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工作汇报(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猪屠宰工作总结”。
第1篇:生猪屠宰情况汇报
诸城市商务局
生猪屠宰管理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潍坊市商务局指导下,诸城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潍坊市有关文件精神,抓住影响肉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问题和薄 弱环节,紧密结合“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扎实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强化畜禽屠宰监管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注水肉在市场上基本消失,生猪屠宰量占全潍坊市屠宰量的40%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市商务局联合卫生、工商、畜牧等部门,对城区所有猪肉经营场所及乡镇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分二组行动,一组重点清理整治城区市场和饭店、宾馆、学校、快餐店等集体伙食单位,要求饭店、宾馆、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必须使用定点屠宰厂生产的猪肉,并建立严格的肉品购入登记制度,明确记载购肉渠道、数量、时间,做到货证相符。加大城乡猪肉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凡是进入市场销售的猪肉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厂生产、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1格的肉品一律不得上市,一经发现立即查处。所有上市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一发票。二组对各乡镇村庄私屠滥宰户进行重点整治,坚决打击、取缔“钉子户”。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100余人次,查处生猪屠宰违法行为78起,立案25起,没收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4230多公斤。
二、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一是狠抓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3月份,商务局与全市32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要求所有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台帐管理制度、收购加工生猪、卫生管理、检疫检验、肉品储运销售、证章管理等各项制度。每月25日定期召开屠宰厂负责人例会,总结工作,交流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二是狠抓生猪屠宰加工过程中的检验工作。对每一个定点屠宰厂都配备了经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肉品检验员,全市有188名肉品检验员和864名屠宰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跟班作业,使检验工作与屠宰加工同步实施,确保检验率达到了100%。今年1-10月份,全市32处定点屠宰厂屠宰的200万头生猪全部进行了检验,检出的病猪按规定全部作了无害化处理,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企业的台帐管理。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生猪进厂台帐、生猪产品检验台账、生猪产品出厂台账的定期检查,监督屠宰企业生猪来源、产品质量及产品流向,强化从生猪收购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监管,实现生猪产品的溯源管理。四是对定点屠宰厂实行集中整治和
定期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以来,我们对全市32处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到目前,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1份,停产整顿2家生猪定点屠宰厂。五是加快屠宰厂远程监控建设。上半年,实施了得利斯、华宝、洪森等7家大型定点屠宰企业与省商务厅、潍坊市商务局联网监控,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静养、宰杀检验、无害化处理等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确保放心肉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大力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加快现代化建设和改造。认真落实《潍坊市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2008-2010年)》的要求,先后组织定点屠宰企业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新上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进行老厂房淘汰再建,同路、帝王、华宝、翔和、永佳等7家企业拥有了湿化机等先进的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了病害生猪的无害化处理,促进了定点屠宰厂(场)上档次、上水平。目前,全市32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占地总面积33.1万平方米,日宰杀能力21600头,年屠宰生猪180万头以上,其中日宰杀能力800头以上大中型屠宰厂(场)10处。结合商务部、省商务厅“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鼓励企业加快连锁化经营方式、生猪产品冷链运输的发展,促进我市“放心肉”进社区、进超市。目前,已设立“放心肉”连锁店、“放心肉”专柜210余处,减少了生猪产品销售中间环节,保证了猪肉品质,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2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全区生猪屠宰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镇生猪屠宰专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农委、食药、工商、畜牧、公安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要求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真抓实干,全力抓好落实。现将我镇生猪屠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经过镇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重点围绕生猪屠宰、猪肉市场经营只需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好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销售、加工、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摸清底数。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各工作片对地域内生猪屠宰户、餐饮企业、集市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镇工作组成员利用一周的时间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登记造册。经排查,全镇共有生猪屠宰经营业户22家,定点屠宰企业1家,生猪饲养户121家(其中规模养殖户10家),集体食堂2家,规模餐饮企业4家。调查核实后镇工作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与全部经营单位、业户签订了《猪肉经营业户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餐饮企业和食堂签订了《肉品使用安全承诺书》,确保合法经营。二是广泛宣传。工作组成员与各工作片工作人员首先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各村、学校、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引导,发放政策明白纸,张贴通告,公布区、镇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猪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全镇形成了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是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在与生猪屠宰户签订承诺书后,下达了全部到顾邵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屠宰,并自行拆除屠宰设备的通知。6月9日到6月12日连续四天,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出动人员56人次,车辆12台次,对21家屠宰业户进行了不间断的突击检查,对不在定点屠宰场屠宰的业户一律进行取缔,对未按照要求拆除屠宰设备的一律进行强制拆除。经整顿,目前镇内私屠滥宰现象已杜绝,违规经营现象已消失。
二、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巩固提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我镇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各片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生猪养殖户、肉品加工经营业户进行等级造册,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检查机制,镇上坚持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工作。自6月17日来,每周都安排各部门联合起来,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屠宰户、大型超市、餐饮单位、集贸市场等进行不间断地监管检查,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在张贴通告、发放明白纸的同时,通过各村喇叭、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布镇监督举报电话6888169,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对整治活动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全镇通报,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镇要继续加大生猪屠宰工作的力度,实现生猪进屠宰场检疫率100%,病死猪、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屠宰上市的生猪产品定点屠宰率实现100%,集贸市场、超市和肉食品专卖店销售的猪肉、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建立肉品进货台帐。
一是规范和整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促加快设施改造,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肉制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肉品检疫、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先进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卫生操作规程,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三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刘通秩序。制定落实猪肉质量安全制度,严把猪肉入市关,经营单位和经营户要做好猪肉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建立台帐制度;四是强化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集贸市场、超市和肉食品专卖店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疫及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销售等不法行为。
