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精选8篇)_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时间:2022-06-21 07:09:4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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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雁过拔毛式专项整治方案

土桥镇中学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 告

根据芷教党发【2016】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办学行为,强化组织纪律和制度,切实提教育形象,我校于五月份特制订印发了《邓家铺镇中心学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全镇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中心学校纪检监察室牵头,监督检查全镇十四所中小学校,分工负责涉及相关学校的财政资金,项目,保障经费使用情况,分类统计,贫困寄宿生补助发放情况,营养餐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二是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对象为完小及以上学校,群众有反映的重点学校。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下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学校教育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经费保障计划、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整治惠民补贴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不规范,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题,1 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公用经费、惠农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中小学违规收费、乱摊派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择校费、校服费、试卷费、降温保暖费、饮水费、教育基金等,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住宿费,强制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各类商业保险、搭餐住宿等问题。

3、整治学校基建工程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招投标采购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在大额资金安排、工程建设(维修)项目安排等方面从中谋取利益的问题。

4、整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是全面清理排查。全面排查基建项目和营养餐等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快速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改进或有效预防的措施和办法。

四是注重整治实效。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整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我镇学校全体领导、教师进一步充分认识到了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重大意义,以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办好事,加快教育发展,树学校光辉形象,展教师廉洁风格,办人民满意教育,赢社会良好口碑。

