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卷烟大户治理情况汇报”。
第1篇: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对全区内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和依法查处。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进一步巩固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增强了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领导坚强,组织有力,分工配合默契
我局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建设和谐XX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查处行动的领导,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配合查处行动,我局与区监察局联合成立了XX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在内的全体成员均由两局局领导亲自担任。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我局执法监察队队长来牵头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此外,我们还与区监察局专门制定了《XX区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便确定方针,开展工作部署。此外,我局与区纪委(监察局)还经常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分析研究案件的查处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大力开展查处工作,务求实效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对该项工作狠抓落实、马上行动、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充分利用卫片资料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努力搞好排查梳理和统计工作。
(一)仔细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我局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66号)规定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对各类线索统一登记,列出了查处统计报表。同时对2006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登记造册,认真细致地填报了《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经过仔细梳理、认真统计和分析研究,排查出我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共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实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共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此外查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违法用地宗(其中未批先用宗,其他违法用地宗,均已立案查处),共占用建设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包括基本农田公顷)。
(二)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我们根据职责和权限对梳理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组织集中力量进行了调查处理,重点查处了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面的案件,尤其是那些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我局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违法违纪人员应予处分的,严格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纪律处分建议。
(三)典型案件曝光。经我局调查发现,YY市XX区杏坛镇光华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当事人”)于2004年1月未经批准擅自将路边村至路段平方米的农用地转让给3人用于住宅建设并签订了《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约定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100元,使用年限为50年,且当事人已于2003年12月22日收取上述土地的转让费元。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收款收据、现场照片等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于二○○五年一月八日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此外,我局于二○○五年五月十日向中国共产党镇党委移交了《纪律处分建议书》,建议对村委会主任进行党纪处分。中国共产党镇纪委已于二○○五九月十四日对村委会主任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专项查处行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用地以建设厂房和出租屋为主,村组集体违法用地的案件突出。改革开放以来,XX民营经济迅速发展,雄厚的民间资本主要向工业和服务业投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多项目难以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加上投资者依法用地观念不强,便采取向村集体租土地等方式非法占地进行建设。此外,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对廉价的出租房屋需求巨大,一些村集体和村民遂受经济利益驱使非法搭建简易房屋以供出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村委会和股份社为了吸引投资并使企业尽快投产,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抱着侥幸心理,未批先用,非法推土填塘,个别甚至占用基本农田,寄希望于以后补办手续。村集体的土地违法行为不但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而且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处理难。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但同时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支持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也是应尽的责任。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大多与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二是执行难。由于法律没有赋予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权也越来越多。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在此期间法院一般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而违法用地上的违章建筑在这60天内也基本建成了,为下一步的执行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四、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坚定思想指导。要开展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及省厅、市局一系列文件、会议的要求,严格执法,严明法纪,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为全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土地制度的变革,集体土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特征越来越凸显出来。人民群众珍惜土地的意识越来越强,违法用地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多。在正面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应结合反面案例宣传土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不利后果。
