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控自己的生活和事业。计划编制时应考虑到适当的授权和责任分配。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分享的关于计划的经验和教训。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是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围绕_生态产业镇,幸福新蚕乡_发展目标,切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_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责_要求,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林文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刘萍为副组长,食药卫计办、党政办、财政所、推进办、农技综合站、群工办、派出所、卫生院、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相应成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年初镇政府与村(社区)、学校等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_一票否决_,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切实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消除监管盲区,全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
(一)信息收集。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积极性,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镇范围内的餐馆、商店、小卖部、流动厨师、个体医疗诊所、村卫生站等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二)日常监管。
一是严格群宴管理。实行农村群宴_双申报_制度。凡5桌以上宴席,承办厨师应向厨师所在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宴席举办人应向村(居)民小组长报告,组长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后由镇公卫所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登记。镇食药监办要加强流动厨师教育和培训管理,群宴厨师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各村流动厨师的相关信息,督促群宴厨师及时办验证,每季度对流动厨师承办宴席等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对厨师办席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公示调查结果。
二是加强学校及工地等食堂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工地的日常监控,确保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货质量可靠和食品安全的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做好开学前后、节日前后、流行病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巡查工作,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日常巡查。实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_月报制_。村(社区)每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镇食药监卫计办针对不同时期检查重点开展巡查,将形成巡查工作台帐。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二
关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_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二:保证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销售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不销售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工具、容器、包装材料。
四:严把食品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
五:严格落实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工具、容器,未经消毒的工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六:加强经营者(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人: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三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师生)饮食安全,我店(食堂)郑重承诺: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本单位的食品安全;
三、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六、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而造成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和传染病发生,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四
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总书记、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核心,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持续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工作要求,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三个月内完成分级分类和录入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管,按照风险级别的不同开展相应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二)继续开展飞行检查。201x年,按照飞行检查数量不低于获证企业总数10%的比例,以监督抽检、风险检测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为重点配合市局开展飞行检查。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以省、市局开展专项治理为重点,突出量大面广,区域性强,地方特色突出和风险程度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对问题易发、多发,监管有一定难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大频次监管力度。今年,我县重点整治产品为小麦粉,重点区域为游集镇,重点指标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加强小麦粉、大桶水、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区域性生产食品的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食品源头治理,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加强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的'力度。
(四)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继续开展小作坊摸底登记工作,建立监管档案,按照省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要求,配合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对小作坊运行现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要求,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市局安排,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治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后,开展小作坊登记证发证工作。
三、开展风险监测,防控系统风险。
(五)开展风险监测工作。配合省市局开展白酒、食用油的塑化剂检测及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监测。
(六)重点监管规模企业。推动规模企业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为重点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努力降低规模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七)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加强与农业、卫生计生、粮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根据相关部门开展的风险监测结果,结合监管工作,摸清食品安全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特别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常见食品的安全风险,提高食品监管的靶向性。
(八)继续推进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在全县所有正常生产的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逐步鼓励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
(九)开展责任约谈。对出现问题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发现重要问题的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以及辖区监管所进行集中约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管责任意识。
四、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
(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即将出台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十一)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食品生产监管信息,推动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建设。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1、制定食品销售环节飞行检查制度及约谈制度。
二、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2、深化风险分级监管,完成食品销售首次分级评定年度目标任务,并根据分级情况实施分类检查。探索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3、推进智慧食药监管,依托省局数据中心,逐步建立全市食品销售追溯体系。
4、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5、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源头管理水平。
三、突出问题导引,深化专项治理。
7、继续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源头治理,针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突出问题,着力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
9、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0、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大型商超、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食杂店等)、重点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儿童食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高风险果蔬等)、重点时段(节日、时令食品、夏季冷藏冷冻食品等)监督检查。
11、做好保健食品销售者的摸底工作,适时下发实施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12、开展商场超市现制、现售专项检查。
四、实施民生工程,稳步推进规范化创建。
13、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所食品安全检测室快检工作,保证检测批次、检测数据准确及时上传。
14、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和验收工作;按照总局统一标准和要求,探索开展农村食品示范店、农村食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等新经营模式创建活动。
