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工作汇报(精选7篇)_渣土办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时间:2022-05-24 07:48:0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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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渣土管理汇报

道路维护及加强散流物体运输

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一、道路维护管理情况

3月31日现场会以来,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在道路养护管理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道路破损面的修补。针对开元路路面小面积网裂破损处,采取沥青修补的措施防止破损继续发展,共修补约180平方米。对于台湾路的横向裂缝,我们则采用沥青胶填充缝隙,目前专业施工队伍已进场,计划5月完工。二是建立建设养护管理机制。

1、改变以往“重道路建设、轻养护管理”的传统思想,全面推行道路的预防性养护。新修道路在保修期结束后,根据路面情况及时采用稀浆封层等预防性养护措施进行养护;对路面产生的裂缝及时进行灌缝处理,避免地面水进入道路面层。

2、建立道路大修制度。根据道路使用情况,合理制定道路中小修及大修计划,避免道路超年限使用。

3、根据财力逐步推广使用改性沥青等新材料、新工艺,提高道路的路面等级,延长使用年限和寿命,减少道路养护维修成本。

4、通过行政执法和控制车辆通行区间等手段合理控制超载车辆对道路的破坏。

二、散流物体运输管理情况

4月8日专题会以来,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散流物体运输管理的总体 1

安排部署及相关文件的精神,马上组织相关运输单位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同时在施工工地悬挂横幅等宣传标语,加强宣传引导;不定期的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工地和运输车辆;初步形成了一个“制度加检查”的良好工作方法,确保了建筑工地及道路安全整洁。

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我们抽掉了8名专门人员,在主要进行巡逻式管理,进行全面监控。广通综合楼装修工程现场就采取了安全网遮盖,定时洒水,垃圾集中清理等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加强裸露地面扬尘的控制。对平整场地产生扬尘的道路,洒水降尘,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出路口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未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场地扬尘不达标的,建设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限期改正。区内所有道路,每天进行清扫,定期洒水清理,保持路面清洁无尘土。202省道绿化土方附属工程产生的渣土等,我们的环卫人员全天路边等候处理,保证了施工的同时,环境的整洁。

三是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泄露、遗撒的及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从事其它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是做好道路两侧绿化。加强城市道路两旁的绿化,绿化带泥土要低于路沿石,裸露树穴要采取铺装草坪砖等措施。202省道绿化,我们原计划3米的绿化带,为了更好地美化环境,经过反复论证,最终将绿化带拓宽至13米,有效地保证了道路的防尘美化功能。

从目前情况看,道路维修管理工作我们做的比较及时,也形成了一套长期管理维护制度。散流物体运输管理上,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短时间内有较大的提升。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第2篇:三月份渣土工作总结汇报

高新区三月份渣土工作总结

渣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规范我区渣土砂石的运输管理,我办根据市执法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切实履行渣土管理职责,有效推进渣土工作。现将三月份渣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工作

我办多次利用节假日,在最繁华、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现场宣传。同时,加强日常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出动车身悬挂渣土工作宣传标语的执法车,在主次干道巡回播放《益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出动执法人员65余人次前往辖区渣土工地、在建工地,落实渣土宣传工作,力求做到宣传辐射到位。三月份共出动宣传车辆30余台次,在各重要路口工地装贴标语,悬挂标语牌共20余块,并参与市执法局组织开展“铁腕治渣”的宣传周行动。

二、整治工作

按照市渣土办统一部署,3月25日,我办对辖区内渣土工地、在建工地进行了摸底,并安排专人蹲守、专人监督。3月28日—3月30日,参与市执法局的统一治渣行动,密切配合市渣土办在我区的治渣工作,做到发现一起,举报一起,处理一起。3 月31日,海棠路旺佳华府渣土内运,造成海棠路面污染严重,我办渣土中队立即向市渣土办汇报,并及时调配还洁突击队赶赴现场进行清扫保洁。三月份,通过渣土专项整治行动,使辖区乱倒建筑垃圾,车辆抛洒滴漏现象逐步好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渣土运输过程中污染路面的处罚存在一定难度。

