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整治工作汇报(精选6篇)_药品安全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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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药品整治情况汇报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汇报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周密部署,加强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在全县食品药品监督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及时组织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制定措施就如何开展此次行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到任务到片、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为落实全县会议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是: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驻店药师空挂、空岗等。重点品种是: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准继续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截止到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32车次,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在检查过程 1

中,对已出现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营造药品监管的良好氛围,我们采取下乡宣传形式。利用执法人员下乡巡回检查的机会,在乡镇集市、农贸市场全方位宣传我局职能、打假进展情况及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宣传药品专项整治成效,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的意识和能力,使人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群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万无一失。按照我县正在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风险预警、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六项则性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科学、规范、稳定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2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材料

XX县人民政府

(2011年7月)

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组各位领导:

根据市、县政府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自2009年9月份以来,XX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入总结、验收、评估阶段的重要时刻,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组莅临我县视察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这充分体现了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对于我县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由衷的欢迎,对你们给予XX县药品安全的关注、支持和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根据工作安排,下面就我县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一简要汇报。

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

两年来,县人民政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部署,围绕整治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完善监管制度,健全责任体系,扎扎实实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总的来看,这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大,效果好。在流通环节,以打假治劣为重点,净化药品市场环境;在使用环节,以规范用药用械为重点,推进安全合理用药。尤其是通过开展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基本药物质量等一系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企业经营使用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药物质量保障机制逐步建立,有效推进了深化医改工作;合理用药水平有所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药水平显著增强,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

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在县政府的直接指挥下开展的,上级主管部门更是给予了鼎力支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结合本部门实际,相继出台了各自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所有这些,为我县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政策支持。归纳起来,我们这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县政府负总责。县政府及时贯彻国家、省、市要求,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县政府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相继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这

些措施的实施,保证了药品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发改委等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优势,形成了强大的监管合力。

三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是政府、企业、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的特殊战役。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企业和医疗单位都深刻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身感受到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积极主动投身于专项整治,真正担负起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全县X个乡镇、X个社区都落实了一名药品安全协管员,弥补了基层监管力量的不足。药品行业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积极宣传整治成果,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完成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在充分肯定这次药品专项整治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 认识到,整治工作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有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有的措施还不够深入扎实,有的任务还没有完全落实,特别在当前深化医改工作不断推进的形势下,药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扎实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研究强化

药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措施,要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信用化体系建设,推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市场推出机制,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重点是要实施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中药饮片监管,发展南垣连翘生产种植特色产业,扶持中医药发展,深入推进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药品购销渠道,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改善基层监管部门的执法条件和装备,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努力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各位领导,我们深知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党和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委、县政府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带领药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全面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第3篇: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全旗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在旗政法委、旗综治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旗委、旗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具体体现,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出发点,本着重点突出,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原则,强化监督手段,全面整治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狠抓药品质量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我旗现有药品零售企业33家,其中旗县以上药品零售

企业18家,乡镇以下药品零售企业15家;蒙药制剂室1家(现已暂停生产);旗县以上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26家;村卫生室5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大部分分布在农村牧区,承担着全旗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同时也是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所经营、使用药品质量的好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和身体健康。

二、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 1

度重视,成立了以徐忠奎局长为首的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了《扎鲁特旗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辖区内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及时组织召开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动员会,要求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实效,抓出声势。对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管,重点突出,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一是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加大市场稽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广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检查活动,集中治理整顿药品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车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8家,责令限期整改2家,检查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18家,嘎查(村)卫生室14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3家。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经营案件12起,没收无证经营药品和假劣药品货值2700余元,罚款1.4万余元。二是充分利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打假信息网络和覆盖旗、乡、村三级的药品监督网络资源,加大对假劣药品的稽查力度,通过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取缔3家无

