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农产品监管工作汇报(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流通环节工作总结”。
第1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情况汇报
(庆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工商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以食品安全“机制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行“12345”食品放心工程,加大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工商系统承担着7501户食品经营户,828户食品批发企业和104户商场、超市的监管任务。针对食品安全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创新监管体制入手,讨论制定了“一条主线”定目标、“两网建设”打基础、“三大体系”作保障、“四项活动”促规范、“五种机制”管长远的“12345”食品放心工程。市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与各县(分)局签订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各县(分)局也将其作为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对所涉及到的目标任务、制度建设、工作内容及时的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不走样、1
不变形。去年12月22日市局在环县专门召开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会议回顾总结全市工商系统近年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推行流通领域12345食品放心工程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对策。目前全市7县1区全部建立了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并依托协会,建立起了覆盖全市的食品安全配送网,从食品的购进、仓储、销售、配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定期召开理事会议、会员会议,组织协调和解决全市食品配送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食品配送质量,对配送的食品安全负责。并建立配送流程指挥调动系统,明确了配送范围、配送区域,并逐步向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初步建立了现代化的食品流通安全物流配送新模式。全市系统中建立了市、县局和工商所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了各级监管职责、目标和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县(分)局建立起了部门协作、预警防范、行业自律、信用分类监管、行政问责追究等机制,从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安全事故预警防范、责任落实、失职追责等方面形成了全方位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体系,形成了层层抓督办,人人尽职责,个个扛重担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镇为重
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严查食品违法行为。不断规范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食品经营行为,严格规范了农村食品经营秩序,维护了农村食品市场的安全。
(二)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为严厉打击销售问题乳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任务和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流通环节乳品和含乳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开展了为期8个多月的集中清查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工作。截至8月15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83人次、车辆121台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2处,检查食品经营户2399户次,未发现问题乳粉在本市辖区销售。在专项整治中我局首先是根据不同职责、不同要求逐级签订责任状,把开展清缴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工商局和工商所,对问题乳粉的清查、清缴、销毁、案件查办实行责任追究制。其次是严把乳品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对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了清查,挨门逐户核查《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效性;对于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户《食品卫生许可证》尚未到期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42号])要求,全部停止使用,一律更换了新的《食品
流通许可证》;对于新开办或者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依法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注册登记管理项目核定类别单独标注,并严格依照食品流通许可的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受理、审核、发放,严格乳制品经营者资质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截止7月底,全市乳制品单独审核换发许可证2830户(其中:含婴幼儿配发奶粉1147户)。三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乳品市场巡查。针对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者主体特别制订了定期不定期的巡查计划,并结合三级巡查方案进行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加大对问题乳粉的排查力度。对各辖区所有经营乳制品的经营者进行了地毯式清查,拉网式排查,做到检查一家,登记一家,建立乳品经营户档案。重点检查落实了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情况,对检查备案不齐的乳品和含乳食品一律下架处理,确保乳品安全万无一失。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品和含乳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与卫生、质检、食药等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情况和数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加强乳制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工作。
(三)深入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按照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和庆阳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全市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工商系统立即行动,分阶段对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在整治中我局通过电视媒体、报刊等对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进行了宣传和报道,先后被市、县媒体、报刊等采用39篇。在市、县、乡镇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场所、农村行政村部、交通要道等重点地区的超市、食品经营户、餐饮店、车站印制、发放、张贴8部委《公告》和《食品安全法》宣传单5万多份,悬挂横幅34条,宣传栏23期,宣传标语420条,营造了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浓厚氛围,做到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按照安排,全市工商系统从4月29日开始,对所辖区域的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进行彻底的排查、摸底、登记、整治,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突击检查、区域整治。加强了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
重点部位的组织排查和清理整治。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51人次,执法车辆648台次,对7501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对2户主营,92户食品添加剂兼营的经营户全部建立了书式和电子档案。共查处涉及食品添加剂案13起,对超范围经营及少量经营的7起进行了下架处理,没收标识不齐、三无及不合格食品添加剂11个品种、约120公斤,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6户进行了处罚,罚款10000元。
(四)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5月20日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5月21日上午,我局迅速召集各县(分)局一把手,召开了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全市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认真排查摸底,迅速行动,以“3个大幅度提高、2个彻底解决、1个严厉打击、6个长效机制”为目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了多次地毯式的清查,层层划定了监管责任,实行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60户,查处销售问题食品案件203件,案值52.62万元,罚没款33.264万元,没收问题食品10994袋(盒、瓶)。同时市局在6月28日至7月23日,派出食品安全督查组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三种方式相结合,全
面督查各县(分)局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采取检查路线事先不确定的方式,对9个县(分)局、个工商所辖区的209户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开展了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证照是否齐全、台帐是否记录(批发企业的销货票据是否规范)、食品倒查是否与票帐相符、是否经销过期和不合格食品为主要内容,考量辖区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在督查中给镇原县工商局、西峰分局、正宁县工商局发《食品安全督办通知》5份