2.运输造成污染后,部分工地老板还存在着等工程完工后再进行清扫的思想。

3.临时性、量少的渣土运输是渣土管理工作的一大难点。

四、下阶段工作

1.继续加大宣传、巡查力度,强化渣土管理意识。

2.积极配合市执法局开展渣土专项整治行动。

3.对社会道口的突发污染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清洁。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第3篇:渣土车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渣土车安全运输管理工作汇报

全县渣土车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提供了强力保障,**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近段渣土车安全运输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源头治理,联合执法

按照“源头治理,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我局联合县

先后对城区内产生渣土的施工单位和工地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家,要求以上工地在规定期限内到**县渣土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登记。对**安置区和旁中央公园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讲解相关渣土车运输管理政策,下发《**县关于建筑垃圾清运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集中整治,加大处罚

为进一步加大对渣土车的查处力度,我局联合交警部门先后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次。定线对城区内渣土车进行集中排查和集中查处,共排查出渣土车**辆,查扣违规渣土车**辆,处罚沿途遗撒、遗漏、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三、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为促进渣土车安全运输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县委《工作部署》和《**关于加强渣土车行业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公安、交通、建设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格突击检查渣土车的运输资质,严厉打击黑车运输。

第4篇:龙华山办事处渣土整治工作汇报

龙华山办事处渣土整治工作汇报

3月中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渣土整治会议以来,龙华山办事处结合迎接全省县域经济工作现场会的召开,不断强化措施,堵疏结合,扎实工作,对建筑渣土进行了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渣土整治工作。根据3月中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渣土整治会议精神,我办组成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住建委、城管局、规划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渣土联合整治小组。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社区(村)投入到渣土整治的工作中来,坚决杜绝渣土上路的现象发生。

二、主抓渣土源头管理工作。以正在开工的建筑工地为重点,同时辐射新开工的所有建筑工地。对全办所有工地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区域的11个工地作为工作的重点,将正处于建筑渣土产生阶段的4处工地作为工作的中心。分别对新城大道、沔洲大道、黄金大道、沔阳大道的渣土整治工作进行全天候巡查。

三、实施网格化管理,严格要求。实行机关干部包片,社区(村)干部包路段,工地、运输车辆包责任人的管理办法。要求工地所在社区(村)对每一处工地落实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社区(村)干部包挂工地,实行全天侯蹲守管理。对准备开工以及即将开工的工地提前告知管理标准和要求,抓住源头管理不放松,实施标本兼治,实现长效管理。

四、重点整治出成效。从3月中旬至今,我办渣土联合整治小组巡查人员督导检查重点工地20余次,督促整改带土上路现象30余次,对无冲洗设施和洗污槽的锦江国际4期和东城国际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对躲避检查连夜带土上路富士和工地的宏达商砼运输车交由市城管执法直属大队进行查扣。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龙华山辖区内沿街倾倒、泼洒渣土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渣土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龙华山渣土联合整治小组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委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全省县域经济工作现场会的召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渣土整治工作做好、做出成效。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5篇:渣土管理工作总结 渣土管理工作通告

渣土管理工作总结 关于渣土管理工作通告

渣土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对渣土应该进行合理的管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渣土管理工作通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渣土管理工作通告范文篇1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的渣土管理工作,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加强渣土清运、消纳处置和工程土方施工的管理,有效防止无证清运渣土、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实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从事渣土运输作业的车辆,应当由所属企业单位统一办理渣土车辆准运证的行政许可手续,并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二、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依法办理渣土消纳的行政许可手续,并且严格按照渣土消纳行政许可决定所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将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到指定的处置场所,严禁无证清运渣土和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时,应当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作出的渣土消纳行政许可决定。

四、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工地的内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围档、路面硬化、车辆冲洗设施等控制扬尘措施,不得使用无准运证的渣土运输车辆,尚未办理渣土消纳行政许可手续的单位应当立即补办行政许可手续。

五、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辖区内施工工地渣土作业档案,详细记录工程渣土处置进度、渣土消纳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措施实施情况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六、各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大对施工扬尘、无证清运渣土、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加大对施工扬尘污染环境和不符合环保要求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