证经营药品户,进一步净化了我旗药品市场,保证了药品质量。三是加大药品广告整治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依法纠正了3起药品零售企业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件,勒令药品零售企业停止销售违法广告药品3种;依法取缔以群众集会方式进行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广告宣传行为2起,为群众挽回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四是加强特殊药品和生物制品的监管,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对我旗使用特殊药品的4家旗县以上医疗机构和18家基层卫生院进行检查,从供货渠道和储存、销售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时纠正了使用特殊药品和生物制品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五是大力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全面提升使用药品质量,针对部分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购进、验收、储存和销售药品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提高检查频次,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强“规范药房”建设,现全旗已有175家村卫生室通过了“规范药房”的验收,成为合格的基层药品供应网点。六是针对出现假劣药品品种、广告药品、中药中非法添加药品品种进行靶向抽样检验,提高技术监督水平,现已抽取药品46批次,完成全年药品抽样任务的一半。

四、立足源头,强化监管,促进了药品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

一是对进入我旗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及代理销售人员严格实行资质审核制度。结合全旗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

于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规范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的管理,确保全旗药品市场规范有序,从源头上防止非法药品流入我旗药品市场,危害合法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用药权益。二是全面落实药品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统一为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印发了《药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目前,全旗药品零售企业都按规定要求建立起药品购销记录,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工作也得到明显加强,基本建立起了购进渠道清,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终端可监控的监管模式。三是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针对部分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后,有管理工作滑坡的倾向,在专项整治中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跟踪检查,并对管理出现严重滑坡现象的2家药店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2药店依法进行了处理,有效提高了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严格处方药管理,在药品陈列过程中严格按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非药品区进行管理,杜绝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行为的发生。五是在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中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拉网式清查登记分类,设立非药品区,加大检查力度等形式,依法严肃查处以非药品冒充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了以群众集会方式进行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的违法行为2起,保

护了广大病患者用药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对药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基本得到规范,但也存在部分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药品质量管理不严、药品从业法律观念不强、药品质量意识淡薄、药品陈列、储存设施设备条件差的问题相对突出,对药品的性能、储存、养护知识掌握不够,药品储存条件差,难以保障药品质量,药品质量验收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尚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着违法经营广告药品,药品分类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处方销售处方药,GSP认证后经营管理滑坡等现象,时刻威胁着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虽然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果,但药品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依然不少,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充分认识到药品安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继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我们要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提高我旗药品质量,保证全旗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我旗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六月五日

第4篇: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1111111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药专联[2009]1号)及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09年12月至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制定方案、扎实部署

2009年12月17日,在县政府召开由全县16个乡镇主抓副职和17个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抓副职参加的全县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人民政府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整合监管资源、组织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全县药品安全大整治活动。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也纷纷调整充实领导力量,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了重要的位置,形成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负责人”的责任体系,做到了月月抓,天天抓,常抓不懈。

二、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2009年12月至今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 台次,执法人员人

次,累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共家次(全县涉药涉械单位共计家,其中批发企业家,经营企业家,医疗机构家)。下达

责令改正通知书份,立案起,结案起,没收假劣药品个批次价值余元,罚没款入库万元。

一是开展打击以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专项整治。

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开展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及市局的要求,我县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数家,全部进行了自查,2010年5月中旬后,我县局对其进行了抽查,共出动人次65人次,未发现有使用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违法行为。

二是大力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从2010年3月8

日开始,我局对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查处起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罚没元。通过专项整治,净化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确保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为切实加强疫苗质量管理,有

效防范疫苗不良事件发生,保障我县人民群众使用疫苗安全有效,我局以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冷链管理为重点,对疫苗使用的医疗防疫机构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以及冷链管理、温度监测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疫苗购销渠道合法,储存、运输符合“冷链”要求。先后出动车辆台次,人员人次,检查涉药单位15家次,覆盖率100%,尚未发现疫苗质量安全问题。

四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从2011年3月22日开始,由三名副局长带队分三组,对我县药品经营单位2010年以来的药品购进、批发、库存、经营资质、药品来源及销售渠道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医用“瘦肉精”类兴奋剂立即下架,停止批发销售。累计检查家药店,发现其中家经营有医用“瘦肉精”类兴奋剂,已经按规定下架封存。

(二)整顿违法药品广告,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药品广告市场的监测力度,我县局对药

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药品广告。截至目前,我县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在新闻媒体宣传销售案件 起,结案 起,罚款元;查处违法广告药品案件两起,全部移交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处理。

