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有保障大排查工作汇报(精选5篇)_基本医疗保障年度总结

工作汇报 时间:2022-06-02 07:34:0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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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有保障大排查工作汇报(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基本医疗保障年度总结”。

第1篇:医疗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报告

医疗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报告

按照《关于派出工作组赴县开展督查工作的函》相关要求,现将基本医疗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生育秩序整治、卫生健康项目建设、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对各乡镇在健康扶贫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共计梳理出问题31条,主要包括:1.个别乡镇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不高;2.非贫困户医保报销后个人医疗支出仍然较高;3.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手续不齐全未报销医疗费用;4.部分非贫困村村卫生室无设施设备;5.慢性病患者需长期服药费用较高等问题。对梳理出的问题及时与扶贫部门对接,并由健康扶贫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逐村逐户进行追踪核实,并及时联合医保、民政、红会等部门制定“大排查”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经排查基本医疗保障总体到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十免四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二)健康扶贫精准推进。一是持续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按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截至7月,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共计救助患者621人,救助资金82.5746万元。实现贫困患者县域内及依规转诊县外住院、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5%以内。二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按照医保目录范围开展诊疗、检查和用药,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压床、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违规行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95.8%。三是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县2380户996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签约服务率达100%。四是全面推进合格村卫生室建设。全县88个贫困村村卫生建设已全面完成。为全面掌握村卫生室现状,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全县18所乡镇卫生院对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安排业务人员对88个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乡村医生配备、药品器械配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顺利通过脱贫验收。目前48所村卫生室已完成设施设备配备,剩余23所贫困村卫生室设施设备目前已挂网采购。(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16年以来,共计实施卫生建设项目5个,其中:老街、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已投入使用;片区包虫病康复治疗中心及防控实验室建设,即将投入使用;藏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1900万元,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妇计中心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860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2018年投入80万元实施、两所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购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智能体检设备,已投入使用。积极争取2020年储备项目: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大楼,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争取项目资金3900万元,完成科研,进入初设阶段。(三)生育秩序整治深入推进。一是深入调查,掌握情况。2016年至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队进一步细化为四个小分队全面深入各乡镇,走村入户开展违法生育清理工作,通过全力摸排,2016年出生451人,违法生育62人;2017年出生544人,违法生育39人;2018年出生616人,违法生育36人;2019年上半年出生358人,违法生育26人政策外多孩率7.2%。二是层层落实,严格考核。坚持党政、部门、业务“三线”开展工作,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一票否决”不变,每年逐级层层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规划,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任务,并将生育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单列考核内容。三是建章立制,包村包户责任落到实处。确定的生育秩序整治重点乡(镇)为、宗麦、科马、下罗科马等牧区乡。针对重点乡实行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明确包村责任人,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联系达生育上限育龄妇女,已落实包户数7174户,已联系达生育数量上限育龄群众1641人,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1229人,落实率为75%;落实长效避孕措施20人,兑现奖励金6000元。截止目前,历年立案并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案件768件,分期征收社会抚养费144万元。四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2019年共确认奖励扶助531人,其中:新增奖励扶助72人,退出44人;特别扶助20人,其中:子女伤残4人,子女死亡16人;少生快富70户。截至目前,共计兑现计划生育奖励金38.472万元,其中特别扶助17.472万元;少生快富21万元,全部经一卡通打卡发放。

二、存在的问题全县卫生健康系统

深入贯彻全省、全州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健康扶贫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虽然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对健康扶贫政策进行宣传,但仍有部分贫困户对政策知晓率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贫困人口的主动就医意识。二是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还不深入。由于群众思想觉悟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差,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不积极主动,导致达生育上限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理想,政策外多孩率较高。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不够明显。虽然各乡镇卫生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实施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但由于宣传、服务力度和质量不高,导致贫困户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不高,“重签约、轻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继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先诊疗后结算”、“十免四补助”“两保三救助三基金”等扶持政策,优化“一站式”结算服务,继续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巩固提升已脱贫人口救治成效,完成贫困人口救治任务;按照回头看“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和清单,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加快村卫生室设施设备配备,确保顺利通过村退出验收。(二)深化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组织召开全县生育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强化生育秩序整治摸底工作;继续加大对达生育上限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三)加快推进卫生健康项目。在保证安全和质量前提下,加快推进县藏医院医技大楼和县妇计中心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在年度前投入使用。

