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古建筑消防安全汇报”。
第1篇:文物古建筑消防督导汇报
关于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
大检查大排查的情况汇报
为认真吸取巴西国家博物馆火灾教训,根据部局9·7日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及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建筑博物馆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大队立即此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目标明确。
为全面贯彻支队关于加强文物建筑博物馆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大队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办公会,研究部署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并制定《xx大队关于开展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所有监督干部及时组织、全面排查全区文物文博单位火灾隐患,重点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宗教寺庙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发函至行业主管部门区旅游民宗局,并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积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二、突出检查重点,确保成效。
9月6日,我大队积极对接区旅游民宗局对辖区XX寺庙开展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联合检查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对各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第2篇: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王小晶 2008-10-29
【大字 中字 小字】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2003年1月19日晚7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导致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为灰烬,同时,火灾扑救过程中压力水流的冲击和水渍损失给周边文物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同时,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损害了古建筑的美观,并对内部木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二)传统消防保护措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传统消防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间活动的重要场所,正是这些传统历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价值,也正是这些传统文化的盛行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部门为了杜绝火灾隐患,采取了单纯的绝对的保护方式。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之产生的新问题正以另一种方式吞噬着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苏州玄妙观的三清殿自从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种叫“天牛”的害虫,对殿内的木结构进行吞噬,给建筑结构安全造成了隐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间三清殿之所以能够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烛烟气的驱蚊杀虫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严禁点烛焚香,实际上打破了这种自然平衡,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种形式被加速损毁。
三、如何正确处理古建筑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能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我们应将消防工作结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世界上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笔者认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也应该遵循这两种保护形式,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矛盾,我们应该用哲学“重点论”理论来分析孰轻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
对于影响较大、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文化古建筑,我们应保留他原有的建筑风貌和文化功能,因为这些特点正是它的价值所在。笔者认为,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应采取“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文化古建筑作为一个整体,一旦局部受到破坏,其原先的历史价值、艺术魅力就大大降低。因此,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我们考虑的不应该是发生火灾后如何去救,而是如何让它的火灾发生率降到零。如果我们一味地去利用现代消防技术、措施去对这类古建筑进行消防保护,由于建筑布局、结构、材料等方面与现代建筑有着本质的区别,现代建筑防火规范和消防设施不但不能很好地发挥其效能,而且安装、施工还会给文物古建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对于这一类古建筑的消防保护,我们应发挥自然平衡的效能,突出人的作用。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认真落实文物古建筑单位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全员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落实巡防工作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和防火巡查。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游客的消防意识。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使他们懂得用火安全管理,懂易燃物品的安全保管,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初期火灾控制和扑救能力。