三、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市场长治久安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建设情况
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程”方案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及时下发通知,明确了建设标准和时限,并确定市局食品快速检测中心和环县食品快速检测室先行试点,于6月10日在环县召开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建设工作现场会,对建设和验收全市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截止目前,我市1个市级食品快速检测中心和7个县级食品快速检测室已全部按照要求完成了基础建设任务,市局对7个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全部验收合格。在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中我局制定了《2011年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实施方案》和《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办法》,对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创 7
建任务和完成时限。各县(分)局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按照评选办法,全部完成了87户的创建的初审任务,市局已组织复审完毕,上报省局等待审批命名。
(二)、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局的安排,在全省农村所有乡(镇)、村推行“一专三员”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我局高度重视,全市工商系统把此项工作当做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主力作用,研究制定方案,很抓工作落实,使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机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截止目前全市乡镇建立“一专三员”机构 个,覆盖率%,行政村建立“一专三员”机构 个,覆盖率%。确定监管专干 名,联络员 名,协管员 名。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和换发工作情况
按照省局要求将流通环节尚未到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3月底前统一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我局将食品流通许可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强化审查,严格把关,坚持先证后照原则,截止目前,全市共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737 户,占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总数7298户的79%。
(四)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情况 七个多月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职责,不等不靠,积极筹措食品检测经费,合理安排检测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检
测工作。全市共组织食品抽样检验7个批次,完成食品快速检测任务4550个批次。8月1日我局特邀北京安达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全市系统28名食品安全检测人员进行了快速检测业务培训,采取实践操作与理论培训相结合,重点以甲醛、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瘦肉精等23种检测项目的检测理论知识及操作方法、采样步骤与要求、试剂保存及注意事项等为内容。在技术人员的精心指导培训下,参训人员现场对食用油、饮料、木耳、腐竹、生鲜肉、酱油醋等食品进行了酸价、过氧化值、二氧化硫、农药、亚硝酸盐、工业碱、吊白块等含量的检测。
近八个月来,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但我们有信心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住管好,确保不出问题,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2011年8月20日
第2篇: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有关科室、稽查分局: 按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最近,市农业部门已将我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能移交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了全面履行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能,现就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食用农产品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的基础性食材,品种多、流转量大、交易频繁、交易主体复杂。当前,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尚在进行之中,各单位正常履行监管职能存在一些实际困难。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安全问题,事关老百姓每天“菜篮子”的安全,民众非常关心,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对我市“建最佳”起着基础性决定作用。因此,在食用农产品监管问题上,各县市区局、市局稽查分局要强化大局意识,把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纳入当前的重点工作抓落实;要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可控的标准谋划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
二、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监管区域,明确监管干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使每个农贸市场及有食用农产品交易的商场超市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并且在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显著醒目位置张贴“监管公示牌”,公示监管单位名称、办公地址、公众举报电话、监管责任人姓名、照片、联系电话。使广大消费者及人民群众能达到五个明白:明白监管责任单位;明白行政监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内容;明白监管责任人;明白监管责任人的联系电话;明白监管机关申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31。通过公示监管信息,增强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感,切实提振食用农产品的消费信心。三、加强重点监管,切实提高食用农产品监管效能。要切实加强重点主体的监管。要按照《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有食用农产品交易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业主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人员、检测设备、试剂,按照要求开展自我管理;基层监管干部与市场业主监管人员建立起双向巡查交流制度,提高监管效能。要切实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商贩的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商贩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引导各地菜农不断提高其卖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要通过快速检测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方式,加强对黄瓜、油菜、豇豆、荷兰豆、扁豆、芥菜、小西红柿和菠菜等易残留农药的生鲜蔬菜及生姜、木耳、黄花菜等易非法添加的干菜的监管,增加对重点品种的检测频次,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要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索证索票的监管,通过监管执法,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起食用农产品流通链条,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可索源。要按照《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监管干部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及时处理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督促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含农产品销售)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开办者建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或落实快检设备;督促市场业主要加强对入场食用农产品质量进行管理,对不能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要进行快速检测,每天检测数量不少于8个,对快检结果在市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建立规范的检测记录;在快速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应当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要把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与开展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中豆制品、肉制品、现场制售专项整治和蔬菜、鲜肉、豆制品场厂挂钩等重点监管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提高监管效能。四、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强化对食用农产品市场(商场超市)的日常监管。各单位要按照《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精心设计各市场(商场、超市)的巡查小组,细化巡查计划,规范巡查记录,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时开展巡查处理回头望,彻底消除市场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基层巡查干部对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的日常巡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查面要达100%。