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汇报(精选8篇)_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工作汇报 时间:2022-04-05 07:07:4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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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汇报(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第1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企业名称在本市申报登记,应当通过企业网上登记系统自主申报,与开放范围的企业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网上登记系统通过的企业名称,申请人决定申报登记的自行承担登记风险。

申报含有“中国”“中华”“中央”“国家”“国际”等字样和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应当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上登记系统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申请人通过登录网址zzsb.scjg.tj.gov.cn,就可进入我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平台右上角有“申请指南”,申请人应当先行点开阅读,知晓后再申请。申请人无须注册就可以使用系统,支持傻瓜式填报。填写信息时,申请人只需要根据名称结构的四段式,按照提示进行填报,预查通过后,申请人自主判断,决定申报的,再注册用户,完善信息后,就可以申请了。

申请人申报查询通过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30天,申请企业登记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保留期内完成登记,保留期内未完成登记的,可以延长一次相应的保留期,期满仍未完成登记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不再保留该名称。

申请人应按照《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规则》的有关规定申报名称,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与本市开放范围内的企业名称相同,申请人选择使用与他人近似或可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企业名称予以登记的,应当承诺自行承担风险。登记机关作为企业名称的管理机关,根据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和权利人的要求对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不适宜的企业名称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登记机关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企业名称,并将其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名称登记

申请人申请登记涉及前置审批的,从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zzsb.scjg.tj.gov.cn)自主申请即可办理。申请企业登记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前置审批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的,申请人可以凭《企业名称申报查询告知书》办理。

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预先核准的名称登记

(一)新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申请名称中“无行政区划”或含有“中国”“中华”“中央”“国家”“国际”等字样的,申请人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上注册系统(http://wsdj.saic.gov.cn/saicetpsweb/jsp/login/login1.jsp)提交申请后,由总局审核人员对企业名称进行审核。名称核准通过后,总局通过该系统发放《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告知书》(不盖公章)给企业名称申请人。申请人至拟注册地企业登记机关所在行政许可大厅,下载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加盖总局企业登记专用章)。申请人通过登录我市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zzsb.tjmqa.gov.cn)主界面上的“国家局已核准企业名称申报”模块上报市市场监管委,待核准通过后,即可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二)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企业申请的新名称中“无行政区划的”或有“中国”、“国际”、“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名称。

1、企业向注册地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变更名称申请; 2、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后通过网上注册系统上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总局核准;

3、总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将核准信息反馈给注册地企业登记机关。

4、企业下载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通过登录我市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zzsb.scjg.tj.gov.cn)主界面上的“国家局已核准企业名称申报”模块上报市市场监管委,待核准通过后,即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企业名称调整或延期预核准

由国家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局网上注册系统申请对已经核准、尚未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进行部分调整。可以调整的部分是:地址、注册资本(金)、投资人名称和证照号码、经营范围、行业代码等。可以延长已经核准名称的保留期限。

其中,调整投资人名称和证照号码属勘误性质,申请人须同时网上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扫描件(PDF格式)。业务流程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基本相同。

第2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我市的企业名称申报改革自2016年6月1日起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改革。

适用范围:除在申请登记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和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预先核准的名称以外,我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都通过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无需到登记窗口申请名称,也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报流程:申请人通过登录网址zzsb.scjg.tj.gov.cn,就可进入我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平台右上角有“申请指南”,申请人应当先行点开阅读,知晓后再申请。申请人无须注册就可以使用系统,支持傻瓜式填报。填写信息时,申请人只需要根据名称结构的四段式,按照提示进行填报,预查通过后,申请人自主判断,决定申报的,再注册用户,完善信息后,就可以申请了。

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20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期满后可以申请延长一次保留期。保留期满,仍未办理企业登记的,系统不再保留该名称。

申请人应按照《天津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申报名称,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与本市开放范围内的企业名称相同,申请人选择使用与他人近似或可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企业名称予以登记的,应当承诺自行承担风险。登记机关作为企业名称的管理机关,根据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和权利人的要求对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不适宜的企业名称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登记机关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企业名称,并将其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预先核准名称登记

预先核准的名称是不需要到登记窗口,从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zzsb.scjg.tj.gov.cn)自主申请即可办理。

申请人应当了解有关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的要求,在办理名称申请时,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前置审批是按具体事项进行管理,申请人根据提示填报具体经营范围时,系统可以自动校验,出现与前置审批事项相关词条时,会提示申请人应当预先核准,确认后提交,系统自动生成预先核准告知通知。待登记机关核准后,申请人收到短信提示,登陆用户,就可以看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了,系统支持通知书打印,申请人有需要的可以自行打印。