2、现代的消防设施
那么是不是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就可以不用去做消防工作了呢?当然不是的,因为我们“防”的再严,也不能保证火灾能够永远远离我们的古建筑。所以我们要在不损坏古建筑本身风貌、文化功能,不打破几百年来形成的这种自然平衡的基础上去做好我们的古建筑消防工作。笔者通过多年来对古建筑的调查研究,认为这一类古建筑消防工作应该着重做好两方面。一方面,做好早期火灾的探测和报警,只有把火灾消灭在萌芽或者早期状态,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古建筑。一般建筑物当发生火灾后,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有效的灭火手段控制火灾,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文物古建筑由于其特殊性,一旦火灾达到全面燃烧阶段,扑救难度将大大加大,加之由于古建筑所处地理位置、自身建筑特点等原因,往往很难有效控制火势,容易造成建筑物的永久性损失,甚至导致蕴含珍贵历史文物价值的古建筑付之一炬。就算是利用现代的消防设备进行火灾扑救,由于古建筑的消防设施的设置方面缺少一定的科学性,对古建筑会造成严重的二次损害。因此古建筑火灾的控制重心应该放在早期火灾的发现和扑救上,防止其形成规模,将其早早消灭在萌芽状态。
(1)火灾报警系统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各种火灾报警系统的对比分析认为,在古建筑安装无线火灾报警系统是比较好的实现方式之一。无线火灾报警技术的发展直接受益于近10年来移动电话市场的推动,微电子技术和蓄电池技术的进步使“无线监控”这一要求成为可能。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由控制盘、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警报装置组成,所有装置均装有无线电收发两用机,除控制盘外,其他装置由自带蓄电池提供电源。该系统最大的优点就是基本无需电缆布线。没有布线要求,就无须破坏建筑物结构,无需埋设任何管线,这一点对古建筑来说尤为重要。
(2)必要的灭火设施
另一方面,在保护古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基础上配置必要的灭火设施,由于暂时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可依,我们应结合古建筑特点,因地制宜。笔者认为,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设备的设置中,可以采取确“强化室外,暂缓室内”的理念,如消火栓设置方面,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室外设置,即室内消火栓外置,设置明显标志。并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同时,为防止灭火过程中带来的严重水渍损失,可用雾状水枪代替直流水枪,同时水源的选择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杜绝利用污染的水作为消防水源。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古建筑不受火灾侵害,同时也不影响古建筑的美观,符合古建筑保护的观点。
(二)“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
“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对管理上的要求较高,难度也较大。象我们苏州,作为全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的文物古建筑,迄今为止,全市已有9座园林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有500多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多处控制保护古建筑、800多处古构筑物,都采用第一种消防保护形式,显然是不现实的。对于一些历史文化价值稍低一点的,如: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民居、控保建筑等。我们可以采用“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苏州文物部门在这方面也有过开创性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古建筑空关无人使用会加快老化速度,不利于古建筑的保护;而房屋年久失修、无人养护,更容易产生坍塌事故,因此,苏州文物部门通过一定的途径将部分控保古建筑租借给单位使用,并明确责任关系,这样一来减轻了文物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困难,也调动了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当中来。笔者通过调研发现,这部分古建筑通过改造,内部布局、结构基本接近于现代建筑,那么我们在开展这部分古建筑消防工作的时候,可以参考现代建筑防火规范,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从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对策,确实从充分保护文物价值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坚持坚持“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则,落实各级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古建筑消防宣传教育。
(2)根据火灾危险性调查、评估,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3)利用清洁、高效的阻燃技术对古建筑的木结构进行阻燃处理,改善其耐火极限。
(4)合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5)对古建筑群配置轻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高压脉冲水枪等移动式灭火装备。
2、现代的消防设施
苏州古城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城内历史建筑遗存丰富,共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38处,另有控制性保护建筑500处。古民居是其中数量最多的建筑形式,这些建筑大多建于清朝、民国,存在有许多先天的消防隐患。苏州市平江区公安消防部门在古建筑中推行的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启用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等措施对遏制古建筑火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印证了“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的可行性。
