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闲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汇报(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汇报”。
第1篇:方案—江苏省启东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启东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
案
政策播报2016年04月30日 08:58:15 浏览121 回复0 金猪0
(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11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充分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全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盘活存量闲置空闲用地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我市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用地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处置原则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范围内取得合法使用权的闲置土地、征而未供及用而不足空闲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清理,彻底摸清全市范围内闲置空闲土地的基本情况,并分门别类,逐宗登记造册。对经核实确认为闲置土地的地块,区别不同情况,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作出处置;对经认定为用而不足空闲土地的地块,区分不同类型,研究盘活利用方式和方法,制定具体处置方案;认真核查征而未供土地的宗数、面积,分析未实施供地的原因,研究制定处置措施和办法。通过清理处置,逐步盘活全市闲置空闲土地,逐步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政府对土地的调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处置原则
1.以用为先。对能开发利用的,要积极盘活利用,尽快落实项目开发建设。对闲置土地通过延长并限期开发建设、依法收回重新出让、协商置换、纳入政府储备等多种方式调剂使用;对用而不足土地通过督促开发、协商转让、改变用途、部分收回重新出让等方式调整盘活;对征而未供土地依法加快征地拆迁,尽快落实项目,限期办理供地手续,以及对符合条件的地块报省异地调整等途径盘活利用。
2.规范实施。对闲置土地、用而不足土地要严格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认定,及时处置到位,进一步规范征而未供土地供应流程,完善地块供应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盘活利用。
3.分类处置。对不同情况的闲置空闲土地,采取分类处置的方式进行。对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空闲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到位。对因规划调整、拆迁滞后等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空闲的,要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时限,确保所闲置空闲的土地及早得到充分利用。
4.集约利用。对闲置空闲土地的利用,要充分体现集约高效原则,不能因为盘活的是闲置空闲土地而粗放用地,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行业用地规范及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在盘活利用中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三、清理对象和范围
以各镇乡政府、园区管委会为单位,对全市范围内闲置土地、用而不足土地及征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具体对象为:
(一)闲置土地:对2000年1月1日~2011年10月31日期间已供应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对依法已认定为闲置土地纳入此次清理范围,逐宗登记造册。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闲置土地:一是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者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而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动工开发建设指已领取施工许可证并进场连续施工,下同);二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三是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土地总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总面积不足1/3的,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而不足土地(指项目已建成但仍有空余的土地,下同):对2000年1月1日~2011年10月31日期间已供应工矿仓储用地进行全面调查,对经认定为用而不足空闲土地纳入此次清理范围,逐宗登记造册。
(三)征而未供土地:对2010年底前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所有项目用地进行全面调查,将征地补偿已到位但尚未实施供地项目和征地补偿尚未到位项目用地纳入此次清理范围,逐宗登记造册。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22日~11月30日)
为有序推进全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市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由市监察、法制、发改、建设、财政、审计及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内。
(二)排查清理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15日)
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对2000年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已供应项目用地及2010年底前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所有项目用地逐宗进行核查,重点查清已供应项目用地闲置情况及用而不足工矿仓储用地、征而未供土地空闲情况,对全部闲置空闲土地进行分类、逐宗填表登记,并对闲置空闲土地逐宗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闲置土地、用而不足、征而未供土地调查情况表及分析材料上报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人:黄炎风,电话:83115646)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2年2月16日~4月30日)
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督促各镇(乡)、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认定的闲置空闲土地进行分类处置,针对每宗地块的不同情况,逐宗制定处置方案,组织落实处置措施,盘活各类闲置空闲土地。各地2012年4月30日前将闲置土地、用而不足和征而未供土地处置情况表及汇报材料上报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人:黄炎风,电话:83115646)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10日)
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各地自查和整治案卷随机抽查,其中对闲置空闲土地的现场抽查率不低于70%,检查结果书面报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五)总结汇总阶段(2012年5月11日~5月30日)