下一步我镇要对生猪屠宰工作进行规范、提高,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巩固好本次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效果。
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3日
第3篇:生猪屠宰工作总结
20xx年生猪屠宰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三季度工作情况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规范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放心肉”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一至三季度全县共屠宰生猪183924头(其中汇康屠宰生猪157584头),检出病、死猪260头,无害化处理260头,检出无害化处理占定点屠宰量的比例是1.14‰,净化了全县猪肉市场。总之,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第4篇:生猪定点屠宰
《生猪定点屠宰规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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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生猪定点屠宰
项目设定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五条
项目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项目审批程序:
一、受理
1、条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生产场地土地证或租赁场地协议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证明书;
(4)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检疫设备证明书;
(5)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6)符合国家标准的远离水源、无害化处理设施验收证明。
2、工作标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本岗位责任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
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批和制证
1、工作标准:审核受理工作情况;现场调查核实;核实无误时将受理材料上报市定点办审批和制证。
2、本岗位责任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三、送达
1、工作标准:按照规定及时将市定点办审批的结果送达相对人。
2、本岗位责任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归档
1、本岗位责任人:生猪屠宰定点管理人员。
2、工作标准:按照档案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3、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归档。
第5篇:生猪屠宰协议
协议
甲方:磨憨尚勇生猪定点屠宰厂
乙方:尚勇、磨憨、尚岗生猪猪肉个体经营户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服务市场,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促进市场繁荣,经双方多次协商,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对乙方的生猪屠宰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在电麻猪时,造成的猪大腿断裂所产生的肉质品出现质量问题,将由甲方按照市场猪肉价格进行赔偿。(甲方按市场价格买回大脚断裂部份的猪肉),杀甲或其它部份的质量问题不在赔偿范围。
二、甲方将收取每头猪加工费34元,代收检疫检验费6元,合计:40元。活猪和加工好的肉品由乙方自己运输,费用乙方自己负担。
三、如果是政府部门,政策性的调整生猪屠宰价格,不在本次协商的范围,将按照政策性的调价另外执行。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长期。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照《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磨憨尚勇生猪定点屠宰厂
乙方:尚勇、磨憨、尚岗生猪
猪肉个体经营户(签名或盖章)
2013年7月18日
第6篇:生猪屠宰资格清理进展汇报
金乡县
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开展情况的汇报
高捍东处长:
近一段时间以来,金乡县认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周密部署,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作为提升我县生猪定点屠宰水平、保障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基本完成了生猪定点屠宰审核清理工作的动员部署、自查、初步审核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进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情况
金乡县本次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从2003年正式开始。九年来,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基本杜绝了染疫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药残超标肉等劣质猪肉的上市,保障了全县人民的肉食安全,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我县的生猪屠宰市场,也和全国一样,在1990年以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繁荣,肉品充足,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利,挖空心思在屠宰环节上做“手脚”,“病死染疫”猪肉经“药洗”处理,以次充好,生猪注水坑害消费者,全国每年出现多起猪肉中毒事件,集体中毒,多人死亡,媒体曝
光屡见不鲜,我县也曾发生,马庙因食用“沙子药”毒死猪肉造成二十多人中毒事件。这种状况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国家颁布了《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颁发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即(国务院第525号令),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多次制定有关法规及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由商务流通主管部门负责。1995年我县着手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在当时也是全市开展这项工作较早的县区之一,县财政拨付30万元专款作为启动经费,但是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对暴力抗法者打击不力等原因,两次启动都没开展起来。这种局面更助长了不法业户贩卖病死肉、黑心肉的气焰。临沂、济宁等地的地下小作坊,公然到我县市场收购病死猪肉、用于制作火腿肠、冒充品牌肉,屠宰市场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2002年县政府审时度势,决定由县畜牧局牵头,组织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意见》(金政发„2002‟43号)《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操作办法》(金政办发„2003‟24号)《关于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03‟78号),使我县生猪屠宰市场纳入了法治管理的轨道。2002年11月份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牵头,由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工商、畜牧、物价、税务、卫生防疫等部门参加的金乡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畜牧局,负
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县畜牧局按照县长办公会指示精神,会同县人事局,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考选招聘了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购置了执法车辆,规划建设屠宰场所,培训教育屠宰经营户,全面启动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9年来,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金乡县生猪屠宰操作办法》,克服重重困难,使我县的集贸肉品市场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工作中,全体人员作息时间跟着管理对象走,夏季清晨4点、冬季清晨5点准时到屠宰厂、市场进行检疫检查。严把生猪屠宰、肉类销售和收费“三个关口”,抓好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和肉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强化集市肉品稽查、强化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强化联合执法等“四个强化”,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省市历次的检查中,上级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多次受到上级畜牧、商务部门表彰,保持着全县源头上猪肉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
最近,我县与雨润集团达成物流合作协议,〃〃〃〃〃〃〃
二、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全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迅速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及县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定点办全体人员参加专门会议,全文传达“两个通知”和全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核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在深入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2‟27号),细化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具体工作步骤,并将审核清理进度安排具体到日,明确每一阶段工作的责任单位。三是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广州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王正申、县商务局局长周建军、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寻文卫、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邱钦环同志任副组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技术监督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搭建交流平台,加强舆论监督。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一是通过将本次资格审核清理的有关文件、政策印成明白纸,组织人员到场进行宣传讲解,使每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二是采取每周通报制度,对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三是通过电视台和印发通告等形式,集中进行了宣传,充分做好这次审核清理工作的社会氛围引导工作。四是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0537-8725139)接受公众投诉、咨询和监督。