(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国际上应用范围最广、应用量最多、灭火成功率最高且造价低廉的灭火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动探火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的优良性能,能够有效地避免因火灾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在苏州古城推广应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保护历史遗产将起到重要作用。
2004年6月,苏州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修复、整治消防管理办法》,并在新一轮消防规划修编中专门加入了古城消防保护,这些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古城的消防安全整治奠定了基础。平江区率先在平江路历史古街区进行了试点,在改造用作旅馆、饭店、商店且使用面积小于1200平方米古建筑和民居利用市政管网设置了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了技术指导和监督。通过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后的这几年,无一火灾事故发生,为消除火灾隐患,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促进古城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环保型电动消防车
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它体型小,机动灵活,行动迅速,电动也为环保型,长3340毫米、宽1400毫米、高1810毫米,额定乘员2名,可连续行驶80公里以上,车上还配有一台手抬泵,可从河道和消火栓处取水,火灾控制面积为100平方米。车上配有消防斧、断电剪、水枪等灭火救援工具。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在巡逻时候也能宣传一些消防知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具有消防巡逻、宣传等功能。这些红色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投用后,穿行于古城的老街小巷,成了古城中防火的“新武器”。
四、结论
文物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永续利用,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苏州支队平江大队
第3篇: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文物古建筑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二、文物古建筑是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有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现象。
三、是否按照文物古建筑的保护等级组织开展常态化的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否严格落实火源电源管理,是否有违规使用燃气、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对烧纸、焚香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五、是否对员工、宗教职业者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六、在文物古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是否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
七、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具备处置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八、是否制订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在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时段制订专门预案,明确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人员及其职责。
第4篇:浅谈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浅谈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摘要:古建筑是过去人们勤劳和智慧的结晶,人们可以通过对古建筑的瞻仰来缅怀历史文化,古建筑文化是中华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当今有很多古建筑在保存方面岌岌可危,存在很多消防安全上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一、引言
对古建筑开启防火措施是很重要的,古建筑通常是由木材搭建而成,在很多古建筑中,使用木材的几率十分的大,平均每平方米都会使用一立方的木材,这些木材直接加大了失火事件产生的几率,假如发生了火灾,无法进行充分的散热,将会直接导致失火事件的产生,古建筑设置的起点一般都特别高,平时风吹日晒的几率十分的大,建筑材料中的木材早已风干,十分容易着火,此外,强大的风力也给失火提供了可靠的条件。
二.文物古建筑火情的危险性
我国受损的古建筑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火灾的影响,即使存留至今的古建筑,也有不少曾经历过火灾,我们通过分析得出一些古建筑容易起火的原因。
1.负荷高,抗火级别低;对于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所用照明灯具不准靠近;配线的主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输入,配线方式一般以一座殿堂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独立设置控制开关,并安装熔断器作为过载保护。古建筑的材料多数都是木头,火灾的负荷情况要远远高于我们国家目前的要求,危险性是十分高的,由于长时期存在空气中,已经处于风干的状态,水分的含量特别少,而且其中很多一部分木材并没有很好地质地,所以只要一碰到火源,就会直接导致火灾的产生。古建筑中的木质材料燃烧的可能性十分的大,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传递火焰,起火之后,整个房子就像密封一样,这直接导致了后期火势迅猛,烟雾全部聚集在屋子的上方,温度急剧升高,很多的古建筑都设置在山上,只要发生火灾,或是就会以迅猛的形式发展。
2.没有设置防火距离,进而容易引发连续烧的现象,在我们国家古建筑大部分是以单体的形式进行组合而成的一个大的庭院,比较有代表性的模式就是四合院,这种情况十分容易导致连续燃烧的情况产生,假如一个区域出现火源,会很容易蔓延到与之距离相近的其他建筑。
3.消防装置太少,救助困难。我们国家的古建筑十分的分散,大部分都处在郊区,这对发生火灾后的施救工作十分不利,而且极个别的建筑处在地理环境十分险峻的山林地带,即使有个别地理位置比较好,处在城市的周边,也因为窄小的门和很高的围墙而无法顺利的开展后期的施救工作,发生火灾的时候,除了会损害建筑,还会对建筑中保存的塑像和书籍造成不好的影响,这些书籍都是很重要的财富,一旦损毁将会直接导致文化的缺失。