第2篇:贫困退出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认定

附件7

贫困退出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认定

一、政策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厅字〔2016〕16号),国家卫计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5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7〕19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办字〔2016〕72号),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陕脱贫发〔2017〕21号),省卫计委、省扶贫办印发《陕西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规划发〔2016〕48号)等文件,制定本认定标准和程序。

二、认定标准 1.贫困退出标准

(1)贫困户退出标准:是指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2)贫困村退出标准:是指村有标准化卫生室。

标准化卫生室是指:建设规模不少于60平方米;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且“四室分离”;卫生室原则上配备1名或1名以上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不具备医生配备条件的,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定点服务。经县级卫计部门认定,相邻两个贫困行政村,总人口不超过1000人,服务半径不足5公里的,原则上联合设置卫生室;距离乡镇中心医院5公里以内贫困村(行政村),原则上可以不设村级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代为服务。(3)贫困县退出标准: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达到100%。

2.相关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四重”医疗保障体系。

(2)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规范转诊程序;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政策。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院就诊,新农合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门诊报销额度较非贫困人口多20%。

(5)符合大病集中救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大病救治措施。(6)经过“四重”医疗保障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

三、认定程序

采取随时达标,随时进行核查、初审和审核。农户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的认定,4月底前完成县级核查认定,5月底前完成市级初审,6月底前完成省级审核。患病贫困人口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村标准化卫生室认定工作应于9月上旬完成县级核查认定,9月中旬完成市级初审,9月底前完成省级审核。其认定程序如下:

(1)县级卫计部门对拟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认定标准,组织核查认定,形成核查认定报告,报同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市级卫计部门。

(2)市级卫计部门对县级报送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核查认定报告进行初审,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形成市级初审报告,报同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时将拟退出贫困县的市级初审报告报省级卫计部门。

(3)省级卫计部门组织对市级报送的拟退出贫困县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形成拟退出贫困县省级审核意见报告,报省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4)延安市、韩城市相关认定工作由同级人社部门会同卫计部门共同完成。

第3篇: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制度

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1、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险管理制度,由医务科负责监督制度落实。

2、医院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3、医院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4、医院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医疗保险(离休干部)病历、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以下统称“证、卡”),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

5、医院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急性病3-5天、慢性病7-10天、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30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病情无关的药品。

6、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者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

7、医护人员要核对参保病人诊疗手册,如发现住院者与所持证件不相符合时,应及时扣留相关证件并及时报告医务科,严禁冒名顶替住院。

8、做好医保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定医保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

9、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的普通医保病人、肿瘤病人的人均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好费用,超标费用按比例分摊到各临床科室(包括临床医技科室)。

10、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也将纳入当月院考评。

11、严格内置材料及特检、特治(包括价格在500元以上医用材料)审批工作,要求尽可能使用国产、进口价格低廉的产品。各医保中心(包括外地医保)要求医师填写内置材料审批表到医保办审批后才能使用,急症病人可以先使用后审批(术后3天内)。

12、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收费政策,不能分解收费、多收费、漏收费、套用收费,因乱收费造成的拒付费用由科室承担。

13、以下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疾病均不能纳入医保: 美容、非功能障碍性整容及矫形术、交通事故、自杀、他杀、误服、职业病、性病等。

14、对参保病人施行“先诊疗后结算”,方便患者就医。

15、医务科对医保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4篇: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制度

富顺华英医院

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1、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险管理制度,由医务科负责监督制度落实。