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各地上报的自查、整改情况和各检查小组检查验收意见,形成全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报告报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乡)、园区必须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要把清理处置闲置空闲土地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闲置空闲土地“家底清、能盘活”。闲置空闲土地形成原因复杂,涉及各方面利益的再调整。要借全市开展清理盘活闲置空闲土地有利时机,加大土地收回储备力度,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各镇乡、园区务必加强领导,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确保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推进不力、闲置空闲土地计划处置率达不到70%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要结合本地实际,总结经验教训,将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后续监管,防止新的闲置空闲土地产生。
(三)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处置闲置空闲土地政策性强,履行程序多、处理难度大。各镇乡、园区必须对闲置空闲土地及时分类汇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研究制定处置方案,依法妥善处置到位,确保盘活闲置空闲土地规范有序。对逾期拒不缴纳闲置费的当事人,将视情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不依规接受处置的当事人,市国土局不受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等手续,不为其办理土地抵押贷款,也不准其参与新的土地公开交易活动。同时各地也要维护原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注意做好群众工作,正确处理好与原土地权利人、新土地使用者、集体经济组织三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四)整体联动,协调推进。闲置空闲土地的处置,涉及到国土、发改、财政、审计、建设、法制、监察等多个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系,通力协作,各司其职,稳步推进闲置空闲土地的盘活利用。闲置土地未依法处置前,国土、发改、建设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用地报批、项目立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批准手续。
第2篇:工作汇报之闲置土地处置情况汇报
闲置土地处置情况汇报
【篇1:xx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汇报】
xx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臵土地处臵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闲臵土地清理处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2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臵土地处臵力度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152号)精神和要求,盘活闲臵土地,缓解土地要素制约,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我市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 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闲臵土地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闲臵土地处臵的基本情况
(一)精心组织、专题布署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2007)3号明传电报精神,我市专题布署了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工作。一是结合土地出让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把闲臵土地清理作为土地出让专项清理的内容。为做好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工作,全市各级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业务工作小组落实人员开展清理工作。二是在年初召开的全市节约集约用地会议上,提出各级政府要把清理处臵闲臵土地作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结合传达贯彻全省土地利用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再动员再布臵,根据省国土厅《关于闲臵土地、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各地认真做好总结。
(二)认真清查、摸清底数
(三)制定政策、稳步处臵
为做好闲臵土地处臵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闲臵土地处臵臵信办法》和明传电报要求,市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盘活市区存量工业用地的意见》,对闲臵工业用地的处臵与盘活利用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a县针对工业园区闲臵土地较多的实际,制定了《a县园区工业企业资产合理流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企业土地资产合理流动机制,根据闲臵的不同情况采取依约
处臵、依法处臵、协商处臵、自行处臵等不同方式,促进闲臵土地流动,盘活利用闲臵土地。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都制定了相应的闲臵土地处臵政策,并逐宗进行处臵。据全市统计,到3 月底,清查出的闲臵土地中已作处臵的26宗,面积69.6479公顷,处臵率31.33%。其中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21 宗,面积 57.1804公顷;责令整改追加投资2宗,面积 3.6116公顷;政府收购重新安排利用13宗;复耕恢复耕种1宗,面积1.18公顷。
二、闲臵土地清理处臵的主要做法与难点
土地闲臵形成的原因不同,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闲臵。土地的现状出让、招商引资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作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以及规划调整、配套设施不完备等原因导致企业未及时动工建设。
2、国家政策影响导致闲臵。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部分项目在取得建设项目用地后因建设资金没有到位等原因无法启动。
3、市场流转机制的缺失促成闲臵。对闲臵土地目前缺乏有效的市场引导机制。由于土地转让条件的法律限制性规定,土地闲臵而又未达到法律转让条件的,土地使用者只有被动地接受缴纳闲臵费及收回土地局面。
4、企业自身原因造就闲臵。部分企业存在圈地意识,特别是在“双控”指标未执行之前,建设项目用地无容积率、投资强度等控制要求,政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企业宽打宽算用地,闲臵浪费自在情理之中。2003年9月以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虽下发了建设项目用地双控指标,但有关部门缺乏建设项目前期审核工作机制,对企业实际用地需求了解把握不够,批土地 面积超出其项目用地实际需要。
针对闲臵土地类型和闲臵原因,采取不同处臵方式:
1、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闲臵的,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保证及时交付土地,完善配套设施,保证企业及时动工建设。
2、督促企业追加投资。针对由于资金不足引起闲臵的,要求用地单位写出书面承诺,即时建成投产;同时,鼓励企业利用闲臵土地开展项目合资合作,实现“零地招商”,解决资金问题。
3、制定合理的退地机制,对确因无力全面开发,切实做好协调工作,采取补偿的方式予以收回。政府出资收购企业确实无力继续投资的多余部分土地,调整给急需用地的项目使用。
4、对确实长期闲臵的土地,整合国土等部门力量,对闲臵超过2年的建设用地,严格依法收回,对土地闲臵超过1年的用地单位征收土地闲臵费。
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存在“三难”。一是界定难。对闲臵土地界定存在诸多争议,时间,投资量认定有不同理解。如起止时间,有的以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的,有的以土地交付时间为准的,标准不一。二是处臵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闲臵土地必须征收土地闲臵费和依法无偿收回,缺乏合理的市场引导和退地机制。土地作为重要的财产权无偿收回,显然,土地使用者无法接受。同时,我市作为欠发达地区,招商引资非常难,对无偿收回企业闲臵用地还有所顾虑。三是利用难。