4.古迹的管控和使用不合理,有一些古迹单位在权职分配上还存在很多不足,责任和义务并没有落实到个人,将注意力放在了古建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上所能带来的利益,而不是工作人员的管理等等。有些文物古建筑为了方便旅客,都会在周围设置旅馆,小店等等,这些店铺的接线板故障也会直接导致火灾的产生,此类人为的失误都是后期火灾产生的诱因。
三.文物古建筑防火措施
1.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健全规章制度
为了应对这种问题,古建筑单位在内部应该建立防火小组,在外部可以建立与之相对的防火组织,单位的最高领导是防火活动的最高负责人,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权利和职责应该落实到具体个人,让周围的单位和组织自行合作,协调相关的工作,以相关的规定为主,使消防措施逐步被完善,不断地进行业务上的训练,让灭火的能力大大得到提高,此外,以古建筑相关的管理规则为准则,建立相关的制度,使得最终的消防管理工作能够有章可循,将火灾可能引起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2.积极地开展火源管控活动
在古迹被保护的区域内,要对火源严加管理,坚决禁止在建筑的内部使用煤气管线。此外,对于古迹内的布局也要多加留心,一切都要遵循着防火的规定。对于游览区的吸烟现象要严加控制,对于香火香炉等等也要做好监管工作,安排专人进行值班检查,对于灰尘及时的清理,如果,有的宗教地点必须点灯,那必须对点灯的安全性做到保证,比如,可以在灯的外面用玻璃罩住,并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看管。
3.按安全技术规程设置电器照明设施
对于十分重要,具有研究意义的古建筑要进行设备上的管理,就比如在内部进行电气线路的安装,必须严格遵照消防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指令,应该采用铜芯绝缘线套金属管来进行电气线路的敷设,对于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构件应该明令禁止,严令禁止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4.古建筑不准任何单位个人恣意占用作为他用
对于易燃,易爆的物品更应该定期排查,对于可燃物,在殿堂内应该专门安排房间进行安放,对于他的搬出工作进行搬移和催促,当因为特殊需要,古建筑要被用作拍摄的时候,需要向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汇报,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
5.防止雷击起火
重要的古建筑必须安装避雷线,避雷针等等避雷装备。主要安装的地方应该是比较容易受到雷击的部分。两根以上的引下线,并且之间的距离小于等于18m。二类防雷古建筑每根引下线应该控制10n以下的冲击接地电阻。三类防雷古建筑应该保证小于 30Ω的冲击电阻。确保它的安全性,在每年雷雨交加的季节进行维修。
6.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开辟消防通道
对于消防车无法到达的缺水的地区,应该主动设置消防水池,水量应该常年充足,保证水量超过3个小时,为了及时进行失火补救,还应该在古建筑旁配备便携的灭火器,其中非常重要的建筑,还可以进行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有条件的古建筑应视情开辟消防通道,便于消防部队及时到达火场,为及时扑灭火灾创造条件。
四.结语
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要将消防相关的规划放到各项活动中并且要进行贯彻执行,目前规划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对于防火技术的开发和利用。相关机构也要尽快的设置管控措施,确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和发展顺畅。
参考文献
[1]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全对策分析[Z].[2]古建筑火灾特点及防火对策[Z].[3]浅谈文物古建筑消防隐患及预防对策[Z]
第5篇: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对策
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对策
古建筑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它不仅遗留下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痕迹,也同时预示着人类未来发展进步的方向。它是属于全人类的宝贵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共同的责任。
在古建筑的各项保护工作中,防火保护毋庸置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由于古建筑物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及价值特性,与现代建筑物相比,在防火安全保护工作上有截然不同的重要特性。例如,古建筑是罕见的无法替代的财产,发生火灾后,具有不可再生性。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提高对古建筑消防设计、规划、保护工作的重视。
古建筑的地理及环境安全特性
古建筑及古建筑群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气候等因素,如地形、地貌、洪水、雷击、水源等,由于历史背景及长期变迁等原因,与现代建筑物的相关条件截然不同,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有重要的影响。大多数的古建筑远离城镇,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地理位置偏僻,道路崎岖坎坷,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车辆难以通行。即使座落在城区的古建筑,由于历史的原因,也大都地处成片民居包围之中,如太原的崇善寺与周围的民用建筑只有一墙之隔,防火间距不足,对古建筑构成了严重威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从防火安全的先天及后天条件上看,古建筑的整体消防安全可靠度均已大幅降低。又因其“客观的存在”,使得改变、改造其结构、增设消防安全设施相对困难。如何既不破坏古建筑物原貌,又能真正
达到其防火安全的指标;如何在有限的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加强对古建筑物的防火保护,应是深入研讨、亟待解决的问题。
古建筑结构、材料安全特性
文物古建筑大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性能极差。以山西为例,该省18118处文物建筑中砖木结构的就有9000余处,宋、元以前的地上文物建筑占全国的72.6%,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保)有119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就有93处。无论是归属于何种形式的古建筑物,其结构及使用材料均已年久老化,斑驳陈旧。因此发生火灾后,在确保人员疏散、结构完整等安全目标外,还要尽量维护其特有的价值,其难度是相当大的。虽然,古建筑物在火灾发生几率上平均小于现代建筑物,但其火灾破坏性不论从时间、速度、程度上均远大于现代建筑物。
