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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Report on the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for 2009 and the Draft Plan for 2010 in Inner Mongolia
──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促改革、惠民生取得明显成效。
(一)经济增长整体呈回升态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的势头。
生产总值增长逐季加快。一季度生产总值增长15.8%,二季度增长16.5%,三季度增长17.9%。初步统计,全年实现生产总值9725.8亿元,增长16.9%。其中,第一产业增长2.3%,第二产业增长21.4%,第三产业增长15%。
停产半停产企业逐步恢复。停产工矿企业已经从2008年12月份最高1112户减少到91户,恢复率达到91.8%;停产半停产企业涉及职工人数从11.2万人减少到3.9万人。
用电量持续增加。发电量从7月份开始正增长,改变了之前几个月连续负增长的局面。全年累计发电2240亿千瓦小时,增长5%。用电量呈逐月增加趋势,12月份达到128亿千瓦小时,比上年同月增加33.3亿千瓦小时。
(二)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在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推动下,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
农牧业生产得到加强。农作物播种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进一步扩大,粮食生产在克服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获得较好收成,全年粮食产量396亿斤,比上年减产30亿斤。畜牧业稳定发展,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09亿头只,连续5年稳定在1亿头只以上。全年肉类总产量240万吨,增加21万吨;牛奶产量850万吨,减产92万吨。
工业经济稳定回升。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4400.5亿元,增长24.2%。工业经济运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传统产业中煤炭继续较快增长,电力、钢铁、有色等行业
增长有所放缓。全年煤炭产量6亿吨,增长22.8%;电力、钢铁、有色三个行业平均增长17.8%,所占比重由39.8%下降到34.5%,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由36.3%下降到26.8%。二是新兴行业增长加快。装备制造、新能源、现代煤化工等新兴产业快速成长,截至2009年底全区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风机产能500万千瓦、甲醇产能560万吨。三是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加快。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20万千瓦,淘汰电石产能10万吨,铁合金产能10万吨。预计全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2.01吨标准煤,下降7%左右。
第三产业继续较快增长。初步统计,全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695.4亿元,增长15%。从第三产业内部看,交通运输业增长有所减缓,铁路货物发送量完成5.2亿吨,增长11.3%。商贸流通业较快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55亿元,增长19.2%。在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下,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全年财政用于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支出增长31.8%,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
(三)扩大内需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投资需求较快增长,消费需求逐渐升温,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投资需求较快增长。城乡5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381亿元,增长33.8%。从资金来源看,财政性投资力度加大,银行贷款大幅增加,但企业投资增长相对缓慢。全年财政性资金到位423.6亿元,增长80.5%;银行贷款到位786.6亿元,增长1.05倍;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到位2176.7亿元,增长14.9%。从资金投向看,农牧业、建筑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长加快,工业投资平稳增长。全年农牧业完成投资376亿元,增长49.5%;建筑业完成投资68.8亿元,增长95.9%;公路完成投资461.8亿元,增长44.6%;铁路完成投资277亿元,增长65.4%;工业完成投资3806.1亿元,增长30.5%。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已累计新开工高速公路348公里、铁路2600公里。呼和浩特至北京快速客运通道预可研已通过铁道部审查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辽、赤峰至北京快速客运通道铁道部已委托开展线路方案研究。
消费需求增长加快。在国家一系列消费政策的作用下,消费需求持续升温,城乡居民的消费热点集中表现在三个方
面:一是家电。全区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销售额完成45.9亿元,增长20.1%。二是汽车。完成零售额212.3亿元,增长50.8%。三是房地产。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2463万平方米,增长15%;商品房销售额733.2亿元,增长38.9%。
(四)财政金融形势较好。全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378.1亿元,比上年增加270.9亿元,增长24.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50.8亿元,增加200.1亿元,增长30.7%;上划中央税收527.4亿元,增加70.8亿元,增长15.5%。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576.7亿元,增长24.2%,占一般预算收入的67.8%;非税收入完成274亿元,增长47.1%,占32.2%。
12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达到8373.7亿元,比年初增加2056.1亿元,比上年增长32.1%。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913.6亿元,增加702.8亿元,增长33.7%。各项贷款余额6292.5亿元,增加1784亿元,增长39%。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作用下,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大幅增加,全年新增贷款是上年的2倍,银行贷款重点向保障性住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等领域倾斜。
(五)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得到优先发展,教育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达到300元/年,初中生达到500元/年,大学生生均经费从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4700元。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累计新开工7个地市级中蒙医院、18个县级中蒙医院、42个县级综合医院、11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59个社区卫生机构项目。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成功举办了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和第六届草原文化节,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94.8%,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3.5%。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7块金牌的优异成绩。
(六)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49元,实际增长9.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938元,实际增长6.1%。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进展顺利,解决了12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和1.23万户农牧民的通电问题,累计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00万平方米。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比上年末增加193.2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增加21.3万人,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4%。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25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5元,比计划增加15元;农牧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8元,比计划增加3元。就业再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1.6万人。
(七)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投资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凡地方出资或自筹资金建设的社会事业项目,下