第2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篇1:“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x届纪委x次全会、市x届纪委x次全会和县x届纪委x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纪委牵头在全县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对象全县范围内具有执法、监管、审批、公共服务职能的科室科级及以下干部;全县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乡镇、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主要包括以下x个方面:1.严肃查办扶贫救灾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扶贫开发、救济救灾、惠农补贴、低保医保,以及基层“三资”管理使用和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挤占挪用等问题。2.重点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包括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乱吃乱喝、胡支乱花,挥霍浪费、大操大办喜庆事宜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3.严肃查办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偿款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4.严肃查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基层执法、监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或市场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收受红包、烟酒、购物卡、有价证券等礼金礼品,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影响坏、群众怨气大的问题;职级不高、位置重要的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利用所在的特殊部门或垄断行业,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敲诈勒索等问题。5.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包括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案件,特别是“一把手”或小官大贪、小官巨贪等严重腐败案件。6.严肃查处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主要包括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安排部署不力、推进迟缓,查处不够坚决有力、整治成效不明显,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单位部门各负其责,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抓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党委(党组)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发挥好牵头总揽作用。县直单位和部门要针对本部门涉及的整治内容出台针对性的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部门特点。乡镇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查究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坚持创新方法、从严执纪原则。创新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坚持县直部门相关股室与乡镇基层站所、村居一起抓,违纪与违法问题一起查,立足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绝不姑息手软。(三)坚持常抓不懈、建章立制原则。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抓不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注重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在工作实践中细化完善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部署(4月中旬前)1.成立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xx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xxx任组长,县委副书记xx,县委常委、纪委书记xxx和全体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琛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成立本级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2.制定方案。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专项整治办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备案。3.宣传启动。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级专项整治办、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8月中旬)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县乡村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1.全面自查。组织本地区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县直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3.汇总分析。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三)督查问责(9月-1O月)1.重点督办。县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单位分期分批交办、督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2.实地抽查。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乡党委、纪委及各级相关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2.全面总结。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五、工作要求(一)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县委、县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本乡镇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强协调联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强与下级党委、纪委的沟通对接。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地区和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三)实行快查快结。各级纪委和纪检组要创新履职方式,整合力量,通过自办、提级督办、分片联办和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实行县纪委直接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四)注重整治实效。各级纪委和纪检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附件:xx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篇2:“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x届纪委x次全会、市x届纪委x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由区纪委牵头在全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室所,区财政、发改、农业、扶贫、民政、国土资源、住建、房管、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以及公安等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2.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三、组织领导(一)成立xxx区“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xxxxxxxxxxxxxxxxx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区纪委(监察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信访局、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的协调查处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行为的责任追究;负责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村级纪检员队伍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工作。2.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协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和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在受委托履行公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问题;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3.区信访局:按照有关规定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4.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环节和建设全过程的稽查、监管、指导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治乱、减负以及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5.区教育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教育收费、招生、办学、家教家养等教育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6.区公安分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生的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查处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或者挪用集体财产等经济犯罪类案件;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7.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残疾人、民族宗教等民政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8.区财政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涉及村(社区)的财政资金、项目等数据提供和核对,以及有关政策界定、把关等工作;负责协调查处有关财政违法行为,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牵头整合、规范涉农、民生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负责进一步健全“村账乡代理”制度,严明基层财经纪律;负责牵头清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发放工资、津补贴的情况;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社保医保、就业创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0.区国土资源分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行政审批和项目管理等国土资源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单位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2.区房管分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等房地产管理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单位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3.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燃油补贴、农村公路建设等交通运输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4.区水利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民生水利工程等水利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5.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村级财务大清查,开展农业、农机、畜牧水产各类惠农补贴发放和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盘剥克扣、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收受贿赂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重点村(社区)的审计工作和涉农工作的业务督导、政策解释、数据统计,以及有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等工作;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6.区林业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涉林惠农政策落实、森林资源开发管理等林业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7.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医疗计生服务收费等卫生计生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8.区审计局:负责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在专项整治中的保障与监督作用;负责完成有关审计工作任务,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协助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9.区扶贫办: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扶贫开发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单位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20.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排查;负责督促指导村(居)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向村(居)民公开;负责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查处本辖区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办”)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纪委(监察局),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xxxxxxxxxxxxxxx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报表报送;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工作。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部署(4月下旬)1.制定实施方案。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武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区专项整治办备案。2.层层动员部署。