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预先核准的名称登记

(一)新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申请名称中“无行政区划的”或名称中有“中国”、“国际”、“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申请人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上注册系统(http://wsdj.saic.gov.cn/saicetpsweb/jsp/login/login1.jsp)提交申请后,由总局审核人员对企业名称进行审核。

1、“无行政区划”的名称核准通过后,总局通过该系统发放《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告知书》(不盖公章)给企业名称申请人。申请人至我区行政许可大厅,待企业登记机关核对告知书有关信息、确认本机关办理登记业务后,从网上注册系统下载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加盖总局企业登记专用章)并加盖登记机关业务专用章,发放给申请人。

申请人通过登录我市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zzsb.tjmqa.gov.cn)主界面上的“国家局已核准企业名称申报”模块上报市市场监管委,待核准通过后,即可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2、含有“中国”、“国际”、“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名称核准通过后,到总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持总局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过登录我市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zzsb.scjg.tj.gov.cn)主界面上的“国家局已核准企业名称申报”模块上报市市场监管委,待核准通过后,即可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二)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企业申请的新名称中“无行政区划的”或有“中国”、“国际”、“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名称。1、无行政区划的名称:

(1)企业向原登记机关(保税分局)提出变更申请;(2)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后通过网上注册系统上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总局核准;

(3)总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将核准信息反馈给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机关打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加盖本登记机关登记业务专用章发放给企业;

(4)企业通过登录我市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zzsb.scjg.tj.gov.cn)主界面上的“国家局已核准企业名称申报”模块上报市市场监管委,待核准通过后,即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含有“中国”、“国际”、“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名称:

(1)企业持所需文件至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审批处(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38号)进行初审,审查通过,由市市场监管委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

(2)企业持市市场监管委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以及报市市场监管委时所提交的文件,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名称;

(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后,企业持国家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通过登录我市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zzsb.scjg.tj.gov.cn)主界面上的“国家局已核准企业名称申报”模块上报市市场监管委,待核准通过后,即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企业名称调整或延期预核准

由国家总局核准的内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局网上注册系统申请对已经核准、尚未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进行部分调整。可以调整的部分是:地址、注册资本(金)、投资人名称和证照号码、经营范围、行业代码等。可以延长已经核准名称的保留期限。

其中,调整投资人名称和证照号码属勘误性质,申请人须同时网上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扫描件(PDF格式)。业务流程与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基本相同。

第3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流程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流程

注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全区各登记窗口不再受理非前置审批企业和非异地名称核准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业务,均须进行网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办理设立登记时,登记机关审核发现有违法禁用规则、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等情形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设立登记。业务咨询电话: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工商分局窗口: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流程:

使用电脑登录内蒙古工商局网上登记申请服务平台

首次使用需注册新用/ 7 户,如果已经注册请直接登录。

新用户进行账户注册。/ 7 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名称登记”,“进入办理”,“名称自主申报”,“自主预查一般名称起名”。/ 7

仔细阅读《名称自主申报须知》,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7

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填写如下表格,点击“检查是否可用”。

如果检查为不可用,重新返回上一步进行填写。

如果可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基本信息(公司的注册资本、/ 7 全体股东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此时自主申报提交成功,分钟后,系统将自动返回申报结果,并给经办人手机发送短信通知。

在登请平首以业态。/ 7

网上记申服务台的页可查看务状

待状态变更为“预审通过”后,即表示自主申报成功,在右边的“操作”菜单中可以查看名称“详情”

网上名称自主申报保留期为天,申请人可以在名称保留期内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工商分局的登记窗口办理营业执照。/ 7

第4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的思考

深化放管服 三措并举助推名称登记改革

一、名称登记现状

目前,现行名称管理制度主要奉行名称真实主义,这一制度安排在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和维护竞技秩序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政府干预过多和市场活力受限等弊端。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随着社会创业创新热情持续高涨,企业选名难和核名难的矛盾也日益凸显。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必须将改革现行名称登记管理制度纳为重要内容。

自2017年1月1日起,姑苏区正式启用“企业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迈出了名称登记改革的第一步,将原本需要多个工作日的名称审核期限缩短为几分钟,实现了企业投资者足不出户即可自主“起名”。凡在线申请名称的企业,通过初审的,可使用该名称在线办理网上的登记,登记机关通过内网复审名称以及登记信息预审后,申请人便可携带申请材料至登记机关窗口办理设立登记。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的启用,实现了企业名称的自主选择使用,将原来的“面对面名称预先核准”改为“键对键名称自主选择”,省时省力。