五、夯实监管基础,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15、落实“三查三单”制度要求,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督查,保证食品销售监管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16、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各基层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
17、组织开展食品销售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检查能力和服务水平。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五
2、人民健康兴百业,食品安全利千秋。
3、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4、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园。
5、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来料检验按标准,食品安全有保证。
7、进场生产要注意,干净卫生要保持。
8、讲卫生人民健康兴百业,重质量食品安全利千秋。
9、健康人生,安全饮食。
10、建立完善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11、食品卫生,法律保障。
12、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13、食品安全要重视,qs商标少不了。
14、食品安全人人知,身体健康最重要。
21、做放心食品,保百姓健康。
23、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24、树立正确营养理念,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25、手牵手构筑食品安全,心连心共建和谐平安。
26、食品无小事,健康是大事。
27、食品卫生人人重视,国计民生时时关注。
28、食品卫生法是保障您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
30、食品卫生法保护您的身体健康。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xx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结合省、市市场监管局20xx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县局制定20xx年全县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全县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小作坊)。其中20xx年重点检查对象包括:
(一)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单位;保健食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醋、食品添加剂等生产单位。
(二)高风险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大型生产企业。
(三)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饮具、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四)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企业。
(五)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
(六)各级监管部门认为应重点监管的其他食品生产单位。
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
(一)检查频次安排。
1、对每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1年不少于3次检查。
2、县局按照《xx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划分风险等级,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根据企业的风险等级开展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
3、县局按照《xx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小作坊划分风险等级,各所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并开展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局机关相关股室开展的飞行检查次数可计入各所检查频次。
4、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年度检查企业应覆盖辖区内所有发证产品类别,现场监督检查数不少于5家。县级辖区内获证企业少于5家的,要组织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生产企业例行检查全覆盖。
(二)检查层级安排。
1、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室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负责对辖区内普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参与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2、各所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管并开展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局机关相关股室对肉制品、湿米粉、酒类及花生油等高风险小作坊开展飞行检查,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食品小作坊现场核查,对不合格小作坊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对各所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同时参与省、市、县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对有淡旺季等季节性生产规律的单位,应安排在生产旺季开展现场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年度检查期间,省、市、县(区)局可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检查要点安排。
1、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检查要点:企业是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实施精准管控,是否落实登记造册、规范防护、每周核酸检测全覆盖以及是否能实现闭环管理等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场所进场扫码、体温检测等措施;是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个人防护培训;是否健全产品、环境检测消毒台账,对冷库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工具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是否能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及最小包装表面消毒等要求。使用进口冷链原料的食品小作坊是否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是否能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及最小包装表面消毒等要求。
2、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点还应当包括注册备案要求执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辅料管理、原料前处理等情况。检查中通过食安员抽考app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
3、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要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四)检查数据归集安排。
检查情况应根据检查对象使用相应的检查表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并及时将日常检查数据归集。其中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应按要求及时录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推广使用手机app系统实时无纸化记录检查情况,通过系统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督促所有获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对照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其中食品生产企业要通过“x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所组织制定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应确定监管团队和分工,明确责任和人员,把属地监管“四有两责”落到实处,形成市、县、所联动监管机制,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加强检查,注重实效。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应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开展现场检查。要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县市场监管局实施约谈,年度抽检两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改正的单位移交稽查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处置。对市局及县局移交的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县局将监管需求为牵引,加大对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学习《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xx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及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等日常食品生产监管实务内容,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同时,还要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增强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对于市局及县局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应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于检查后30日内将企业整改报告书面上报。请各所于6月24日和12月24日前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到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并书面简要汇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七
为加强对我区食品生产的日常监管,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有关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生产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全年实现:对金城江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和整改复查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意见》(桂食药监食生〔20xx〕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检查金城江区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检查辖区内获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
根据食品生产单位被检查频次、风险等级及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现场监督检查通用规程》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检查人员对应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评价,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检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监督检查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日常检查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设定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年现场检查分别不得少于1、2、3、4次。要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企业的监管。对本辖区消费量大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和单位,应适当提高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力度。