要与市场(商场、超市)开办者建立起双向巡查制度,定期交流巡查情况,提高巡查效能。五、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切实提高食用农产品监管效能。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监管执法中,要加强对重点主体、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活动的执法办案工作。从严查处《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所列行为。在查处食用农产品案件中,对于当事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通过查办案件,警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六、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扩大监管效果。各单位要积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监管力量安排、监管举措、监管过程、监管案例、监管成果等方面的宣传。通过宣传,引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引导市场(商场、超市)业主积极主动落实市场开办者各项责任,不断提高农贸市场市场(商场、超市)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引导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在加强宣传工作中,各单位要细化举措,落实责任,各单位争取每月在三峡日报、三峡晚报和荆楚网宜昌站及三峡电视台等媒体宣传不少于2条。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好报,引起当地政府领导重视,争取当地政府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的领导,切实解决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单位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在落实内部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完善优化监管网格,适时实施监管网格与社区网格对接,推进农产品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快建设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研究分析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管办法和措施。
八、加强信息报送,以信息互动助推工作互动。每月28日前,各单位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及报表(附件)上报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0717-6852785,邮箱:1225530315@QQ.COM),由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将各地情况汇总并编写动态信息上报市政府。同时,各单位对监管力量安排、监管举措、监管过程、监管案例、监管成果等方面做出的新举措,发现的新情况、新动态,要及时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附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统计表
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第3篇: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安委的具体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认真按照岗位目标任务的要求,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为营造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回顾
(一)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 维护食品市场有序运行。截止目前为此,全县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共计1700户,其中从事食品批发的有8户,批发兼零售的136户。
为了更好地加强食品市场安全监管,2011年度,我局共制定下发了各种食品安全工作文件、计划和整治方案22个,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局和县食安委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方面文件86个,有力地规范了市场运行,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重点突出食品安全监管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1.统筹安排,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靠前指挥,消保股牵头负责,工商所 1 负责食品市场巡查的监管工作机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按照网格责任区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六查六看”,按照“一清、二明、三规范、四到位”的工作思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证了全县人民的消费安全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有效提升了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2)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认真指导食品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要求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向社会公众做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食品添加剂承诺等。
2.加强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严把食品流通许可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核发行为。对不具备准入条件,坚决不予办理准入登记;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截止目前,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685户。
3.按照网格责任区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日常食品市场巡查工作中,一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进货把关、销售和退市等自律机制,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查验核实食品生产者提供的证照和食品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切实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集中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三是建立健全食品抽样检验数据库,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2011年共抽样检测食品40组,不合格的9组;快速检测食品1935组,不合格的181组。对这些不合格食品都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监督食品经营者销毁等。
4.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2011年,全局开展了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问题乳粉整治。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督管理,彻底清查清缴问题乳粉,确保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3 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4月份,开展了问题乳粉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检查乳制品经营户952户次。二是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自5月10日开始到去年底,共出动执法人员86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927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71户次,检查经营食品添加剂品种132个,对2户未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添加剂经营户责令改正。三是开展餐厨垃圾、废弃物及食用油专项整治。自6月3日开始至11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621人次,检查食用油经营户1630户次。四是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自8月1日开始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酒类经营户303户次,查获假冒五粮液26瓶,假冒水井坊10瓶,假冒国窖(1573)27瓶,货值金额共计62407元。五是开展塑化剂专项整治。自6月3日至9月15日,采取每周上报检查情况制度,共出动执法人员87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30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60户次,未发现有关方面通报的含邻苯二甲酸酯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六是开展水产品、鲜肉和肉制品和罗丹明B专项整治。去年9月份以来,开展了水产品、鲜肉和肉制品及罗丹明B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51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28个次,检查超市、商场136户次,检查水产品和肉制品经营者181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62户次,检查集贸市场42个次,暂未发现违法添加罗丹明B的食品。七是开展校园周 4
边食品安全整治。9月1日至9月30 日开展了新学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对校园及周边100多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排查整治,共查获问题食品货值3000余元,取缔无照经营户5户。八是开展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和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自9月1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718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710户次,立案查处16件,查扣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数量335公斤,货值0.575万元。同时,开展了元旦、春节、五