二、名称登记改革建议及措施。

(一)优化申报系统,提高企业自主核名的规范性。针对名称申报系统上线后出错率较高的地方,即企业对于名称登记查询系统具体操作缺乏对相关输入的业务指导,导致输入错误。虽然申报系统页面设有对话框提示,但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还是不乏有 “苏州土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等字号和行业特征不分的名称出现。同时,名称中的行业特征不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行业特征与主要经营范围不符等情况,也是层出不穷。例如“苏州XX健康贸易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保健品销售””“的“苏州XX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等。针对这一问题,(二)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实现真正的企业自主“核名”。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的启用,意味着苏州市企业名称改革迈出了一步。但企业并非因此真正拥有了名称自主选择的权力,只是可以在家直接向登记机关申报本公司的名称登记业务,最后仍需经登记人员把关核准后才能使用,且核准通过率不高。关于企业名称的“近似标准不详,判断难以把握”这个老大难问题还是存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由于该《规定》对于名称近似的判断只有原则规定,没有具体标准。而对名称近似性判断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字号和行业,导致登记人员对字号究竟达到何种相似程度才可以认定为“近似”,很难把握。特别是新兴行业的不断涌现,使得同行业的“近似”认定难度越来越高。这种对名称近似性的判断在实践中过于依靠登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主观认识,在与企业解释名称被退回原因时说服力不强,容易造成矛盾。

(三)完善名称争议解决机制。现行立法缺乏对企业名称争议的具体处理程序和强制手段的规定,登记机关在处理企业名称争议时,要求企业变更名称,没有通过立法给予行政手段以规范的权力,现实操作中存在很大的困难。若名称争议通过法院起诉途径解决,因无法联系到争议名称企业,往往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而不是针对双方企业的民事诉讼,诉讼结果也是强制要求争议名称企业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三、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的建议

(一)逐步完善企业名称查询系统的功能。向苏州市各区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集在企业名称自助申报中的常见问题或希望改进之处;再结合如今的大数据整合功能,通过系统后台总结出申请人在填写时容易出错的地方,将找出的问题一一进行完善或者加强页面提示。针对如今最大的查重规则问题,建议可以参照二版系统的查重规则。

(二)加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的业务指导。由登记机关制作简单易懂的操作指南,通过区政府网站、区政府公众号、现场张贴等手段,告知申请人;同时在登记大厅安排专人咨询窗口,现场面对面指导如何操作。

(三)放宽名称登记,改革核准制度。现行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主要用途在于避免企业名称重名或者近似以及企业设立时申办相关前置资质许可。建议结合当前实施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登记机关即赋予其全国唯一且终身不变的注册号,放宽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审查,允许市场主体自由选择自己满意的名称,但前提是该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企业名称基本规范,凭注册号及相关登记事项区分企业。要针对现行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围绕一个名称重名或者近似的问题,要加大对恶意傍附知名企业的排查,采取知名商号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手段予以保护,以利于逐步彻底放开企业名称登记,使市场主体拥有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

(四)完善名称争议解决机制。因名称近似等问题引起的法律纠纷是私法纠纷,理应通过私法的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建立行政解决机制,建议采取行政裁决的方式,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的身份居间裁决民事纠纷。裁决的启动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能由行政机关自行启动;裁决的对象是双方名称是否近似等名师争议而非登记机关的名称登记行为;裁决应当具备司法的效力,裁决结果具备执行力;由于名称近似判断过于主观,建议或者给予名称争议行政裁决的终局效力,或者规定如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就争议内容向法院起诉,但不能就裁决行为提起诉讼。

企业名称查询系统的初审自动查重功能识别度不高。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系统初步审查的查重规则较为简单,仅限制了同行业同字号的名称,这就意味着音同而字形完全近似的字号被包含在可用名称的范围之内,导致大量无效名称通过系统初审而上报,造成人工复审时驳回率较高,由此既加重了审核人员的工作量,又拉长了申请人的申报时间;同时,系统初步查重时较为依赖的所属行业分类是由企业自主勾选,但由于供选行业太多,实际申报过程中存在不少企业无法正确选择所属行业,如把“教育科技”公司的行业归到“教育业”,这也给名称的查重造成了一定困难。

