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经营行动工作汇报(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第1篇:打击非法违法经营专项行动总结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总结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16号)、《黔东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开展严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安委办„2011‟32号)、《施秉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施安委[2011]18号)精神,我交警从4月下旬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发现、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迎按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大队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殷贵平任组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永红任副组长,各交警中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制定下发《施秉县公安交警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施公交
警„2011‟43号),迅速动员部署,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尽快全面启动。并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同时,交警大队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集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从5月上旬至6月中旬,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客运车辆夜间10时至凌晨6时行驶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违法载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货箱违法载人的;非法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的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开展“隐患排除年”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和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施安委„2011‟13号)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三、强化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
会同县安监、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和扶贫开发、水利、工商、质监、商务、监察、司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强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查处取缔,利用各部门现有信息平台,积极推进非法违
法行为信息共享。
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120余人次,打击查处酒后驾驶5起,超速行驶45起,无证驾驶6起,故意污损、遮挡号牌8起。
第2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局
(2007年1月25日)
尊敬的督查组各们领导、各位专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区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机构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我区从2005年6月份开始至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作以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平川区是1985年随白银市建市而成立的一个工业区,全区总面积2016万平方公里,辖区4乡3镇4街道办,总人口19.5余万人,辖区有三级医院1所,二级医院7所,专科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院7所,妇幼保健机构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厂矿企业医务所6家,村卫生院室58家,个体诊所64家。
二、明确目标,加强领导,积极开展舆论宣传
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区卫生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认识,锁定了专项行动目标,即“加大力度,持之以恒,倾尽全力,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明确了工作范围,即“从基层抓起,逐级落实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各种从事诊疗活动的场所全面进行检查整顿”,确定了专项行动的6个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严肃查处非法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四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五是严肃查处利用B超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六是严肃查出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区上成立了“白银市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下发了《白银市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行动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为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我们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普及了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同时加大曝光力
度,及时将专项行动的进展、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设立了3个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为专项行动营造了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共同参与,配合默契,专项行动进展顺利的工作局面。
三、全面调查、联合行动,做到打防并举
按照《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积极行动,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做到了抓紧、抓细、抓出实效。为确保专项行动层层落实,我们按照方案要求,首先在全区范围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明查暗访和拉网式排查形式,开展了全面调查措底,做到坚决不放过一个细节、不隐瞒一点真相、不漏掉一个死角。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对我区医疗市场存在问题进行了初步梳理,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存在一些无证行医现象;二是个别医院仍存在科室承包现象;三是部分药店存在无处方抓药、坐堂行医现象;四是超范围行医、摆摊设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着;五是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利用B超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针对这些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了无证个体诊所、科室承包、摆摊设点、坐堂行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为重点打击对象,同时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全面行动计划,组织7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大规模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了一些非法活
动。专项行动中,全区共出动巡回宣传车15余次,检查人员170人次,检查单位56家(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乡镇卫生院7所,个体诊所26家,村卫生室8家,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家);处理各类举报案9件,警告3户,责令改进12户,通报批评3家,取缔无证行医4家(包括摆摊设点2家),自动关闭2家,查封地下皮肤性病诊所2家,吊销执业许可证3家。典型的案例有:对靖煤公司职工总院外包皮肤性病科室,予以查封并全区通报,责令整改;平川区人民医院内科2名护理人员无证上岗,责令整改;平川区养生堂大药房坐堂行医,责令整改;郭玉琴内科诊所非法给某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及做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区卫生局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证》,区计生局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向全区通报;接市卫生局转省卫生厅督办平川区宝积中心卫生院出租科室一案,区卫生局时调查处理,责令卫生院收回出租科室。2006年12月26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顶住说情风,查扣了假借省计生委乳腺疾病普查普治项目办公室名义,打着查治农村妇女病的幌子,借助虚假宣传出售高价药品的赵峰等8名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诊疗设备。此案我们正在调查取证,也将给予严厉处罚。
四、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随着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渐趋规范,这一民心工程切实取得了实效。目前,全区非营
利性医疗机构无一家有科室出租、承包行为,无皮肤性病诊所,无妇产科诊所,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无证上岗、药房坐堂行医、无处方取药行为得到明显改善,摆摊设点,游医、假医现象极少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再未发现。可以说,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明显减少,打击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后我们将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把关,合理规划、设臵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臵标准的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通过这些大量工作,使我区非法行医活动得到有效根除,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
打击非法行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活动开展以来,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专项行动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及体制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工作难度大,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大量艰巨的任务还
在后面。这次省督查组的到来,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动力,我们将按照督查组的指示和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3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镇水字[2011] 号
镇巴县水利局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水利局:
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对专项工作进行精心安排部署,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专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
为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进行了扎实安排。一是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扎实安排,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这次专项行动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为重点,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从而予以严厉打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镇巴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河道采砂现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河道整治工作力度,强化工作领导,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县政府成立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水利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文广局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以县城泾洋河七里沟河道违法侵占河道整治和泾洋河河道采砂整治为重点,向其它河道延伸的方式,着重对违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禁采区采砂、机子打砂排放浑水问题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彻底禁止了在禁采区采砂的行为,制止非法采砂30起,取缔禁采区采砂3户,依法查处非法采砂案件5起,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罚款1500元;制止向河弃土30余起,查处向河道倒土3起,罚款500元;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侵占河道行为进行处理,经过前期告知,其中有三处自行拆除违法修建河堤,消除了防洪隐患,对5处拒不拆除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河道强制清障决定书》,于5月19日,由由县水利局组织国土、住建、文广、泾洋镇在县法院、公安局的配合下,参与联合执法人员60人,组织挖机依法强制拆除5家违法修建的河堤,消除了防洪隐患,极大的震慑违法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查涉河建设项目13个,对未经审查同意的2起占用河道建房的违法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和“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在简池镇渔洞河非法占河道建河道影响河道行洪当事人做出了限期拆除、罚款的行政处罚;审批办理河道采砂许可5本,征收砂石资源费23万元,堤防工程维护费7.94万元。