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50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326户次,查处无照经营13户,查缴各种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208.5公斤,退市不合格食品80公斤,总货值达2.05万元。
2011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91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695户次,查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6件,罚没款20.568万元。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能力建设 促进监管工作。一是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举办了两期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印制宣传资料2万多张,并举办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5 深入人心。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经费保障,2011年度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达2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2012年度,我局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工商局的总体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努力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二是建立建全工商所规范化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完善食品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四是健全完善市场巡查制度;五是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六是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的抽样检测力度;七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
(二)持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三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四是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五是开展食用油市场以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六是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
(三)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十项诚信自律体系。二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三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销售关。四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退市关。
(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建设。
一是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四是加强舆情处置和信息管理。五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1.鉴于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严重形势,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增加执法人员,把有素质、懂法律、有能力的干部充实到执法监管一线。
2.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添加检测设备、食品抽检等重要工作需要地方政府财政的经费投入,为此,请求县政府拨付经费,以便更好地开展监管工作。
3.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要求从重从严处理,希望政府加以关注,鼎力支持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第4篇: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冀食安
办(2014)55号)各设区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定州、辛集市食品安全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14﹞11号)精神,加强全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负总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将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行政执法、标准化经营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各级政府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要结合本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及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之间的具体职责分工和监管责任,避免交叉执法,减少监管盲区,提高监管效率;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村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保障工作条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改革到位后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工作保障,加快提升食用农产品监管能力。坚持依法监管、属地监管原则,不断完善和创新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措施。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全面落实各项监管制度,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经营自律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各层次管理责任要明确到人,强化检查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全面实施准入制度
我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和检验检测等准入制度。进入我省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应当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证书复印件(需加盖获证单位公章)。对票证齐全的实行抽查检验制度;对票证不全的,实行入市检测制度。现场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禁止销售,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该产区的相应品种食用农产品六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食品)等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附加标识的农产品(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须包装或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标识应按规定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进口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海关签发的通关证明。
三、严格规范经营管理
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方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存供货方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仔细验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应当建立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产地、规格、数量、供货方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者应当建立销货台账,如实记录所售产品的品种、名称、销售去向、数量等,并出具有效销售凭据。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主办者)应当依法审查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督促其依法亮证经营;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等制度;与场内经营者订立进场经营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制止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并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要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经营者和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信息,对检验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不得入市销售,并按规定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和销毁。
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各类经营农产品的市场主体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规范、不按要求进行自检、委托检测和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市场主体要责令其整改,直至停业整顿。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力度,确保市场准入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四、切实提升检测能力