(三)严格执法,不走过场。在执法过程中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敢于碰硬,决不能手软。对排查梳理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分级管辖的原则依法立案,从重从快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做到应立案未立案的不放过,应处罚未处罚的不放过,应追究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严明法纪,有案必查。对重大、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四)讲究工作方法。建议上下级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建议实行市、区两级分工负责制,以市局督查为主,做到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推进,确保目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五)查缺补漏,完善制度。要善于查找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认真思考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巡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建立有效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时效性、主动性和权威性。实践证明,实行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并及时处理,是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最有效手段。
(六)把握政策,规范执法。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绳,以违法事实和违法性质为依据,不枉不纵。文明执法,秉公办案,既要依法处理事,更要依法依纪处理人,把惩戒违法、查处案件和促进依法管地用地统一起来,维护大局,服务发展。
第2篇: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红旗岭镇2011年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和促进政府和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1‟2号)和磐石市《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磐安委发„2011‟3号)的具体要求,配合全市整体行动,我镇结合实际,从5月10日起用100天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我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红旗岭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我镇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职责明确,严格责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镇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镇安监站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为确保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具体措施,工作成果
为严厉打击我镇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政府和监管执法力度,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检查组,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我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出隐患20余条,已全部整改,整改率达100%。
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
第3篇:城关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城关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和促进政府和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黔西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黔安办字„2010‟50号)的具体要求,配合全县整体行动,我镇结合实际,从8月1日起用100天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我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烟墩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我镇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特成立了
以镇长田忠毅同志为组长,分管国土的魏立凡副镇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胡黔生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副镇长胡黔生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罗卫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事务,明确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镇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城关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田忠毅镇长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我镇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同时,十分注重宣传工作。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
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职责明确,严格责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镇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镇安监站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为确保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具体措施,工作成果
为严厉打击我镇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政府和监管执法力度,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检查组,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我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出隐患102条,已整改89条,整改率达87.25%。发现非法生产砂石场一个(城西村白鹤山石料场),已采用函的形式(镇政函[2010]15号)上报县相关部门(县安监局、国土局等),提请关闭。
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Ο一Ο年十一月十日
第4篇: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可编辑版】
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对全区内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和依法查处。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进一步巩固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增强了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领导坚强,组织有力,分工配合默契 我局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建设和谐XX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查处行动的领导,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配合查处行动,我局与区监察局联合成立了XX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在内的全体成员均由两局局领导亲自担任。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我局执法监察队队长来牵头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此外,我们还与区监察局专门制定了《XX区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便确定方针,开展工作部署。此外,我局与区纪委(监察局)还经常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分析研究案件的查处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大力开展查处工作,务求实效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对该项工作狠抓落实、马上行动、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充分利用卫片资料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努力搞好排查梳理和统计工作。
(一)仔细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我局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6〕28号)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66号)规定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对各类线索统一登记,列出了查处统计报表。同时对2006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登记造册,认真细致地填报了《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经过仔细梳理、认真统计和分析研究,排查出我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共 公顷,其中耕地 公顷,实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共 公顷,其中耕地 公顷;此外查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违法用地 宗(其中未批先用 宗,其他违法用地 宗,均已立案查处),共占用建设用地 公顷,其中耕地 公顷(包括基本农田 公顷)。