4月下旬,召开全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注重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在所辖村(社区)张贴市专项整治办下发的《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告群众书》。3.畅通举报渠道。坚持开门整治,区专项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辟专栏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并开通专门举报平台,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跟踪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的处理,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二)清理核查(4月底—8月底)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1.全面自查。自查时间起点为2013年1月,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各站室所及所属村(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对本单位本系统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排查,各单位都要建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举报排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认真梳理分析,排查问题线索,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3.专项督查。区专项整治办将组织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围绕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采取随机抽查、重点剖析、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督查。4.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区专项整治办及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举报排查和专项督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5.汇总分析。区专项整治办按要求对全面自查、举报排查、专项督查和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三)督查问责(9月—10月)1.重点督办。区专项整治办将确定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分批交办、督办。各相关单位在完成交办、督办问题的同时对本部门本系统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办。2.实地抽查。区专项整治办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责任,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武各相关单位要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2.专项评估。区专项整治办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武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中“排查问题线索、查办典型案件、出台制度规范、群众对专项整治满意率”等情况开展专项评估,对评估靠后的单位将实行问责。3.全面总结。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武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形成总结报告上报至区专项整治办。区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区委、区政府和市专项整治办报告。五、工作要求(一)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委(党组)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二)协调联动。要建立并落实“区负总责、各单位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党组)的关键作用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执纪作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区专项整治办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和调度。(三)快查快结。区纪委要整合力量,通过自办、提级督办和分片联办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直接提级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四)确保实效。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附件: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拨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篇3:“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x届纪委x次全会、市x届纪委第x次全会、县xx届纪委第x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纪委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推动中央精准扶贫目标实现,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享受改革发展的实惠。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县财政、发改、农业、扶贫、民政、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林业、水库移民开发、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以及公安等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⒈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⒉在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⒊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⒋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⒌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主要包括基层执法、监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或市场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收受红包、烟酒、购物卡、有价证券等礼金礼品,社会影响坏、群众怨气大的问题;职级不高、位置重要的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利用所在的特殊部门或垄断行业,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敲诈勒索等问题;⒍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包括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胡支乱花,挥霍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⒎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主要包括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听之任之,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安排部署不力、推进迟缓,查处不够坚决有力、整治成效不明显,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各级党委(党组)对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发挥好牵头总揽作用。县直相关单位和部门针对本部门涉及的整治内容出台针对性的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部门特点。各党委(党组)要发挥关键作用,把“雁过拔毛”式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坚持创新方法、从严执纪原则。创新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坚持县直部门相关股室与镇街基层站所、村居一起抓,违纪与违法问题一起查,立足抓早抓小,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绝不姑息手软。(三)坚持常抓不懈、建章立制原则。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抓不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注重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在工作实践中细化完善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启动(4月中旬)⒈成立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祁东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委书记xxx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xxx,县委副书记xx(牵头抓),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xxx(具体抓),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xx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xx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周志成、县监察局副局长、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兼)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成立本级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由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⒉制定方案。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专项整治办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备案。⒊宣传启动。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级专项整治办、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8月底)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县乡村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⒈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各乡镇(街道)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本地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门的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址,畅通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员、群众监督的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自查中发现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进行查处。⒉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要对涉及专项治理内容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及时组织力量快查快办,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街道)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件制度,逐件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调查组,逐件提出查办方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周密细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每件案件都能查清查透。要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置。对于轻微的违纪问题,要视情节采取当面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警示性工作方法,使日常性执纪监督成为常态。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⒊汇总分析。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工作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8月26日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三)督查问责(9月—10月)⒈重点督办。县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对于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县纪委要直接查办、督办,以促进问题解决,确保群众满意。要围绕问题线索的批转、核查、处理等环节,突出查办重点、设定批转时限、提高查办时效、明确结案标准、加大催办力度,确保及时办结、处理到位。⒉实地抽查。县专项整治办、各乡镇(街道)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县直单位及乡镇(街道),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⒊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及县直相关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的,对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适时选取一些典型案件集中公开曝光,以案促治,确保实效。(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⒈建章立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中发现、查处的问题逐一分析汇总,分析问题根源,从体制机制入手研究解决办法。要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基层党风政风问题,特别是基层“四风”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探索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的新模式。⒉全面总结。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县委和市专项整治办报告。五、工作要求(一)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副书记为主要责任人,纪委书记、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纪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强协调联动。按照省委提出的“省统筹、市州负责、县乡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工)委的关键作用和纪(工)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强与下级党委、纪委的沟通对接。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乡镇(街道)和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实行快查快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特别是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创新履职方式,通过自办、直接督办、分片联办和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实行县纪委督办或实地直接查办。(四)注重整治实效。各纪委(纪检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上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附件:xx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中共xx县委办公室