2、医院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3、医院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4、医院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医疗保险(离休干部)病历、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以下统称“证、卡”),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

5、医院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急性病3-5天、慢性病7-10天、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30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病情无关的药品。

6、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者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

7、医护人员要核对参保病人诊疗手册,如发现住院者与所持证件不相符合时,应及时扣留相关证件并及时报告医务科,严禁冒名顶替住院。

8、做好医保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定医保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

9、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的普通医保病人、肿瘤病人的人均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好费用,超标费用按比例分摊到各临床科室(包括临床医技科室)。

10、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也将纳入当月院考评。

11、严格内置材料及特检、特治(包括价格在500元以上医用材料)审批工作,要求尽可能使用国产、进口价格低廉的产品。各医保中心(包括外地医保)要求医师填写内置材料审批表到医保办审批后才能使用,急症病人可以先使用后审批(术后3天内)。

12、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收费政策,不能分解收费、多收费、漏收费、套用收费,因乱收费造成的拒付费用由科室承担。

13、以下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疾病均不能纳入医保: 美容、非功能障碍性整容及矫形术、交通事故、自杀、他杀、误服、职业病、性病等。

14、对参保病人施行“先诊疗后结算”,方便患者就医。

15、医务科对医保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0一三年二月

第5篇:医疗保险基本工作情况汇报

医疗保险基本工作情况汇报

一、居民基本情况

我场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师市劳动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已初步建立起由居民组成的覆盖全场的医疗保障体系。(2009年度开始,实施居民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我场经济发展。居民应参保人数13979人。截至2011年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551万人;缴费额500260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1、参保对象。主要是全场集体所有制人员和改制企业人员及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非在职在校大学生、少年学生、少年儿童、等其他非从业居民。

2、缴费标准。根据师市规定缴费标准:普通成年人120元;属于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有民政开具的低收入证明);普通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20元;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每人每年缴纳5元。

3、基金收缴情况。

(1)2009年实际上报师劳动社保局人数为11125人。1

(2)2010年底,参保人员为8560人,缴费额为458015元,完成计划的77%。

(3)2011年底,参保人员10551人,缴费额为500260元,完成计划的123%。

(4)2012年底,参保人员为10431人,缴费额为501335元,完成计划的99%。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农场党委把居民医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主管领导多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了研究与讨论。并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工作安排。2010年开始,我场居民医保采取了扩面新措施,农场依据2010年农场参保缴费标准,普通成年人按60元标准,其他人员全额由农场补贴,全年补贴元。

(二)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政策解读。每年的医保参保工作,我们按照“早发动、广动员、细谋划”的思路,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合作,以医保新政策、缴费标准、办理流程、报销比例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动员大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大规模的场城医保参保宣传活动,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实现“全覆盖”的宣传效果。另外我们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并不定期下场队进行上门服务,及时协助解决在政策宣传和业务经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运行机制健全、措施到位。建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从多方面支持开展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支持基础建设、人员经费,把居民参保工作纳入社区主要工作内容。我镇加大了工作力度,将工作安排彻底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村干部积极入户宣传讲解政策,便民服务大厅专人负责接待承办医保事项,优化服务质量,落实工作责任,以优质的服务创建我镇的和谐医保。

(四)安排专人负责,优化服务态度。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在社保中心增设社保窗口,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有效整合社保信息平台,已实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全覆盖,基本实现了参保缴费一条龙的优质服务。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社会保障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支柱,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增加专业人员配备,尤其是加大基层及社区网络平台建设投入,进一步推进我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宣传,提高参保覆盖面。一是要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各项社保政策,使各单位、群众了解政策动态,为执行新政策作好心里准备,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二是要开展医保政策培训、讲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保意识;三是通过向社会公布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情况,设立查询、举报电话等,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三)围绕医改,做好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完善我场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待遇。

(四)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费用结算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监督和业务经办的管理,做好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又平稳运行。

xx农场社会保障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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