(三)加强药品流通监管

一是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专项整治和

出租出借许可证、代开发票专项整治。我局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采取倒查法,查处出租许可证案件3起,代开发票案件起。严厉打击了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出租出借柜台、超经营方式经营行为,净化了药品市场秩序。

二是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目前全县农村药品供应网

络覆盖100%的乡镇,正规批发企业药品配送进村率达到100%,零售连锁企业经营的药品实现100%统一配送。

三是为提高“两网”协管员、信息员业务水平,2010年分四

批对全县“两网”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累计培训县人

大政协委员人、各乡镇代表 人、协管员 人、信息员 人。基本上达到不留死角、信息畅通、监管到位、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保障医疗器械安全

先后组织开展了“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隐形眼镜、分子筛制氧设备、一次性无菌、植入、介入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出动人员 人次,车辆 台次,检查涉械单位 家次,共检查医疗器械150个品种1000余批次,各涉械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采购、使用各类医疗器械(包括计生用医疗器械),未发现采购、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及从无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医疗器械的行为。

通过一年多来的深入整治,有力的震慑了涉药涉械单位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药品质量控制水平,进一步净化了我县药械市场,全县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 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有效的保证了全县万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三、存在问题

(一)两网建设基础比较薄弱。由于财力问题,各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办公经费及协管员、信息员的补助尚未落实,人员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协管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二)从药人员的素质和资质有待提高。具备法定条件的执业药师人员相对缺乏,尤其是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中,现有人员大多没有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

(三)药品广告不规范,部分企业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发布不真实药品广告。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群众药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假冒伪劣药品的能力,鼓励消费者参与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管理环境。

(二)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对涉药涉械单位实行动态量化分级管理,以打击出租(借)柜台、许可证,零售连锁企业连而不锁,变相挂靠经营等违法活动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药械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药监、工商、卫生、广电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需由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形成联合打假长效机制,统一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进一步净化我县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共同推进我县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协调各乡镇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乡镇协管站、协管员、信息员的补贴上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帮助。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第5篇:区长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牡丹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牡丹区人民政府

(2011年8月1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省药品安全检查组来我区检查指导药品安全工作,这是对我区工作的极大鞭策和促进。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为便于各位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下面,就我区的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简要地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药监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把保障药品安全作为建设“平安牡丹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科学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按照省、市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震慑了涉药涉械单位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药品质量控制水平,净化了药械市场。目前,全区没有发生一起药品安全事件,有效的保证了全区115万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扎实进行工作部署 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建设“平安牡丹区”,加快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了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2009年11月16日,区政-1-

府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下发了《牡丹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拔发了专项经费。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整合监管资源、组织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全区药品安全整治活动。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也纷纷调整、充实领导力量,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了重要的位置,形成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负责人”的责任体系,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二、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9年以来,我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执法车辆850余台次,查处各类药品违法案件967起,端掉制假、造假窝点8个,没收伪劣药品172个品种,涉案金额200多万元,销毁或监督销毁假劣药品120多个品种,标值达30多万元,取缔无证经营企业22家,刑事拘留2人,判刑1人,给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分子很大威慑,极大地净化了药品市场,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开展兴备剂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围绕服务11届全运会,我区制定印发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了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签订了责任书。在开展日常检查的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广泛宣传、企业自查、网格化管理、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兴奋剂药品管理,确保了全运会期间药源性兴奋剂安全。

二是整顿违法药品广告。对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药品广告。2009年以来,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在新闻媒体宣传销售案件4起,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对相关违规经营的单位进行了处罚,有效整顿了广告药品市场。

三是开展手足口病药械市场专项检查。针对手足口病疫情的严峻形势,为保证防治手足口病药械的质量,扎实做好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对辖区内的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展开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15家,医疗机构41家,防治手足口病有关药品快检抽样256批,送检23批(其中西药14批,中成药9批)。

四是围绕监督盲点区域,集中开展保健品市场整治。集中对辖区内药品和保健品经营企业存在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进行整治。重点整治非药品仿冒药品的名称和包装、非药品产品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非药品产品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等,共检查单位30家,登记品种46个。