(二)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我们根据职责和权限对梳理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组织集中力量进行了调查处理,重点查处了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面的案件,尤其是那些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我局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违法违纪人员应予处分的,严格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纪律处分建议。
(三)典型案件曝光。经我局调查发现,YY市XX区杏坛镇光华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当事人”)于2016年1月未经批准擅自将 路边 村至 路段 平方米的农用地转让给 3人用于住宅建设并签订了《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约定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100元,使用年限为50年,且当事人已于2003年12月22日收取上述土地的转让费 元。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收款收据、现场照片等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专项查处行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用地以建设厂房和出租屋为主,村组集体违法用地的案件突出。改革开放以来,XX民营经济迅速发展,雄厚的民间资本主要向工业和服务业投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多项目难以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加上投资者依法用地观念不强,便采取向村集体租土地等方式非法占地进行建设。此外,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
附送:
土壤地理学实习报告
土壤地理学实习报告
三天的时间,我从辽北看到辽南.经历了从沙漠到大海的变化,我终于在如此近的时间内看到了我最熟悉的沙漠和我最渴望见到的大海--尽管我见到的大海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漂亮.科尔沁的白白沙子和丹东红红的海滩是我现在唯一的印象.我在辽北看到了我熟悉的沙子: 在我长大的那块土地上,我见惯了沙子.而科尔沁的沙子给我的是一种既亲切有陌生的感觉.我见过的是黄黄的,太阳下能闪光的那种,科尔沁的沙子却是白白的,好象还搀杂着一点点黑.如果沙子多了,那就成了沙漠.我在科尔沁看到的,就是沙漠.幸运的是我看到的是正在治理的沙漠.这片不大不小的沙漠,现在已经引起了足够的重视--因为它距离东北的政治文化中心沈阳大概只有100公里,据说这里的沙子正在以每年30米的速度向沈阳是靠近.如果按这个速度算下来,那么沈阳市被沙子覆盖似乎还是很遥远的事情.然而事实是距离这片沙漠较近的彰武、康平、法库等市县已经受到了沙漠的困绕.每年大约有
1.5万亩的土地被沙化.于是治理这片沙漠便成了官员首先考虑的问题.在这里我们有幸参观了设在距离科尔沁沙漠较近的彰武县的一个治沙研究所.当汽车驶进这座小小的治沙研究所时.被绿绿的小树苗所环绕的小楼显得格外抢眼.常年驻守在这里的工作人员用复杂的心情向我们介绍了他们的成果:他们大概在这里待了3年,在他们实验地范围之内的沙子已经被固定住了。在我们视线之内的那些小沙丘是不会再向前移动了。而且在这片实验地内,我们还看到了他们种植的蔬菜、药材、用来固沙的小灌木、树木等等.这里已经变化的让你想象不出来它曾经是一片沙漠.但是这仅仅是一块被圈了起来的沙地.在这之外,仍然是荒凉的沙漠.我们沿着一条被风吹的已经不象样子的小路向北走过去,在这片被封闭的实验地之外,是荒凉的不能再荒凉的沙漠,你根本看不到绿色.在实验地的周围,还有农民的土地--就是那种玉米只能长到一米高的土地.种在这里的种子有时候根本连本都收不回来,可是农民还是不停的种.就连小站的工作人员也弄不懂农民为什么宁愿亏本要他们的土地上长玉米而不是可以固沙的草.我们唯一能确定的是这里根本是不适合发展农业.我在丹东看到了红海滩 如果科尔沁沙漠给人是荒凉的感觉,那么丹东的红海滩给人的就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景象.通向红海滩的路两旁全是等待收割的水稻以及养满了河蟹的池塘,这两样东西应该是最让盘锦人骄傲的了.当汽车转过一个弯,我就能远远的看见海还有一片一片的红色.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红海滩了.等走近了一看,原来海滩之所以红,是因为它上面长满了颜色发红的草----赤碱蓬.然而这片红红的海滩如今也不再完美,它仍然是人类活动的受害者.如果不是及时的治理.那么这片闻名中外的红海滩当它呈现在我们面前时可能已
经退化的不成样子了.在发软的海滩上,我们发现了螃蟹.掀开一层泥,底下肯定是那些横着走路的东西.兴奋的我们抓了大概有4、5斤才住手.胆子大的同学竟然抓到了那种很大很大的螃蟹,大概有3、4两.《土壤地理学实习报告》
第5篇:坡头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
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
行动”的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5号)的规定要求,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和促进政府和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且配合全县整体行动,我镇结合实际,从8月1日起用100天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
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我镇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同时,十分注重宣传工作。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职责明确,严格责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镇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镇安监办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为确保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具体措施,工作成果
为严厉打击我镇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政府和监管执法力度,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第6篇:舜山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
舜山镇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的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和《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来安委字„2011‟8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我镇,配合全县整体行动,从8月1日起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我镇“打非治违”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了以镇长夏永生同志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吴悌高副书记为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书记吴悌高任办公室主任,安全员陈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事务。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
发了《舜山镇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我镇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同时,十分注重宣传工作。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严格责任,职责明确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镇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为确保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采取措施,取得成效
为严厉打击我镇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政府和监管执法力度,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检查组,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我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出隐患33条,已整改29条,整改率达88%。发现非法生产砂石场一个(屯仓旧街),现已关闭。
此次专项行动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舜山镇人民政府201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