放到盟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核准。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成果,成功完成蒙能公司重组工作,与国电公司合作成立了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电集团注入资金40亿元。呼兴电网整体划转国家电网,与赤峰、通辽电网共同组建了内蒙古东部电网公司。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步推进,从7月1日起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截止12月底累计征收25.8亿元。煤炭资源配置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明确了配置原则,统一了配置标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制定出台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近期实施方案。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组建了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影视集团和内蒙古出版集团。事业单位改革取得新进展,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在落实国家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自治区于2009年3月1日起取消和停征108项地方性收费项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我区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区情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发展不足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特别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以资源型产业为主的结构特征没有根本改变,煤炭行业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面临着较大的产业风险和市场风险。二是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还比较困难。1—11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53.2亿元,增长5.9%;亏损企业亏损额73.5亿元,增长26.9%。电力、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亏损较为严重。三是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够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特别是受自然灾害和农畜产品价格下跌的影响,农牧民增收面临较大困难。四是财政收支压力较大。财政收入来源和地区结构不够平衡,非税收入所占比重偏高。2009年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五是对外贸易受到较大冲击。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67.6亿美元,下降24.1%。其中,出口23.2亿美元,下降35.3%;进口44.4亿美元,下降16.6%。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按照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节能减排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经济
平稳较快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在稳定扩大需求规模的基础上,着力优化需求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拉动向投资、消费协调拉动转变。
保持投资需求稳定增长。切实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突出抓好500万吨炼油、300万吨煤制化肥、200万吨聚氯乙烯等重大工业项目,力争全年工业投资增长20%左右。继续加强重点铁路、公路、电网和城镇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呼和浩特至北京和通辽、赤峰至北京快速客运通道,鄂尔多斯至河北南网、锡林郭勒至山东、呼伦贝尔外送电二期工程等高压输变电通道前期工作,力争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5%左右。大力优化投资结构,财政性投资要继续向“三农”、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倾斜。切实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确保达到“三个100%”的要求。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规模。一是切实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积极推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标准,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改革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的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继续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扩大涉农补贴规模,研究制定促进牧区发展和牧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二是努力培育消费热点。继续实施鼓励家电、汽车、农机、节能产品消费的各项优惠政策,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增加中低价格和限价商品房供应,保持家电、汽车、住房消费增长的良好势头,积极培育信息、旅游、文化等新的消费热点。三是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工程建设,健全农村牧区流通网络体系。全面清理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继续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保持农牧业稳定发展。坚持把“三农三牧”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对“三农三牧”的支持,夯实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
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启动实施100亿斤粮食增产规划,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抓好旱改水、井灌区配套、大中型灌区改造和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建设,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切实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有效增强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
加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城市郊区设施蔬菜和乌兰察布市设施马铃薯建设,进一步扩大设施农业面积。加快推进百万奶牛、百万肉牛、千万肉羊高产工程建设,建成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500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300个。
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重点是加强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成自治区质量检测中心和24个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继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完善乡镇苏木动物防疫体系。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国务院38号文件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力度,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步伐。煤炭工业要适当控制新开工规模,重点推进煤矿技改和煤田灭火项目建设,年内煤矿机械化水平提高到90%以上。电力工业要按照稳定产能、扩大外送的原则,借助特高压电网建设,努力扩大电力外送规模。继续推进电力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试点,有效增加区内用电负荷。进一步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在钢铁、有色、化工、装备制造、轻工、电子等领域实施一批产业延伸和产业升级项目,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
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着力打造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光伏产业基地,全年新投产风电装机200万千瓦。二是加快洁净煤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快煤转化步伐,积极推进煤气化、煤制油和煤液化项目建设,重点建设几个大型煤制天然气项目。三是加快培育新材料工业。重点支持发展稀土、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特种合金等新材料产业。
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一是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加大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投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实施中小企业融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发展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争取小额贷款公司覆盖全部旗县(市、区)。三是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快速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的水平和层次。一是加快发展物流业。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多式联运和转运设施工程、物流园区工程、城市配送工程、物流标准和技术配送工程、物流公共信息工程和应急物流工程等八大工程建设,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二是积极发展金融业。积极推动兴业、光大、民生银行及区外保险公司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促进内蒙古银行尽快发展成为覆盖全区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推进鄂尔多斯、乌海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