八、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因违规运输造成渣土遗撒扬尘的运输企业、车辆的资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九、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将违反渣土管理规定并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企业查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

十、市政管理、建设、环保、公安交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管理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搭建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并按照各自职责,通过采取专项执法检查与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综合管理和执法力度。

十一、本通告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xxx运输管理局

年四月四日

关于渣土管理工作通告范文篇2

随着深圳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余泥渣土对我市的大气和市容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为了维护深圳国际“花园城市”形象,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全市余泥渣土排放严格实行统筹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排放余泥渣土前,必须到市、区渣管部门办理有关排放手续,按渣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排放。

自有受纳余泥渣土场地的单位,如不在同一红线范围内自行受纳,必须办理申报手续;未经市渣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设立受纳场。

二、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必须采取保洁措施。需要排放余泥渣土的工地出入口和各受纳场的出入口必须铺设水泥硬底道路,设置冲水设施,安排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工地出入口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各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以上各项措施。市、区渣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工地出入口实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通报市建设主管部门。

三、全市从事余泥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设置密闭式加盖装置。从事余泥渣土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市渣管办接受车辆资质审查,统一办理新的渣土运输资质证。市、区渣管部门不得受理未经密闭式加盖车辆的申请。

市交通和公安交通警察主管部门协助市渣管部门做好密闭加盖车辆的审验工作。经密闭加盖后的车辆需重新更换渣土运输资质证、营运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从8月1日起,凡未经密闭式加盖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营运余泥渣土。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雇请未经密闭式加盖的车辆运输余泥渣土。

运输车辆密闭式加盖有关管理和实施要求由市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警察、质量技术监督和交通等主管部门联合发布执行。改装期间运输车辆仍需按规定覆盖蓬布。

四、全市从事余泥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路线和规定的时间运输余泥渣土。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运输时间、处罚措施由市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制定并公布实行。

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支持和配合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工作。各区渣管部门要认真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严把办证关,及时清理辖区内无主余泥渣土,消除余泥渣土对路面的污染,杜绝以收费代管理的做法。

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新开工建设项目施工队伍的监管,将施工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纳入企业资质审查、年审、定级的约束条款中,并作为评选文明施工单位的依据。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的各施工工地余泥渣土排放的监管工作,规范各采石取土场的渣土运输工作。

市城市管理、交通、公安交通警察等主管部门和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市支队要定期组织联合行动,对无牌、无证、报废和假冒军警车辆进行查扣。

六、本通告所指余泥渣土包括土方施工所产生的余泥、拆迁、修缮、装修所产生的建筑渣土和其它散体。

七、凡在本市内排放、运输、受纳余泥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通告,对违反本通告的,各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八、鼓励举报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并对举报属实者给予罚款额30%的奖励。举报电话:。

年4月29日

关于渣土管理工作通告范文篇3

局属各中队: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渣土管理水平,更好的落实渣土长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按照《2014年晋安区渣土管理绩效评估办法实施细则》,现将10月份各中队渣土管理工作情况和绩效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渣土管理绩效评估得分情况

本月各中队市容管理绩效评估得分情况排名:

第一名:二中队,第二名: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第三名:一中队。

月渣土管理绩效评估百分制得分=“执法工作评估”+“实地成效评估”,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三、实地成效评估得分情况

新闻媒体曝光我区存在渣土乱倒卸现象9处,涉及一中队5处、二中队2处、三中队1处,分别是:10月11日《海峡都市报》A07版刊登“偷拆GPS监控 渣土倒三环旁”、10月15日《东南快报》A2版刊登“东三环辅道绿化带被建筑渣土‘吞没’”、10月16日《福州晚报》A3版刊登“登云水库边冒出两座‘渣土山’”、10月17日《福州晚报》A24版刊登“三环高架桥下 建筑垃圾乱倒”、10月18日《海峡都市报》A02版刊登“深夜偷倒垃圾撞倒高压电杆”、10月27日《海峡都市报》A07版刊登“左岸很整洁 右岸堆垃圾”、A04版刊登“北三环百米路撒有大量渣土”、10月28日《福州晚报》A5版刊登”渣土倒满人行道 数月无人管”、10月30日《海峡都市报》A06版刊登“居民区旁垃圾山‘越长越高’”

