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计划网上(全文)_年度评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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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省优项目复评工作计划提要:

1、成立复评工作小组,制定复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依照复查项目和工作内容,划分任务,落实责任。

2、组织人员参加由物协举办的创优辅导讲座。

住宅小区省优项目复评工作计划

根据XXA小区省优项目复评工作方案和A小区省优项目复评自工作内容,为使复评工作有序、规范、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准备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成立复评工作小组,制定复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依照复查项目和工作内容,划分任务,落实责任。

2、组织人员参加由物协举办的创优辅导讲座。

3、组织安消人员进行业务、法规培训和能力训练。

4、组织骨干参观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5、召开班组长以人员会议,进行省优项目复评工作动员。

6、各项目组对工作内容进行分解。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1日—7月10日)(一)自查阶段

1、按“创优”标准收集相关资料,检查工程档案: 1)项目立项、设计、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等;2)红线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开工执照、基建工程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3)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等;4)各类工程竣工图纸包括建施竣工图,消防系统各类竣工图、智能化系统竣工图,综合管网竣工图以及设备设施说明书等;以上资料收集后要汇总成册,列出总目录。

2、对设备设施一一对照图纸及相关资料进行自查,如发电机、水泵、电梯、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智能防盗系统等。

3、做好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环境卫生管理和绿化管理等;

4、收集整理业主档案;

5、检查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及设备台帐: 1)各岗位职责、管理处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业主(用户)接待、投诉、报修及回访记录及征求意见表或满意度调查规程;3)各类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运行制度和记录、维保规程、操作规程等;4)各类设备设施检修保养年度计划、日常保养维护检查表单、交接班记录等;5)停电、停水应急措施及通知

6)区域防火责任人、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方案等;7)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措施(包括盗窃、台风、电梯困人、给排水系统事故等的应急处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8)设备设施台帐,包括名称、编号、安装位置、型号、用途、制造厂家、数据、检修保养要求及周期等。

6、对现有规章制度、规程、表单进行检查,使之更实用,更符合物业管理的要求。

7、加强现场管理,特别在设备设施管理、安消、保洁、绿化、维修等方面应按“创优”标准力保工作到位。

8、加强针对性的岗位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及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

9、做好走访、回访业主工作,建立责任片区服务联系制度,加强与业主(用户)沟通和交流。

10、落实好制度“上墙”工作。

11、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对自查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二)整改阶段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任人和负责人应及时按“创优”标准进行整改,确保7月10日前整改到位。

3、各项目组应根据检查所提出要求,将所整理好的规章制度、规程、方案、台帐、表单等文字资料(电子版本)送内页项目组,以便统一汇编,装订成册。

三、模拟考评阶段(7月11日—8月10日)

1、邀请专家对小区复评项目进行模拟考评。

2、针对模拟考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巩固模拟考评成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四、迎检阶段(8月10日至复评工作结束)

1、各项目组应熟知本组各类制度、规程、表单等资料的收集、汇总情况和存放地点,当检查组示意阅看资料时,应及时提供。

2、在复评检查过程中,全体人员应统一着装,注意礼节礼貌,对检查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应灵活对答。

3、印发优省项目复评汇报材料,向复评检查组汇报。

五、复评费用预算

各项目组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内容,测算所需经费,编制预算表报公司审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2011年度物业品质管理部工作计划

为了做好品质管理部各项工作,达到公司要求的发展目标,现将2011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月份:

1)完成体系文件的管理评审工作,保证满足体系认证的符合性;

2)准备公司物业资质申报工作,并做好相关的工作;

3)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制定公司工作简报;

2月份:

1)2月底完成体系文件的第二次内审工作;并及时整改和关闭不合格项,力求体系文件运行的完好性;

2)确保大厦评优资料的全面和完整性,有必要向市局提出书面性报告,并协助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3)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的内部建设,确保公司工作开展的正常运作;

3月份:

1)做好一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准备工作,并保证认证工作顺利的通过;

2)做好大厦评“区优”的申报工作,同时完善好评优资料的创建工作;

4月至6月:

1)做好评优工作的各项准备,迎接“区优”的评审工作;保证“区优”评比工作顺利通过;

2)持续改进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按要求深入工作现场,做好体系文件正常的运行工作;

3)做好用户意见调查工作,分析用户的需求,客观评价用户的满意度,并提出预防纠正整改措施;

7月至9月:

1)做好市优创建的准备工作和市优申报工作,以“市优”标准整理相关的评优资料;

2)全面展开体系文件的内审工作和管理评审工作;

10月至12月:

1)完成体系文件运行的复审工作;