支持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扩大股票、企业债券和创业投资规模。三是繁荣发展文化产业。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鼓励支持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完成演艺集团组建工作。四是促进旅游业较快发展。继续抓好阿尔山、成陵等重点景区建设,建成一批年接待游客能力50万人以上的国内知名旅游景区,不断提高旅游接待能力。进一步加强省际旅游合作,多渠道增加旅游客源,扩大旅游消费规模。
(四)努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最后一年,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
继续淘汰落后产能。综合运用行业准入、清洁生产审核、差别电价、补偿奖励等措施,全面完成“十一五”淘汰产能目标。全年确保淘汰铁合金产能2万吨,电石产能10万吨。
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着力推广国家推荐的50项节能技术。加强城镇现有住房节能改造,完成200万平方米的住房改造任务。全面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继续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和节能灯具。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先行在电力、钢铁等行业开展试点。
全面落实污染物减排的各项措施。强化对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加快钢铁、有色等非电行业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建成并投入运行。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大力削减造纸、化工、酿造、印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量。加大黄河、辽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继续抓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启动实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试点,研究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巩固和扩大生态建设成果,力争全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0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0万亩。
(五)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抓好各类区域规划和政策的落实,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推进呼包鄂一体化发展。研究制定《呼包鄂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争取在交通通讯、信息资源、金融服务等一体化发展上取得突破。
促进东部盟市加快发展。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项目的储备和建设。推进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编制完成《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在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城乡统筹步伐的同时,选择一批有条件的旗县开展旗县城乡统筹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以呼包鄂城镇群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重
点,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将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及其子女转为城镇户口,并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
(六)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之源,要实施更加积极的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努力做好各项就业工作。要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各类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推进各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高度重视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强化农民工就业培训,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就业。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机制,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争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
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教育方面,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舍标准化建设,今年完成全部工程60%的建设任务。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规模,2010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生11.1万人。卫生方面,继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一批旗县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重点建设42所县级综合医院、242个乡镇中心卫生院、46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启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文化方面,重点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加快实施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等五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推动文化大区建设。
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做好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继续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围绕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1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1.3万户农牧民通电问题,新增户用沼气10万户。加强通乡油路建设,基本实现乡镇苏木通油路。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对43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扶贫移民搬迁3.56万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继续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力争新开工廉租住房
16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煤矿棚户区改造3.1万户、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万户、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6000户和游牧民定居工程4000户的建设任务。
(七)加快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消除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和旗县(基层)医疗机构达到60%,实现统一招标、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继续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二是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全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居民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适当调整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代建制管理办法。加快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四
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稳妥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定外需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改善进出口产品结构的基础上,实现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二是积极承接国内产业转移。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做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实施好《全区工业重点领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与东北地区及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合作,争取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2500亿元。三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重点抓好与俄罗斯、蒙古等国在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发境外资源以及并购境外资源开发企业,扩大煤炭等资源性产品进口规模,增加战略性资源储备。研究制定利用俄蒙资源发展加工产业规划,推动口岸经济加快回升。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非常关键的一年,我们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及“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实现富民强区的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