2、上级部门通知我区存在渣土乱倒卸现象1处,涉及二中队: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关于制止乱倒卸建筑垃圾的函》反映晋安区战坂路汤斜工业园向前约3米左拐直行至福建北山楼房的前面和后面存在非法倒卸渣土现象。

据统计,各中队具体得分如下表:

xx市xx区市容管理局

11月3日

第6篇:渣土工作计划

a3.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南京南站地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 nz-sg1003标段

江苏省镇江市路桥工程总公司

南京南站地区市政工程nz-sg1003标项目经理部 2010年10月3日

渣土外运专项组织方案

一、工程概况:

南京南站地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nz-sg1003标段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宏运大道以北,机场高速以东,绕城公路以南。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站东三路(站前路~宏运大道)、站东二路(站前路~宏运大道)、站前一路(站中七路~站东路,站西路~站中二路)、站中六路(站前一路~宏运大道)、站中三路(站前一路~宏运大道)的土方、道路、防护、排水及交通工程组成,其中主要道路为站东三路、站东二路,站东三路和站东二路的起点均为站前路,迄点为宏运大道。站东三路红线宽度为24米,道路长度为870.55米,车道数为4机2非;站东二路红线宽度为33米,道路长度为985.79米,车道数为4机2非。

二、主要渣土清单工程量:

1、渣土挖运量 339843m3

2、余方弃置 264024m3

3、挖沟槽土方 35422m3

三、施工条件

1、工地现状及交通 我标段的主要渣土工程量主要集中在站东二路,目前的主要工程量集中在站东二路的k1+433~k1+809段,该段的渣土量约为26万立方,目前,该段落已进行了断面复测工作,渣土外运可利用现有的南站地区内5号路线进行,经宏运大道或双龙大道外出,完全具备渣土外运的条件。

2、综合管线

对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的综合管线位置和走向还需项目代建单位和监理协调提供图纸和协调拆除,同时我方将根据管线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以避免损坏综合管线。

四、渣土外运施工组织

南京南站地区内渣土外运工程量较大,施工范围内有多条路将同时施工,且在同一施工周期内临近标段的多家单位施工造成相互交叉施工影响。由于施工线路附近交通复杂,交通疏导协调要求高,因此土方挖运的关键在于组织上必须精心设计,科学管理,工作面的展开顺序合理,施工过程推进有力,施工

节点可控,流水施工以将交通问题对施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并注重安全生产、可控。

针对目前渣土外运工程量大,工期紧,困难大,工作面小等特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我项目部决定成立两个渣土运输队,同时进行渣土外运,由项目部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并根据现场渣土外运情况进行合理的工作调配。

五、渣土外运工作计划

1、站东二路的渣土外运工程量最大,也是本工程渣土外运是关键节点所在,因此,为了确保本标段内的渣土能够顺利外运,按期完成,必须合理安排好站东二路特别是k1+433~k1+809段的渣土外运。该段落渣土工程量约为26万立方,计划安排在10月份完成该段60%左右工程量,约为16万立方,在11月20日前,完成剩余的11万立方。站东二路其余段落目前暂未拆迁,项目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计划的动态调整,确保11月底完成站东二路的渣土外运工作。

2、站东三路的目前能施工段落为k1+200~k1+350段,该段落的土方量不大,仅为路基表面的部分建筑垃圾和水泥地坪。预计工程量在15000m3以内,其余段落均没有拆迁。针对目前已有的段落,项目部计划在10月15号之前完成现场的渣土外运和清理工作。

3、目前,其余段落均存在拆迁未的到位情况,而且渣土的工程量不大,因此,项目部将根据拆迁实际情况,进行渣土外运,以保证不影响本工程下一步施工为前提。

六、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为了确保在11月底内完成本标段的渣土外运施工任务,我项目经理部研究

决定采取如下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1、科学分工,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按照施工队伍和施工段落划分实施交叉流水作业,按照12台挖掘机、6台推土机和60辆渣土运输车作为渣土外运的基本保证。项目部同时调配足够的人力、材料和机械设备资源,同时加强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每天分两班进行作业,充分发挥人力、机械潜力。在施工期间根据作业面需要、交通运输和节点工期要求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人、材、机的配置;

