今年参与纠纷化解3件,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协助开展治安巡逻和乱点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维护稳定工作和信访案件处理等事务。总之,在吴城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吴城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已经步入规范化的轨道,但是,距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以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依托一流的办公环境和一流的办公设备,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决不辜负各级领导对我们的关爱。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的监管、执法和服务行为,着力优化服务和发展环境,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县纠风办《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以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评创活动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改进作风,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三年扎实工作,使全县基层司法所基本做到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办事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制度健全、群众满意,为我县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具体目标
到2010年底,力争使千岛湖、富文、文昌、石林、汾口、中洲、姜家、浪川、梓桐、大墅、枫树岭、威坪、宋村、临岐14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同时积极争创各级(包括省、市、县和系统,下同)“满意基层站所”。
到2011年底,力争使左口、安阳、屏门、鸠坑、界首5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同时积极争创各级(包括省、市、县和系统,下同)“满意基层站所”。
到2012年底,力争使里商、金峰、瑶山、王阜4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同时积极争创各级(包括省、市、县和系统,下同)“满意基层站所”。
三、主要内容
全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分共性要求和个性要求。
(一)共性要求
1、廉政建设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忠于职守、一心为民、廉洁奉公、勤俭节约,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铺张浪费等问题。
2、依法办事严。主动履职,用心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敷衍失职、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3、服务质量高。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作风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无态度生硬、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服务环境优。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信息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表端庄,服务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齐全,无脏、乱、差等问题。
5、长效机制全。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健全并得到较好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以及政治业务学习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执行到位;内外监督有力,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受理、积极整改、反馈及时。
(二)个性要求
按照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已制定的规范化司法所和样板司法所创建标准进行充实完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切实加强领导,县局成立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尚逵同志任组长,王利民、徐新平任副组长,政工科、基层科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三年全县基层司法所100%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各司法所要根据本计划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氛围。
2、落实工作责任。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司法所要按照县局的工作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3、注重建设实效。各司法所要按照“重在过程、重在创建、重在整改、重在提高”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特别是要结合“公述民评”和“问效评议”,加大硬件投入,优化软环境,切实搞好规范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站所形象。
4、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群众满意,克服形式主义,始终做到规范化建设依靠群众参与,规范化建设成效由群众来评判。已被各级授予“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荣誉称号的司法所,要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违诺责任、监督方式等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承诺。荣誉匾牌须挂在本所醒目位置,接受群众监督。获得省、市、县级“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荣誉称号的司法所在服务承诺栏中,须公布县政府纠风办的投诉监督电话(64832990)。各基层司法所要通过发放服务质量评价表、设置满意度测评器等形式,经常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同时每年对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实施“公述民评”,评议结果作为评选各级“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的重要依据。每年考核认定规范化基层司法所时,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发放满意度测评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报送县纠风办的考核结果,必须有上述群众评判结论。评选表彰优秀基层司法所过程中,必须向社会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基层司法所2012年工作计划,计划规划》
一、思想
以 和“ ” 思想为,十七大和市局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紧紧 镇 党政中心工作,基层依法治理,实施依法治国 方略,紧紧 发展地方经济和 社会稳定的主题,“六五”普法开局发展,司法行政,创建“平安XX”进程,为我镇的平安建设 应 职能作用。
二、工作
规范司法所、规范调委会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使该项工作均达 要求,努力争创“ 满意司法所”,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力争并 司法行政 居于全市上游。
三、工作任务
(一)抓普法,依法治镇工作
2011年是 “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是 平安创建活动的关键的一年。法制宣传工作 “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镇规划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改革发展的法治。
1、中心工作 法律法规宣传。今年 将以广播、橱窗、横幅、标牌、标语等媒体为主渠道,法制宣传咨询台为依托,传统 与现代手段相 的社会法制宣传模式,就普法而普法的浅层次运作,为经济发展打造 的法治环境。
2、抓好 的学法。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学法培训、学法笔记、学法考试和学法登记制度,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的法制培训等 法律的普及。
3、创新宣传,拓展宣传阵地。区普治办的工作部署,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工作 示范点的 和质量均符合 要求。强力 “平安栏杆”的创建工作和依法治镇的工作,村民自治,调动基层干群学法用法的 性,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抓基础,网络建设,全力 社会稳定。
1、调解工作。调解工作在 社会稳定中的“ 道防线”作用。部署,成立由党政、镇综治办牵头、司法行政为主、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并 “大调解”机制。规范化镇调委会、规范化村级调委会的建设 贯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态运行的理念。对村级调委会的工作,基层调解员的 培训,重大纠纷快报制度和社情分析制度,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从行政执法的源头 矛盾纠纷,年内无上访、集访,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处 率达95,着力 调解工作实效。
2、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五有”、“六 ”的要求,我镇,在申报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镇党委、的 和支持,进步规范司法所软件建设。
3、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和管理,例会,职责,工作 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向上汇报情况。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并 社区矫正工作,抓好社区矫正 的移交、衔接和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
4、信息调研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时刻 党委、中心工作,抓住,向 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反映我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 社会稳定等 的信息,力求上报原创信息,努力 信息质量,力争圆满 年初区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抓,全力 “平安XX”创建工作
我镇关于 “创建平安XX”活动的实施意见,创建的总体要求,扎 实 司法行政工作,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治安环境、诚信的发展环境、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等五大环境建设 新的成就。
(四)抓队伍,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素质 狠抓本所工作人员思想素质的,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政治坚定、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总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工作。
(五)抓服务,全方位服务于经济发展 服务经济 工作重心,选准 口,跟进服务,贴近经济建设的每个环节,为 企业 法律咨询服务,帮助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矛盾,竭力营造平安、合法、便捷的投资,为我镇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