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政办计划和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计划考核办法”。
2011年白岩乡党政办计划及考核办法
一、乡党政办工作计划
2011年我乡党政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从于全乡经济发展大局,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力加强内务建设,强化基础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提高宣传报道质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乡党委、政府服务的水平,充分发挥协调职能作用,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考核,为开创我乡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做好服务、后勤和保障。
㈠搞好乡党政办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人员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团结互助,规范工作程序,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保障运转正常有序。
㈡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和坚持“双五工作模式”,树立窗口单位形象。
㈢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每年3月份将上年度档案正确 地整理和归档。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同时对相关资料以光盘形式进行电子版的存档。
㈣严格公章管理,做到使用无误,坚持公章使用登记制度。㈤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搞好信访接待工作。
㈥搞好宣传报到工作,计划2011年完成简报20余篇,被州级刊物采纳的文章、典型材料1篇,被州、市级新闻单位或主管单位采用的新闻稿件分别为1篇或2篇。㈦坚持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方针、法律知识,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和学习任务,并督查干部撰写学习心得,每季度办一期宣传栏。
㈧ 积极参加全乡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任务。
㈨ 遵守乡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种会议。㈩ 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调研信息任务。
(十一)对各驻村干部上交的资料进行整理,同时督促各部门、各驻村干部完成工作任务。
(十二)每周制定督查计划,按时间、要求和任务督查各部门、驻村干部对乡党委、政府所安排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考核措施和办法 ㈠首问制度坚决落实
首问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罚款50元/次,并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罚款100元/次,在全乡干部会上通报批评,并乡主要领导找其谈话。㈡接待工作热情得体
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乡党委、政府2011年进一步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请坐、一杯热茶解渴、一席好话解惑、一声再见相送”和 “腿勤、眼勤、脑勤、嘴勤、手勤”的双五工作模式,并对“双五”工作模式提出了标准化要求。通过“双五”模式的推行,把白岩打造成“高效、廉洁、亲民、爱民”的人民政府。
1、本着礼貌待客,热情周到的原则,接待好上、下级来访,并做好来人来访登记工作,因接待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元/次,并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罚款100元/次,在全乡干部会上通报批评。
2、来人来客,需要就餐的,由乡党政办统一安排到食堂就餐。因乡党政办安排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元/次,并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罚款100元/次,在全乡干部会上通报批评。
3、在乡外接待须请示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否则乡财务室不予报账。
4、接待烟酒一律由财务专人负责购买,乡党政办由梁中涛专人负责,做好烟洒收发的登记工作。㈢、请假销假依规办事
1、请假条一律由乡党政办核实后,统一登记并存档。(干部职工有事需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交乡党政办存档。请假一律由乡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审批,同意后方可离乡〈注:中心工作干部需请假的,必须经乡主要领导审批。〉班子成员请假一天以上的,一律由乡主要领导审批,一律写出书面请假条交乡党政办存档)。
2、满假后销假时,乡党政办要做好登记工作。
3、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要做好上报和登记工作。
4、每周末对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和核实,在周一的例会上进行预报。
㈣、签到考勤严格把关
1、上班签到为每天上午10:30前签到,乡党政办每天10:30前将签到薄拿出来进行签到,10:30准时将签到薄收回,任何人任何时候不得补签。班子成员和干部电话签到的,必须当天10:30之前打乡党政办电话(0743—8653418)签到,必须说明具体去向和联系方式。
2、干部职工每星期驻乡至少1天以上,每星期在乡工作时间(包括下村)4天。无特殊情况所有干部(包括班子成员)全部按时签到,班子成员和干部到市里开会的,以乡党政办通知为准。凡是工作日要外出办事的,必须先到乡党政办签到并备注去向后,再离乡办事,否则一率视为旷工。对无故旷工的,一次扣100元,乡主要领导找谈话。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含30天)按《公务员法》处理。
3、乡党政办等窗口单位实行坐班制,每天上午10:30到下午4:30必须到岗到位,无特殊情况不得早于下午4:30离乡,如发现缺岗,视为旷工一天,并每次处罚100元(公事除外)。乡计生办、乡综治办、乡安监站、乡民政办等部门每次赶场天必须到乡实行坐班制,否则按其他窗口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处罚。
4、会议出勤考核。每星期星期一为干部例会日,上午10:30之前必须签到,对无故不参加乡党委、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旷会的,每次处罚100元。如乡党政办未尽到职责,未通知到本人的,由乡党政办负责;乡党政办通知到本人,而未参会的,由本人负责。开会时,禁止接听电话(除主要领导外),一经发现一律罚款20元/次。临时性会议参照周一例会执行。