2、迅速完善、深化施工组织管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指导,根据土质、水文、交通、天气等诸多方面原因,及时调整渣土外运施工方案以及计划安排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施工过程中不断地细化渣土外运的分项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将进度计划分解成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和日进度计划,以日进度计划保周进度计划,以周进度计划保月进度计划,所有计划均落实到人员、机械上,对任何未按期完成的计划,都要及时查明原因,并积极制定措施将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4、分清主次,抓大放小。把影响渣土外运总体进度计划节点的站东二路作为重点来考虑,细化工作面,加大机械设备和人员的投入。其余道路则尽量不占用有效日的情况下突击完成。

5、公司将作为项目经理部的坚实的后备力量,为确保如期完成渣土外运任务,可在任何情况下将人力、机械、物力调入一线投入施工。实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24h值班,配备专用交通车及通讯工具,保持较强的快迅反映能力,保证资金、物资人员到位,做好后勤工作,安排好工地人员生活,7、发挥我公司的优良传统,不仅要在施工安全和质量上争得第一,还要在施工进度和文明施工上更上一层楼。树立全线一盘棋的观念和思想,服从业主和监理的管理和协调,确保业主和监理对整体工期的控制和安排。

8、组织开展以“保工期,创优质,增效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评选全优标兵和单项能手,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技术保证措施 由项目总工总负责,组织测量、试验、质检人员攻关组,对施工过程出现的各种与技术有关的突发事件进行充分估计、预备对策和及时处理,避免因技术问题影响工程进度。篇二:渣土运输处置方案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渣土处臵许可,应当提交渣土处臵方案。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工期、渣土运输量、道路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不能满足运输条件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应当修改方案。渣土处臵方案的审查标准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

工程

渣土运输处置方案

建设单位名称: 编 制 人:

编 制 日 期:2014年12月22日

注:表格所涉及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二、工程概况

工 程 概 况

三、回填量处理: 基坑土方回填9036.95立方米 顶板土方回填2500.49立方米 回填土时间:2015年12月

第二部分:渣土运输

一、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

2、现场有关情况。

3、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安全规程等。

4、《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林第301 号。

二、编制原则

1、遵循招标文件的原则。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顺序及安全等要求编制,使建设单位各项要求得到有效保证。

2、服从生态、环保要求的原则。现场布臵做到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减少干扰,避免污染环境;运输沿途充分考虑当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积极利用既有条件,合理安排临时工程设施,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满足环保要求。

3、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保防护工作、从管理制度、施工方案、资源配备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遵循贯标机制的原则。使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保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项目自始至终得到有效运行。

三、土层分部

1、粘土(土层厚度约3m~5m);

2、全风化辉长岩(岩层厚度约1m~2m); 3、强风化辉长岩(岩层厚度约3m~4m); 4、中风化辉长岩

详细请见勘察单位提供的该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渣土产生情况

五、渣土运输情况

1、渣土弃臵场选择:吉山、孟塘、淳化第一农场。2、渣土运输期限:

六、运输方案 方案一:吉山铁矿 篇三:渣土运输处置手续办理须知(最新)渣土运输处置手续办理须知

一、办理渣土运输处置手续需提供:

(一)渣土处置申请表(市渣土办领取);

(二)单位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运输车辆营运证、有效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四)处置场所现场照片及有关情况说明;

(五)渣土运输单位与建设方或施工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复印件一份。

二、市渣土办进行书面审核;

三、审核合格后,现场测量渣土数量(地面以上实地测量,地面以下以图纸为准)和现场检查渣土运输车辆情况;

四、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签订渣土运输处置责任书,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证》和《渣土运输准运证》;

五、市渣土办地址:老法院南二楼,联系电话:5213110。

年 月 日 1篇四:襄樊市市区建筑渣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襄樊市市区建筑渣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渣土管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为,改善市区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以规范市区建筑渣土处置行为为重点,实行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核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公司化专业营运,密闭化运输。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建筑渣土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申报审批,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加盖、统一颜色编号,登记备案,规定建筑渣土的运输路线、时间和倾倒地点,督促市区拟在建工地按规定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加大对飞扬撒漏车辆的管理执法;