食品小作坊检查频次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结合监管实际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管理措施。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录入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系统,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好监管档案,确保每户检查完毕,档案整理完毕。
(二)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应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实施责任约谈或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整改复查率要达100%。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告诫提醒,落实主体责任。要对肉制品、白酒等高风险行业、抽检屡次不合格企业、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约谈;对抽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地域或行业为单位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实行集中约谈;对上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告诫提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优化结果运用,消除风险隐患。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风险等级调整的依据,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同步确定该企业静态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级评定。同时,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排查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问题清单,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八
为全面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国家食药总局“四有两责”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升质量安全平台,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深入贯彻食品监管“四严”的要求,落实_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从严监管”的基本原则,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强基础、重监督”为抓手,加强工作创新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规范引导小作坊、小摊贩依法经营,促进食品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生产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
2.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涉及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4.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2.抽检任务(快速检测及实验室检测)完成率100%。
3.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企业依法后处理率达到100%。
4.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5.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信息公示制度,大型生产、餐饮、保健食品、流通公示率达100%。
6.督促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7.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律行为,使用食品添加剂公示率达100%,食品原料索证台账建档率达100%。
8.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九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xx县质监局20xx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十
为深入贯彻全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把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推向深入,真正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治理。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提高全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重点抓好饲料、熟食批发的整治。
继续巩固和扩大“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成果,突出抓好七项整顿,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确保全区食品安全形式根本好转。
突出抓好七项整顿:
(一)整顿食品添加剂市场秩序,打击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三)整顿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秩序,严把准入关口,打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五)整顿餐饮服务秩序,打击使用劣质、有毒有害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
(六)整顿畜禽屠宰秩序,打击私屠乱宰、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的行为;
(七)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打击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和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
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
(一)案件查处力度有新突破;
(二)重点隐患治理效果有新突破;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新突破;
(四)地方法规标准完善有新突破(重点规范标准);
(五)长效机制建设有新突破;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质监、工商、农业、商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要求,查找并研究解决监管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方案报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四要”原则,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商户,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违规、没有良心、失去人性的黑心户,要顶格处罚,坚决做到“四要”:要人、要物、要设备、要重罚,让其倾家荡产,彻底失去再生产能力。(各部门查出的大案要案随时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十一
本企业(企业名称)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住所设在,生产地址为。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获得生产许可证后,依照本承诺书的企业名称及住所办理营业执照,依法生产经营,不涂改、转让、出借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延续申请。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3、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
4、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的环境条件。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有关要求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验收、处理、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设施。
6、保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保证产品按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出厂,建立从原料采购、中间产品监控、成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
7、保证建立原料(产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不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产品。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8、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
9、保证食品生产的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检验手段,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安全,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10、保证当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生产经营的产品。
11、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2、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十二
局办公室:
加强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高风险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推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加工食品强制检验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产品召回、销毁、退市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巡查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年度报告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2、继续加强饮用水、乳制品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饮用安全检查,加强对全旗矿泉水、纯净水、乳制品等质量卫生安全的监督和检测。加快完善食品监督监测制度。开展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推进食品安全标准认证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质量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强制性标准。加工食品上市前实行内外包装标注等形式,注识统一的商品条码,做到上市商品来源可追溯。
4、推进食品安全检测预警体系建设。
(1)加强重点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逐步整合全旗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充实、发展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发展政府、高校、社会中介和企业内设检测机构,全面建立企业自检制度,全面加强产品的企业自检自测和监管部门监督监测。
(2)建立重点食品强制性标准的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电子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和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5、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xx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继续抓好全旗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的工作,及时。
总结。
试点经验,推广试点行业和品种,推进行业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6、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五进(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及专项政治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教育,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技能培训,强化依法行政;加强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普及,增强青少年的食品安全意识。