(三)引导企业自查,加强同步督查。我县共有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入审核清理企业自查阶段,分别是金乡县金乡镇保振生猪定点屠宰厂、金乡县鸡黍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金乡县羊山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金乡县肖云镇生猪屠宰场(新建)。一是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会同定点屠宰场按照实施细则的时间节点开展自查工作,严格依据审核清理的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整改。二是同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县定点办组织人员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促自查工作的开展,对个别企业在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辅导纠正。三是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对上述4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初步审核。截止到5月12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已全部完成了企业自查和县级资格初审工作。5月30日,县领导小组又对上述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初审和检查的情况来看,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中鸡黍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羊山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肖云镇生猪屠宰场由于基本条件缺项太多,经整改后亦不具备上级规定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经研究决定申报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金乡镇保振生猪定点屠宰厂在厂址选择、水源条件、建筑规定、平面布局与环境卫生、宰前设施、无害化设施、车间清洗消毒设施、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检验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屠宰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制度与记录、操作规程、检验岗位、检验内容、检验方式、证章使用、不合格产品处理以及
环保、畜牧等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但其屠宰车间的建筑面积设施在墙面、墙裙、顶棚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屠宰车间的分区还不尽合理。对此,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向该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金乡镇保振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通知书要求,正积极进行厂内环境进行整修,对屠宰车间的进行升级改造,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该厂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符合规定要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促进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以本次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与药监、环保、工商、公安、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大对集贸肉品市场注水肉、病害肉和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组织力量采取蹲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私屠窝点、生猪注水进行重点检查,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病死猪肉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为审核清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金乡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7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总结
2012年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商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各项要求,着力围绕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率、进一步规范和抓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执法巡查和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等三方面展开,猪肉市场进一步净化,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
今年来,我们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成立了县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信局、渔牧兽医局、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质量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本乡镇的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8月17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把县城和乡镇定点屠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县政府又出台了《天等县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制定了《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
(二)突击执法,开展多环节监管。
生猪屠宰日常执法工作除了常规巡查监管之外,各部门依各自职责,针对管理各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还不定时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私宰严重的重点区域开展突击联合执法,主要是对全县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场所、摊点以及餐厅、饭店、机关食堂、饭店等肉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整治。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巡查教育25个场点,通报整改屠宰点3个,没收处理私宰肉110公斤,对生猪私屠滥宰和贩卖病死猪肉起到了惩戒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群众积极参与。
一是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场点开展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各类宣传活动日(如3.15、安全生产活动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生猪肉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培养公众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公众生猪肉食品安全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整改,推进场点改造升级。
今年来,我们结合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强化督促各屠宰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台账记录,规范屠宰行为,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已对全县各屠宰场做出整改通知,督促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搬迁改造,其中,县城屠宰场和把荷等两个场点的重新布点改造工作已开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重视还不够。尤其部份乡镇领导对生猪屠宰管理的责任缺乏认识,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虽已成立了县商务执法稽查大队,但目前人员没有全部到位,仅有的一部旧执法面包车已到报废期,执法队不仅是对生猪屠宰执法,还肩负着商务领域中酒类等其他众多巡查执法工作。
(三)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开展执法检查协作还不够。
(四)全面展开乡镇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生猪屠宰量少,业主利润低,不愿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升级。
(五)全县没有一家屠宰场(点)达到资格审核标准。各乡镇屠宰场(点)存在屠宰设施设备落后,经营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环保不过关等问题,群众肉食安全隐患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群众的力量,确保生猪屠宰管理有效开展。
2、加大联合执法。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意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各乡镇应及时组建监管队伍,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监管。
3、加快屠宰场点的设立和升级改造。加快落实县城屠宰场的迁建项目,按标准进行拆迁回建,同时,各乡镇要加快对本辖区生猪屠宰点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第8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2010年三季度工作情况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规范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放心肉”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一至三季度全县共屠宰生猪183924头(其中汇康屠宰生157584头),检出病、死猪260头,无害化处理260头,检出无害化处理占定点屠宰量的比例是1.14‰,净化了全县猪肉市场。总之,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