五是整顿规范计生药具市场。针对避孕药具市场存在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集中开展避孕药具市场整治活动。对经营企业采取集中培训、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了备案管理,并对违法经营计生器具的7家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

六是开展以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专项整治。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5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有使用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违法行为。

七是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为切实加强疫苗质量管理,有效防范疫苗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使用疫苗安全有效,开展了以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冷链管理为重点,对医疗防疫机构在疫苗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以及冷链管理、温度监测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疫苗购销渠道合法,储存、运输符合“冷链”要求。先后出动车辆32台次,人员150余人次,检查涉药单位35家次,覆盖率100%,未发现疫苗质量安全问题。

七是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走票”、出租出借许可证、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出租出借柜台、超经营方式经营行为,净化了药品市场秩序。

八是打造规范化药房。以参与“两网”和“新农合”的医疗机构为重点,强化规范化管理,加大药品配送、质量保证等协议签署的监督力度;完善药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药品购销记录、质量管理记录,严格规范从业行为;加强对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各环节的管理,有效提高了医疗机构药房的软硬件设施,形成了整洁规范的用药环境。

九是做好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先后组织开展了“隐形眼镜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隐形眼镜、一次性无菌、植入、介入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单位进行不间断检查。共检查涉械单位 21家次,检查医疗器械100多个品种800余批次,未发现采购、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及从无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医疗器械的行为。

十是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抽调精干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重点对辖区内的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供货方资质、购进验收记录、凭处方销售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0家,零售药店73家,进一步规范了我区药品经营企业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有效杜绝了贩毒分子套购、骗购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不法行为。

十一是搞好涉药、械人员培训。先后举办了3期药械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班,共培训药械从业人员2000多人次。进一步规范了涉药人员的工作规程,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积极和市、区电视台、菏泽日报、牡丹晚报联合,先后组织开展了“药学服务进村入户”,“清理家庭小药箱”、“防止滥用抗生素”等11次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并在《菏泽广播电视报》《社会与法》栏目开辟了“食品药品监管在线”专题栏目,将在药品打假治劣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典型案例、药品安全常识等广泛进行宣传,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2010年3月15日,区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在步行街开展了“拒绝假劣药品,保证用药安全”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暨假劣药品集中销毁活动。活动中,现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展示了假劣药品实物标本、样品50余件,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散发《安全用药常识》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要在9至10月开展为期1个月的药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为药品专项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6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州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通知精神,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积极认真地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了我州药品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下面,就我州今年以来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简要地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们把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加快经济发展,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了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分管州领导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自治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提出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与乡镇、相关部门签订了《2010年药品安全责任书》,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制定出台了《自治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预案》。

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卫生、工商、公安及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整治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3月26日州人民政府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席会议,听取全州药品专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通过了《昌吉州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带小组协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对下阶段药品安全整治任务提出要求并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采取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相结合、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各类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加强社区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的宣传作用。在药品零售企业中张贴宣传画、购药警示,发放宣传材料、赠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并积极借助电视媒体发布用药警示,提请群众在通过网购、邮购等方式购买药品时注意事宜,避免上当受骗。

四是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督查。为切实抓好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工作,分别于3月下旬、6月中旬对全州各县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两次巡视督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市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落实药品票证快速检索制度运行情况,形成督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有力推动了下阶段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多管齐下,强化对药品安全的监管

按照“地方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以着力抓好药品的购进、贮存、养护、使用、销售等环节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全力抓好药品监管工作。

(一)依法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办法》、《自治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提高对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日常监督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度,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上市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是积极组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负责人及科室人员参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培训班,对企业了解新版药品GMP标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换发许可证验收细则等知识进行宣传、指导。三是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方案,及早进行硬件改造及软件提升工作,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5家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影响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如生产过程中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物料管理、产品审核等环节是否符合GMP认证的规定,购进原辅料、药包材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药害事故发生,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考核档案。