2)做好评优工作的各项准备,迎接“市优”的评审工作;保证“市优”评比工作顺利通过;

3)做好用户意见调查工作,分析用户的需求,客观评价用户的满意度,并提出预防纠正整改措施;

4)提交年度总结和下年度计划;

品质管理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2011年度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局(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强化行业引导,培育品牌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物业行业规范发展,经研究,拟定于今年5月份组织对申报参评2011年度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进行考评验收,9月份对申报参评2011年度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组织开展预评预验并报送省住建厅审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设施齐全,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手续完整。具体建筑规模为: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区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

2、实施物业管理时间达一年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60%以上。

3、消防系统验收合格或消防系统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且有消防预案。

4、物业服务企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未发生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重大投诉。

6、该项目的建筑面积符合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可承接的项目范围。

7、物业管理区域内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征求业主委员会意见;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征求物业项目所在地街(镇)或社区居委会意见并盖章。

8、上年度《住宅小区业主满意度征询意见统计表》综合满意度须符合《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榕价房〔2009〕3号)规定。

9、申报项目的物业服务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级要求一致。

10、年内被市、区房管部门或综治部门红、黄牌警告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申报新的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

(二)申报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具体规模为:工业区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0%以上。

2、取得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

3、同申报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基本条件的第3、4、5、6、7、8、9、10条。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材料

1、申报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的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应填报《福州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达标申报表》、《参评项目简况表》。申报表格材料可通过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http://fgj.fuzhou.gov.cn/)下载。

2、项目自评分表。

3、《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单体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消防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

5、上年度《住宅小区业主满意度征询意见统计表》。

6、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7、申报示范(优秀)项目有关事项在小区公示情况照片二张。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应汇编装帧成册。

(二)企业自评公示申报阶段

物业服务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评,将申报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有关事项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3日至5月10日,公示内容应包括《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上年度《住宅小区业主满意度征询意见统计表》等,并告知属地县(市)、区房管局(建设局),公示情况要拍照存档(第1天与最后一天),小区业主无异议后于5月13日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管局(建设局)申报并提供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公示情况由各县(市)、区房管局(建设局)负责组织现场核实,市局组织抽查。

(三)各县(市)、区房管(建设)局初审阶段

各县(市)、区房管(建设)局应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于5月15日前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四)申报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材料

1、申报省级物业管理示范的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应填报《福建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申报表》、《参评项目简况表》。申报表格材料可通过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http://fgj.fuzhou.gov.cn/)下载。

2、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文件。

3、消防系统验收合格文件或消防系统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预案。

4、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图。

5、设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授予的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的称号文件。

6、物业项目管理单位参评工作方案及能反映该项目外观形象的照片(至少三张)。

以上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于7月15日前上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对申报项目预评预检后上报省建设厅。

三、组织考评

(一)考评时间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各县(市)、区房管(建设)局初审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参评2011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并于5月份组织考评验收(具体考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根据原建设部2000年度修订后颁布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分值不低于85分,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分值不低于90分。

(三)考评重点

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对重要设施设备的管理水平,确保消防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的重要设施设备在物业服务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状态,今年在项目考评中加入“一票否决”内容,凡在考评中发现以上设施设备出现功能性故障,均“一票否决”,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

(四)市级优秀示范项目考评人员的构成考评组分为内业、外业、设备三个小组,考评专家由各区房管(建设)局物业管理人员、市物业协会和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调组成。

(五)经考评达到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标准的,将在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站上公示七天。若符合上报省示范项目条件的,将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推荐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加本年度的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

(六)2011年5月初至6月中旬为考评投诉时间,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接受和处理有关评选问题的投诉(投诉电话:87505625)。

四、考评要求

(一)参评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思想重视,认真准备,要对提供的受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评专家不参与考评本人所在企业的参评项目。

(三)考评组的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露评议内容,不得外传考评组人员的个人意见。

五、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复检

(一)根据规定对获得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检,今年对2002年、2005年、2008年三个年度获得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进行复检(列入复检的项目名称详见附件2)。

(二)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复检,由我局委托各县(市)、区房管(建设)局组织实施,复检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我局组织进行抽查,根据综合情况批准合格项目。对经复检达不到市优标准的,取消其称号,并给予全市通报。

(三)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复检考评标准、要求同新申报。年内被市、区房管部门或综治部门红、黄牌警告的物业服务项目不参加复检,由市局研究决定取消其称号,并给予全市通报。

(四)各县(市)、区房管局(建设局)要坚持标准、从严掌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对照标准,积极参加申报评比,推动物业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整体水平。

附件:

1、申报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基本情况表2、2011年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复检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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