依法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严格执法,打击违法,今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案件5起,取缔粘网、地笼500余张付,收缴电鱼器5台,没收非法捕捞水生野动物小鲵2次499条,价值30万元,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放归自然河流,依法查处非法贩运大鲵一起90条,价值6.48万元,作出罚款10300元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县渔政部门和各乡镇成立了巡查工作组,快速反应,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制止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水政监察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渔业法》、中省《河道管理条例》、省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水资源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为,确保按程序办理。三是加强执法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对重大违法行为按照一般程序采取立案办理。今年以来,立案22起,结案8起,另外5起已强制消除违害,但罚款义务还未履行。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针对这次专项行动所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密防范,随时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以维护良好的水利生产秩序。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有关职能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和审批审查,长期保持高压态势,有力震慑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使一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无可乘之机。
附:
1、打击水利行业共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统计表;
2、打击水利重点区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统计表。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 报告 抄送:县安委会。档
(二)
第4篇:打击非法工作汇报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5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灵武市“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争当全区经济发展排头兵”的伟大实践,确立在银川市争创一流、在全区争先进位的“双争”目标,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做到经济发展增速不减,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不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态势。
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4起,同比下降26.9%;死亡13人,同比下降23.5%,占全年控制指标24人的54.2%;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7起,同比下降52.8%,死亡13人,同比上升8.3%,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4.6万元,同比上升29.9%;火灾事故217起,同比下降23.6%,直接经济损失4.59万元,同比下降45.3%;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
国务院《通知》下发以后,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精神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0】18号),对各 1
乡镇、部门、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先后组织建设、交通、工业商务等部门举办《通知》精神宣贯班5期240人次,重点从企业管理人员最敏感的生产安全事故赔偿标准入题,组织重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系统学习了《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了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9月3日开始,我市集中组织对辖区煤矿、化工、冶金行业企业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都能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深入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个生产环节、工序、岗位安全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完善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执法行动6次,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行为16起。一是制定了《灵武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打非工作重点,细化部门分工,为打非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先后两次组织市委、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安委办对各部门打非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强化工作落实,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安委会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先后两次召开
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打击打“三非”、防“三违”、治“三超”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整合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三是健全完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将打非工作纳入全市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使打非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三)突出重点,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继续深化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战”成果,充分利用移动电子警察、测速车等现代化监测设备,采取交通管制、随时变换检查地点等方式,疏堵并举,加大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共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610多人次,查扣车辆627辆,暂扣无证无牌摩托车237辆,行政拘留97人,罚款100多万元。在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0多起,罚款6.8万多元,行政拘留5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认真吸取银川市“1.29”、“5.29”西塔酒店用品市场和银川旧货市场两起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了全市“百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三合一”建筑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物流、仓库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公众聚集场所121家,发现火灾隐患240余处,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50余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责令“三停”、强制封停隐患单位5家。煤矿专项整治方面。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检查的方式,增强检查的实效性,共帮助企业整改隐患75条,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13份。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
关闭两个攻坚战,严格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10万吨以下煤矿的通知,制定方案,组织对辖区内昊盛等3个矿井实施了关闭,并督促高闸煤矿投资1000多万元实施了30万吨/年的扩能改造。非煤矿山专项治理方面。结合矿产资源整治行动,查处非法采石采砂行为7起,查扣装载机17台,对东任路两侧两家砂石厂实施关闭。从制度建设、作业环境、安全距离和开采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共下发《整改指令书》29份,督促整改隐患48条。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工程分包挂靠、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施工方案擅自组织施工、更改设计的违法行为,加强塔吊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了事故的发生。压力容器专项整治方面。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生产、流通、储存、使用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好气瓶的检验检测,切实落实气体生产企业、加气站等各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严格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彻底治理气瓶安全隐患,有效杜绝了气瓶充装、使用不当和报废气瓶引发的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措施,全力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节、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9月17日,我市召开了第四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一”国庆节暨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0】20号)等四份文件,深入分析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对十一期间、中阿经贸论坛
以及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根据全市安排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行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公安消防牵头,组织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加油站、民爆公司、商场、网吧以及宝塔、宝丰、甲醇厂、马莲台电厂等1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当场责令整改隐患171处,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23份。二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安监、供电等部门对辖区主要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共检查工地19个,责令停止施工4个,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7份,责令整改隐患52处。三是由城区街道办牵头,组织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电气修焊、石材加工等168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责令整改隐患310处。四是深刻吸取区内外及我市“8〃2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及时召开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协调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发【2010】7号),组织对辖区内各条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进行了排查,重点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了治理,采取强化路检路查、增设测速照拍系统、警示标志、减速带等综合措施,切实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另外,各乡镇、文化旅游、电力、供水等部门按照全市的安排部署,分别在本辖区、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150家,整改隐患820处。目前,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正在进行。
(五)加快步伐,稳步推进煤矿“六条生命线”建设
目前,全市5家煤矿中除佳能煤矿、京盛煤矿正常生产外,其他煤矿都正在进行技能改造、新井建设。根据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的有关文件要求,9月1
2日,我市组织对辖区煤矿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矿井“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都已经建立,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有主观认识上的偏差、矿领导班子配备不完整等问题,存在以中层生产管理人员代替领导下井的现象,对此,检查组当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纠正,责令限期改正。关于煤矿井下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目前除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系统尚待落实外,其他四项系统都已形成,运行正常。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跟踪督促煤矿企业六条生命线建设落实到位。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防死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