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在整合检测资源、共享检测信息的前提下,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增加技术力量,努力拓展检测项目,提高食用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到2014年底,市级检测机构做到主要农药残留、重金属等定量检测基本自检。到2015年底,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实验室,并做到一般性农药残留检测不出县(市、区)。市、县检测机构检测经费要依法列入各地财政预算。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市区、县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要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对检测室的建设改造,增加检测批次,切实做到应检必检;乡镇农贸市场和食用农产品专卖店要在2015年底前,设立检测室(点),并做到检测正常化。
五、探索推行协议机制
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与供货方签订协议,应当明确供货方保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实施召回、退货等责任。市场主办者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协议,应当明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主动退市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转往其他市场销售;对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市场主办者可以解除协议令其退出市场。鼓励市场主办者与质量可靠、安全有保障的食用农产品主要产地、基地签订“场地对接”协议,通过互认检测结果,采取方便入市措施,建立主要食用农产品供给的稳定渠道。鼓励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与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质量可靠、包装标识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合作社、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大力支持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较高的现代食用农产品企业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从整体上逐步提升我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鼓励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自发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遏制和打击力度,建立食品安全自律体系和长效机制。
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以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菜篮子”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强化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重大违法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市、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监督抽检,及时规范经营行为,查处违法案件。各级要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鼓励经营者和市场对接,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式,实现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第5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xxxx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xxxx年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河田工商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以创新监管方式为着力点,以推进12315联络员进校园、进乡镇、村,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和谐消费环境。该所按照龙岩市工商局关于印发xxxx年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第二季度共查处食品违法违规经营案件x件(x件还在调查取证当中)、案值x万元。现将该所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该所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日常重点工作议程,常抓常议,并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各片区责任人的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xx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通过专项整治,使农村食品市场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该所辖区内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中,与各相关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片区组。
四、深入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一是充分利用食品宣传月的契机,在市场、超市、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食品安全知识咨询等宣传形式,开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村活动,大力宣传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食品、广告常识。三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该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发放有关食
品安全的材料,使食品经营户具备了相应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尽量控制住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存在的空间。
五、加强监管构建,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
(一)、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坚决依法登记注册,按照先证后照的要求对未取得前置许可证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注册,责令限期到该所办理营业执照。
(二)、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一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已基本建立和落实了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三是各超市建立了自查制度,超市自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第一道检查,对要过期或过期的食品进行下柜,执法人员作再检查,为食品安全作双保险,确保广大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目前该所辖区内的3家超市都已经建立了行业自律制度并在经营场所悬挂自律制度。
(三)、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为进一步加强xxxx年的中、高考期间校园及周边经营秩序的管理,确保高、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规范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的市场经营秩序,该所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职中、周边开展了为期一月的集中整治行动。这次整治采取在辖区内进行巡回检查的方法,防止反弹现象的出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了整治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在为期一月的集中整治中,该所从打击无照经营,严查“三无”、过期变质商品入手,逐校逐店的进行整治,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流入市场,给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六、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巡查力度有待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不够扎实和深入,食品市场巡查工作针对性还不够,尤其是其它所辖区结合部以及城乡小食品店的巡查还不到位,存在过期食品;边远山区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监管措施,仍然存在监管盲区。
(二)、痕迹资料的收集管理不够完整和规范。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材料方面,存在会议记录不详、不规范的问题,对食品安全的材料和会议记录应详细,不要简单记录甚至一笔带过,巡查记录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应记录详细,以及处理过程,尽量完整、规范,各项制度、文件应归类保管或装订。
(三)、裸装食品的管理有待规范和加强。食品加工门店存在裸装食品经营不卫生,防尘、防蝇措施不够;裸装食品没有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消费者不能清楚辨别,需加强指导和管理。
(四)、食品安全和法规培训有待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法规培训开展较少,需加强对其食品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增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相关知识,共筑食品安全的防御体系。
七、下步工作计划。
1、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安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2、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及知识的宣传。
3、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及边远山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
4、多使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重点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监测。