5、工作任务销号制。全体干部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干部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和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的一律罚款100元/次。中心工作按乡党委、政府班子会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奖惩打措施实施,严格按要求、任务和时间来考核。
6、干部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联系不上(以乡党政办通知为准),一律罚款50元/次,连续三次并算旷工一天。每星期一例会上,乡党政办将上周考核情况在会上进行通报。
7、所有干部必须服从所有乡领导班子成员的组织安排,若出现不服从现象,警告一次,并罚款300元/次。㈤、督查督办细化量化,促进工作
1、督查组由乡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成员由乡计生办、乡综治办和乡党政办人员组成。每星期督查工作由乡党政办先做好督查计划,报乡主要领导审批。
2、督查组每星期对下村情况、驻乡情况和乡党政办、乡生办、乡综治办、乡安监站、乡民政办等窗口单位坐班情况分别督查三次。对督查不到位的,将对督查组进行现金处罚,150元/次。被督查人员,工作不到位的,同样按150元/次处罚,并记旷工一次。
3、督查组每星期对督查情况在例会上进行一次通报。㈥、学习注重理论、注重方法、注重专业、注重管理、注重思维和注重习惯,修身养性,提高素质
1、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学习一次,时间定在每月底或月初,每次学习1天,由乡宣委和组委负责组织实施。
2、每次学习每人必须上交一篇学习心得,学习心得一律用黑色水笔和乡政府统一印制的信纸,必须署名,而且字迹工整,由乡党政办按月编制成学习专栏。学习专栏按实际组织学习的次数来定,但乡党政办编制学习专栏每年不少于三期,每少一期罚100元。干部未能在规定期间完成学习心得的,罚50元/篇。
3、干部职工的外出学习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党政办登记备查。㈦、宣传报道注重宣传、注重引导、注重时效、注重主题;关注白岩、关注群众、关注经济、关注变化,以小见大,把一个小芝麻变成一个大西瓜
1、凡干部在中央、省、州、市各大报刊,杂志发表宣传白岩乡新闻报道的,乡党委、政府分别给予奖励。所投新闻稿件被中央、省、州、市级的新闻单位或主管单位采用,每篇分别奖励2000、1000、300和50元;到州级发表调研文章、典型材料300元(乡党政办工作人员在完成年规定任务基础上方可享受同等奖励,乡党政办的任务基数为州级调研文章、典型材料1篇,被州、市级新闻单位或主管单位采用的新闻稿件分别为1篇和2篇)。
2、以上宣传报道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乡主要领导审批(特别是发两办的)方可发表。
3、简报每月3篇以上,每少一篇罚50元,每多一篇奖励10元/篇。
㈧干部驻乡、驻村督查和考核不定时、不定人,不打招呼,制度化、规范化与经常性相结合1、干部驻乡实行轮班制。分4个小组轮流驻乡值班,由乡党政办统一制定星期一至星期日驻乡值班表。值班时间为当天10:30到第二天10:30,值班驻乡干部当天下午6点要进行签到,由值班领导具体负责签到。没有按照驻乡时间规定而迟 7 到和早退的,扣100元/次〃人,并记旷工一次,处罚用现金月底结帐。
2、干部驻村每月不少于12天,挂村领导下村每月不少于4天,并进行考核。
3、工作实行村为主,干部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农户,调查研究,熟悉所驻村情况,独立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推行绩效考核制度。驻村工作部门工作与干部的绩效考核奖金挂钩,对不能及时完成工作的或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严格按照年初所签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处理。对领导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包括部门和站所工作)实行销号制,由乡党政办严格按照所规定的完成时间和任务进行销号,到时未完成的罚款100元/次。㈨保密意识高度重视,逐步强化
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制度,在乡党委、政府研究的重大事项未公布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违者按有关规定和保密法规给予严肃处理。㈩卫生从经常性打扫到习惯性打扫过渡
院内的全体人员要讲清洁、爱卫生,不得向院内外及坪场乱扔烟头、纸屑及其他杂物,不得向院内泼生活用水,所有垃圾必须倒入垃圾围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发现一次,罚款20元,并罚打扫院内卫生一次。大院卫生和厕所卫生由食堂为主,每天当值的办公室人员协助打扫,并做好保洁工作。
窗口单位大楼卫生每天打扫,党政办和三楼会议室卫生做到事前提前扫,事后及时扫,闲时经常扫。
马路沿线由乡敬老院院长胡安斌和专职委员胡建负责。
(十一)财务坚持开源节流、实报实销
1、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的财政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限额审批制度,做到拨款按计划、支出按标准,严禁未批先支,严禁不合理开支。
2、按月及时反映收支情况,做到实报实销。
(十二)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厉行节约
1、乡政府所有车辆由乡党政办统一调配。
2、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的,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事或私事,均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5、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的,应先向乡党政办申请,报乡主要领导批准后,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方可使用。
6、司机要爱护车辆,定期做好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车辆使用安全。车辆用油凭正式发票或有效凭证实报实销。
7、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乡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待主要领导同意后,到乡政府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可自行修理的,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凭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凭证报销。
8、因特殊情况需包车下村或办事的,在乡政府车辆无法调度的前提下,一律由乡党政办具体负责安排,严禁私人包车,未经乡党政办同意私自包车的一律自行负责。白岩乡指定包车为梁忠军的长安车和陈明勇的五菱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