2003年1月19日,“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遇真宫发生大火,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建筑全部化为灰烬,周边文物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2003年3月,大同市广灵县文庙发生火灾,由于该县没有消防队,再加上水源缺乏,导致文庙大殿付之一炬。因此对古建筑物老化、陈旧的因素,在设计、规划、保护中要予以充分考虑。
社会变迁及经济发展等因素,使得古建筑物丧失其原有的时代定位,由现代人来规划设计其防火措施,在达到的目的与目标上均已不同。特别是在整体效益上,要对有关经济效益性、社会安全性以及文明价值性予以有机统一。如何从传承过去、保障现代、发展未来中找到平衡,真正做到全面性防火安全保护就必须要具有现实和前瞻性的思维和意识。
古建筑与现代文明结合的特性
人类文明的发展是连续的、不间断的,现代文明与科学技术如何应用和体现在古代建筑的防火安全保障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古建筑物的深度内涵上寻求突破,找出症结,解决问题。
1、古建筑防火工作的新理念
由于古建筑与现代建筑的防火措施截然不同,要达成整体防火安全的效益,在理念上就必需有新的认识,才能有新的作为,提升整体安全性。借鉴国际上古建筑保护的方法以及笔者多年努力从事古建筑保护的经验,顺应未来的防火保护发展潮流和趋势,归纳提出以下的理念:
(1)主观与现实的矛盾性及历史必然性
古建筑在客观存在的特性及意义上,有理想的一面,也有现实的一面。主观上我们期望“万无一失”,而客观原因使得技术、材料等在现代仍达不到实际的需求,但在人类永无止境的文明及科技发展上,应该肯定理想和现实终将达到必然的统一。
(2)科学的发展思路及世代传承的客观性
古人留下的建筑代代相传,在我们这一代也应传下去,同时应给子孙后代留出更加安全的空间,但不一定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应为后人运用更好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打好基础,同时我们必需提高对于古建筑的消防安全规划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三度时空包括过去、现在、未来的整体思维去研究、分析和实施古建筑的整体保护。
(3)根据古建筑的特性考虑延长其寿命
古建筑也是有生命力和寿命特性的,在整体价值体现上应该是以“古”、“老”来定义。由此,在具体防火安全上应先做好“延年益寿”,再争取做到“返老还童”,未来再在“长生不老”上下工夫。
(4)同步保护与积极开展不同专业资源整合的重要性 对古建筑防火保护应该以“能做的先做,能行的先行”予以积极推动,同时必须实行全方位、全方面的合作。特别是不同专业领域的结合,才能有效地发挥出整体安全的效益。例如在消防规划的编制上,应组织城建、消防、文物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和历史性,进行反复的论证,确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古建筑防火工作的几点对策及措施
现代防火新的理念与技术日新月异,如何确实深入了解其有效的价值并应用于古建筑防火体系是相当重要的环节,现代科学技术及产品除能在现代建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外,还可以解决古建筑遗留的疑难问题。
(1)火灾危险性分析及安全度评估技术
虽然现代建筑与古建筑发生火灾的条件及几率不同,现代建筑是以大范围、高密度并不断发展为特点,古代建筑则是以重点突出、高度分散而存在,但都可以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用性能化分析的方法对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及安全度进行分析和模拟演示,找出隐患所在,确定采取的有效措施,并作为设计规划的基础,为防火安全改造工程提供量化的依据。
(2)古建筑引用现代防火分区的划分概念
现代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是防火安全体系最重要的基础,也是防止火灾蔓延以及人员疏散的安全保证,是保证结构安全的枢纽。因此,对古建筑也可以根据容易起火的部位为依据,按照实际的距离大小来划分空间,形成“物理分隔”的纵深防御,再以此空间的间隔,规划设置各项防火措施及设备,达到防火安全目的。
(3)移动式和固定式灭火设备的配置
利用古建筑防火分区的概念,对于警戒区内灭火设备的配置,即可采用“移动式规划概念”来规划设置,用轻便移动式的灭火设备,依事先规划的关键路径,进行机动支援。另外,再结合警戒区、缓冲区的设立,固定式的灭火设备以及古建筑既有的防火保护设备,形成整体的配置效益,达成由外至内的全方位的防御。
(4)加大对多发致灾因素的防范力度
从古建筑最易引发的火灾原因分析,以雷击和人为纵火频率最高,因此,必须加大对于这方面的重点防范。以北京的紫禁城为例,自建成以来发生的较大火灾中,主要起火原因是雷击。近几年我国也发生多起因雷击引起的古建筑火灾事故,如2004年发生的山西运城稷山大佛寺火灾等。由于放火原因引起的古建筑火灾事故也不乏其例,1998年4月4日凌晨,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建筑尧庙广运殿因犯罪分子放火发生特大火灾,烧毁广运殿砖木结构建筑一座及殿内尧王等泥塑像9尊,直接经济损失451.17万元。
因此,对古建筑必须设置有效的避雷设施。古建筑内的可燃饰物等易燃材料要采取必要的阻燃措施。重点古建筑要落实责任制,加强值班巡逻。
(5)根据古建筑的实际,分阶段实施防火措施
古建筑的特性决定了其防火保护是相当具有挑战性及复杂性的工作,必须从各项专业技术的整合来分阶段的实施防火措施,以达到其整体的防火效能。因此,哪些是必须做到的,哪些是能做到的,哪些是技术上做不到而可从行政管理上做到的,都应予以认真的分析研究,并根据存在火灾隐患的客观性和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依资源条件,按优先顺序积极予以办理。例如山西省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结合山西的实际,对不同的古建筑分别采取不同的防火保护措施,并通过积极的探索,形成了“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6)妥善运用古建筑既有的防火资源
古建筑在防火安全上也有程度不同的考虑及设置,无论在防火墙、灭火设施、雷击防范上或其原设计的安全设置上均有特殊的考虑。我们应该深入了解其设计精髓与内涵,结合现代先进的防火观念充分加以运用。
(7)应用高科技、新材料,提升古建筑消防安全度
成熟的高科技技术与产品,可在理论分析和实际应用上,解决遗留的疑难隐患,特别是以数值量化的模式,更准确的设计规划,提升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可靠度。因此,先进火灾风险评估技术以及性能化设计与分析,可积极应用于古建筑的防火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
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流芳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