5、加强针对农村、山区直接送货下乡经营者的监控,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第6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1年度,在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消保科的具体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认真按照市工商局和我局岗位目标任务的要求,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为营造放心满意的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流通流域食品经营者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共计1695户,其中批发7户,批发兼零售107户。
二、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2011年度,我局制定下发各种食品安全工作文件、计划和整治方案23个,转发县食安委和市工商局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方面文件78个。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一)统筹安排,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我局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靠前指挥,消保股牵头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按照网格责任区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六查六看”,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有效提升了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2、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我局认真指导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帮助规范店容店貌;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签订食品经营者向社会公众做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承诺书和食品添加剂经营承诺书。
3、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实现了常态化。我局改变了以往的节日市场整治等上级安排布置的惯例,每到一个节日,局机关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商所在节前都主动布置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加强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严把食品流通许可关。
我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核发行为。对不具备准入条件,坚决不予办理准入登记;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
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457户。
(三)按照网格责任区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日常食品市场巡查工作中,我局主要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进货把关、销售和退市等自律机制,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查验核实食品生产者提供的证照和食品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切实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规定的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集中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同时,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建立健全食品抽样检验数据库,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今年共抽样检测食品53组,不合格的11组;快速检测食品1935组,不合格的181组。对这些不合格食品都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监督食品经营者销毁等。
四、食品安全事故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理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今年我县流通领域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今年开展了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项整治行动都高度重视,并制定了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此项整治行动自今年5月10日开始到年底,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6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927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71户次,检查经营食品添加剂品种132个,对2户未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添加剂经营户责令改正。
(二)餐厨垃圾及废弃物专项整治
此项专项整治行动自2011年6月3日开始至11月30日,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21人次,检查食用油经营户1630户次。
(三)酒类专项整治
此项专项整治行动自2011年8月1日开始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酒类经营户303户次,查获假冒五粮液26瓶,假冒水井坊10瓶,假冒国窖(1573)27瓶,货值金额共计62407元。
(四)塑化剂专项整治
此项整治行动自6月3日至9月15日,实行了周上报检查情况制度,共出动执法人员87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30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60户次,没有发现有关方面通报的含邻苯二甲酸酯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
(五)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
此项整治行动自9月上旬至12月底,截止目前,我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21户次。
(六)问题乳粉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督管理,彻底清查清缴问题乳粉,确保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今年4月份以来,我局开展了问题乳粉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检查乳制品经营户952户次。
(七)水产品、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今年9月份以来,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了水产品、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集贸市场32个次,检查超市、商场36户次,检查水产品和肉制品经营者81户次。
(八)罗丹明B专项整治今年9月份和10月份,先后两次开展了罗丹明B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2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62户次,检查集贸市场42个次,暂未发现违法添加罗丹明B的食品。
(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我局自2011年9月1日至9月30 日开展了新学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对校园及周边100多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排查整治,共查获问题食品货值3000余元,取缔无照经营户5户。
(十)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专项整治
自9月1日起至10月底,我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18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710户次,立案16件,查扣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数量335公斤,货值0.575万元。
(十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为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我局今年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十二)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局按照上级的安排,今年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
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50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326户次,查处无照经营13户,查缴各种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208.5公斤,退市不合格食品80公斤,总价值达2.05万元。
(十三)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我局还开展了假冒伪劣葡萄酒、人造假豆腐、食品调味料、燕窝等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87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615户次。
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91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695户次,查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3件,罚没款22.156万元。
六、保障条件和能力建设
一是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举办了两期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班。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印制宣传资料2万多张,并举办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经费保障,现已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达8万多元。
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费不足和执法人员专业技术知识缺乏。建议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招录专业人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