7、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对xx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性评价或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领域进行针对性评价,科学评价全旗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评价促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8、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旗创建活动。
xx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上下联动,积极配合,按照旗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创建工作文件要求,以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x为方向,以努力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最终目的,全面开展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旗创建工作。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十三
局办公室:
加强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高风险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推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加工食品强制检验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产品召回、销毁、退市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巡查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年度报告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2、继续加强饮用水、乳制品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饮用安全检查,加强对全旗矿泉水、纯净水、乳制品等质量卫生安全的监督和检测。加快完善食品监督监测制度。开展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推进食品安全标准认证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质量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强制性标准。加工食品上市前实行内外包装标注等形式,注识统一的商品条码,做到上市商品来源可追溯。
4、推进食品安全检测预警体系建设。
(1)加强重点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逐步整合全旗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充实、发展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发展政府、高校、社会中介和企业内设检测机构,全面建立企业自检制度,全面加强产品的企业自检自测和监管部门监督监测。
(2)建立重点食品强制性标准的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电子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和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5、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xx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继续抓好全旗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的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广试点行业和品种,推进行业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6、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五进(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及专项政治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教育,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技能培训,强化依法行政;加强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普及,增强青少年的食品安全意识。
7、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对xx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性评价或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领域进行针对性评价,科学评价全旗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评价促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8、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旗创建活动。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十四
监督检查对象: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频次的确定:根据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将按照不同监管要求分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两类开展监督检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食品监管,小作坊实施四级监管,确定不同的年度检查频次。要求a级(高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四次、b级(中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三次、c级(低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二次。
检查人员:由县局和检查对象所在地辖区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检查内容负责。
三、
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安排(一)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安排。
8.是否建立并规范公开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二)做好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结束后,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单位在后续监管中可综合采取以下措施:
(2)列为重点监管名单,增加监督检查(突击检查)频次或者增加抽样检验次数;
(3)要求检查对象定期汇报质量管理情况;(4)约谈负责人;
(5)视情形在一定范围内通报;(6)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7)建议检查对象主动召回或者责令召回相关产品。五、检查工作纪律。
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尊重检查对象的权利,保护商业秘密,恪守法治、廉洁、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做到监督检查“十不准”:
(一)不准未经批准实施监督检查;(二)不准无法定依据实施监督检查;
(八)不准对检查对象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挟私报复;(九)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检查公正的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十)不准收受检查对象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十五
-->。
6.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市监局继续深化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油站等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危化行业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对下放危险化学品事权的学习,确保区、镇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下放的无缝对接。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村居要联合市监局重点开展好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好新下放的特种设备登记审批职能事项,把好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与现场监察关,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深入推进家具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派出所、市监局、专职消防队、卫生、环保、供水、供电、各村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家具企业整治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等方面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管理水平。
6.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综治办、各村居委等部门在2011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镇防火安全。
7.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镇及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由交警中队、城管局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镇巴、校巴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城管局要做好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篇十六
-->。
8.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城建局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2011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9.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镇宣文办、教育局、消防、交通、综治办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管,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及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并积极组织校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0.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城管局、市监局、派出所、各村居等部门要加大对“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向我镇辖区内的群众广泛宣传我区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11.强化商贸、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宣文办要加大对我镇碧江金楼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市监局要强化相关机动游戏项目、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健全我镇各宾馆、酒店的安全营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消防、卫生、公共安全定时进行专项的检查,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12.做好供水、供电安全管理。镇供水、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镇供水、供电设备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全镇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同时,全力配合镇有关部门推进的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依法配合对需要实施停水、停电的场所予以停水、停电处理。
13.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镇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工作。
1.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意识,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计划、方案及总结的报送工作。
【本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zuowen/10140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