(二)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 一是做好药械批发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对全州的10家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实施了年度监督检查,对部分不符合检查标准的企业责令其整改后复查,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按时上报自治区局。二是积极完成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资料审查、上报和现场检查验收工作。三是大力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制定了《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GSP认证跟踪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对200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一次跟踪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后有无擅自变更许可事项、质量负责人不在岗、购货渠道不合法、陈列环境不符合要求、企业进货、验收、养护各环节不规范、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混乱、中药饮片购进渠道及包装不规范、参与药品违法宣传活动、销售假劣药品九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认证时发现的企业共性薄弱环节和药品流通环节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整理汇编了GSP认证跟踪检查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应当准备的档案目录,统一了GSP认证需要填写的各项表格,即方便了执法人员的检查,又规范了企业的档案资料,得到了企业的好评。

(三)开展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全州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销售的行为,对与药品名称一致、包装相似、宣传功能主治适应症的非药品进行了停止销售,清理下架处理,进一步规范药品企业经营行为。清查非药品冒充药品409个品规,其中保健食品 205个品规、食品 102 个品规、消毒产品 77 个品规、化妆品 12个品规,并对发现销售无文号产品牙痛灵、风湿骨痛灵等的3家药店进行立案查处,罚没2415元,已执行结案。

(四)组织开展疫苗流通专项检查

确定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医疗机构使用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人用狂犬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等疫苗类生物制品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把“疫苗购进关”,认真审核使用单位疫苗进货方经营资质、购进票据及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防止从非法渠道购进疫苗或购进不合格疫苗;二是严查“储存养护关”,检查对库存疫苗检查记录及库房冷藏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否符合要求,确保在库疫苗的质量;三是检查“销售出库关”,重点检查疫苗在销售、出库时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销售、出库复核等记录,防止不合格疫苗流入使用单位;四是检查“冷链运转关”,重点检查疫苗运输方式、运输设备、运输时间及贮藏温度等质量控制环节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疫苗在冷链运转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五)开展医用氧专项检查

全州对辖区内医用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针对使用医用氧的医疗机构,采取使用单位自查和执法人员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审核购供货方经营资证是否合法有效,查验医用氧气的相关内容项目标识、合格证、检验报告书等;并检查医用氧设施设备环节,存储条件符合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对全州176家医疗机构医用氧使用的情况实施了检查。其中,2个县市及7乡镇卫生院留存供货方档案不齐全,已限期整改,全州未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防控甲流中药材的监督管理

一季度针对防控甲流清热病毒类中药材金银花、大青叶、柴胡及板蓝根等用量增大、价格飞涨、掺假严重的现象,为确保防控甲流药品质量,全州对21家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抽样,共抽验65个品规,不合格22个品规,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立案处理。

(七)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管理

(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未列入特殊药品管理,但随着禁毒形势的不断变化,由于管理疏漏流入非法渠道致使不法分子提炼制造冰毒而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事件时有发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监管,要求必须建立供货方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相关证明材料;二是药品企业经营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具销售票据,严格执行复核制度,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是否相符;三是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销售属于处方药的严格凭处方销售,并且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在药品零售门店内设置[运动员慎用专柜]、[限制类药品专柜],并贴有明显标识;四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监管中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八)加强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的监督检查

为落实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确保本辖区内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了《开展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使用环节监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档案和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情况及配送基本药物情况;加强对配送企业储存、配送条件等的监督检查,防止配送运输过程中不良因素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全力做好2010年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对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面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全州4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经营、使用进行了规范,加大对自治区基本药物中标地产32品种监督抽验力度,确保配送、零售、使用环节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九)认真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任务 按照自治区局2010年各阶段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计划任务,及时制定了《2010年昌吉州药品监督抽验实施方案》,全年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任务分批分阶段进行,坚持抽验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有针对性、有计划开展监督抽验。全州药品监督抽样共437批次,其中区局分配抽样数为340批次,基本药物目录抽样32个批次,甲流防控中药饮片抽样65批次;全州医疗器械监督抽样42批次。现已100%完成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样及检验工作任务。