市公安局负责对运输车辆定期进行车况检测,核验行车证,对无牌套牌、牌照不清、对无建筑渣土准运证,不按规定密闭和路线、时间运输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交通局负责对市区现从事建筑渣土、砂石料和粉煤灰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超载现象管理执法,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审核查验;

市建委负责加强对市区建筑工地、搅拌站和沙石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将建筑渣土交由具备资质运输公司承运,做到超载车、不冲洗干净车辆不出工地;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渣土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工作,近期在襄城和樊城各选定一座30亩左右的消纳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结合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车辆现状,提供车辆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对参与改装企业的安装工作进行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物价局负责对安装机械密闭的装置统一评估定价,同时会同建委、城管对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定期调整发布;

市工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加强对营运市场管理,避免无序竞争; 市河道局负责加强河道河堤乱倒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的监管,控制对汉江污染现象;

市财政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适当财政补贴,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筹集建筑渣土消纳场必需的建设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有效推进,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4 -5月)。主要是做好宣传和资质审批工作。在市直5家新闻媒体以市政府发文发布整治通告,刊登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登记。

结合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现状,市区首批从事渣土和运输服务企业控制在5至7家(其中襄城2家、樊城3-5家),运输车辆总量暂控制在200台左右。

第二阶段(2010年5-6月)。主要是完成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工作。各运输企业根据不同车型制定机械密封盖装置,确定运输车辆,录入相关信息,首批获得渣土和运输资质企业的车辆必须按进度按规定标准统一进行改装。

第三阶段(2010年6-8月)。主要是搞好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首批获得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资质企业,所属车辆按规定要求和标准完成改装任务的,应按照整治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线路和地点倾倒。暂时没有完成改装任务的,一律不得在市区长虹路、大庆路、长征路、人民路、中原路、春园路、解放路、东西南大街、檀溪路等主干道运输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其它未获得运输经营服务资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从事市区建筑渣土经营行为。

第四阶段(2010年8-10月)。主要是进行集中联合整 治。市整治领导小组组建稽查专班,从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抽调100名精兵强将,下设襄城、樊城、高新三个稽查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采取市区巡查和定点检查等方式,对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对证件不齐的车辆一律实行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渣土准运证、行车证、驾驶证),净化运输市场。邀请市直五家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同时鼓励广大市民举报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实施公众监督,对举报、制止有功者,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五阶段(2010年10-12月)。主要是搞好巩固提高和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此次整治工作复杂、涉及面广焦点多、难度较大,权限跨行业跨部门,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宇华同志任组长,叶传辉、邓卓海、何传虎同志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河道局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贤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资质核准、指导协调、督办落实、检查

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督办协调例会,对整治工作按进度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查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要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市区建设、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市直5家新闻媒体要对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协调执法机制,打击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合力推进建筑渣土运输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在建筑渣土整治工作中不尽责尽职的部门,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对出现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规违纪现象的工作人员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在该项工作中出现的公道正派、不循私情的优秀执法人员要大力褒扬。对屡次违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按相关规定实施市场退出。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篇五: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14年11月17日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确定实施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县(市)区为主体抓落实、部门监管抓督导、企业自律抓达标、齐抓共管治扬尘”的原则,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和《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34号)要求,集中开展各类扬尘污染源集中整治,逐步建立源头防范、过程监理、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到2014年底,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施工场地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全部符合要求;严厉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实现渣土处置规范化。(二)到2014年底,主城区主次道路机扫率、洒水冲刷率、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等指标分别达到73%、97%、80%以上,2015年上半年分别达到74%、97.5%、85%以上,2015年底达 到75%、98%、90%以上。(三)到2014年底,各区、济南高新区完成裸露土地绿化任务的50%;2015年10月底,全面消除裸露地面;到2015年底,城市建成区

降尘强度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5%以上。(四)到2014年底,pm10同比改善15%;2015年上半年同比改善18%;2015年下半年同比改善20%。