由于闲臵土地处臵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给闲臵土地利用带来一些矛盾,企业不愿,不敢利用闲臵土地,有些部分闲臵的,很难找到匹配的项目安排利用。
三、闲臵土地清理处臵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有效解决我市用地供需矛盾,加大闲臵土地清理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我们将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先经济、后行政、再法律的手段将闲臵土地处臵工作逐步推进。
(一)抓紧出台政策,妥善处臵已清理的闲臵土地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闲臵土地清理处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23号)精神,市政府已出台了《关于盘活市区存量工业用地的意见》、拟尽快出台《xx市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闲臵土地处臵政策;各县(市、区)也拟出台闲臵土地清理方面的配套文件,为闲臵土地处臵提供政策依据。对清理发现尚未处臵的闲臵土地深入研究分析,认真做好处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项目用地批后监管
加强批后监管,对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项目下达催建通知书,并通过建立市、县、乡三级国土动态巡查,及时了解项目整改情况,加强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管理。整改期间土地不得办理使用证延期手续、转让过户和抵押登记。整改期满复核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参加有关评比奖励活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篇2:关于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工作汇报】
关于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上午好:
根据安排,就盘活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要求国土分局发个言。
一、我镇闲置土地现状分析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机关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1.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的,自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我镇闲置土地的现状:
据统计,我镇一年以上已批准建设用地项目有40只,面积1274.748亩。其中:
(一)二年以上未开工项目为13宗,面积496.607亩。其中:内资工业项目用地6宗,面积95.616亩;外资工业项目用地2宗,面积121.56亩;经营性项目用地3宗,面积
259.098亩;村级1宗,面积为8.323亩;其他1宗,面积12.01亩。
(二)一年以上,未开工项目27宗,面积为778.141亩。其中:内资工业项目用地12宗,面积209.759亩;外资工业项目用地5宗,面积191.316亩;经营性项目用地2宗,面积299.363亩;村级6宗,面积为72.163亩;其他2宗,面积 5.54亩。
未开发的原因,有二个方面。
一方面有政府造成的8宗,面积96.493亩。主要原因: 1、基础设施未到位或填土工程未及时完成。2、是政府动迁项目。3、政府规划调整等。
另一方面,由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有32宗,面积1178.255。主要原因:
1、正在报建或设计之中。2、资金短缺。
3、无实质性项目。
二、处置闲置土地的认定程序及处置方式
闲置土地的认定程序(一)调查摸底:由国土分局对镇区内未履行合同约定和已批未建用地进行清查,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闲置土地登记靠造册。(二)初步认定:由财政、建设、环保、招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政府牵头下,根据国土分局提供的闲置土地情况,采取集体会商的方式,对闲置用地逐宗进行审查,初步确认闲置土地的对象,对确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未开发的用地,要形成会办意见,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汇总上报:对确认闲置土地进行汇总,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对属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附会办意见及相关材料。
(四)下发通知:对初步认定属闲置土地的,市国土局向用地单位下发《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用地单位对认定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十五天内向国土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由镇政府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会办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
(五)拟定处置方案:对最终确认属闲置土地的,由镇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事求是地提出可行的处置方案。(征收闲置费、延期开发、置换土地、协议收回、无偿收回)
(六)处置方案审批:镇闲置土地领导小组将拟定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
(七)组织实施: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处置方案确定的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实施。
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
凡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取以下处置 方式。
1、征收土地闲置费。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以出让、流转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合同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对未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开发进度的,收取合同违约金,标准可参照闲置土地费的征收标准。
2、延期开发。土地使用者近期内可动工的,可适当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同时要与当地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签订《闲置土地限期开发保证书》,期满后仍未动工建设的,作无偿收回处理。
3、无偿收回。闲置土地满两年以上(含两年),且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未动工开发的,撤销原批准文件,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由市政府依法无偿收回。所有被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全部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或纳入政府储备。
4、协议收回或置换土地。确因土地使用者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闲置的,可采取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由镇政府与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补偿标准;也可采取批准延期开发或置换同等价值土地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几点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建议镇政府成立由产业中心、国土、建设、环保、工商等部门参与的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2.全面清理处置。国土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用地进行认真清理,对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符合闲置土地的项目,列出用地清单,逐宗进行核实,并按时段、分类提出拟处置方案,报镇政府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认定。按照市政府闲置土地处置意见,对已经发生的闲置土地须在2008年底前按规定全部清理处置完毕。3、全面落实,责任到人。建议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对我镇的所有未开工企业分组并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并跟踪管理。