(十)积极做好药品虚假违法广告监测工作

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广告协审制,主动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加大开展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并积极利用广播、电视及报刊等媒体播发安全用药公益广告,提高公众对安全用药和合理用药认识,认真做好违法药品广告的移送工作。全州共对查出的18起涉嫌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采取下架停止销售的措施,并移送工商部门提请查处,工商部门已立案查处9起违法药品广告案。

(十一)强化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牧民饮食用药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科技宣传周,以悬挂横幅标语、制作板报,出动宣传车辆,开展法律知识、安全用药知识、识别假劣药品知识的义务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名,发放维汉文字宣传资料5万余份。二是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面扩大到社会各层面,与昌吉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制作了一期行风热线栏目,积极参与昌吉电视台《关注栏目》,宣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用药常识,现场解答群众提问。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六进”工作,通过举办管理相对人例会、培训班宣传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目前全州共培训药品从业人员1000余名。四是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在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玛纳斯县制作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食品安全知识动漫电视片播放,群众喜闻乐见,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吉木萨尔县利用大型集会活动在城区繁华地段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引起群众广泛关注。五是成功举办了自治区“关注农村、关注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周活动”的启动仪式,向州、县(市)、乡镇党委、政府发放《食品安全读本》、《合理用药知识手册》600余套,为农村、社区、学校捐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读物1600套。六是由昌吉市惠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承办,我局主办了一期“惠生堂杯”药品知识竞赛。七是在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制作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明白卡1套(7张),向管理相对人发放2000余套,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单1万余份;制作了100份购药用药警示在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中的醒目位置张贴,供广大群众在购药消费时参考。八是加强“两员”培训,充分发挥“两员”的宣传、协管作用。利用农闲时期乡镇举办的科技支冬之际为100余名“两员”及300余名村干部上药品安全知识课,提高基层群众的药品安全知识水平。

(十二)密切同公安、卫生、工商、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配合。在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了以政府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与公安、卫生部门联合查处违规义诊讲座5起,查办药品违法案件3起;与公安、街道办事处联合查处邮购假药窝点一处,查处假药110瓶,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案件查办情况

全州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整治力度,依法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截止11月25日,全州共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各类违法案件113件,其中药品案104件,医疗器械案9件;涉案金额达12.76万元,收缴违法药品、医疗器械2804盒,罚没款合计27.42万元;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04193盒,价值121.46万元。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和票证快速检索工作

在继续做好对辖区内批发企业经营的疫苗、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四大类高风险药品进行电子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全州药监系统和零售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建设实施工作。利用召开行政相对人例会、GSP认证跟踪现场检查、办理许可事项变更的机会大力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宣传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多次组织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和部分药店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电子监管客户端软件需要具备功能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确定电子监管中心端的各项功能模块。7月29日在玛纳斯县召开昌吉州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系统启动仪式,标志着全州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启动仪式后,与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昌吉州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系统操作人员培训班9期,培训500余人次。目前,已对341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完成了软件安装工作,药店的各项基础数据及购进销售记录正在进行录入。同时结合零售药店进行设置审批和换发许可证工作,引导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配备电脑、激光扫码枪、安装药品电子监管所需的管理软件及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管理软件的人员。

推行票证快速检索制度,提高经营企业索证索票速度。制定下发了《昌吉州电子监管及票证快速检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辖区内90%的药品经营企业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药品票证。

五、创新机制,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

一是部门联合,整体推进。由药监、卫生、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下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验收标准。二是创新机制,发挥“合力”。采取由城镇街道政府领导、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办公室、社会保障局具体监督,药监、卫生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验收的工作机制,对医疗机构药房进行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州医疗卫生整体水平。三是强化监督,重在规范。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检查验收的监管,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药事服务水平。

六、完善涉药单位信用机制,实现统一管理向分类管理转变。

将诚信建设与监督执法、企业自律、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构建由药品信用管理、评价和教育三大体系组成的药品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根据监管情况将涉药单位划分为四个等级,即守信等级、警示等级,失信等级、严重失信等级,按照不同的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监管效率;引导涉药单位成立自律组织,悬挂监督公示牌,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通过整治工作,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从根本上得到消除。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部门配合的统一高效的综合治理机制和防范、惩处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州药械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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