第3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根据《**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公路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局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清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县公路管理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县公路管理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肖华军任组长,欧阳起湘、陈帅东、刘爱华、谢志学为副组长,李承武、李涛、谭天易、陈书法、罗勇、江日丽、雷永奇、邬志红、罗军月、邓爱社、欧一宣、呼红飞、唐斌、刘富厦、刘小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察室,由刘爱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动员部署

4月20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并部署了本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在会上,局纪委书记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安排部署了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党总支书记局长肖华军对本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通过文件精神学习,广泛宣传,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的行动上来。二是强化组织、明确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党总支书记为全局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纪检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股室的专项整治负主责,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专项整治工作负专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人人有责。三是狠抓整改落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对照县委、县纪委两个专项整治的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及时整改,及时逐级报告。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两个专项整治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有保留、整改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个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迅速制定方案 4月20日,“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们制定下发了《**县公路管理局局“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桂路党[2016]15号),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查处**年以来,公路系统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至12月底结束,分部署启动、清理核查、督查督办、总结规范四个阶段进行。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根据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整治、查处和纠正五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二是扶贫开发领域等;三是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等;四是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等;五是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

四、自查自纠情况

4月下旬开始,我们组织局机关相关人员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职责,今年对我局**年—**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交通扶贫资金和土地征收补偿款等项目资金分配开展了自查工作,对是否存在向群众违规筹资摊派,是否存在在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是否存在乱收乱罚索要卡要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一是财政专项资金方面,重点整治截留、私分、套取、骗取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或利用职务便利在财政补贴项目申报、审批和发放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主要涉及车船燃油补贴和交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二是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整治公路建设过程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三是办理群众事务方面,重点整治滥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问题。逐一排查问题,对公路工作过程和环节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零容忍”,自查全局**年—**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立项2082.37万元,己拔4017.29万元。确保整治不留死角,其中自查自纠中发现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抽查欧阳海乡下山村、团结圩乡洋塘村、樟市镇京口村均未见招投标相关资料;从养护专项资金中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列支拨付村级资金17万元等问题。

五、整改情况 1、关于从**年养护专项资金中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列支拔付村级资金问题。经查,公路局从**年养护专项资金中列支的新农村建设援助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渠道下拔到各村委会,各村委会用于道路建设、维护等资金开支。为加强对各科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县政府已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办,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有关事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关于欧阳海乡S214-下山村李家山公路路况较差,道路养护不到位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该路段的管护主体为乡镇和村委会,属行政村日常性养护公路,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元/公里养护资金,由乡镇和村委会负责具体养护工作。现我们已责成欧阳海镇政府和下山村委会履行养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级养护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道路养护,确保道路通畅和路面平整完整。同时,今年县财政又安排了130余万元的养护补助资金用于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确保条条公路有钱养,条条公路有人管,管理能到位。

今后,我局将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集中整治向用制度规范转变,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第4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新田县思源实验学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田县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教发„2016‟16号)的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我校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省、市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学校行政人员、财会人员、班主任、教师等。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住宿生补助、贫困生补助等涉农、民生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上级或其它专项资金等问 1

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学生收费问题,食堂承包和变相承包,挤占学生食堂资源和经费用作其它用途的问题;

4.在各类工程建设、各类设备采购、各类保险定保购保、各类资料征订中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佣金、乱发(滥补)等问题。

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重点是在招生招聘、办学审批、学籍管理、职称申报、考核等级认定等教育领域内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5月上旬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5月上旬)

1.成立机构。成立新田县思源实验学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学校校长骆剑任组长,副校级干部任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

2.制定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局专项整治办备案和汇总上报。

3.宣传启动。各学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教师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5月下旬-8月底)

根据县教育局的整治精神,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各类面向学生的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务大清查、各类工程建设和各类保 2

险定保以及各类资料征订大核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摸底。

1.全面自查。我校以2014年9月为时间起点,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对照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对照群众需求、意见呼声,结合实际,对照重点整治对学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如实填写附件2表格,于5月8日前上报教育局专项整治办。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5月上旬-10月)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班级、教师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学校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县教育局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担负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强与校长室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3

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

(四)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学校专项整治办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746-4767880,学校将对清查出的问题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开,接受辖区内群众监督。

(五)注重整治实效。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

新田县思源实验学校

2016年5月2日

新田县思源实验学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密切配合新田县教育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经学校行政研究,成立新田县思源实验学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现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一、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人所挂年级涉及专项整治内容的工作,负责落实教育收费、招生、办学等教育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协助调查处理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教育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骆 剑

副 组 长:陈石新 胡明 周晓辉 文华新 成 员:欧曙斌 乐红军 欧卫平

蒋衡山 肖新军 周道华

新田县思源实验学校

2016年5月2日

第5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心得体会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心得体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响应《湖南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认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发动人民群众一起来反腐败,不仅能把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铲除,同时能增强党的向心力、公信力。

引导“群众”参与反腐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公民参与反腐倡廉建设,行使参与权、监督权,有利于监督公共权力运行,防范和纠正公共权力滥用,防止腐败的发生,使公共权力更好地用于为广大人民谋求福祉;把相信和依靠群众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坚持群众工作路线,并按照群众意愿改进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成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力量。