4、强化督查。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要定期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进行督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
我镇闲置土地量较大,可挖潜力较大,但要真真做好盘活存量这篇文章困难相当大,但是我们相信,在镇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肯定能收回一部分闲置土地,以缓解我镇用地供需矛盾。
【篇3:4.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表(政府)】
4.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表
注:本表后应附相关处置批准文件和告知书
第3篇:关于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工作汇报
关于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上午好:
根据安排,就盘活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要求国土分局发个言。
一、我镇闲置土地现状分析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机关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1.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的,自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我镇闲置土地的现状:
据统计,我镇一年以上已批准建设用地项目有40只,面积1274.748亩。其中:
(一)二年以上未开工项目为13宗,面积496.607亩。其中:内资工业项目用地6宗,面积95.616亩;外资工业项目用地2宗,面积121.56亩;经营性项目用地3宗,面积
(二)初步认定:由财政、建设、环保、招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政府牵头下,根据国土分局提供的闲置土地情况,采取集体会商的方式,对闲置用地逐宗进行审查,初步确认闲置土地的对象,对确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未开发的用地,要形成会办意见,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汇总上报:对确认闲置土地进行汇总,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对属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附会办意见及相关材料。
(四)下发通知:对初步认定属闲置土地的,市国土局向用地单位下发《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用地单位对认定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十五天内向国土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由镇政府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会办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
(五)拟定处置方案:对最终确认属闲置土地的,由镇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事求是地提出可行的处置方案。(征收闲置费、延期开发、置换土地、协议收回、无偿收回)
(六)处置方案审批:镇闲置土地领导小组将拟定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
(七)组织实施: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处置方案确定的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实施。
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
凡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取以下处置
建设、环保、工商等部门参与的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2.全面清理处置。国土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用地进行认真清理,对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符合闲置土地的项目,列出用地清单,逐宗进行核实,并按时段、分类提出拟处置方案,报镇政府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认定。按照市政府闲置土地处置意见,对已经发生的闲置土地须在2008年底前按规定全部清理处置完毕。
3、全面落实,责任到人。建议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对我镇的所有未开工企业分组并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并跟踪管理。
4、强化督查。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要定期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进行督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
我镇闲置土地量较大,可挖潜力较大,但要真真做好盘活存量这篇文章困难相当大,但是我们相信,在镇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肯定能收回一部分闲置土地,以缓解我镇用地供需矛盾。
第4篇:某镇土地清查工作方案
xxx土地清查工作方案
(xxxx年xx月xx日草稿)
为切实扭转我镇土地资源严重破坏和流失的局面,严厉打击毁林、毁草垦荒及非法破坏耕地等行为,以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目标,以强化土地管理及行政执法职能为手段,全面清理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规范我镇农村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土地保护管理,坚决制止毁林、毁草开垦行为的指示要求。通过开展土地清查,理清权属,规范管理,化解土地矛盾,依法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清查依据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清查范围
(一)集体土地。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地块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
2、具有所在地村民户籍。
3、乡村两级土地台帐有记录。
(二)1992年(含1992年)以来开垦的国有土地。主要包括:
1、县政府或土地部门与承包者签订30年有偿使用合同的土地。
2、政府或土地部门与承包者签订5年有偿使用合同的土地。
3、政府或土地部门审批开荒的土地。
4、县政府或草原部门审批的畜牧养殖饲料地。
5、林业部门违反有关规定签订长期合同,并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的林地。
6、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私开、1 超出批准面积开垦和异地开垦的土地。
7、利用其它方式和途径开垦的土地。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xxxx年 x 月---xxxx年x 月)
1、成立组织。镇党委、政府成立镇土地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土地清查工作。
镇财政所、农经站、林业站、畜牧站、派出所及司法所联合组建土地清查领导机构,支持、配合镇土地清查工作。镇成立以xxx任组长,xxxx 任副组长的镇土地清查领导小组,并成立土地清查办公室。各村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委会成员参加的村土地清查领导小组。在镇土地清查工作方案下发后,各村必须立即把土地清查领导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法,报镇土地清查办公室。
2、召开全镇土地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土地清查工作。明确开展这次土地清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让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进来。