二、主要任务

围绕建筑、拆迁、市政、园林绿化、渣土运输、公路交通等领域,以土石方开挖、房屋拆除、道路保洁、渣土管理、裸露土地绿化、物料堆放、石料厂整治等为重点,分阶段、分行业治理,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督促各类建筑、拆迁、道路、管线、水利、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施工管理。(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将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道路保洁内容,推广使用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白天进行湿式清扫,夜间进行全覆盖式清洗冲刷;采用人工清扫的道路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防止产生二次扬尘;道路养护单位清挖雨污井,做到清疏污泥日产日清;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并落实防尘措施。(三)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运送砂石、渣土、泥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落实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撒漏。从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按照公安、城管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四)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加快破

损山体恢复,加强造林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积极推进城区及周边地区绿化,有效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五)物料堆存扬尘污染防治。各类堆场、露天仓库必须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六)小石料厂综合整治。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为重点,全面取缔非法石料厂。

三、具体措施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1.强化源头防范。一是市环保局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是市城乡建设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设计、招投标、承发包合同、开工许可、施工合同备案等环节管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包括临时用地、取土场、弃土场排水及防护措施设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单独计列扬尘防护费用并作为招投标依据;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否则不予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开工许可手续。三是市发改委、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公用、城市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在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渣土处置审批等源头环节,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2.强化过程监管。市城乡建设委要强化措施,加大施工工地监

管力度。2014年11月30日前,建立完善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台账,摸清底数,并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土石方开挖阶段施工现场管理措施并抓好落实;2014年底前,新增建筑工地要在开工建设之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重点对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在建施工工地实行全过程监控,监控数据资料保存1个月以上,并与市城管部门共享数据信息;同时在全市推行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督促工程监理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实现监理工作全覆盖。3.强化分类控制。一是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要求,分别负责建筑和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和管线工地、园林绿化工地、公路施工工地、水利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扬尘防治措施。遇到雾霾或四级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措施。二是市城管执法局要充分利用城市管理数据化平台、视频监控和现场执法等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严厉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根据工地类型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顿。三是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政公用局等有关部门,于2014年底前完善建筑、市政、园林、水利、公路等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把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设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在投标、资质、信贷、评奖方面实行受限等惩戒措施。四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扬尘和渣土污染防治制度和各项技术规范,凡落实不到位的必须停工整顿,不达标准不得继续施工。(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1.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强化管理,提升市区清扫保洁标准。一是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道路扬尘易发路段排查摸底,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破损严重以及各类施工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加强道路保洁力度。二是进一步扩大道路规范化保洁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保洁频次。对全市主次道路采取夜间全覆盖冲刷作业、白天增加一遍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等机械化作业方式,对主次道路行车道进行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的清洗作业;人工保洁采取一天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的方式,清除辅道、人行道、路沿石等各类尘土积存死角,主次道路尘土计量控制在1.5克/平方米以内。三是遇雾霾、重污染等特殊天气,增加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延长保洁时间,落实应急强化保洁措施。四是及时做好雨季道路冲刷、清淤保洁工作,地势平坦道路12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陡坡道路、低洼路段、桥洞桥涵等积水消除后12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2.市政道路养护管理。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加强市政道路养护管理,一是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主次干道、支路和街巷破损路面摸底排查,并及时修复。二是科学制定道路施工计划,实行分段封闭道路开挖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三是雨污井清疏污泥日产日清,不得在道路上堆积。3.公路扬尘污染控制。

第7篇:渣土工作方案

渣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臵管理工作,规范处臵方式,有效遏制偷倒、乱倒现象,维护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祁东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祁政办发[2010]2号)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整治渣土工作,对渣土运输车辆无证营运、超高超载、沿途洒漏、扬尘污染等行为进行整治,对建筑工地出入口污染严重的问题进行重点管理,确保县城道路不受污染,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谢之明;副组长:雷玉元 ;成员:渣土管理办公室全体成员。高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县城老城区在建工地,装修门店。

(二)整治重点:

1、严格执行建筑渣土处臵核准申报制度。装修门店施工前,装修业主须向渣土管理办公室申报,按4元/平方米交纳建筑垃圾施工押金后方可装修。建筑工地开工前,施工单位向渣土管理办公室申报,经审定同意并租用冲洗车辆设施后(该设施由渣土管理办公室租借,施工单位须交纳保证金及一定数额的租赁金),方可到建工局办理开工手续。未经渣土管理办公室核准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私自开工建设,由渣土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停工。建筑工地完工后,施工单位将冲洗车辆设施归还渣土管理办公室。

2、抓好施工现场管理。鉴于施工现场扬尘、漏撒、带泥上路严重,市民投诉较多的现状,渣土管理办公室从早上8点起在县城管辖范围内不间断巡查,重点施工现场实行专人值守。施工单位抓好现场保洁和洒水降尘,所有施工工地必须设臵围挡、围墙,出入口必须硬化或用石块进行铺装,出口设臵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时必须进行轮胎冲洗,做到净车出场。渣土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出车身,并限速行驶。运输流质物体必须在晚上10点后至早上6点前进行,并用帆布、塑料膜等严密遮盖车底及四周,最大限度地减少沿途漏撒。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在县正路全线直行。

3、严查渣土随意乱堆乱倒。装修所需的建筑材料不得堆放于街道、人行道上,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确须临时占道堆放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清理,清理废渣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倾倒场地进行处臵。违反规定的由渣土管理办公室进行处罚。

四、工作安排

1、配套出台的《祁东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祁政办发[2010]2号),完善渣土运输作业秩序。

2、通过向施工单位、渣土运输单位及司机致公开信,广泛宣传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其施工前必须租借冲洗车辆设施。

3、对所管辖的在建工地、装修门店实行严格管理。一是查处未核准渣土处臵的施工单位。二是查处未经施工场地出入口进行轮胎冲洗,未按规定路线、场地进行渣土倾倒作业的车辆。三是查处居民、装修门店在街道、人行道偷倒建筑渣土的行为。通过采取强制停工整顿、暂扣运输车辆、依法从重处理的手段,予以重点整治。确保在重点路段实行标准化、样板化管理。

4、在巩固县正路、鼎山路渣土管理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县城全部在建工地的防治渣土污染措施,并对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造、清洗轮胎作业进行全面清查,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未改造合格的车辆,不能上路营运。

五、工作要求

1、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城市管理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坚持严管重罚的指示精神。克服工作时冷时热的问题,一以贯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2、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佩带标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

办事。服从统一安排,统一调配的原则。

3、根据各自履行职责和考勤情况,与工资挂钩,若执法管理不到位视同旷工。出现重大影响的调离原工作岗位。

六、正式出台建筑施工渣土管理办法(附后)。1>,先由施工企业到渣土办领取申请处臵表,经渣土办核准后,再到建工等相关部门办理报建手续,最终经建设局签字盖章。2>,对建设施工单位收取责任保证金。

祁东县环卫所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祁东县建筑垃圾抵押金

管理暂行办法(稿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和《祁东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祁东县县城范围。

第四条:祁东县渣土管理办公室为祁东县县城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管理主管机关。负责建筑垃圾抵押金的具体征收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建筑垃圾抵押金缴纳

第五条:建筑垃圾抵押金交纳的对象为县城装修业主、施工企业。

第六条:装修门店施工前,装修业主须向祁东县渣土管理办公室申报,交纳4元/平方的建筑垃圾清运抵押金。

第七条:建筑工地施工前,施工企业须向祁东县渣土管理办公室申报,按以下标准交纳建筑垃圾抵押金:

建筑面积 收取标准(2元/平方米)5000平方米以下 100% 5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间 90% 10000平方米以上 85% 第八条:装修业主、施工企业应主动到县政务中心建设窗口缴纳建筑垃圾抵押金,上缴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储,并签订《祁东县建筑垃圾抵押金管理责任约定书》。

第三章 罚则

第九条:未交纳建筑垃圾抵押金的装修业主、施工企业,建设部门将不予办理安全受监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由渣土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停工。

第十条 装修业主和施工企业违反《祁东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处罚金从建筑垃圾抵押金中依法划转。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祁东县建设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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