引导“群众”参与反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人民群众对社会现实有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深恶痛绝。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据近几年媒体在对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反腐倡廉建设一直高居前列。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重要腐败案件也是在党员群众的积极支持参与下告破的。

引导“群众”参与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反腐败真正的目的是维护群众利益,因为腐败造成的任何损失最终由人民群众来买单。反腐倡廉建设总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急的、最怨的、最盼的事情,就是反腐倡廉建设最需要着力的方面,他们对腐败现象有切肤之痛。人民群众参与越广泛,留给腐败的空间就越小。通过深入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能进一步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引导“群众”参与反腐是反腐倡廉败稳步推进的有效补充。全球反腐败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反腐倡廉建设,而不是由政府唱独角戏。组织和引导党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这在一定程度弥补了专业反腐力量的不足。同时,也使人民群众在参与中加深了解和认识,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因此,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须借助“人民力量”。只有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念贯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 ,搭建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天地线”,才能取得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写稿人:屈纯保 2016年6月15日

第6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

第7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XX〕85号、内政办发电〔XX〕48号文件的要求,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在主要媒体上公告关闭取缔企业名单后,国土资源、安监、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注销相应的有关证照,公安部门停止火工品供应,电力部门停止电力供应,当地政府要组织恢复被关闭企业的矿区地貌、遣散从业人员。各督查组将于10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验收,严格按上述标准执行;四要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作进展缓慢的个别盟市,各督查组要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尽快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网吧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网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霍山县成立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网吧整治工作,组织学习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六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六安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分析网吧存在的主要问题,认清网吧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霍山县文化局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起草制定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网吧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了网吧整治工作的目标,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执行。在整治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参加整治小组会议,布署整治工作,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网吧经营场所检查网吧经营活动,强调网吧整治工作不能走过场,要依法行政,查出的问题,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吊销《许可证》的吊证,确实规范网吧经营秩序。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在网吧整治过程中,我局加大了网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3月网吧整治初期就向各经营业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行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电视上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播放了宣传标语,公告了《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为网吧经营场所制做张贴了“未成年人不得入内”标识牌,提醒经营业主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警诫未成年人不要进行网吧经营场所;多次召开了网吧经营业主会议。组织经营业主学习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对网吧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指出了网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网吧规范经营的要求。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向县政府建议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有文化、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和电信、移动等电信部门组成的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协调会议,并要求在整治工作中要互通情报,相互配合。5个月来,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12起,接到工商部门移交案件9件,公安部门互通的情况通报4起。我局通报给工商部门无证经营情况3起,通报给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要求暂停接入服务函件5件。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对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网吧进行了查处,公安机关对涉及互联网信息安全、未实行实名上网的网吧进行了检查,工商部门取缔了无证经营的黑网吧,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的网吧给予了暂停接入服务。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把解决接纳未成年人

、超时营业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从3月18日开始,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全县网吧进行了检查,有时在早上5时,有时在晚上12时以后,有时在中午、下午下班之后、有时在周未,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无证经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58人次,检查网吧经营场所458家次,行政处罚18家次,其中:罚款13家次,停业整顿5家,处罚金额5000元。另外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网吧2家,是历年来网吧整治处罚力度最大的一次。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为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在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的同时,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提高的网吧整治工作方针,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了经营管理责任状,配合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开展告别网吧学生联合签名活动,积极向财政部门要求在罚没款中解决一定的举报奖励经费,积极探索网吧长效管理机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个月的网吧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到达了预期目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

1、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效果难于巩固,由于全县网吧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素质不高,依法经营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之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专项整治过后,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现象有可能抬头。

2、少数网吧存在安全隐患,受场所制约,县城约有4家网吧安全出口通道窄小。有个别网吧楼梯私自安装推拉门,导致出口通道不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网吧卸载监控软件现象严重,根据省市文化部门的部署,去年,我县统一安装了网吧监控软件。网吧监控软件的安装,加强了我局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个别网吧为逃避监管,私自卸载网吧监控软件,给网吧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4、学校管理工作滞后,国务院规定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学生只能进入学校内部的微机房上网学习娱乐。而学校电脑等上网设备不够完备,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的上网学习娱乐需要,导致部分学生走向网吧,沉迷于网络游戏。