3、宣传动员。各村利用广播、标语、条幅等方式宣传关于土地清查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印发土地清查宣传单,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强有力的声势和氛围。
4、资料准备。各村需提供各类土地审批手续、承包合同书、土地登记台帐(含二轮土地承包台帐)、农业税课税面积、粮补发放明细表和汇总表等土地清查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实施阶段(xxxx年x月——xxxx年x月末)
1、自清自查。各村必须说明:本村目前共有多少可耕作土地,本村共有多少块耕地,每一块耕地包括多少二轮土地承包户,每户二轮土地承包应分土地面积明细。各村自查工作完成后,在xx月xx日前携带相关手续,到镇土地清查办公室进行申报登记。
2、核实土地权属和面积。镇土地清查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镇土地清查工作小组,对每个村逐地块进行清查、核实,将地块落实到户。3、确定权属关系。对清查出来的土地,镇政府按照“依据政策、尊重历史、积极稳妥、让利于民“的原则,结合实际,依法界定每个地块的权属,确定今后土地管理者。对存在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阶段进行处理解决。
4、整改完善。对清查出的土地,镇财政所、农经站、林业站、畜牧站和各村要按照规范有序的原则,依法进行严格管理。
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电子和纸质土地管理档案,必须实现“一户一档“。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村要分别进行存档,每村要形成一本土地卷宗。
(三)总结成果阶段
全镇土地清查结束后,镇土地清查办公室要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土地清查结果,绘制成果图,建立全镇土地档案、台帐和数据库。将全镇土地清查工作总结和清查结果一并上报镇党委、政府。召开全镇土地清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土地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整改措施
以“整体清理、依法确权、分类处理、解决流失”为总体原则,按照“依据政策、尊重历史、积极稳妥、让利于民”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整改。
1、有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国土局、垦荒办)批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垦合同之一的耕地,一律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合同到期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收取承包费,原开垦者或承包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合同未到期的,继续履行合同。草原管理站批准开垦的草原饲料地,具体由草原管理站管理,合同到期后由草原管理站收回,实施退耕还草。
2、无任何有效批件开垦的耕地,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进行统一管理。如对外发包,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原开发连续承包的耕种者,签订承包合同,收取承包费。
3、镇、村按公益田管理的耕地(含五荒地、拱地头扩地边等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者签订耕地承包合同,缴纳承 3 包费。
4、复垦及捡种撂荒农村集体耕地。已纳入二轮承包地的,符合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按照第二轮承包地管理。未纳入二轮承包的耕地,经批准、签订承包合同的,履行原合同;未经批准复垦、捡种撂荒地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按相关规定处理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连续耕种者承包,签订承包合同,收取承包费。
5、上述类型以外其它耕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6、耕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耕地开垦(经营)者对耕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存在争议,可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确权申请。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进行调查核实后报县人民政府确权。对经营权存在争议的可向县政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确权申请。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要切实把土地清查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全力支持和配合土地清查工作。
2、落实责任,严肃纪律。镇直各部门、各村对土地清查工作拖着不干、顶着不办、工作不给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领导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开垦林地、草原的,要主动配合清查工作,对不配合清查工作、不提供清地所需资料、阻碍清查工作开展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镇纪检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拒不配合、阻挠土地清查工作的“钉子户”要进行专项查处。对各种干扰土地清查工作的事件、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保证土地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宣传,保持稳定。各村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农户动态,务求稳定。镇土地清查工作小组及各村土地清查小组要切实做好本村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化解不稳定因素。对一些疑难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不得上下推诿。遇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沟通,避免引发新 4 的矛盾及上访、群众事件的发生,保持基层稳定。
4、依法办事,公开透明。各村土地清查工作小组要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土地清查工作。参加土地清查的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清查行为,确保清查质量,做到权属界定有理有据,面积核实核准,减少误差。土地清查结束后,各村土地清查办公室要进行张榜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七、组织领导
镇土地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5
第5篇:开展婚育情况清查清查工作汇报
金灶卫生院开展婚育情况清查清理
工作汇报
金灶卫生院在(2007年5月14日)接到区局通知《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婚育情况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汕潮阳计育组[2007])4号精神,在我院主要领导重视下,在5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全院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清查清理的范围及有关内容和方法步骤,传达贯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级干部大会精神,让我院干部、职工明确意义,掌握政策,积极参与,如实申报,相互监督举报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在我院清查清理阶段,发动全院干部、职工自查自报方式,院领导组织人力开展调查摸底,张榜公布每个干部、职工的婚育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及举报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认真摸清我院干部、职工的结婚生育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等情况,现将清查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在职干部职工88人,1、未婚育龄对象3人,2、已婚未结扎育龄对象共30人;3 已婚已结扎对象共30人,退出育龄对象22人,其中在我院双职户3人,现已清查整理连同表格上报。
金灶卫生院
200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