第5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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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操作指引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是指申请人根据规定和登记规则,自行拟定名称,通过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自助预查,自主判断、自主决定、自主申报,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无需预先核准。二、办理流程.请通过

或打开芜湖市工商局官网,点击首页的“安徽省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网上办事系统”,点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录后继续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来申请公司名称。.点击右上角“新办”,申请名称填好后点击“检查是否可用”,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使用须知》”,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填写信息提交即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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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电子化登记操作指引

一、办理概述

全程电子化登记,指的是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全程完成工商登记,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通过邮寄取得营业执照,实现“一次不用跑”,适用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除股权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二、办理流程 请通过

或打开芜湖市工商局官网,点击首页的“安徽省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网上办事系统”,点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录后点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在审核通过的企业名称右侧点击“设立登记”可以办理设立登记,登录进去后点击变更(备案)登记可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注意事项:全程电子化登记应在最后一步“其他材料”模块中上传下列材料:、设立登记: 《企业设立登记告知、承诺、邮寄委托书》、《芜湖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可在群群文件中下载;、变更、备案、注销登记:除上传登记材料外,还需上传《企业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告知、承诺、授权书》。(特别提醒:办理全程电子化股权转让登记,上传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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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时,请直接上传未签章的格式文件,不要上传图片格式文件)

四、执照领取

设立登记由工商免费EMS寄送,变更、注销登记的,带应予上交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换取变更后的执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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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程电子化登记操作指引

一、办理概述

半程电子化登记,指的是申请人在互联网提出登记申请,登记人员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纸质材料到窗口提交,邮寄取得营业执照,实现“最多跑一次”,适用设立、变更、注销等所有登记类型。二、办理流程

请通过

或打开芜湖市工商局官网,点击首页的“安徽省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网上办事系统”,点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录后点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在审核通过的企业名称右侧点击“设立登记”可以办理设立登记,登录进去后点击变更(备案)登记可办理变更(备案)登记。三、执照领取

工商免费EMS寄送或到窗口自主领取。

网上登记注意事项、公司住所在镜湖区、弋江区选择登记机关为:芜湖市工商局;其他住所请选择对应的住所所在地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登记机关;、身份证上传请正面横向上传原件,具体可参考提示中的/ 5

个人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范例”,否则无法通过审核;、公司名称中的行业与经营范围第一项需要保持一致;、网上办理咨询群:,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咨询电话:(只负责弋江区注册资本大于万元的企业及镜湖区的企业)弋江区登记窗口电话:(群:)(负责弋江区注册资本(金)小于万元的企业,含本数); 鸠江区登记窗口电话:;

经开区登记窗口电话:(群:); 三山区登记窗口电话:;

镜湖区登记窗口电话:;

大桥开发区登记窗口电话:、具体的登记注册材料清单、模板可在芜湖市工商局网站,“注册指南”中下载。、证书咨询电话:(各县区具体办理电话可参看,首页点击“芜湖市工商证书在线申请入口”。、如遇到系统问题,提示联系管理员处理的,可以直接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5

第6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

(登记机关名称)

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知晓《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规则》,全体投资人特此承诺:

一、遵循依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办理注册登记时,如企业名称存在近似或不适宜情形时,服从登记机关的规范指导。

三、办理登记注册后规范使用名称,对侵害他人合法 权益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生名称争议,主动改正,及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精选文档

第7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

(登记机关名称)

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知晓《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规则》,全体投资人特此承诺:

一、遵循依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办理注册登记时,如企业名称存在近似或不适宜情形时,服从登记机关的规范指导。

三、办理登记注册后规范使用名称,对侵害他人合法 权益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生名称争议,主动改正,及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8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

全体投资人已认真阅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须知》,并对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慎重考虑,现确定选择 作为本企业名称,并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已知晓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示的所有近似企业名称信息,经过慎重考虑,确定继续申请该名称,承诺提交的相关证明或授权材料(只有拟申报的企业名称与已登记、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的近似情形需要提交)真实有效,对由名称近似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责任。3.已知晓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示的禁限用字词信息,经过慎重考虑,确定继续申请该名称,承诺提交的相关证明或授权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可能造成的侵权、争议和纠纷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自觉服从登记机关的企业名称规范管理,自主申报通过的名称中含有违反禁用规则、公序良俗等情形的,或者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授权、证明材料不具备真实有效性,全体投资人自愿服从登记机关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5.不侵犯他人在先企业名称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侵权引起争议和纠纷,自愿服从登记机关、有关行政部门、人民法院的处理或判决,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投资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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