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加强网吧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将在今后的网吧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经营业主的培训,提高网吧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继续加大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秩序。积极配合学校和共青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学生自觉远离网吧,保护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

第8篇:专项整治汇报

阳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国务院的总体布置,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72号文、和省局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针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现状,结合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一”要求,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无小事,我们肩负着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重要使命,不仅责任重大,而且关乎老百姓生命安全。因此局党组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n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今年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全国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开展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并逐项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暑期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和流通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对假冒伪劣葡萄酒、辣椒制品、含有罗丹明B火锅底料、调味品、王老家牌糖水麻山药罐头、流通环节含“瘦肉精”肉制品、“双鸽”牌问题肉制品、邯郸华大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涉嫌问题食品、不合格蜂蜜、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不合格、问题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行动。为确保各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结合监管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强化日常市场巡查执法力度,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领导督导责任和网格人的监管责任。由于组织得力,措施到位,目前年我局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 21 起,罚没 6.5万元,规范食品经营行为189 次,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300 余份,下达整改通知书21 份,没收过期、失效、“三无”、不合格食品 110公斤,立

案查处无照经营4 户,罚款2000元,有效整治和规范了我县食品市场经济秩序,使辖区市场销售过期、变质、“三无”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改观,为全县人民群众建立起了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强化食品和乳品抽样检验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食品抽样检查计划,每月认真开展食品的定期抽检和快速检测,对涉及民生的重要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以及高风险的食品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应急抽检和专项抽检,深入贯彻工商食字{2011}3号和【2011】172号文深入开展了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为监管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乳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特别是保证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每周定期抽检。严格规范抽检程序,留存抽样检验记录,每月按要求及时向市局上报抽检情况及后处理结果。1至11月,我局在县级财政拨付8万元抽检经费的情况下,按计划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试剂发放给各基层分局进行食品的快速检测。快速检测食品286个,婴幼儿配方奶粉也已经抽样检验30个批次,成人奶粉3个其他食品20个。

四、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严格实施流通许可。我局按照(工商食字){2011}67号文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食品流通许可的实地核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流通许可证的核发。近期,按照省局《关于切实做好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我局正在对辖区乳制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和许可范围进行重新审查核定,并以此为契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严格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要求和发证条件的,依法予以注销和撤销;对条件较差的食品经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不符合新规定要求的乳制品经营户,限期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截至目前年我局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份,变更份,注销户,其中核发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 户,变更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户,经营范围取消乳制品经营的户。食品经营户户。

五、加强监督食品经营者自律工作。首先是严格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把好进货质量关,要求食品经营者对供货者索要其合法证照,索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保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并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对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问题食品造成事故的,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给予严厉处罚,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上半年查处的食品案件中有 3起为未按规定查验证照和相关文件材料的,罚没达 6000 元。

三、整治行动中取得的经验: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到所建立起了完善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协调联动,确保了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二是要广泛发动群众,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广泛发动,可以提高群众警醒意识、安全意识,又可以依靠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线索,为工作开展提供充足信息资源;三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整治工程,要依靠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次活动中,由我局和,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形成一股合力,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通过十多天的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农村食品经营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农村食品安全常识不普及,很多老年人在家中经营食品店,文化水平较低,没有识假辩假能力,使一些批发商有机可乘。

二 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当落后。农村食品安全的信息网络还很不完善,多数地区信息滞后,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三是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不到位。面对当前农村食品市场量大面广的实际,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还不够密切,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发挥作用不明显,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参与意识淡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

四、下一步食品安全工作思路

我局将继续在市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流通环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要实现新突破。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继续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名优企业带动战略,推动食品质量的提高。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市场准入。

三是将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和旅游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特别是对农村、校园、偏远山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宣传。重点是对其普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不不合格食品的辨别能力,知道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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